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确保幼儿食品的卫生安全,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相关疾病的发生,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以供参考,欢迎收藏阅读!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食品采购管理
1. 幼儿园应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幼儿园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并保留供应商的相关证明和资质文件。
3. 所有采购的食品都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安全合格证明,并保留相关凭证。
二、食品储存管理
1. 幼儿园应设置适当的食品储存区域,并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2. 食品储存区域应远离有害物质,并采取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食品应根据其特性和贮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储存温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加工与烹饪管理
1. 幼儿园应配备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合格的厨师和工作人员。
2. 加工和烹饪食品前,应对食材进行彻底清洗和处理。
3. 所有加工和烹饪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和消毒,并保留相关记录。
4. 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四、食品供应管理
1. 幼儿园应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提供适量、合理的食品供应。
2. 所提供的食品应包含主食、蔬菜、水果、蛋类、奶制品等多样化食品。
3. 幼儿园应确保食品供应的可追溯性,并保留相关供应记录。
五、餐具和食品接触材料管理
1. 所使用的餐具和食品接触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经过食品安全检测合格。
2. 餐具和食品接触材料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并保持干净、无污染状态。
3. 餐具和食品接触材料的存储、使用和清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健康监测
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健康监测,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3. 幼儿园应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相关的健康问题。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和培训。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幼儿园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八、食品安全监督和评估
1. 幼儿园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持续有效。
2. 幼儿园应接受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食品安全与健康,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责任与组织机构
1. 幼儿园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监督制度。
2.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3. 幼儿园将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原料采购与检验
1. 幼儿园将建立食品供应商的准入制度,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 幼儿园将与供应商签订食品采购合同,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
3. 幼儿园将定期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加工与储存
1. 幼儿园将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无菌。
2. 幼儿园将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保存期限内的质量安全。
3. 幼儿园将定期对食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和清洁,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配餐与供应
1. 幼儿园将建立食品营养配餐制度,确保食物均衡营养、适合幼儿需求。
2. 幼儿园将确保食品供应的卫生安全,并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
3. 幼儿园将配备专业的食品供应人员,确保食品配送和供应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
五、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
1.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为相关人员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幼儿园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3. 幼儿园将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投诉和意见。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责任
1. 幼儿园负责人负责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3. 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负责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W286.cOM 迷你日记网)
三、食品采购管理
1. 幼儿园采购食品应选择正规供应商,并确保所购食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采购记录必须详细填写供应商名称、采购日期、食品名称和批次等信息。
四、食品储存管理
1. 幼儿园食品储存在封闭、干燥、通风的地方,禁止与有毒有害物质或异味物质存放在一起。
2. 幼儿园食品储存间应定期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
3. 幼儿园食品应按照适宜温度储存,并定期检验食品质量。
五、食品加工管理
1. 幼儿园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食品加工过程中要注意食品的原材料选择和加工环境的卫生。
六、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
1. 幼儿园食品销售前必须经过质检合格。
2. 食品销售和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求工作人员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 食品销售和服务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七、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1. 幼儿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采取停用、封存、召回等措施,并报告上级部门。
2. 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落实责任,并对幼儿及家长进行告知和解释。
八、食品安全监督
1.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 食品安全问题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家长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2. 幼儿园要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档案,记录工作人员和家长的培训情况。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一、食品采购管理:
1. 幼儿园需建立食品采购计划,根据幼儿的年龄、营养需求和季节进行合理的食品采购。
2. 食品采购前,必须核实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证照和产品合格证明,并选择食品生产企业具备良好的食品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供应商。
3.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严格遵守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食品储存管理:
1. 幼儿园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确保食品干燥、通风、整洁并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应按照品种、分类、日期等进行整理和标识,确保食品的储存时间和顺序。
3. 储存的食品必须保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暴晒、受潮和霉变。
4. 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必须立即清理处理,不得使用。
三、食品加工与烹饪管理:
1. 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加工与烹饪区域,确保食品加工与烹饪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2. 食品加工与烹饪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接受卫生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
3. 食品加工与烹饪过程中,必须使用存放在卫生无虞的容器中,并使用清洁无污染的食具、炊具、厨房设备等。
4. 开展食品烹饪前,应洗净食品,并对肉类、蔬菜、水果等进行处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四、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测:
1.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
2. 配置专业检测设备和器材,确保食品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记录,对食品安全检测结果进行登记和报告。
