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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9-16 生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之轻读书笔记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13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花时间为你编辑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仅供参考请大家仔细阅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和情绪。 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去并写下感悟。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1

一开始就被图书的书名给喜吸引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很自然变想起了以前课文中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没有鸿鹄之志,也不喜欢轰轰烈烈。我向往平淡、静谧。所以一看到书名,静静的、淡淡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内容会成为昆德拉的代表作呢?好吧!我没有看懂,不知道这书到底是要讲什么?

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且印象很深刻,“特蕾莎是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他身边的”,到底是托马斯救了特蕾莎还是特蕾莎挽救了托马斯。

《轻》中还谈到了对爱情、人的心理、政治,脑子不够用。无法理解,看不懂。但是这个书呢,就会让你继续看下去,直到看完还要继续看一遍的魔力。还有一段文字有点印象,记得不清。所以从网上摘录了下来,分享一下。

这完全是一种无我的爱:特丽莎不想从卡列宁那里获取什么,从未要求他给予爱的回报

她从未问过自己那种经常折磨人类情侣的问题:他爱我么?他是不是更爱别人?他比我爱他爱得多么?也许我妈所有的这些关于爱情的问题,这些度量,测定,试探,以及对爱情的挽救,都有一个附加的效果,就是把爱情削弱。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的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要求从对象哪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

无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

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上的景幕,让我们看到藏在后面的东西。事实上,这就是萨宾娜向特丽莎解释的自己画作的准确意义:表面上是明白无误的谎言,底下却透出神秘莫测的真理。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2

生活看似轻如鸿毛,然而,人们却常常感叹生活的沉重。总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是什么让人感到沉重?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每一个举动都承载着难以承受的责任。托马斯一直都认为,就算与特蕾莎一起时,他也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宁愿享受轻,也不愿去承担那份重。然而,当特蕾莎离开他时,他确实感到了一瞬间无比的自由,但很快这种淡淡的失落让他无法忍受。

当负担完全丧失时,人们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几乎远离地球上的生命,在他们飘忽不定的生命中的运动也会变得太自由、太自由。慢慢地,生活就会失去意义。生命总是最复杂的东西,轻与重的转换,灵与肉的纠缠,生与死的轮回,各种重叠的对立,也许这就是生命的面目。在温暖明亮的白天和阴冷寒冷的夜晚之间,生活日夜不停地延续着。然而,即使生命是矛盾的根源,即使生命是一个谜,它对我们来说也是独一无二和不可替代的。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轻和重在书的每一个角落都幽灵般地闪现出来。生存、理想、媚俗和背叛都与这张沉重的生命网联系在一起,但它们永远逃不掉。沉重的生活使人感到沉重的压力。正如文中托马斯感到特雷沙的嫉妒之重。正如特雷沙的梦给托马斯带来的谴责。

生命之轻,使人感到无聊空虚。就在特雷沙的离去导致托马斯的铁球从脚踝滑落的时候,他却为自己异常沮丧的自我陶醉而感到内疚。回首自己,我们也能看到生活的印记。

沉重是真的悲惨,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每天我们行走在这纷繁的尘世间,早已***匆匆的步伐,早已***平平淡淡不带喧嚣的色彩。不管是轻也好,重也罢,生命中度过的日子就是有孰轻孰重的,实在难以掂量。当我们害怕承担生命的重担,让自己享受生命的轻快时,留给我们的一定比以前更重、更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所以,不要去掂量,不要去品味,只要不失重,那么我们就可以走得踏实,走得坦然。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3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之作,起初老师讲的时候就对书名产生了好奇心,到底什么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难道能承受生命之重?怀着这些疑惑我开始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阅读。

读了两遍以后心里很沉重,不禁发现这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发人深思的“不解之词”,以我的理解力对这部书有深刻的理解还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你问我这本书给你留下了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那几个主要的人物(托马斯、萨宾娜、特蕾莎、弗兰茨、卡列宁(宠物))最感慨的是托马斯,最同情的是弗兰茨,最喜爱的是特蕾莎,最不能理解的是萨宾娜。她们给我无尽的遐想。这里我主要讲托马斯和特蕾莎,还有她们的狗卡列宁。

一、托马斯——享受生命之“轻”、承受生命之“重”的勇士

托马斯,一个多情风流又矛盾的人物,小说中处处可以看见他踪迹,他抛弃了爱他的妻子,与数不清的情人一起约会,享受着生命给他带来的快乐,他作为一名外科医生为病人看病,承受着生命带给人的重量。他喜欢和许多女人发生关系,半夜,他把她们送回各自的家。当一个女人和她睡觉时,他睡不着。他有一种难以理解的行为。直到遇见了特蕾莎,因为对特蕾莎的爱而克服了对婚姻的惶恐,因为爱特蕾莎所以娶了她,承受着生命再次带给他的重量,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新婚不久的托马斯依然不舍与情人约会,始终不能忘怀外面的女人带给他的快感,而生活中纯粹的生命之轻,让他感到烦闷与躁动,他刚见到情人,就对情人感到厌倦,而不去见情人又是他无法想象的。

尽管特蕾莎爱他,他也爱特蕾莎,但同样阻止不了他继续同情人约会维持他所谓的性友谊,每次与其他女人做了爱回到特蕾莎的身边,她总能从他头发上闻出与她发生关系的女人下体的味道,这让特蕾莎很伤心与郁闷,当特蕾莎说你又没洗头发,她的忧伤曾使托马斯有着无尽的后悔,尽管他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用自己的香皂洗澡,但仍破绽百出。我只能说他和其他女人的关系已经成为他的天性。他已经习惯了。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托马斯的习惯造成了他伤害特蕾莎心脏的导火索。他就是这样一个风流的人物。

生活中的纯粹生命之“轻”使托马斯厌烦,而纯粹的生命之“重”,又常常使托马斯喘不过气来。他对特蕾莎的爱有时让我无法理解。特蕾莎经常被他习惯性地解释为六次事故的结果,他只是错误地把她比作摇篮里的孩子,飘向他,即使她们有那么多美好的时刻。哪怕他们已经是夫妻关系。

在他的生活中,他习惯了自由,但我们不能否认,他对特蕾莎没有感情,虽然托马斯是在野外,他的行为是放荡的。但是他还是把特蕾莎放在心中的。当他和最了解他的情人萨比娜发生性关系时,他一直在看时间,当他找不到袜子时,他感到恐慌。可以看出她很关心特蕾莎。我不得不说,当他有家的时候,他对特蕾莎有一定的约束和责任。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爱更多地体现在:

他为了她,从苏黎士回到战乱纷飞的捷克斯洛伐克,又从布拉格移居乡下,从受人尊敬的医生变成卑微的擦窗工和卡车司机,托马斯放下面子,能屈能伸,他遵从特蕾莎的想法,如影随从地跟着特蕾莎,处处为特蕾莎着想,有一种影随风动的感觉,这一刻她是幸福的,即使特蕾莎不是他改变的唯一原因。

托马斯无时无刻都在享受生命之“轻”、承受着生命之“重”, 在面对捷克的混乱局面时,托马斯同样用自己的行为诠释着生命的“轻”与“重”。他用俄狄浦斯的故事做为比喻,指责执政党因为不知道而不推卸责任。他放弃了医生的职位以换取生命。托马斯的一生,就是徘徊字选择承受“轻”还是“重”,并最终选择承受重。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爱他。他是个自相矛盾的人。他爱特蕾莎,但不能改变他的坏习惯。他可能不明白,女人想要的是精神与肉体的绝对统一,忠诚,而无法在他身上得到回应。

二、特蕾莎——爱情中的完美主义者、要求灵肉的统一

特蕾莎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性格的形成与家庭有关,从小特蕾莎和自己美丽同时又鄙俗的母亲生活在一起,她经常被母亲蔑视与辱骂,母亲一直希望磨灭特蕾莎对于特殊的渴望,想尽办法要让她相信——这个世界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肉体的集中营,没有灵魂的特殊只有肉体的相同。因此,她母亲白天赤身裸体地走着,禁止特蕾莎洗澡时锁上浴室门,这让特蕾莎感到羞耻和愤怒。她渴望逃离这个赤裸裸无耻的世界,寻找属于自己的纯净天空和独一无二的我。

直到遇到托马斯和托马斯结婚,她才第一次感受到生活带来的幸福。那时,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满足的笑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对精神和肉体的态度发生了冲突。托马斯精神和肉体的分离使她感到痛苦和沮丧。托马斯认为爱与性无关。在他看来,让爱服从性是上帝的恩赐。所以,他可以在和不同女人约会时爱上特蕾莎。

托马斯的爱情观是纯洁的,他的行为是放荡不羁的。

特蕾莎的观点恰恰和托马斯的相反,她把托马斯理想化了,认为托马斯是她理想的爱的港湾,是拯救她、呵护她的爱神,他就是她的全部,她要求他在灵肉上是统一的,可托马斯却不顾她的感受,与形形色色的女人做爱还游刃有余,托马斯的行为深深伤害了特蕾莎的心,使特蕾莎善良的心里有了托马斯伤害了的痕迹,这种痕迹深深印在她心里,流淌在她的血液里,不可磨灭。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他又重重地把可怜的特蕾莎打回了她原来的那个“耻辱”的世界。这是特蕾莎最痛心的。

三、卡列宁——成就特蕾莎幸运的生命之“轻”的宠儿

尽管托马斯行为放荡,可特蕾莎还是爱着他。特蕾莎对爱情至始至终忠贞的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中充盈着忧虑,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依然爱着她,蕴藏着无尽的悲哀和孤独的她,最终将精神寄托于卡列宁一条狗,卡列宁是特蕾莎无聊空白的填阙,是特蕾莎的精神寄托,特蕾莎对它的爱是那么的纯粹以至于她都以为卡列宁才是她的唯一,这种爱超越了她对托马斯的爱。卡列宁对特蕾莎的爱也是一滴动人的眼泪。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是着忍住疼痛,用三条腿和她一起走,露出卡列宁最后的微笑。

这也成就了特蕾莎幸运的生命之“轻”。她始终都承受着生命的“重”,是卡列宁让他感动,让她快乐,始终如一陪伴她,它才是她的最爱,是她得到快乐的源泉。我也特别喜欢卡列宁。

夜深了,翻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久久不能释怀,这里面的人物让我留恋,让我喜欢,我不得不说我爱托马斯,我爱特蕾莎,我爱卡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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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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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4

为何不能承受生命之轻

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开始读这本时候,想到的就是对书名的不解,为何承受不起这生命之轻呢?“轻”为何?

