承担责任的哲言
发布时间:2024-04-17 承担责任哲言承担责任的哲言29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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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生意的最高准则是利润,但是有良知的企业家应该明白,责任比利润更重要!
2、责任是对你要求做的事情有一种爱。我非常喜欢歌德,但是下面这句话蒙蔽了我: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
3、责任感是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一种平凡和精益求精的心态。
4、“进步”为己足,必须负起责任,使大家都进步,至少使周围的人都进步。——邹韬奋
5、我可以承担一个男人的所有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责任,我也能承担,所以,为了磨练自己。
6、每个人都受到生活的考验,只有用自己的生活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有责任才能回答生活。因此,能够承担责任是人类生存最重要的本质。维克多弗兰克(eng)
7、如果诚信是一朵花,她一定是一朵梅花,在生命的灵寒里独自飘香。
8、责任感就像大海里的一根针,一旦人类失去了责任感,这个世界就会像大海一样汹涌,失去控制。
9、每个人都受到生活的考验,只有用自己的生活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有责任才能回答生活。因此,能够承担责任是人类生存最重要的本质。维克多对他所做的一切负责。
10、去理解别人,也要去爱别人。
11、商业市场,公平竞争;普普通通的价格,土匪苏;货真价实,诚信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遵纪守法,规范发展;恪守诚信,和谐共赢。
12、当逆境和挫折来临时,你会得到丰富的能力。
13、每件事都有责任感,每个人都有责任感,世界也会有丑闻,世界会更完美。
14、责任心就是别人,关心整个社会。有了责任心,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这就是考验,是对文明的至诚。它表现在对整体,对个人的关怀。这就是爱,就是主动。——穆尼尔。纳素
15、负责任的自律表现;自律的前提的责任。
16、主义、某人或某物极其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或榜样。不过,信仰很少是对人身上的,宗教并非信仰物件,而是信仰的表现形式,表现形式不可作为信仰物件。
17、诚信是金,诚信是银,诚信是每个人心中的金和银。完整的我。
18、有人说,目标是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他的主要责任。
19、责任是你被要求去做的事情。
20、有才能的人开导人,却一辈子贫穷;有道德的人为了大家的利益做出牺牲,却保持沉默。
21、正直就像沙漏里的沙子。当沙子慢慢流下来的时候,人的价值也就消失了。
22、你的理想是什么?你想赚更多的钱,成为一个社会的负责任的一员,还是想成为一个懒惰的人,没有野心和驱动器。
23、人类总是只提出他们能解决的任务,因为经过仔细观察,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正在形成的过程中才会出现。
24、工作职责是什么?责任就像你身体的质量。没有它,你将漂浮在空中,感觉自由,没有目标。
25、每个人都想要一瓶优雅的法国香水,让你闻起来很香。每个人都应该有责任感,它能铸就你刚毅的灵魂。
26、艺术不是手艺,它是真情实感的表达。
27、生命因时代的崇高责任而不朽。车尔尼雪夫斯基。
28、尽管责任有时令人厌烦,但不履行它只是懦夫和纯粹的浪费。刘易斯的责任是什么?责任就像你身体的质量。没有它,你一定会漂浮在空中,自由自在地漫步。
29、君子爱财,拿有道;遵守法律,尊重道德;诚信,合法经营;真诚地立足于信,立足于立;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工作总结之家 dg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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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承担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者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指明了幼儿安全问题在幼儿园工作中的地位。但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面对纷繁复杂的幼儿安全问题,本刊编发一组关于“安全”的文章,其中特委托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霞老师邀请广州市部分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近年来,随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幼儿园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其中,幼儿园的责任承担是争议的一个焦点问题。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和条件是什么?等等,这都是我国幼教界和法学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
幼儿在园期间或在与幼儿园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了他人,幼儿园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对幼儿园与幼儿法律关系的界定。当前在学术界的讨论中,就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承担的是监护责任。这种观点认为,父母固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幼儿在园学习、生活,实际上处于幼儿园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已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事实上已成为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一旦幼儿在园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了他人,幼儿园就应该为未尽到监护职责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据相关教育法律的规定,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这种观点认为,幼儿园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对幼儿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在组织活动中有预防幼儿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幼儿园对幼儿的职责是基于教养机构的设置而产生的一种工作职责。
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缺乏法律依据。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因此,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构不成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未成年人送入幼儿园,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此外,根据这一规定,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二是被监护人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所在单位是幼儿园。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能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因此认为幼儿园是在园幼儿监护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我国教育类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幼儿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他健康成长的职责,这说明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总体上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的活动而形成的教育关系。
二、幼儿园对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
我们所说的幼儿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人身侵害事故。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民法理论的一般理解,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一种故意和过失的心理状态。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归责依据,其前提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据此,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适用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即,幼儿园有过错才承担法律责任,幼儿园对事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多少法律责任依其过错而定。此外,《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如果幼儿在幼儿园依法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伤害,而幼儿园、幼儿等各方当事人均无过错,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幼儿园、家长及当事人各方等可以视情况分担责任。对于无过错造成的在园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从道义上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这是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
对于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是幼儿家长)而言,依法对被监护人负有监护责任,而这种责任与幼儿园对幼儿负有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有很大不同。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意见》第10条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基于这些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对幼儿对他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责任。此外,《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一条表明,对监护人适用无过错原则,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他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监护人是否有过错,都要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不能免除责任。