五、食品安全应急处理:
1. 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幼儿园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措施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追溯食品来源,并进行问题食品的召回。
3.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5)
1. 前言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的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营养均衡。该制度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2. 食品采购管理
2.1 幼儿园食品采购必须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只能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处采购。
2.2 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查验食品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2.3 幼儿园要建立食品台账,记录食品的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验收情况等内容。
3. 食品储存管理
3.1 幼儿园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变质。
3.2 食品储存要按照不同的品类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3.3 食品储存区域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
4. 食品加工管理
4.1 幼儿园要定期对食品加工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卫生。
4.2 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的教职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4.3 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做到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变质。
5. 食品供应管理
5.1 幼儿园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从源头开始进行检验和把关。
5.2 食品供应商必须向幼儿园提供食品安全合格证明,保证供应的食品可追溯。
5.3 食品供应商必须有相关资质和合法经营证件,经过严格的合规审核。
6. 食品安全检测管理
6.1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测,确保供应的食品卫生安全。
6.2 食品安全检测要包括食品的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重金属等相关指标。
6.3 食品安全检测结果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家长,确保透明度和信息公开。
7. 食品安全培训管理
7.1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
7.2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操作规程等内容。
7.3 教职工接受培训后,要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8.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管理
8.1 幼儿园要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8.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
8.3 幼儿园要进行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1 幼儿园要定期邀请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巡查和监督,接受检查和评估。
9.2 幼儿园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9.3 接受监督检查后,要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10. 附则
该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须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原则,经过教职工共同讨论和审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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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篇
公司规章制度是规范员工及公司经济活动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企业经营中规章制度必须要根据员工的要求制定,你知道哪些优秀的规章制度范文吗?本文将带您从多个角度来考察“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感激您花费宝贵的时间阅读本文!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1)
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4.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5.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8.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9.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0.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11.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4.食品检验制度
15.问题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2)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
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3)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在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是工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设有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设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建筑工地食堂建设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2.1设置在离工地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25米以外地势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卫生要求的上下水道。
2.2设置独立厨房和食物贮存间。洗菜区具备禽肉、蔬菜分开的清洗池。
2.3食堂顶棚、墙壁、地面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墙面材料到顶并便于清洁,地面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
2.4食物贮存间内粮食存放台距离墙和地面大于0.2米,窗户排风口距地面2米以上。
2.5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冷藏设施、消毒保洁以及消防防火设施,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
3、采购猪肉、蔬菜、牛羊肉、禽类、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盐、散装白酒等列入重点名录的食品,对购进的货物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4、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4.1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2易腐食品冷藏;
4.3制售凉菜有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不具备凉菜制作专间条件的,不得制作和提供凉菜;
4.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等安全、无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装食品及其原料;
4.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5、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5.1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5.2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
5.3禁止销售无有效保质措施的熟肉制品;
5.4禁止建筑工地食堂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5.5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
5.6不得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
6、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以及相关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从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除采取抢救、调查与控制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局和卫生局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筑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4)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凳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5)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精选