是否人又能承受得了生命之重呢?生命为何有重量之分呢?抱着这些想法,我开始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旅程。

当看到“她蜷缩在车厢的一角,那只沉重的行李箱放在头顶上方,卡列宁蹲在她的脚旁。她想起了她和母亲住在一起时工作过的那家小旅馆的厨师。那家伙从不放过任何一次可能的机会,动不动就在她屁股上打一下,还不止一次地当着众人的面提出要和她睡觉。

真奇怪,她想到的竟是他。对她来说,他代表着她所厌恶的一切。但是现在,她只有一个念头,找到他,然后对他说:

“你说想和我睡觉,好!我来了。””这里的时候,出现的不解更加明显。

是否是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是否是我的知识理解水平不够呢?让我实在对“她”的想法不解。

但是我没有停下了,我继续读下去。

当读完全书的时候,是一种心理的解压,终于从男女主人公的纠结变形的爱情中走出,也开始思考他们之间的情感。他们之间的情感,如果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说的“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是渴望承受男人身体的重量。因此,最沉重的负担成为形象最强大的生命力。

”那么就可以理解为,他们之间的爱情是一种奴性的、一种生理上的、一种变形的又符合事实的情感吧!我会怀疑自己的感情,不是爱,但谁能说清楚什么是爱?每对情人之间的爱情,都有其独特的地方。

其他人是不能评判这感情的。但从客观的角度,或者从哲学的角度,他们从自己的感受中得到和欣赏的,才是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人们总是常说生命如此的美好,但是我总是觉得这其实只是人们的一种对于生命的一种渴望,生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生命的思考是我们人类永远不会改变的主体,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所以说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责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必须面对自己的责任,逃避只会使自己变得更加的却懦,胆怯的自己是没有办法在今天这样的世界中生存下去的,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我们来承担,需要我们用毕生的精力来完成,最后只有在阳光中才能得到温暖。

所以说,生命的意义和轻重之分在于主体——个人。从托马斯的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不想直接面对自己的生活,也不敢正确对待自己

的感情,又奴性于这种感情。他的眼里,这些感情实在是太沉重了,让他承受不起。生活是用来感受和体验的。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奋斗,在无数的困难中学会坚强,同时学会包容,在这样的心态中获得最大的幸福,也许这也是逆境中的一种美,在逆境中得到洗礼。

不管是怎样的问题还是怎样的困境我们将勇敢的面对,直视这些问题,在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一块净土,它是那么的纯真与善良,它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在这里没有欺骗没有痛苦没有一切一切的伤害,只有那美丽的海滩蔚蓝的天空,我们翱翔于自由的天空中让风轻揉得掠过脸庞,在这里无论是什么都是这样的美好他是人们的一个梦,为什么说是梦呢我想往往梦总能让人看到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或者可以这么说梦就是我们内心的感应。

昆德拉审慎的思考着一个问题:“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是渴望承受男人身体的重量。

因此,最沉重的负担成为形象最强大的生命力。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存在。相反,当负担完全消失时,人们会变的比空气轻,会飘浮起来,远离地球和地面上的生命。人是一种半真实的存在,他们的运动将变的自由和毫无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重还是轻?”在生命的进程中,有存在的社会的因素,人性的因素,责任、欲望、理想这些情感的束缚或者情感的约束,对于生命的重量来说,就像加入了作料,加入了好的坏的东西,让生命有了自己的成分。

但是生命本不应该有何掺杂外物的东西呀!因为生命是一个人自身的变化和接收中的交织,不断地变化,直到死亡的时候,回到原来的自己。

读这本书,不仅在男女主人公的情感纠葛中,更在主人公对自己国家的热情中。不管米兰昆德拉想说明什么,我从中都感到自己的收获。所以感谢米兰昆德拉,感谢有这样一个机会丰富他们的情感,丰富他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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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艳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5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第一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二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三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四篇:《不能承受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五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读后感

“因为一个人往往从怀疑一个最小的细节开始,最终会怀疑生活本身。”

这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生活之中不乏这样的例子。

失恋了,或生意失败了,或失业了……人生陷入灰暗——灰暗的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影响到了整个人生,整个人生陷入的灰暗!仿佛生活忽然间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人生有很多面的,这一方面的不如意,不代表你其它方面也不如意。人生是无常的,此刻的不如意,并不代表你之前都是不如意的,你以后也都不如意。

有时,人们会因为一时的失败而完全否定自己。有一次,我在迷茫的时刻彻底怀疑自己的生活,觉得自己的生活很失败!我会想起许多能证明我失败的例子与状况,然后去对比别人的成功,对比自己的理想,发现自己一无是处!

(我也会写在日记里,然后去反省,只是这样的文字不免带着许多消极情绪,故不想让人看到,不会公开上传,我希望我所传播的思想都是积极乐观的。有些问题过于沉重,还是不适宜公开讨论的,故还是自己去思考吧。)

反之亦然,你会因为暂时的幸福而感到一辈子都很幸福。当我被生活中的一些人和事所感动的时候,我总是想起许多美好的时光,觉得我不仅在那一刻快乐,而且在我的一生中快乐!因此,也就有了我之前的那篇《我,幸福无以复加!

--谢谢你在我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以及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及后面的几篇有关于幸福的文章。

人,不免有时会夸大自己的痛苦或快乐,我只是希望大家把快乐夸大,把痛苦缩小。夸大痛苦的时候少一些,夸得小一些,最好是能把痛苦缩小或消除,就像瑜珈中提到的,忘却痛苦,痛苦就不存在;而夸大快乐的时候多一些,夸得大一些。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6

19世纪的50年**诗的米兰·昆德拉,让我想起弗朗西斯·雅姆,犹太诗人保罗·策兰,他的《人,一座广阔的花园》 ,在那里的世界如同雅姆的低沉倾诉的“天空是蓝的和白的。但在麦草中,我们听到鹌鹑沉重的飞翔声渐渐地沉寂了下来。”**这诗化的记忆之门,或许隐喻着他在之后文学路上对生命的一场浩浩汤汤的探寻。

成书于80年代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讲述了在一九六八年苏俄入侵捷克时期,**改革的气息逐日演变成专横压榨之风潮,在“布拉格之春”大的时代变革的背景下,女招待特蕾莎、外科大夫托马斯、大学教授弗朗茨,两两之间看似不相关的故事线索,彼此相连,在结尾处巧妙融为一体。它如同那些在“布拉格之春”俄军占领捷克,捷克斯洛伐克大街上成排的坦克前,一位拿着玫瑰的搔首弄姿的美丽的捷克女子,充满了遥远的波西米亚的符号与幻想,不断轰炸我的过往的看似确凿的认知与想象,并为我重塑一座更广阔神秘的花园。 米兰·昆德拉在这里与以往不同的是,昆德拉不是在缜密编织**的虚构的温床上睡大觉,而是以一位拿着解剖刀的外科大夫的理性的姿态,从宇宙与生命的相关的无尽的天幕上切分细薄而实质的存在,睿智而坦诚的用芝诺的二分法,反复的权衡切割着一系列无穷的生命的暗码:

轻与重,灵与肉,机会与必然,记忆与眩晕,田园与天堂。“当外科医生,即是切开事物的表面去看看藏在里面的东西,”关于书中托马斯职业的隐喻,总让我想起钱钟书反讽与诙谐的味道,《围城》中“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的好,此外全无用处。”②当时看到这颗关于“金牙”的比喻时,不禁拍案称绝,而到了外国作者这里,昆德拉不乏诙谐的隐喻,睿智而贴近现实的反讽,则让我享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饕餮盛宴,如书中写托马斯辗转在妻子与**之间的时候,只有从手术室到回家的这一小段时间时间可以利用时,他把这种时间的压缩比喻成“就像山里农民,勤劳的耕种着自家小块的土地”,而托马斯在回想追逐女性中,把记忆压缩成的三个化学公式,这样类似的比喻总是让我在阅读的快感中喜出望外。

这样一场**般的哲学思辩的历程是惊人的,其中昆德拉丝毫不吝啬哲学的闪光睿智,他想要表达的如同萨比娜的那些深奥难懂的油画,表面那座的充满荒诞的简单线条的建造中的高炉,“背景深处却是一盏煤油灯;或者,又一盏灯,那漆成绿色的灯罩裂成细小的碎片,飘散于一片沼泽地荒凉的景象之上”,这样的描写让我想起艾略特《荒原·死者葬礼》的“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长着丁香,把回忆和欲望参合在一起,又让春雨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③这其中有一种不能言说的诗化与寂寥的意境,又有一种对人最终的归属感和意义的质询,正如昆德拉想要反复说明的是,揭开生命之中那些轻如鸿毛的背后,到底我们肉眼看到的是什么?既然否定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那么人生的一次性,是否决定它注定只是一张成不了画得草图?