三、幼儿园对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基于过错原则是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那么,以幼儿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前提则是:幼儿园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侵害了幼儿的人身权。但如何认定过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认为:认定幼儿园有没有过错的依据是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断。如何认定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过错,我们可以参照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道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习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街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我们认为,在上述12种情况下,幼儿园存在过错,因此应该对幼儿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同时明确指出,如果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另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幼儿伤害的或者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而无不当和未超过必要限度的,幼儿园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四、幼儿园承担幼儿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形式
在幼儿伤害事故中,幼儿园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种: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幼儿伤害事故就其责任性质而言,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就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形式来讲,主要是赔偿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等。其中医疗费一般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为凭证,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护理费主要指受害人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及其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需专人陪护的费用。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幼儿伤害事故中的违法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或其规章制度对其所属的有违法失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它共有八种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有关部门或幼儿园可根据伤害事故的情况,对有过失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给予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个人、组织的一种制裁。1998年3月6日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教育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颁发的学业证书等,撤销违法举办的教育机构,取消颁发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据此,对负有事故责任的教师可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发生事故的幼儿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地幼儿伤害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还要进行刑事制裁。《教育法》第73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幼儿园犯罪实行两罚制度,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承担法律责任时,因其违法性质和后果的不同,可能只承担上述三种法律责任中的一种,也可能同时承担全部三种。
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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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诺书(篇1)
以公司,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为宗旨,以提高企业航空票销量,完成公司销售任务,不断拓展销售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企业知名度为目标,特作以下承诺:
1、 负责公司全面的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营销条件进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作出公司营销策略、方针的建议方案。
2、 对于公司下发的销售任务必须努力完成,如完不成时将无怨言的接受公司给予的惩罚条件。
3、 工作要有计划性、条理性、适应性、要有坚韧的毅力,克服困难的决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信念。
4、 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时刻注意收集信息,判断信息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处理方案加以实施。
5、 在业务上要有进取心、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仅有宽阔的.知识面,而对本专业要做到精通熟悉。
6、 对客户要以诚相待,以信为本,与客户谈判时要有高超的语言技巧公关能力和敏锐的思维能力。
7、 负责及时催收票款,做好资金回笼账款异常处理。
8、 外出联系业务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9、 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合理处理好来往单位的业务纠纷,增加企业的效益,扩大企业在同行之间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市场的知名度。
10、 外出使用公司物品、财务时,必须说明使用目的和使用理由,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11、 在销售工作中灵活掌握有利时机对出现的产品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及时汇报公司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回复后给予解决。
12、 对市场销售行情分析不全面、来往单位了解不充分、应收货款回笼不到位、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13、 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占用、挪用公司财产,虚报、谎报销售费用,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情节严重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责任承诺书(篇2)
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和个人职业安全健康,不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失和个人身心受到伤害,本人承诺做到: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一)、自觉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到“四不伤害”。
l、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3、认真执行华东电网公司、省公司皖电农【20xx】315号以及市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执行潜供政【20xx】48号《关于印发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二)、本人安全责任
本人所在的企业已经为本人提供了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通过教育和培训,认识到自己所从事岗位工作具有的安全风险,已掌握了上岗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确信本人已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为此本人愿意承担:
1、愿意接受企业为本人上岗工作而进行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核,若未通过考试考核,将接受企业按规定给予本人的离岗培训处理。
2、本人承诺在电力生产中,若不能遵纪守法或违章作业,将接受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待岗、转岗、下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本人若不能遵纪守法,违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程规定,而造成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愿意接受公司《关于电力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内部待岗实施办法》处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不发生下列违章行为:
1、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严格执行“两票”,不发生无票工作或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以及无监护人即进行作业的行为。对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3、不使用未经安规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及格的人员;