规章制度要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企业经营中规章制度必须要根据员工的要求制定,我们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下面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带来的“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我们会继续努力优化和提升希望您能多多浏览我们的网站!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
资助项目生活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
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扶贫本、残疾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
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定远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学校盖章后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定远县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
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邮市从20__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
第二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在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第三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幼儿园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可以按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比较困难、特别困难、最困难”三档确定资助标准800元、1000元和1200元。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四条学前教育资助经费:
(1)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
(2)省财政划拨资助经费;
(3)市财政资助补足剩余款项。
第五条每年9月份由各幼儿园向高邮市教育局小教科递交幼儿园“在园儿童登记清册”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小教科核定在园儿童人数,按10%资助比例,以人均1000元标准,核定资助人数和幼儿园补助资金总额。并且将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到各幼儿园,同时递交资助信息到局计财科。局计财科向市财政申请专项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年资助金额=幼儿园人数__10%__1000
幼儿园自筹资助金额=幼儿园人数__幼儿园收费标准(年)__5%
省财拨学前资助金额=省划拨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金额
市财政政府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年资助金额-幼儿园自筹资助金额-省财拨学前资助金额
第六条每年9月底前,市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在园儿童数和资助比例,核定资助总人数,并将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到各幼儿园。市财政部门在10月底前将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划拨教育部门,保证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第七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份,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并提交《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第八条幼儿园收到家长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公示栏或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家长知晓。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须填报《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份名单汇总表和资助申请表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九条小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幼儿园上报的拟资助儿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确认资助儿童名单通知所在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并在幼儿园公示栏或幼儿园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条小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11月底将政府资助经费发放到位。可视情况采用向家长直接发放现金或打入家长银行账户等方式。
第十一条局计财科、审计科、小教科、资助中心要加强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得到资助。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资助经费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并扣减补助经费。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政府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3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4
为使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幼儿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幼儿园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5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6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7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从20__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
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5篇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幼儿园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提前寻找一些资料。资料可以指生产、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参考资料有助于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发展。那么,关于幼师资料你了解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5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完善儿童晨检、因病缺勤病追查与登记制度,坚持每天进行晨检指定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园医、卫生保健老师具体负责本单位手足口病晨检的技术检查指导、疫情报告工作,对儿童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儿童的健康晨检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1、晨检时间
班主任要在每天第一节课前5—10分钟完成儿童的晨检,同时记录,当日上午10:00前报告校信息员。
2、晨检内容
晨检发现一发热、手、足、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可能还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包括仅表现为手、足、口、臀部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的儿童时,要立即通知其家长带领其医院诊治。当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手足口病病例时,要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当在同一宿舍或者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发热、皮疹等)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3、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记录
幼儿园对因病缺勤的儿童,要进行病因追查和记录。对符合晨检标准或医院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要列入晨检病等记报告表。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2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重视卫生消毒工作,确定一名园长分管,保健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每月总结,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扫除。要消灭蚊蝇及蟑螂等害虫。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室内要有防坟、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玩教具等要定期消毒、检修、更新。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婴幼儿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4岁以上幼儿用蹲式厕位。
5、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6、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3岁以上儿童早晚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嗽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用,毛巾每次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5、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两周日晒一次。