这是否有点像巴门尼德对“存在主义”的神奇空间的探寻与质问。 贝多芬无疑是昆德拉眼中“重”的象征,他的四重奏在昆德拉看来是“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他是托起形而上学愤怒而忧郁的健将,他将诙谐的灵感谱写成悲壮的乐章,然而人生的重负也在于悲剧上,古希腊的《俄狄浦斯王》中无法抗命运的既定的悲剧:“他们旧时代的幸福在从前倒是真正的幸福,但如今悲哀、毁灭、灭亡、耻辱、一切有名称的灾难都落在他们身上了”。

④托马斯同样无法抗拒特蕾莎的爱情,她如同“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的床榻之岸的孩子”,特蕾莎生命最强大的影象寄托在托马斯身上,渴望负担托马斯生命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消失时,人们会变得比空气轻,会飘浮起来,远离地球和地面上的生命。人只是一种半真实的存在,他们的行动将变得自由和毫无意义。”昆德拉在这里大胆提出了一个关于轻与重的悖论。

这一重与轻的论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神狄俄尼索斯所代表的酒神放荡自由的精神,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中代表的人无力抗争命运的,这一悲剧的严谨精神,俄狄浦斯在对命运茫茫然无所知的情况下弑父娶母,并亲手刺瞎自己的双眼,离开了忒拜城,“它使我们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不能不对那令人难以逃遁的命运产生茫然、绝望和畏惧之心。”⑤无疑,重负意味着承担,承担意味着悲剧,因为古希腊人认为人无力承担命运,俄狄浦斯的悲剧才可以深入人心。 然而文学的价值正是在于它不是科学公式,无法作严谨统一的推理,因此昆德拉对“存在主义”的探寻才愈显弥足珍贵。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7

这样的负担压迫出了一种存在感,而随之而来的便有了痛苦,当置身于痛苦中时,或许就是存在感最真切之时,也正在这时,我们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身上所背负的重量。而“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当我们像气球一样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时,才会在一片迷雾中感觉到那种呼吸急促的恐惧,现实,越来越模糊。

这只是我对文中“轻与重”最肤浅的解释罢了。

我好像读不懂书中的轻重,又或许有些许明白其中的关联。孰轻孰重,读不懂。

**的第三章,才开始了**部分。比起开门见山的**,如此的开头倒是真的不少见。

终于,开始了对**这一块的理解。我要说的是这部电影比你想想的要复杂得多。正如我之前所说,这部电影是多角度、多性质的。

你可以说昆德拉写的是灵魂和身体,你也可以说这是一场政治十字军东征。如果这是昆德拉对世界的启示,那就没有错。

这本书的主线可以说是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故事。然而,似乎我无法理解书中的爱情,甚至无法讲述这样一个爱情故事。但是却真正感觉到了爱情的存在。

我坚信着托马斯是爱着特蕾莎的。这种爱没有具体的形状,而是有具体的感知,填充在字里行间。“特蕾莎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重复的这样的语句,有着剪不断的关联。

“es muss sein (非这样不可)”是他表达他对特雷莎的爱,最默默却最强烈的一部分。虽然第一章第九节提到了同情,特蕾莎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也一直处于从属地位,但不能说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感情是怜悯的。客观上看两人的感情确实有不平等性,但主观上托马斯一直对特蕾莎爱恋而尊重,“不允许任何人觉得特蕾莎不好”,甚至在特蕾莎与其他人共舞的时候他也会吃醋。

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态度是,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他从没有责备过特蕾莎,也没有和特蕾莎争吵过。

其实写了这么多,我也并不清楚自己都理解了些什么,也依旧整理不出一份属于自己的答案,但是在写下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也确实思考过。在我看来,每一部作品都没有明确的主题。它属于作者的心,但更多的是每个读者的思想。每个人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才是作品的真正价值所在。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8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开始就给了我一个惊喜,“无限的轮回”这正是我最近所在看的《上帝与新物理学》中所经常提到的,虽然两者写作的目的完全不同,但是这样的一个假设,却是都同样引人入胜,引人深思的,昆德拉(以下都将这样称呼)将这样一个假设运用到历史的唯一性上,将不可重复的时间尽行无休止的循环,从而将原本宏伟壮阔的大时代,大英雄所演绎的历史剧目变成了一幕幕可笑的蹩脚话剧,将那些原本血腥无比,不堪入目的黑色岁月,重播成了令人麻木模仿的脑白金广告。从而将人性的善忘和对自身无关事物的漠然,对历史、对恶、对生命之轻的错误理解,阐述的清晰无比,甚至可以说是进行了厌恶式的倾吐。人们对自己对历史太容易做出“正确”的选择,对于轻和重,虽然从哲学上这永远都是一道相当晦涩难懂而且辩证互通的难题,太多的伟大哲学家都耗死在了这一道坎上,但是对于从不关心哲学同时却又能熟练运用物理生活常识的我们,却是真的能将这个轻与重的问题,变得就像是回答太阳是冷还是热一样简单。

所以,很遗憾,我们的确对得起这样的厌恶。

托马斯六次偶然遇见特蕾莎,但我不认为特蕾莎偶然遇见了托马斯。特蕾莎迟早会遇到这样的托马斯。虽然托马斯的名字可能不叫托马斯,但托马斯偶然遇见了特蕾莎。托马斯(在遇见特蕾莎之前)不是情人。我还是不明白托马斯为什么爱上特蕾莎。托马斯是情人,但他不是情人。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难道是因为特蕾莎的软弱,因为她的善妒,因为她不掩饰的痛苦,还是因为她那一次生病,托马斯总是将她比作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难道是同情吗?

作者倒是给出了一个很通俗的解释“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这句话很耳熟,我也经常会在各种小说里看到“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的产生好奇的时候,那就说明这个女人已经危险了”,“好奇害死猫”果然是到哪里都通用。

特蕾莎,我想我最好先谈谈特蕾莎,因为这个女人对托马斯很重要。似乎有时候她比他更重要。对托马斯这样的人来说真是太神奇了。

但说到特蕾莎,我们必须谈谈特蕾莎的母亲,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特蕾莎是她母亲的延续,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特蕾莎的母亲一生可以说是以个悲剧,然而更悲剧的是她把自己的悲剧加注到了特蕾莎身上,特蕾莎厌恶在家里在母亲的世界里生活,所以她才会盼望着叛离这样的生活,所以她才会如此果断,如此轻易的就去找托马斯了,当然这也是因为托马斯的不同,就像她手里一直拿着书一样,她在托马斯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向往的世界的大门在向她敞开,在呼唤她的前往。她这才如此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自己的小镇,所以说,她遇到托马斯并非是偶然,这是必然的,因为对于她这样有所期盼的人,任何将来未知的事件都是命中有所预谋的。

特蕾莎是如此的想要寻找自己的生活,她在镜中寻找自我,似乎每一次发现的不同都将是一种对她母亲抗争的胜利,对于世界的胜利宣告“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着田中挥臂高歌”她正是在托马斯的身上寻到了自己的世界,然后将一身之重全部加之于托马斯的命运之上。幸运的是,托马斯深爱着她,最终和她一起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生中所反映的人性,可以看做是软弱、善妒、追求自我价值(这点我觉得和后面要说的萨比娜很像)同时又是在不断的进行自我矛盾,软弱似乎是不能避免的,因为她一直都是托马斯的庇护下,她的生活,她的爱情,还有她的梦境,她时常做梦而且一般都是噩梦,除了后来他们一起搬到了乡下和卡列宁一起,最后她梦到卡列宁生下了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我觉得这里是整本书中写的最最温馨的一段,梦即是欲望,由此可见,特蕾莎的确是痛苦。善妒是出于她的爱,爱总是自私的不是么,正是由于这样的软弱这样的善妒,并且两者叠加同时表现出来的痛苦让托马斯感到了无以复加的生命之重,他同情她,将她看作了是自己唯一的真爱。或许,这里还可以谈到的是托马斯内心中所产生的“同情”。

我有看过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这书中间有多的篇幅讲述了“同情”这种感觉、这种情绪,很大程度上我是赞同亚当·斯密的,毕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些正在遭受痛苦的人身上所承载的感受的,因为毕竟那不是我。所以,同情的最高境界我不是很赞同,那就是“感同身受”这四个字,要是我能感受世人的悲伤,那我一定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悲伤的人。但是,要是说到爱情,我想还是可以有点意外的阐述的,所爱之人的痛虽不是亲自加之于我的肉体,但是那种心灵上的同感确实能反馈到灵魂的住所并且直接体现在我的五感之上,即是产生于源头,又是反馈于源头,真的是让人痛到难以附加的。

因此,我不得不承认,实践出真知,对于未知的事情,如果无法证实,那就不要否认。好吧,现在我们回到正题上来了,特蕾莎的生活也是关于自我价值和自我矛盾的。我认为者是她一生中最悲惨或最有价值的事情。

她既希望能够给托马斯以帮助,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是却又往往由于自己的软弱,一次次的将托马斯拖入爱的泥沼,但是我们却不能说特蕾莎是自私的是恶的,因为这就是人性的本能,她渴望生的价值,体会着轻与重的交替,世事并不会如心所愿,但是既然活着却又是一种价值,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于他人。

书中有一段话,托马斯让她去一座正在进行自愿判决的山上。当我看到特蕾莎的文章时,我突然觉得我要哭了,我的生命是如此脆弱。

“她觉得自己再也没有了勇气。她对自己的软弱感到绝望,但她实在控制不了。她说:‘不!这不是我的意愿。’

持枪者立刻垂下了枪口,很平静的说:‘如果这不是您的意愿,我就不能这么做。我没有这个权利。”

萨比娜既然讲了特蕾莎,那我们就不能忘记托马斯的另外一个女人,萨比娜,同样是托马斯的情人,但是,她却是和特蕾莎相差的太多,我想这也应该是托马斯功劳,他总是在寻找不同的女人,在她们身上发现人最本质的差异,经过他不懈的努力,这才使得我们能够见识到如此丰富的人性吧。

萨比娜是一个画家,应该算是艺术家吧,或许我又可以说真正的艺术家都是有些与众不同的,书中有提到“对萨比娜来说,活着意味着观看。视觉受到双中中间边界的限制:使人看不见的强光和完全的黑暗。

她对任何极端主义的憎恶,或许产生于此。极端主义标志着生命的终极境界。极端主义的基本情况,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是希望改变死亡的面貌。”但是,正是在这里我看到了萨比娜本身的极端,人性是矛盾的。