4、不发生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的行为;
5、不使用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不发生约时停送电的行为;
7、不发生本班组责任造成外单位人员的伤害事故;
8、不违反规程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本人承诺《安全生产承诺书》一经签定,愿意不折不扣地予以履行。
责任承诺书(篇3)
为了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外出实习、应聘、工作期间的安全工作,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特作出如下安全保证:
一、本人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二、在自愿离校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如出现安全问题,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作出任何有违校规校纪的言行,在外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四、走上实习岗位后,遵守实习或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若需更换实习或工作单位必须及时向原实习或工作单位和学校报告,并告知学校新的实习或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在实习、工作、生活中如遇到本人难以处理的事情,及时向实习或工作单位和学校报告,以争取事情的妥善解决。
七、坚决与传销组织划清界限,拒绝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的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不轻易听信任何人,以免上当受骗。
八、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各条保证,如有违反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学校对此概不负责。
承诺人:
日期:
责任承诺书(篇4)
为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我校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地处置。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一定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不得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学校食堂已取得市场监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皆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保证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每日所出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不采购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完善食品留样制度(留样不少于150g,留样48小时)。及时向公众公示所使用的食用油。
九、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
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一、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一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xx学校
(承诺单位签章)_________(学校法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市场部门存档,一份张贴餐厅醒目处。
责任承诺书(篇5)
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本单位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文化中心-文艺培训楼 工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一、建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督促其他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并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予以支持与配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三、依法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发包,择优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不肢解发包。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执行。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委托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四、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予使用。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五、建筑工程完工,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的,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及向有关单位申报专项验收,及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工程验收备案合格的,再交付使用。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工程质量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在工程交付使用时,向所有权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在保修期内,按照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期满前,本单位出现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等情况的,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接盘单位。
七、若本单位未切实履行以上质量责任承诺,愿依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责任承诺书(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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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承诺书
总承包单位:中国石化五建公司青海格尔木工程项目部
承 诺 单 位:
负责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 HSE控制目标:
1、健康目标:无职业病发生,无损害人身健康;防止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安全目标: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设备等事故为零。
3、环境目标: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施工,无施工污染,无噪声扰民,无水体污染。
4、员工岗前教育合格率100%,特殊岗位人员持证率100%,HSE管理人员持证率100%。
二、责任与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业主要求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所涉及工程合同中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执行落实上级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按要求配备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要求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和安全管理资格证,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随意更换;项目施工期间,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保证安全投入的到位,以达到HSE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与持续改进。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用,确保整个施工周期有效。
5、按照中国石化第五建设公司HSE管理标准和工程项目HSE管理计划书的要求,依据工程施工的安全难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本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HSE管理计划、安全保证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
6、 按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并定期将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计划布署上报项目部HSE管理部门。
7、自觉接受安全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缺陷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8、保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五建公司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9、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用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现场警示标志和消防器材。
10、进入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工程施工现场,严格遵守业主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入厂门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必须经甲方同意。