6、保持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照明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7、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吃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三)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保持仪表整洁,工作时间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四)消毒隔离
1、预防性消毒
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食堂卫生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五四”制。厨房用具要经常清洗,每天消毒一次,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
环境卫生要制度化。采取专人常年打扫和集体定期打扫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划区定片,责任到人,定期评比,限期整改。
室内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窗明桌净,无蚊蝇鼠害;勤打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空气消毒,至少一周1次。与保教人员、儿童经常接触的物体表现要重点清洁消毒,如毛巾、茶壶(桶)、水龙头、保健牌、口杯、杯架、玩教具、桌椅、门把手等,每天消毒一次。室内地面每天拖洗1-2次,被褥应经常曝晒,每周1次,经常保持地面清洁。床单、被套每半月换洗1次。便器使用后要立即倾倒冲洗,然后浸泡在消毒液中,1小时后再用。放便器的架子每天用消毒水消毒1-2次。大小便池(槽)要随用随清洗,每天早晚用消毒水彻底洗刷一次,做到无污物、无臭味。
2、隔离性消毒
各园(所)要设置隔离室
(70名以下可设观察床),最后二间以上,按不同病种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隔离室用品专用,必须配备以下物品;隔离床、治疗台、体温表、压舌板、听诊器、注射器、面盆、毛巾、手电筒、清洁用具、治疗及消毒药物等。
发现传染病做好发病登记。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协助防疫部门做好随时或终末消毒处理,并做好隔离记录。患者须持隔离期满,经医生证明完全痊愈后方可回园或回班。
园(所)内如发生传染病,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儿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医学检疫,隔离观察,并进行随时消毒。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日常用品及餐饮具等与其他班级分开存放,分开清洗消毒。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
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后,应询问家长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如有:须进行检疫,待检疫期满医生证明健康可入园(所)。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3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
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
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2、午间巡视重点检查儿童用餐卫生。要求是:儿童餐前洗手;进餐采取分餐制,每人一碟一碗一匙(大班用筷子);餐前30分钟不作剧烈活动;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讲究进餐文明,吃饭细嚼慢咽,不可粗暴地催促幼儿,或填鸭式喂饭。进餐环境要优美、愉快,餐间播放轻音乐有助于增进食欲和食物消化吸收。
3、午(晚)间巡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儿童的睡眠卫生。要求是:放下卧室窗帘,制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和气氛。每童一床一被一枕,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被褥要求轻洁柔软,室内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
寄宿制幼儿园儿童夜间就寝前常规刷牙、舆洗,睡前30分钟不宜做激烈活动,或看有刺激性的影视节目(如凶杀、打斗、科幼幻等恐怖片),以免儿童梦呓或夜惊。
(五)儿童离园前巡视制度
全日制幼儿园儿童每日下午(寄宿制为周六)离园时,保健医生应加强健康巡视的次数和范围。因为此时,儿童情绪尤其兴奋激动,极易酿成事故。应配合老师和家长做好儿童安全离园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
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3天,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
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1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4
幼儿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幼儿园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入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儿童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幼儿园信息员,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儿童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入园的儿童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幼儿园,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5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体格锻炼要结合生活、游戏、体操等进行,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体格锻炼要做好准备工作,要重视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锻炼后的整理、放松活动,锻炼时要细心观察幼儿的反应。
5、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特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作为他们的义务。只有企业拥有良好的规章制度,管理才能够达到完美的效果。制订合适的规章制度必须考虑到实际情况,这样才能制订出更优秀的规章制度。为了帮助大家,我们今天介绍了一篇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优秀文章,希望能够为工作和学习提供一些参考!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1
一、厨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粗加工间保证操作台干净无积水。
二、食品原料的清洗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类分开使用,并按照标识使用器具,不得乱用。
三、清洗蔬菜的功能区要设有蔬菜浸泡池,所有蔬菜要经过浸泡并充分清洗干净后方可用于加工烹煮,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蔬菜要先洗后切,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
四、发现感观异常或变质的食品原料,必须彻底清除处理。
五、垃圾废弃物要做到日产日清,并加盖密封。
六、不加工已变质、腐烂有臭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存放在冷库内储存,但保存时间不宜太长。
七、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要做到荤、素分开加工,废弃物要及时处理,放在专用容器内,不积压、不暴露。
八、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掏净、剔净、洗净并及时冷藏。绞肉不带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鲜活水产品加工要立即烹调食用。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2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实现餐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餐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餐饮店规章制度.
一,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思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讲究仪表仪容,讲究个人卫生.
三,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对教职员工和客人就餐,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说粗话和脏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服务员在岗时,不准在餐厅落座和陪客人喝酒.
四,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不准在灶间和工作间随意抓吃食品;不准随意领人到餐厅吃喝闲扯;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看电视,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打乒乓球和台球等.
五,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非餐饮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后橱;不准领小孩到岗;不准将餐厅的物品随意借用和送人.
六,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严格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过时和霉烂变质的食品,调料,饮料等进入餐厅和使用.做好餐具消毒和餐饮卫生工作.
七,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函授学员就餐和向教职工出售的食品,一律凭票,不准收取现金,收回的饭票按规定消毁,不得重复使用.