萨比娜总是在叛离,这点她做的比特蕾莎可是要彻底的多,她不仅是叛离她的情人,她还要叛离这块土地,叛离这个世界,她认为叛离才是美,她不想被束缚,不想被埋葬在石板之下,所以她一直都在前行。萨比娜给托马斯写的信中有那么提到一段“我想在我的画室里和你**,就像是在剧院的舞台上。周围尽是观众,他们无权靠近我们。

但他们的目光却无法离开我们……”这就是最好她最强烈的宣告。后来文中又提到爱她的弗兰茨,弗兰茨为了要和她在一起更是背叛了自己的妻子,那个他曾经发誓要忠于一生的人。但萨比娜认为她不应该留在这里,让她成为弗兰兹的财产,这让她觉得她想要的一切都会在公众面前展示,她不能容忍,她害怕,所以她很不安,她又背叛了。

于不同之中显出才是真正的不同,那么叛离世界就是这其中的最美的一种,因为和整个世界不容,那么必然是这世界中最最耀眼的焦点,犹如黑夜中灯火,犹如上帝周身的华光。我想,人是需要这样的精神的,疯狂有时也是一种动力,即使是这样的代价将会很沉重,但是对于要叛离世界的人来说,这样的沉重又和鹅毛的轻盈又有什么区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本身也不是矛盾的,沉重的是脚下踏过的大地,轻盈的是自己的肉体,就如同肩上的重担,还有欢愉的内心,这可以是不同的角度,也可以是一种极端的转换。

弗兰茨其实,有些地方我还是蛮喜欢弗兰茨的,这是一个很大众的人,是这本书里面最现实的一个人了,所以说,这也是一个媚俗的人。一开始我对作者用这个词很是不解,但是自己想了很久以后,也没能想出一个更为恰当的能够描绘这样的情景的词语之后,我就理解了。媚俗,就是对世界对这个社会对人类自身有一个统一的认知以及肯定,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需要交流,需要精神上的沟通,需要得到肯定,尤其是自身的价值,这是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就存在的本性的需求,不可磨灭,除非他们要叛离这个社会。

弗兰茨就是典型的一个媚俗的人,因为他需要上述的一切,这些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可以从他从事的工作,还有他的妻子身上得出结论。

但是,我这里所说的媚俗却不是对他的否定或者是鄙夷,正相反他应该是被赞美的,我认为社会正是由这些媚俗的人所创造的,要是我们的社会中没有这样媚俗的人,那我们看到的社会是怎么样的,我想这将会是《十日谈》里故事开篇的一样的场景吧,社会的秩序正在崩塌,人们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当每天都能在行走的街道上看到数不清的死人的时候,还有什么能够保持住自己精神不受侵害,有人尽情的放纵自己,毫无顾忌,闯入他人家中肆意胡为,女人放下了矜持,男人卸下了绅士,到处都是欲望的淫笑,酗酒抽烟糜烂的烟气充斥夹杂着死亡的呼吸,还有人却是独立于世外,他们不勘忍受这样的世界,崩塌的社会同样是他们的信仰与遵守崩坏。所以,他们选择在乡下偏远的地方,清修祷告,期盼终老一生。人性的本能,一旦没有约束,会有多难看,我无法想像。

社会是需要媚俗的,媚俗更多的时候就像是一道人类自己加之于本身的枷锁,他让我们知道我们的肩上还是承载着负担的,我们的前行的道路并不是畅通无阻的,媚俗教会我们要懂得文明礼貌,教会我们要遵守道德规则,媚俗教会我们要人一样的活着,所以,可以说媚俗就是维持着这个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我们离开不了他,虽然,他就是我们所创生的。

然而,这似乎还不足以说明弗兰兹,因为他遇到了萨比娜。为了萨比娜,他开始了自己的媚俗之路,这媚俗又不同于世人的媚俗,这媚俗似乎只是为了萨比娜,只是为了他自己,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所要走的道路,他岁生活于这个媚俗的世界,但是,这媚俗却是可以有自己的定义,无意到最后,我相信他是找到属于自己的定义,他离开了自己的妻子,选择了和那个女大学生在一起,最后还和那些媚俗的人一同前往了柬埔寨,并且将他的生命也终结在那里,但是,正像他的墓志铭上所刻写的那样“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这就是我所看到的弗兰茨。

托马斯好吧,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定下心来写写本书中,貌似是主人公的托马斯了,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这本书中提到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一个主要人物,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特点,这是一个世界一个社会,社会又是有集体所组成的,而集体又是有个人所组成的,好吧,人体又是器官组成的这里我们就不分析下去了。所以,世界是由个人组成的。请允许我稍微改变一下概念。这里我们不是从整体论的角度看,而是从还原论的角度看。每个人的存在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是生物学、神学还是哲学,毫无疑问,他就像我们所说的太阳。只有一个。

所以,没有人是世界和社会的中心,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也就是说,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会成为世界的中心。每个人都可以看做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自我运转的宇宙,谁都不能否定他存在的意义,就像是我们不能否定宇宙的存在,要是我们有一天否定了宇宙,这样不就同时等于否定了自己的存在嘛,况且谁也不知道别人内心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也许,一个人从来到走,我们只能看到他的表面,内心的东西,他不说,谁能知道。

貌似,我这样讲又片面了,形而上了,但是,也仅仅是我自己的观点罢了。(对了,这段东西跟托马斯木有半点关系~)

其实我一直都不大懂托马斯,在我看来,托马斯就像是个上帝派到人间的使者,他要替上帝了解世人的不同个性所在,看看人到底有何才能统领他所创造的世界,想来,即使是上帝造就了我们,但是他一旦给我们的生命添加了灵魂的动力之后,便是也不能再掌控我们自身的意志了。托马斯是个外科大夫,他做外科手术的时候有一种强烈而又短暂的亵渎神灵的感觉,正式这个吸引着他,并且使他把这个职业更看做是命运的使然,是非如此不可的,就像是后来他为了特蕾莎放弃这项使命一样非如此不可,然后从这里我才真正知道他是怎么爱着特蕾莎的,再怎么放荡滥情的人也需要一份真正的爱情,他和特蕾莎的爱情就开始于特蕾莎以某句话印在他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9

这是一本看的时候觉得醍醐灌顶、数次顿悟,看完又是一脸茫然的书。

所谓的不可承受的“轻”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大家都活的很“重”,人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在给自己加枷锁,越加越多,越来越重,越来越难解。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就好像无忧无虑、千篇一律的生活让人失去感知,忙碌和压力却让人真实地感到活着。人们为了去感受存在,为了去感受活着,忙忙碌碌,四处奔走还是不知所措。不过这也是好的,总比天天躺在床上,刷着事不关己的消息和新闻,吃着方便又丰富的外卖的,所谓岁月静好实则混吃等死的生活要好。

但书在后半部分开始强调“放下”。“在这之前,他还从来没有感受过不在乎带来的欢乐。”看到这句话的瞬间,我又觉得不在乎是很好的。不在乎有多少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你,不在乎外界的压力,随心所欲只为自己而活。多有道理,人活着就是为了取悦自己不是吗?可是不在乎太难了,既然是生活在社会中,既然会与人交往,就不肯能不在乎,就不可能拥有绝对的自我。

“如果一件事取决于一系列的偶然,难道不正说明了它的非同寻常而且意味深长。”生活的有趣之处就在于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说明,所以顺其自然,该发生的都会发生的。

正如书最后说的“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生活中的种种关系并不需要过于复杂地去思考、处理。自由自在,顺其自然也很好,自己给自己自由可能就是指自己选择想要的东西并且为了这个想要的东西去努力吧。毕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会变得自在了?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10

作者对“轻与重”的思考实际是直接抨击当时的社会制度。捷克人民也面临着社会制度的轻与重的选择。当时,捷克社会制度的选择是什么,人民应该去**?

对于社会生活方式和核心价值观的选择,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对社会制度的粗心选择,可能给祖国和人民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祖国和人民能忍受多久?这些都是作者在作品中深思熟虑的哲学命题。

生命应该是用来感受和体验的,我们都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中挣扎,在无数的困难中学会了坚强,同时我们学会了包容在这样的心态中我们得到了最大的快乐,或许逆境中也是一种美丽,在这当中我们得到了洗礼。不管是怎样的问题还是怎样的困境我们将勇敢的面对,直视这些问题,在每个人的心中总有那么一块净土,它是那么的纯真与善良,它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在这里没有欺骗没有痛苦没有一切一切的伤害,只有那美丽的海滩蔚蓝的天空,我们翱翔于自由的天空中让风轻揉得掠过脸庞,在这里无论是什么都是这样的美好他是人们的一个梦,为什么说是梦呢我想往往梦总能让人看到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或者可以这么说梦就是我们内心的感应,

回到米兰昆德拉在全篇开篇时的命题:“永恒的轮回是一种神秘的想法,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这一谵妄之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11

**中的男主人公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有一天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丽莎,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之间,对全心爱他的特丽莎是一种伤害。特丽莎经常在极度不安的梦靥中醒来,经常猜忌与怀有恐怖想象。

这时,捷克政局动荡,在苏黎世,一位权威医生想让托马斯去那里发展,两人决定去那里生活。但面对陌生环境的不安和丈夫仍与**有染,特蕾莎决定离开并返回祖国。但命运和选择让托马斯回去找她,从此两人没有分开。

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里的快乐,彼此是生命中甜美的负担。后来他们死于一场车祸。萨比娜是一位画家,曾经是托马斯的主题之一,也是特蕾莎嫉妒的对象。

萨宾娜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和任何奉承公众的庸俗行为,但这种背叛让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存在于虚无之中。弗兰兹是被萨宾娜背叛的情夫之一,他因为她而放弃自己坚持的婚姻与忠诚,但是由于萨宾娜的背弃,让弗兰兹发现自己过去对于婚姻的执着是可笑的,纯属多余的假想,他的妻子只是自己对于母亲理想的投射。

离婚后,自由独立的单身生活给他带来了新的生活机遇,他明白萨比娜只是他追求革命和冒险的生活。后来他与他的学生相恋,在实际参与一场虚伪游行活动后,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是留在他的学生旁边。一场突然抢劫中,弗兰兹因为想展现自己的勇气而蛮力抵抗,却遭到重击,在妻子的陪伴下,无言的死于病榻上。

(引用自百度百科)

当你弄明白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后就会发现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这也就揭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但细想就会发现人是避免不了那些追求的,谁不想拥有功名?谁不想拥有利禄?谁不会被儿女情长所羁绊?