11、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12、 组织职工学习业主、五建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13、 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14、 支持本单位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组织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15、 负责本单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消除,发生事故要向上级立即报告,同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6、 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和气防器材。
17、 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18、 落实好直接作业环节的监护工作。
承诺誓词:
我已熟知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我愿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保证安全投入的到位,以达到HSE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与持续改进。若违反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岗 位:
单 位:承 诺 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承诺书(篇7)
实习学生离校时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关系到社会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学校,学生自己,学生家庭都要为此负责,学生自己也责无旁贷。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管理,确保实习顺利完成,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实习期间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并对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实习期间,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非法侵权;注意交通安全;经常和父母,导师,辅导员保持联系。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进入网吧、歌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参加、不喝酒、不传销、不惹事、不打架;未经允许不得在河塘洗澡;避免与陌生人交往,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杜绝一切危险活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与人身财产安全有关的事故,均由本人全部承担,与学校无关。
本承诺函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含往返行程)有效,一式两份,学生一份,各部门一份。
承诺人(签字):(部门类)实习单位: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阅读后,同意学生实习,并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签名:实习学生家长联系人:电话:
确认后部门顾问签字:MM DD YY
责任承诺书(篇8)
为了强化锅炉房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公交物业公司与各司炉工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司炉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时时刻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消除麻痹思想,不存侥幸心理。
二、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下操作。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物业公司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替班的现象。
四、时刻注意锅炉运行情况,随时查看各种仪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能正常工作的要及时申报维修、更换,每天做好锅炉安全生产记载。
五、认真做好锅炉的维护保养,定期清洗排污,定期保养。
六、注意搞好锅炉房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锅炉周围通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注意司炉过程中的用电安全和供水供气安全,防触电,防烫伤。离开锅炉房时注意锁好门窗,防止他人进入造成伤害。
八、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熄火,迅速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重新启用。
九、每次开炉点火前,先检查各类阀门(自来水、燃气等)如有又跑、冒、滴、漏、现象,禁止开炉点火,待故障排除启动运行点炉。
十、司炉工应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适当措施,当班司炉工对锅炉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十一、当班时应每小时对锅炉运行设备应进行一次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中,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二、锅炉发生故障时,应积极主动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立即向班长和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十三、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当班司炉人员同意,不得任意进入锅炉房,如有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锅炉间,必须由有值班人员陪同并做好记录。
十四、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十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十六、如违反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按公司相关制度及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司炉工签名: 年月日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多的意识到了合同对我们的保护。撰写合同应当注意什么?本篇文章将着重讨论“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带给我们的启示,以下是我们提供的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篇1】
连带职责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职责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职责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职责,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职责都不得解除。
连带职责保证的职责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职责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职责保证状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取连带职责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下了能够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因此,连带职责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职责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职责和连带职责保证两种形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连带职责保证承担保证职责。中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职责。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职责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职责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职责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职责,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职责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用心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职责,这是连带职责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
(二)连带职责保证。
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能够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职责;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能够带给必须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能够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理解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职责保证两种方式。
连带职责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职责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职责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职责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职责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职责。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
在连带职责保证的状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能够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的保证;连带保证职责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职责的保证。
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职责,是以放下先诉抗辩权为前提的。因此,是否具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与连带职责保证的最重要区别;保证人代被保证人承担债务,则是两种保证的相同之处。