八,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要爱护炊事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聊天和说笑打闹.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3
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
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
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
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区域内操作,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粗加工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得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进行;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按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⑵烹调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的操作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油炸食品时避免油温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使用。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将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检查各种商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各种加工工具、设备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⑸冷食制作:设置冷食加工制作专间,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工作人员应主要个人卫生,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进行撤换处理。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将食品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5.成品供应:
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防止污染。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封,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整洁卫生。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4
说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其资料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方面: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组织机构;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7、库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2、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一样类型的餐饮服务带给者需制定不一样资料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即:第一、二、五类的需制定1-13项,第三、四类的需制定第14项。
为了方便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我们对上述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具体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状况的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照执行。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要求参见附件1。
具体申报时,申请者仅需带给相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5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6
1、幼儿园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园所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
3、幼儿园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7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巢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凿。
4.3.5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程序
6、发放范围
7、变更历史
8、记录
6、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8
同志们:
这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刚才,市食品办主任传达了全市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请大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先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去年,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从推动我市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汉中的高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形成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住了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全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是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一年来,通过抓组织领导和问责制建设,抓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建设,抓决策部署和综合协调工作,有效推进了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我市食品企业大多数是小作坊式加工、安全隐患多,流通销售、餐饮消费问题更多,加之管理体制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很大,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食品安全监管就是要发挥政治优势,靠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
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综合协调,层层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特点是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的大规模集中整治,为各县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日常监管。食品安全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通过集中分散的监管力量,统一具体的监管内容,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了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通过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消除了监管漏洞,也促使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发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了明确的切入点。各级监管部门依据分段监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着眼全局,关口前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各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管,使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覆盖面不断延伸,监管力度逐步加大。
四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市绝大部分县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有关部门加强了本系统食品检测体系建设,有些县还增加了检验检测经费。同时,各级监管部门积极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水平。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增长粗放、局部监管不力、区域发展存在差别的因素,使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生产企业道德失范,信用缺失,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导致市场秩序局部混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影响,与贯彻落实发展观、构建和谐汉中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将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的环境,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件大事、实事、好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一)启动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农村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社会监督网“三网”建设,是按照国务院,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当前我们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所采取的一项积极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网”建设工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启动“三网”建设工作。
(二)扎实推进综合评价工作。去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省11个地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汉中的排名仅在安康之前。今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新修订了《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办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全面推进市对县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以往的专项整治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已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坚持,同时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推出新举措。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农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温家宝、吴仪副关于做好农村市场监督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针对农村学校、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馆、小加工作坊以及农家宴、农家乐等等重点区域和对象,从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实施各环节全面治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今年,市上制定印发了《20__年汉中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南郑、勉县、西乡是市上确定的三个试点县,要先行试点开展工作,为全市树立榜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的总体安排,依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动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以点促面、注重实效、大胆探索,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发布预警信息,有效防范或制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协调、查处、善后、责任追究、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和措施。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认真查处。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坚决防止瞒报、迟报、误报,甚至改变事故性质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着力构建信息监测体系。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评价、预警水平。今年,市上将召开两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通过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逐步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队伍建设,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媒体等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服务;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编制和发布食品安全状况年度报告。
(七)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自始自终贯穿于食品安全过程。按照《20__年汉中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经常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今年要重点组织好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主题活动,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正面报道为主,开展“食品安全诚信行”宣传报道活动,开辟大众媒体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狠抓食品安全机制创新。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食品安全示范县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其目的在于通过示范县的榜样作用,带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按照省上要求,我市已将勉县上报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各县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乡镇,开展示范乡建设。二是制定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去年,市卫生局制定了《汉中市面皮店卫生审查标准》、《汉中市面食店卫生审查标准》、《汉中市火锅店卫生审查标准》等15个卫生许可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既规范了我市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市特色食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其生产管理比较混乱,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因此,要通过制定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引导、规范,促进特色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三是针对一些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环节,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探索长效监管措施,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的长治久安。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特别是农村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措施,切实做好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
三、加强领导,推动我市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吴仪副在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维护民生,保障本地的秩序和安全,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在‘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整体工作格局中,就食品安全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地方政府负总责。一个地方食品安全状况好不好,关键是看当地政府重视不重视,是否把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挂在心上,是真抓实干还是敷衍塞责”。全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经费投入,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要多方争取经费支持,加强当地农产品基地建设、绿色认证、市场建设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二)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要把食品安全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夯实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三)促使企业成为食品安全真正的第一责任人。目前,我市绝大多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确有少数企业,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十分淡薄,唯利是图,未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食品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安全,企业不把好“第一道关口”,仅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终极目标是企业,也就是说安全的食品,最终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出来的。因此,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明确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强化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因此,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我们要认真学习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全面落实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切实履行好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以良好的精神作风、苦干实干的工作劲头和严密的组织纪律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监管队伍。
同志们,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省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大胆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和谐汉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