这些都是人性无法回避的根本,但这些追求终将是空洞的。可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悲剧所在。

同时,如果人们没有一定的目标和追求,灵魂就会漂泊在各处,进入空想的境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

想着想着人不禁会悲观压抑起来,但我们毕竟是凡夫俗子,无法避免这些生命中的“重”,那何不豁达一点,享受这生命的过程呢?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会产生幸福感和满足感,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看来,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12

通信2班王高健 ***

这本书我看的无比缓慢,除去我对繁复的外国名字的障碍外,这本书我越看越有种飘在空中触不到实物的感觉。我看不清自己脚下有什么在支撑着,看这书的时候,起码前面几章,越看这种感觉越强烈。

相当粗糙的翻完了这本书之后。第一条感想是,没想到这故事还挺好看的。作者叙事的功力很深,往往简单的几笔就能交代出很多前因后果;结构安排也挺有趣,有人说像一个一个乐章,我同意,相互之间是贯穿的但又有其各自的主题,很精致。

在故事展开之前,与快节奏、视觉化的现代小说相比,谈论尼采的永恒轮回思想是相当令人望而生畏的。可我读小说又向来不能向后跳跃,试了两次,才终于逐字逐句把这两章挨过去。到第三章,写托马斯感觉特蕾莎就像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飘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这个意象又是那么神秘生动,让人急急地向后翻,迫不及待地要了解这两个人物。

而也正是从这一章开始,从托马斯审视自己的人生究竟该要什么开始,前面讨论的“轻”与“重”,才开始正式现形,“轮回”也才有了具体的,可被阐述、被理解的意义。

从个人的角度出发,“轮回”是从否定出发的,指人的一生不能重复:“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联系第二章中尼采“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人这不能重复、不可修正的短暂一生相对则是无比轻盈的,哪怕不断地犯错误,走冤路,这些错误也不会如西西弗斯推石块一样,在无解的死循环中被不断重复,形成时间轴上的一个恶瘤。

“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故而昆德拉对人生得出的结论是个“半真的存在”,因不负重而自由,因自由而去意义。

为了反思和质疑生命中无意义的轻盈,书中的三位主人公托马斯、特蕾莎和托马斯的轻人、画家萨比娜,都经历了一个残酷无情的自我反省和自我否定的过程。托马斯所经历的是爱与性的分离。他一方面炙烈地爱着妻子特蕾莎,那个被“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流而下的孩子”;一方面却不能遏制地不断与其他女人发生性关系。

对外科医生的托马斯来说,每个女人都是组成世界整体的一个独特元素,他探索不同女人的肉体并非为了沉迷肉欲,而是执着于发现每个女人“有别于他者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之处”。托马斯通过这样的方法来解剖、征服世界,在征服世界的同时获得额外的感官享受,并与此同时不得不承受给特蕾莎带来巨大困扰而引致的毁灭性痛苦。

特蕾莎,这个“顺流而下的孩子”,对人世的理解是从“做女儿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大写的过错”而始的,她终期一生都在寻找各种各样的自我肯定方法,来试图覆盖与生俱来的生命的自我否定。她爱托马斯,因为托马斯是把她带出第一个否认的世界,接受她第一个肯定的世界的入场券,而不管她唠叨、大叫和咕哝的肚子。但随着特蕾莎和托马斯共同生活的发展,她不得不忍受托马斯身体上得不忠、无尽的噩梦、青春热情的枯萎和世界的沧桑。

换句话说,她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尝试发现肯定,却又不可避免的一步步走向否定,走向生命最初形态的回溯过程。

托马斯的情人萨比娜是个成功的画家,但她的成功却基于对捷克大学教育的严格现实主义的背离,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之时,她流亡瑞士日内瓦,与当地一位已婚教授弗兰茨保持情人关系,但她与弗兰茨对世界的种种看法实际上都存在重大差异,甚至完全相悖。比如说,萨比娜在公寓里只穿内衣,头戴祖父传下来的圆礼帽,站在镜前,手牵着身着灰西服,打着领带的弗兰茨,这一动作在弗兰茨看来是个非常古怪的玩笑,甚至闹剧;对萨比娜,圆礼帽却是曾激发她与托马斯情感高潮的性爱道具,是对往昔时光的回顾,对历史记忆的赞颂。昆德拉用了很多篇幅详细陈列萨比娜与弗兰茨之间的语义之差,甚至连“爱”与“激情”都被彻底拆解,显示其中因真正理解的不可能存在而产生的千疮百孔。

最为冷酷的一笔是弗兰茨死前弥留之际,不能说话,面对自己仇恨的前妻别过脸去,这却给对方造成了愧疚、感激的假象。可见人与人之间的不沟通、不理解才是生命的长久之态,从生起始,贯穿始终,直至黄泉。

托马斯、特蕾莎和萨比娜形成了一个分解生命的立体三角形,这体现在书中前五部分严格对称的结构上:轻与重、灵与肉、糊涂话、灵与肉、轻与重。昆德拉从托马斯起始,提出生命之轻重的议题,曝露每个人物的灵肉分离本质,再回至托马斯,让他彻底否认生命的轻盈之美,告别“世界的手术台”,走向一个不断重复的,枯燥而偏远的末路。

贯穿这前五部分的,除了以这三个人物为顶点的拆解三角形,还有促使每个人物为各自的人生做出正确或错误选择的捷克历史。对捷克历史的瓦解与否定是交织在托马斯、特蕾莎和萨比娜这三位流亡之人对各自前途与人生意义的思索之中的,昆德拉在用偶然否定人生的既定意义与归宿的同时,也用同样的思路否定了历史的沉重,抉择的艰难,变迁的要义。特蕾莎年轻时拍摄的那些记录青年人慷慨激昂抵抗苏联入侵的照片,在很多年后竟成了当局用来实施人身压迫的证据。

人生没有轨道,历史也没有目标,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所谓“轻者为正,重者为负”的论断终被彻底否定。

在对生命与历史的否定之后,昆德拉还要在最后一部“卡列宁的微笑”中彻底否定人性。卡列宁是托马斯为了解除特蕾莎的孤独而买的小狗。在从布拉格到苏黎世,再回到布拉格,最后回到乡村的动荡中,卡列宁是特蕾莎忠实的伴侣,甚至是她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在卡列宁生命的尽头,特蕾莎终于意识到,她对卡列宁的爱胜过她对托马斯的爱,因为这是无私和不回报的。

接下来,昆德拉更进一步,直接将人性与动物性进行了比较,证明幸福本质上是一种重复的欲望。但是一个有很多欲望的人不能满足于任何简单的重复,也不能像每天早晨为一个固定的牛角面包而吃卡列宁那样快乐和满足。因此,《圣经》中人被逐出伊甸园,而动物得以保留。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这种线性的进步欲望。我们生活在单向时间轴上。时间不会重复,日子不会循环,生命也不会回来。正是因为这种光和线的特性,人们无论怎样奋斗、向往和追求,都永远不会回到伊甸园,获得最终的幸福。人性与幸福在本质上是矛盾的。

但人终其一生依然会不断的奔跑、追逐,寻求幸福的幻影,这便注定是场悲剧,生命的悲剧。

但奇怪的是,在这本充满了一个又一个冷冰冰的否定的书里,卡列宁的死是最温柔的一段。我想这是因为在卡列宁生命消失的过程中,特蕾莎对生命、历史、祖国、爱情以及生命中一切的幻想终于破灭了。她走到了尽头,终于找到了生活的真谛。纵然那是一个不可遏制的悲剧的真相,却因特蕾莎与这些否定达成了妥协,竟终获释然。

只有这样,她才能穿上最美的礼服,在自由的舞蹈中得到象征幸福的大蝴蝶,最终接受生命无法承受的轻盈,赢得最终的美丽。

归根结底,《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本关于真相的书。我们接近真相总是通过否定,而不是肯定的方法。但凡肯定的,迟早会被推翻。

否定就是减法,甚至除法。这是一个不断摧毁生命幻觉的过程。就好象灵魂必须脱离肉体的束缚,才能破茧成蝶获得最终的自由一样;人生越是破灭,便越接近世界本原的真相。这过程固然令人沮丧,甚至绝望,但我坚信这就是唯一的路径:

真相不会以喜剧的形态存在,真理也绝无可能以肯定的方式获得。

这真是一本血淋淋的书,但我喜欢它。它不是虚无主义,它只是在讲真话。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 篇13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也意识到了这些,他知道这唯一性的人生,决不能随波逐流,可他却没有像居里夫妇一样找到自己的使命感,而是以放下负担的方式,拒绝媚俗的社会。可没有负担的他变的太过轻飘,反而难以诗意的栖息在这片大地上。因为他努力去感受凡夫俗子所享受的轻松,而承受着‘轻’的痛苦。

这种轻松的实质却是人生的虚幻。但事实上,这样的生活也绝非他想要的,他时常沉思于一句德国谚语:“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活过。

”只有一次的人生,用于享受也无法通过经验对比得知对错,毕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显得那么不平凡了。但这种平凡并不是托马斯的纵容。如果你想让生命永垂不朽,你必须创造自己独立的生命价值。如果你不想同时受到世俗媚俗的影响,你应该对尼采说同样的话:

“个体必须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灭”。那么这种超脱于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杨绛先生一样“无名无位自在”的平凡,超脱于世俗之外,又有着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这样的人往往有一种平凡、冷漠的态度,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相信他们的平凡,他们的坚韧不拔,他们对自己的理解,会让他们在这个宇宙的小角落里奏出一首快乐的生命之歌。