当一般保证人放下抗辩权或不得行使抗辩权时,一般保证实际也就转变成了连带职责保证。我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职责保证承担保证职责。”
实践中,由于超多保证合同条款、资料笼统,保证承诺书过于简单,加之出具保证的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难以做到文字严谨,所以出现保证职责约定不明确的相当多,比如有的仅在担保单位栏内加盖公章、只写保证偿还或写承担保证职责等,有的法院将其推断为一般保证,有的法院则将其视为连带职责保证,审判实践中的掌握很不一致。
根据担保法规定和当前审判实践中掌握的基本原则,对保证当出现理解不一致时,应当作对债权人有利的解释,也就是说,当保证职责约定不明时,应当将这种模糊的保证认定为连带职责保证,以更加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连带职责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职责。
一般保证与连带职责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的保证;连带保证职责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职责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职责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职责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职责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能够向债务人求偿,也能够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取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职责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职责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职责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职责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职责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职责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第五,连带职责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
也就相对较轻。
连带职责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职责的一种担保方式。连带职责保证的特点在于:
(1)连带职责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职责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职责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职责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职责。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职责。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在连带职责保证的状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能够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篇2】
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是在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方式。它的特点是在多个担保人中,其中一个担保人出现还款困难时,其他担保人必须为其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担保方式通常出现在企业贷款中,以确保债权人在出现违约行为时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是一份重要的合同,需要借款人、担保人及债权人三方共同制定,在合同中,需要详细的列清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期限、还款方式以及担保人的担保条款等细节。
在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中,每个担保人都应该尽可能的保证其担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他们还应该对自己能够担负的担保金额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以避免个别担保人发生违约行为。
毕竟,一旦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而担保人也无力偿还,则连带责任担保人便要承担其份额的债务,有的甚至要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这也就只能导致他们被迫承担无形之中的风险,进而影响他们的家庭、事业和生计。
因此,为避免担保人承担过高的风险和责任,借款人在选择担保人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拥有足够经济实力的担保人,这样才能够确保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偿还债务时,担保人能够承担其担保责任。
第二,选择信誉较好的担保人,这样能够确保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担保人能够及时地偿还债务。而如果选择了信誉不好的担保人,则有可能导致借款人在需要时找不到担保人,进而影响债务的清偿。
第三,选择担保人之前,借款人应该了解其家庭、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以此来判断其是否具备担保能力。
总之,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因此借款人、担保人及债权人在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考虑,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篇3】
邹城市乾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 如贵公司接受申请为其提供借款,为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本人特此声明并承若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该笔借款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贵公司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
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三、本担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涉及的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有关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公司尚未收回全部借款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借款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形式借款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担保函的各项义务。
六、本担保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将借款全部收回为止。
承诺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篇4】
为确保 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债权人)与河北国恒投资有限公司(债务人)于2013年 月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履行,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订立合同。
1.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完全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处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
本合同担保人所担保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1.保证期间,自国恒投资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至该《合作协议书》履行期满后两年为止。
2.《合作协议书》续签,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协议书》经债权人、债务人修改和补充,只要是上述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文件,无需告知担保人,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 的担保。
保证人如果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保证人有权过问《合作协议书》的执行情况,有权坚持在《合作协议书》范围内履行担保义务。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应有认真履行协议条款的义务,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资金合作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一份。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篇5】
编号:____
甲方借款人: 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籍贯: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
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无
三、借款期限:
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从7月15日至20__年__月15日(共5个月)以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
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万元
(¥)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
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分担痛苦的哲言
“当身处逆境,相互分担痛苦能化解困局,走出困境。”走向成功的道路上需要经历无数次的坚持和努力,大家会分享一些经典的句子。浓缩后的句子常常显得意蕴丰富,你是否担心写句子太过简单读者可能无法完全理解你的意图?