这轻飘的生命,充满了偶然与虚幻,回不到过去看不见未来,刚刚看破滚滚红尘,却也难逃岁月的流沙,想要生命不朽,只有释放自己灵魂的真善美,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超然于世俗,点亮自己的人生。这并非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的全部意义,但却是我感同身受的哲学内涵。

窗外,疾行的车流从一个未知,驶向另一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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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读书笔记


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片段产生很大的触动。 阅读过程中,我们应该好好总结和归纳我们所学到的思考和认知,栏目小编整理了以下有关“受戒读书笔记”的内容供您参考,学无止境阅读无穷尽希望以下内容能够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受戒读书笔记 篇1

这本是汪曾祺的短篇集,写的都是小人物的鸡毛蒜皮,却写出了最真切的人情味儿;非常值得一读。

汪曾祺是个相当幽默的文人,他的那些短句让人读完会不禁大笑;例如:“村里人都夸他的字写得好,很黑!”“毕业生中有一些是乘风破浪,做了一番事业的;有的离校后就成为泯然众人,为衣食奔走了一生;有的,死掉了。”“她这样躺了十年。她死了。”“他爱写挽联。

他简直希望他的亲友家多死几个人,好使他能写一副挽联送去,挂起来。”

而有些字句一针见血,道出见地;比如:“她宁可要一个窝窝囊囊的平庸的儿媳。来了个人间子,把她往哪搁?”“果然,高先生在十六岁的时候,高高地中了一名秀才。众人说:高家的风水转了。不想,第二年就停了科举。废科举,兴学校,这个小县城里增添了几个疯子。”“这里的女人和男人好,还是恼,只有一个标准:情愿。有的姑娘、媳妇相与了一个男人,自然也跟他要钱花买花戴,但是有的不但不要他们的钱,反而把钱给他花,叫做‘倒贴’。因此,街里的人说这里‘风气不好’。到底是哪里的风气更好一些呢?难说。”

“世界上竟有这等怪事:挨整的已经觉得无所谓,整人的人倒耿耿于怀,总想跟挨整的人过不去,好像挨整的对不起他。”我认为所有短篇中最有力的文字:“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

这短篇集中,我非常喜欢《受戒》那纯真无忧的爱情,《岁寒三友》那相互帮扶的友情,《大淖记事》那历经苦难依然不离不弃,勇敢并肩前行的爱情,《熟藕》那超越血缘的爷孙情,《薛大娘》那彻底解放的,自由的女性形象。而《徙》里那淡淡的忧伤和压抑,也是无法言喻地喜欢。

受戒读书笔记 篇2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平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可是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86。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受戒读书笔记 篇3

一开始我是看不下去汪曾祺的小说的,真是太平淡太平淡了,他写小说好像从来不在乎主旨,没有什么“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或者“人定胜天”的老套说教,他只是执着地书写水乡这边的人和事、水乡那边的人和事,主角就会在你溜了号时突然出现,然后不经意间,人就死掉了。

人死掉了,稀松平常,汪曾祺不停笔,他只是继续写,于是在这片水乡生活的人虽然命运迥异,但都平静地迎来死亡。

你有时候会猛地觉得这不是在读小说,而是以上帝视角旁观了一场长达数十年的小镇兴衰史。

后来我很能读得下去了,渐渐琢磨出汪曾祺克制之下的欢喜与悲哀。

——他是欢喜的,他笔下的乡俗太可爱了,这里的人把“当和尚”当做一份职业,于是宗教信仰变成了一件唯物主义的事情,像种田打渔一样坦荡平常。与其说信仰佛祖,不如说是寄托美丽祈愿,然后就能很放心地努力生活;他笔下还有纵横天下、四处云游的杂耍汉子,打着坑蒙的擦边球这里待十天那里待半个月,可是他在此处难过美人关,为了一个有夫之妇留了下来,从此传奇人物变成了普通百姓,过去神话再与他无关,他和心爱的人平淡一生。

汪曾祺的小说啊,善恶标准是顺应天意的,没有如今的很多条条框框,只是顺应着淳朴的本能、澎湃的义气,自然而为。所以你能找到不道德的地方,心里可能想着:让不道德的人获得好下场,这是说不通的吧?可是你又立即说服自己:正是因为这一份原始到不精确的善恶,才使得水乡的人们是那么的鲜活有生机。

人性就像蒙尘的宝石,不是十全十美,它注定有灰尘遮面,可是它也是宝石啊。

——他也是悲哀的,那些克制的、隐忍的死亡,时运不济的颓唐,还是留下了淡淡的情绪,像平淡中突然伸出一把刀,突然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衡东剜向心间,故事还是那个温吞的故事,你的立场却不再是旁观者了。个体的生命无声息地消逝,但整体的生命仍流转不朽。

汪曾祺像是一面镜子,他不创作,他只是把家乡里看到的人和事、听说的人和事搬到纸上来,于是他们永生了——逝去的人借他的笔留下些许痕迹,在长长的人类文明中,被更多的人阅读见证。

可是你又清楚地知道:小说一定是虚构的。那么在故事里哪里是虚构的呢?你分不清,真亦假来假亦真,所以大淖是假的吗?所以这些人遭遇的命运是真的吗?

故事里人能得到好结局吗?好像恳求作者给予他们一个好的结局不行的,因为是年生,是命运让他们悲惨。自然而然,又笃定地经受悲欢。

读到最后,我不再执着于跌宕起伏的剧情,也不执着于把目光注视在主角身上,因为我发现汪曾祺的小说主角都出场得很晚,此处人情风光总要先细细描绘一番,主角才不疾不徐地现身——仿佛他不是主角,因为主角都是在惊天动地间闪现的,作文如孙悟空。他们不是,他们是从故土中孕育出来的,再异禀也是故土的一部分。

就当是读一首歌吧,就当是知晓了一个人的一生,就当是了解了一片土地。风起时,芦穗飘荡,水鸟扑鲁鲁鲁飞远了。

受戒读书笔记 篇4

小说整本共分三辑,前两辑主要描写江南水乡的人事,后一辑是对《聊斋志异》中12篇故事进行的改编。提到汪曾祺,总会记得“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的评价,他小说整体上呈现出的语言晓畅、结构精致、思想深刻皆是印证。

汪曾祺是语言大师,他小说中的语言是文言和白话的完美结合。在阅读中是能领略到明清小品文的语言趣味的,并且这种趣味并不会让我们产生年代的隔阂,细看去都是朴实晓畅的文字,读起来又很动人。来看《大淖记事》中的一段:“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汪曾祺小说中有很多三四字的短句,反复连用,或者长短句交错,有一种轻快的节奏感在其中。我们可以随意拿出一段来欣赏:“走过一颗老葡萄架下,小吕想坐一坐。一坐下,就想躺下。躺下来,看着头顶浓密的,鲜嫩清新的,半透明的绿叶。绿叶轻轻摇晃,变软,溶成一片,好像把小吕也溶到里面了。他眼皮一麻搭,不知不觉,睡着了。”

很多人评价汪曾祺的小说是散文化的,即情节比较弱,其实不若说是结构上的精致,追求一种含而不漏、点到即止的美感。他的小说往往在前面大部分描写水乡风景、民间风俗,似乎其中的故事只是顺嘴一提,絮语之后云淡风轻的几句就是结尾了,然而这几句就偏偏成了点睛之笔。如《陈小手》、《异秉》。

这并不代表汪曾祺的小说里没有思想深度,他只是将锋芒藏在了语言文字之后。《复仇》中内向性的自我探寻,《辜家豆腐店的女儿》、《云致秋行状》、《黄油烙饼》、《陈小手》等文中的讽刺批判,《瑞云》、《双灯》中对爱情的思考,《黄英》中的潇洒快意随处可见。

和现代诸多新奇炫目的小说相比,汪曾祺的作品无疑是田园牧歌式的。然而这些清粥小菜才是最见厨师的功力,也最养生有味。作者:肉肉爱吃肉

受戒读书笔记 篇5

作为一个年轻的学子,我有着许多心结和不安。我曾经尝试过许多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但大多数方法都没有什么效果。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位善良的师父,他让我在他的佛教寺院中开始了我人生中的一次旅程。这次旅程让我重温了最重要的几个字:忠诚、奉献和快乐,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内心和灵魂,找到了发自内心的平静和快乐。

这次旅程的关键是受到了“受戒”的证明。这个过程需要放下一切戒律和优越感,看到自己的无知。接着,我们在师父的指导下学习了佛法,这也让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个人的愿望,更是社会和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经历让我领略到了真正的快乐和平静,并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

在受戒的过程中,我感到了巨大的紧张和恐惧,但是这种紧张和恐惧很快就被善良和友善取代了。这个过程和我平时所经历的一些事情不一样。我曾经有过一些探险,比如爬山,但是这些探险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冒险心。在受戒的过程中,我感觉到了不同的心理压力。虽然我可以解释这种心理压力是由应对未知和关注自己自尊心引起的,但是受戒的过程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这种心理压力,这不是我平时所能体会到的。

最重要的是,我从受戒的过程中获得了对我的信仰的确定。我现在相信佛法是真实的,并且用佛法去生活,可以充分体现忠诚、奉献和快乐。佛教正面地解决了我从来没有能够解决的问题,比如贪欲和烦恼。我想,经过这次佛教的体验,我会整天都在修行中,并把这种信念传达给我的家人和朋友。

总之,受戒是许多佛教愿意探索的过程。它不仅证明了请柬的友好性和供奉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加强人与自然和社会之间的信仰。在受戒的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如何放下自我并真正地理解佛教的真正含义。这对我们个人有着很大的启示,可以让我们度过生命中的各种困难,找到内心的平静和快乐。

受戒读书笔记 篇6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读书笔记 篇7

人生是一场单行程的旅行,走过去的就是走过去了,想回头再也不能回头。这是人生的缺憾,也是人生的可贵。不过总是走过这一遭,人生精彩也好,平常也罢,用心才不枉人活这一世。 说来人生百年不过一瞬,看见的,听到的,小心思里想法的都在局限里,就像孙悟空画的圈,很难出去,出去了也就不是本真的自己了。

所以我们喜欢看电影,看电视剧,读小说,在情节里体味别人的酸甜苦辣,在文字里看别人的人生百味,千回百转。有些故事走心,有些故事温暖,这些故事就像清明上河图的人物千姿百态,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汪曾祺先生的文字就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有爱,有暖,有缺憾的世界,看到了有为了生活失了自己的女人,有懵懵懂懂遇到爱人的小和尚,有遇到人生知己的痛快和敞亮。 汪曾祺先生是江苏高邮人,出生于上个世纪的代。一生写文作诗画画,文字里都是生活,没有极致的悲凉,也没有刻苦铭心的爱恨,总是淡淡的,平凡的,就像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汪曾祺先生是年少时学业不错,大学时却被开除学籍的江苏人,他是京派作家的代表,他师从沈从文,一生虽无长篇,但是短篇小说的人物颇耐人寻味。汪曾祺先生晚年的时候写诗解释自己为什么从事写作。――“我事写作,原因无它/从小到大,数学不佳。” 数学不佳的汪曾祺先生是写小说讲故事的行家。他的文字里透着让人着迷烟火气。浪漫的爱情行云流水,不着痕迹的就让看客知道爱情来了。仔细想来,生活里的的爱,就是这么自然的落尽了心里。

《受戒》里的明海和小英子,“明子老往小英子家跑。”一句话我们就看见了一个有了自己喜欢的人的男孩子。“她一路问了明子很多话,好像一年没有看见了。”这样的感情最好了,她心里有他,他心里也有她。 汪曾祺先生讲述的每一个故事里的女人都是爽快的,没有扭扭捏捏的性格,从来就不会拖泥带水,爱了就是爱了,能说的就赶紧说,像英子和明海。可是也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有些时候爱也是爱的,可是爱情总也抵不过命运,《辜家豆腐店的女儿》,那个苦命的女孩子,她的命运就像天天给他父亲熬制的汤药,苦涩,却治愈不了人生的苦难。人生就是这样,其实就算没有走到一起又何必牵肠挂肚。

人活一辈子又不是只为了爱情,人的一生不会永远在命运的手里,早早晚晚会打个翻身仗的。 可是有些人能逃过命运,却逃不过人情,《陈小手》是个男接生婆,他不管别的男大夫为什么都不愿意学习妇产科,他愿意学,不管什么原因,他学了这一行,也做了这一行。他在那些土生土长的接生婆都无能为力的时候,救了许多人。女人生孩子本就是鬼门关走一遭。

有陈小手在,女人和孩子都有一层保障。就算如此救死扶伤,却还是死在了背后打来的黑枪。大时代的背景,让我们可以解释那个打黑枪的兵大爷的委屈,他的女人别人不能碰。只是惋惜了一个救死扶伤的人还没有卸去救人的疲惫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性命。有些时候的爱恨情仇真是说不明白。 汪曾祺先生做为一个既能写诗又能画画的作家,在《鉴赏家》里我们看到了他的功力。

写起扬州八怪之一李复堂,汪曾祺先生就是最好的“鉴赏家”。 “季陶民最佩李复堂。他认为扬州八怪李复堂功力最深,有笔有墨,也奔放,也严谨,也浑厚,也秀润,不装模作样,没有江湖气。” 他把叶三对季陶民的崇拜,让我们看到了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场景。 “他给季陶民磨墨,漂朱,研石青石绿、抻纸。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 汪曾祺先生的《受戒》收录了他17篇小说,12篇关于神仙鬼怪的故事,读完所有,就会发现似乎每一篇里,都有他自己的影子在。人生就是这样,心思里想的不知不觉就落到了文字里。文字本就是生命里的一部分。

受戒读书笔记 篇8

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汪曾祺的作品多反映了自己曾经生活的地区,那乡、那人、那事。作为汪曾祺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之一,《受戒》讲述了受戒和尚明海和普通农村少女英子的朦胧而纯真的爱情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至美、至善、至纯的庵赵庄。

小说开篇点题: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通过描述这个村庄的奇特,如住得散,非叫庄;明明住的是和尚,却叫庵;庵虽小,但整个村庄以此为名,叫庵赵庄;此中种种奇特、反常的环境描写,就为下文重笔写和尚的不守常规、明海明快个性打下了不反常之伏笔。

这里不叫“出家”,叫“当和尚”,在常人看来,和尚是超脱于世、看破红尘、没有七情六欲的,但一个“当”字,就体现了在这里,和尚是一种职业,与宗教信仰和人生超然追求,没有必然关系:只要有职业操守,生活相关的事宜就不用“管”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所以,和尚有老婆也是正常现象,公开杀猪吃肉也无可厚非,会唱情歌还算加分项,而明海有七情六欲更是理所当然。

在这群和尚中,明海显然是最有立体形象感的。他天真活泼,阳光活力,甚至连他的声音,隔着文字都能感受到那种爽朗透亮。这个人物形象充满灵与肉的人性美,跟苦大仇深(如法海)、心如止水(如各主持)等和尚形象是截然相反的,在他身上,能感受生命的张力与年轻的激情。

作品通过一件件小事,来突出明海与传统意义的和尚与众不同。比如绣花事件,通过英子、大娘之口,以及描述:她把花掐来,明海就照着画,把一个懂生活、会观察、擅绘画的明子形象跃于纸上。

明子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作为和尚,却有常人有的情欲,从他与小英子之间朦胧、纯真的爱情就能看出来。明子与小英子的情感,是通过一次次对话升华的。初识是在去当和尚的路上,两人略显陌生的对话,有点“一见倾心”。玩铜蜻蜓时的对话,是情感的朦胧,因为从此之后,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而烧戒疤前路途的对话、烧完戒疤的对话,是你情我浓的情感升华,所以,接明子回家路上,小英子要嫁给明子的话,一点也不突兀,反而水到渠成,自然而美好。

看起来反常的事情,在庵赵庄却显得这么自然、美好,这与当地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的纯美无不相关的:最自然的,才是最美的。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简单几句,一个生活富足、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农家小院形象跃居纸上。而有这样一户农家的整个乡村景象,也可从中豹窥一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人性都是至善至美的:小英子活泼纯真,大英子知足常乐、赵大娘质朴善良、赵大伯勤劳能干……特别是小英子,口直心快,心地善良,淳朴浪漫,文中通过重点描述对话,将她略带“小泼辣”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她与明子的情感中,她没有矫揉造作,而是主动大方,特别是“扌歪”荸荠那段描写,“故意踩明子的脚”的细节,把一个情犊初开少女对爱情的热烈和农村少女纯真、大胆的性格展露无疑。而明子看小英子脚印的心理描写,展示了一个懵懂少年情丝波动的过程。

《受戒》在营造一个至善至美至纯的庵赵庄时,还通过语言美的形式,来营造一种明快氛围,给人以顺畅、欢快的阅读体验。比如,在对民俗、民风的细节描写时,特别注重俗语和口语化,劁猪的、“扌歪”荸荠,就带有浓重的地域色彩。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散文化、诗歌化的行文,不仅加强了节奏明快感,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如诗如歌如梦般的“理想乌托邦”:这是一个异域的,童真的、充满人性美的、不被常见的“边城”,汪曾祺思想境界中的净土——庵赵庄。

受戒读书笔记 篇9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 田园牧歌 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 表白爱情 ,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

受戒读书笔记 篇10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平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平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习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受戒读书笔记 篇11

初识汪曾祺先生,还是得源于初中课本中所学的《端午的鸭蛋》。依稀记得初读《端午的鸭蛋》就感觉到汪曾祺先生文风的清新、雅致。今日拜读先生《受戒》一文,甚是喜爱。

《受戒》展示了明海和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互相表白的过程。因家里人多田少,明海通过舅舅的关系当上了和尚,住在荸荠庵,紧靠着英子家。荸荠庵并无多少清规戒律,明海一有空就到英子家,因为他的聪明能干,英子一家人十分喜欢他,而明海也常常帮忙干些杂活,画画花样,和英子一块牵牛“打汪”、采集荸荠。两人在日益相处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微妙的感情,英子在陪明海受戒回来的路上,以她的方式表明要做明海的老婆,明海答应了。

小说讲述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人情世故的矛盾,有的是扑面而来的泥土香带给我的清爽宁静。《受戒》中写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的描写是这样的:“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汪曾祺先生内心是美好的,写作也是优雅的。“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美丽的脚印把明海的心搞乱,而轻淡的文字撩动我沉寂已久的心。

明海和英子两小无猜,嬉戏玩耍,在天真浪漫的田埂上渐生情谊。他们的情谊区别于冠笄礼后的郎情妾意,而是那种懵懵懂懂、似情又非情的喜欢之情,犹如一种初恋的味道。初恋的味道,甜蜜的惆怅,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而又陌生。熟悉是曾经年少懵懂,与初恋在校园的甜蜜回忆,林间散步、湖边戏水玩耍,陌生是时光荏苒,年少不再留。

情窦初开、两情相悦、淳朴天真,明海和英子之间的情愫在汪曾祺先生的笔下如山间小溪,悄声细语地诉说着山野之间的美好,而我也在先生的文字中追忆逝去的年华。

受戒读书笔记 篇12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关于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栏目小编在这里为您搜罗并整理了“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的相关内容,相信作品这本书很多人都是读过的,内心也有着很多的想法。不如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是否还在苦恼自己的读后感写不好呢?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1

第一,如何做事。

1 、用心。凡是应该做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起码问心无愧。

2 、沉稳。不管面临多少事情,一定要沉稳,千万不要着急,要一件一件地去做,总有做完的时候;但沉稳并不等于磨叽,要有效率意识。

第二,如何对人。

1 、以诚待人。不管面对的人什么性格脾气,只要我们自己是真诚的,相信就存在对话的可能,相信不久双方就会在情感上拉近距离,进而能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信自己付出真诚,换来的也一定是真诚。

2 、宽以待人。放宽心胸,包容他人的缺点与不足,甚至包容他人对自己的冒犯,要相信没有哪个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真有也不必在意,试想:一个莽夫挥舞着重拳打过来,却被一招太极化解了他的力量,如同打在棉花上一般,估计他自己也会深感无趣的。