1、朋友就像是神奇的魔法师,用他们独特的魔法能力,将你的痛苦化为云烟,给你带来无尽的安慰和温暖。
2、当痛苦来临时,记得与身边的人分享,不仅可以减少伤痛,还能获得宝贵的支持和建议,让我们更有力量面对一切。
3、分担痛苦,就像将烛火传递,明亮与温暖由此扩散。
4、生命中的困难和痛苦,并不是我们独自承受的命运,与他人共担能够培养出无坚不摧的意志和无畏的勇气。
5、痛苦之路,不再漫长而孤独,分担的肩膀化解了心中的苦楚。
6、同行的路上,我们不能避免痛苦的降临,但当我们携手并肩时,它不再是难以承受的重担,而成为了共同度过的考验。
7、知道有人愿意分担痛苦,即使再黑暗的夜也能看到星光的希望。
8、众人分担痛苦,即将痛苦分散,生活自然轻松愉快。
9、生活有时候就像一场崎岖的旅行,当你疲惫不堪、被伤痛击打时,朋友们总能给予你力量和鼓励。
10、面对困境与痛苦时,勇敢地向朋友和亲人寻求帮助,因为共担痛苦才能化解伤痛,也可以更坚定地朝前迈进。
11、不管多么沉重的痛苦,只要众人分担,就能找到希望的曙光。
12、一朵花瓣轻盈纷飞,痛苦在相互分担中销散于无形。
13、在那漆黑的无助中,朋友是那一束指引你前行的光,他们愿意承担你痛苦的一部分,让你不再孤单。
14、分担痛苦的力量无比巨大,它仿佛是一把有力的守护伞,保护我们免受绝望和孤独的侵袭。
15、分担他人的痛苦,也是为自己心灵净地增添一抹温暖。
16、时间见证了我们与他人共担的痛苦,而这些共同承受的经历,不仅增进了我们之间的情感,还使我们更加坚强和勇敢。
17、分担痛苦,是人性中最美丽的一面,在困境中彼此相扶相持。
18、分担痛苦的时刻,朋友们不会嫌弃你的不堪,他们会用无私的关怀和包容,让你重拾快乐与勇气。
19、没有什么困难是无法克服的,当你愿意向朋友吐露心声时,他们会与你并肩作战,分担你的痛苦。
20、分担痛苦,是除去心灵鳏寡的药方,为心境平添晴朗和舒适。
21、当身处逆境,相互分担痛苦能化解困局,走出困境。
22、分担痛苦是减轻负重的方法,也是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情谊。
23、人生路上的坎坷,不要独自承受,与他人分享痛苦,能够减轻重压,也能够得到安慰和智慧的启迪。
24、在痛苦中分担,友情在磨砺中变得更加珍贵。
25、在我们真心帮助他人分担痛苦的同时,也帮助了他们找到了勇气和希望,这是一种无价之宝,也是人性最美丽的体现。
26、无论是喜悦还是痛苦,都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朋友们用他们慈爱的双手,分担你的痛苦,让你感受到关爱与支持。
27、痛苦如浪潮扑面而来,只有众人同心协力分担才能抵挡住。
28、分担别人的痛苦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奇妙的互助,朋友与你一同分担痛苦,让你的心灵更加健康和坚强。
29、朋友是人生的宝藏,当你遇到挫折和痛苦时,他们会不遗余力地分担你的痛苦,让你重新振作起来。
30、痛苦并不是一种孤立的感受,它是一道磨难的考验,而与他人共同度过这道考验,就是一种智慧和勇气的体现。
31、众人共同分担痛苦,铸就了坚不可摧的友谊之架。
32、朋友是那道耀眼的彩虹,在你最阴暗的时刻,他们会为你遮挡风雨,分担你的痛苦,带来希望和温暖。
33、分担他人痛苦,并非弱者,而是内心坚韧的勇者。
34、分担他人的痛苦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使命,因为在分担中,我们也能够找到自己的成长和解脱。
35、当你触底反弹之时,朋友将成为你坚实的后盾,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分担你的痛苦,将你从黑暗中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