3 、不随便草率地给人下定论,不信口臧否他人。要把某个人放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里去观察,看他总体上是向善还是向恶,是高品位还是低素质。甚至有的人死后才能给出结论,所谓“盖棺论定”。

4 、遇到争议和分歧,得过且过。俗语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就像开车一样,如果“狭路相逢”却互不相让,那就堵着吧,只要不怕误了事。放别人过去,也就是放自己过去。

第三,如何要求自己。

1 、要做好人,时时在心里默念自己是好人,应该多做善事。与人为善一定能使自己内心无比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盈满幸福。

2 、忙碌起来,勤快起来。不要清闲,清闲就会空虚,空虚是一种病;不要懒散,懒散的人会常感无力,无力积累到最后会发展为无望。“业精于勤”“人生在勤”“天道酬勤”,说的就是“勤”,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从“勤”字上取得巨大成就。

3 、无论任何时候都不怨天尤人,事实证明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在消极情绪的沼泽中不能自拔。坦然地接受命运的每一个安排,相信“存在即是合理”,自己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人生的因缘际会,好运歹运都是运,要做到“多喜勿悲”。

4 、少说话,多干活。

诗集就像是江南女子,娇羞含蓄又会让人感悟一些现实意义的道理。就像诗人汪国真所有,我微笑着走向生活。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2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3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4

我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的书。伦敦的书,爱生活。

这本书的内容是他不小心扭伤了脚,被他的朋友抛弃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食物非常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看看吃,他吃了路边的杂草,坚果,鱼在水中,和鸡蛋的松鸡。与此同时,他与熊面对面。那时,他很害怕。他一直站在那里,像块石头。最后,熊被他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危险过去后,他掉进了苔藓里。

然后他发现一只病狼一直跟着他。两个人在荒野中拖着奄奄一息的尸体,互相搜寻对方的生命。当他几乎完全虚弱时,狼攻击了他。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久,狼被他杀死了,喝了狼的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从船上被救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坚持不放弃,为了成功,在最后,同时,我们应该珍惜生活,热爱生活,幸福生活。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心中久久难以平静。

这是一个关于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内容是:在一个桑塔克莱拉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们在北极发现了黄金,需要强壮的狗来为他们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买到了去北极找黄金人的手中,旅途开始了,它经历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经历了被人挨打丧失生命的风险,但是巴克无怨无悔,直到一个荒野,才与狼群一起生活。

这本书真令我感动啊!在我看到前面时认为巴克是绝对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错特错了,他活了下来,它是用坚持活了下来,用热爱生命的信念活了下来,它是一只普通而又特别的狗,读完最后一页,巴克在我心中忽然变的如此之高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过温馨,有过风怒,有过欺凌,有过关爱,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这个使巴克在红衣人手中坚持,在恶狼搏斗中幸存,在桑顿落入水中时救他。

这本书不就是告诉我们要向巴克一样热爱生命吗?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6

生与死就像我们手的两面,人有生必有死,我们每个人之所以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正是由于我们每个人必然有走向死亡的那一天。人生自古谁无死嘛。

同时,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总是要死亡的,是人人所不能避免的。盖棺定论。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又是衡量价值的起点。只有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对于死亡才没有遗憾。正如毛主席所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如果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就不感到死的苦恼了。

如果一辈子懒散拖沓,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从哲学上说,人在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时可超越死亡,在人类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汨罗的屈原、断头台上的谭嗣同,这些人物都把“小我”融于人类“大我”之中,实现了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

既然“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那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乐于生”呢?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篇7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需要我们用执着、勇敢、顽强等精神去进行抗争和搏斗夺得胜利,当然也许持有一颗善良的心,加以辅助,让我们一起热爱生命吧!

在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有关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众所周知,身为一名合格的人们教师,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和思考,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教育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会如何去写教育笔记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有关热爱生命读书笔记。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1】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2】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3】

本文《初一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4】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很简洁的书名。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好笑地猜想着,这书里讲的是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身残志坚的故事。可是,事实证明,《热爱生命》却绝非我所想那般平淡,我被书里那个一向被作者以“他”称呼的淘金者所吸引,所震撼!

十九世纪后半期到二十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火热进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世纪末文学”的潮流正流行,这股潮流专注于死亡、病态,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作者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创作了这样一部予人感动,引人深思,让人热爱生命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就是那个充满着“侵略”的年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淘金归途被伙伴无情抛弃?更何况当时的他(小说主人公)脚已扭伤,我想,如果是我处在那样的困境中,不,岂止困境,这可是绝境啊!我也许早已放弃了自我,心中所剩的也只是对死亡的凄凄等待。然而,他却并未放弃!他走在险象环生的崎岖道路上,承受着孤独,与寒冷、饥饿、野兽、疾病做着斗争,应对未知的未来,他不明白自我能否生存下来,可是,他凭着对生命的期望,坚持着,坚持着,坚持着!故事也以此展开。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怎样的,也不会为了“吃饭”如此简单的一件事而担忧,可是,他却为了饱腹,忍着剧烈的脚痛拼命地追赶一只受伤的松鸡,也许有人会认为“拼命”这词用得太重,其实并不重,他如果没能充饥,他就多了一份来自死亡的威胁!“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那一个个动作都在展现他生命的坚毅!当我读这部小说读到入情入景时,我会为他所承受的沉重感到鼻子酸酸,也为他近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页纸翻过,一个个剧情发展,我猜测着如此绝境他是否还会坚持着,坚持着为了生存而前进,又在内心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早晨,他一睁眼就看到这匹贪婪丑陋的病狼用着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那血就如同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最终他获救了,“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他即使获救,饥饿给他带来的可怕却不散。在这淘金归途中,他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也曾加入过淘金者行列,但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时常能感受到英雄主义情结。对生命本身的祟拜,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

生命的坚毅就如果书中的那位淘金者,应对饥饿的狼也能反身而扑,应对挚友的背叛也能孤独而行,应对病痛折磨也能咬牙挺去。回眸过去,我国有名外交家张骞也是在各种艰难险阻下无畏地为着各国间的和平友好奉献奋斗着!“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不是仅有绝境才能磨砺出坚毅的生命,我想,这不尽然,不论是在逝去的历史长河里,还是如今正蒸蒸日上的走向和平的现代社会,亦或是未知的未来世界,坚毅的生命都不会停止奔跑,不会停止对困难的挑战!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5】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6】

能够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明白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齐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能够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细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仅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终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应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经过自我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向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终咬死了病狼。读到那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头,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可是,当我应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明白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样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应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必须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终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齐化险为夷。可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应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我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

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研究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完美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当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梦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7】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8】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9】

课堂上,学习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触颇多。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父母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花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考试都名落孙山。五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候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最后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所有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父母。

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认识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个道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

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愿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最后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甩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居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今天必须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超过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却能踏踏实实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尤人。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

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愿意写的时候,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坚持的时候,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一样珍惜。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10】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上。读了这篇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十分内疚。记得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我相信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困难,我将以乐观的心态对待困难,成为生活的强者。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11】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篇12】

生命是每个人的财富,世界因有了生命而绚丽多姿,生机勃勃,让我们热爱与珍惜自己的生命,把握人生中的每分每秒。生命是短暂的,是一去不复返的,人的一生就如白驹过隙,时间不可倒转,我们只能在有限的生命里绽放无限的光彩。

那一天,我的好朋友泥泥来我家玩,妈妈知道了,就马上做了许多好吃的给泥泥。当我们俩玩得开心的时候,突然,泥泥就晕倒了。妈妈看见后,立刻把泥泥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详细检查,最终判定是得了白血病。医生对我妈妈说:“唉!那孩子活不到四个月了,如果早一点来治病,就没什么大碍。可是现在。。。唉!”妈妈脸色苍白的对医生说:“医生,难道就没救了吗?”医生无奈地摇了摇头。那一刻,我的眼泪已经在眼珠里打转了,但是最好还是禁不住流了下来。我想:这种事情为什么要落在我的好朋友身上为什么,为什么!妈妈对我说:“女儿,你别哭了。我们暂时不要让泥泥知道,如果泥泥知道了她一定会很伤心的,你答应妈妈别告诉泥泥,好吗?”我一边哭一边说:“妈妈我答应你,我不会告诉她的。”

我们来到泥泥的病房,装作很开心的样子。我为了在这四个月里面让泥泥能够开心的过每一天,让泥泥在每天都过得充实,我花了许多的心思。可是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我很难过,因为我知道泥泥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还记得妈妈说过这种事情瞒得过初一瞒不过十五,所以最后我的好朋友泥泥还是知道了,我也没办法。只见泥泥一天比一天脆弱,我却帮不上他的忙。

在泥泥只剩最后一天的时间时,她对我说:“婷婷,你一定要好好的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说完泥泥就闭上了眼睛。

小朋友们,看完我写的这篇故事之后你是否很感动呢?大家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在我们有限的生命期间内,创造美好的每一天。

受戒读书笔记11篇


众所周知,身为一名合格的人们教师,我们更应该观察和分析自己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丰富老师授课经验,提高主观能动性。优秀的教育笔记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受戒读书笔记11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受戒读书笔记 篇1

浸染于世俗,被琐事缠绕,为现实所伤,突然读到汪曾祺的小说《受戒》,一种似曾相识、久违的感动始终萦绕在心头,难以释怀,是啊,我们美好的童年已经逝去太久,我们平静的村庄已经变得喧闹,我们原本宁静、被梦想充盈的心也因为成长而变得世故。幽静的乡村,淳朴的风俗,不谙世事的年纪,飘着芦苇香的沼地,读汪曾祺的小说仿佛故地重游,而那心中沉睡已久的梦想也似乎被悄悄唤醒。

《受戒》恣意渲染着民情风俗,醉心于那独到的风光和那群不被世俗束缚的人。在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时,小说接着写到: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恍若梦境的田园风光,虽常见于乡下故土,然从作者笔下流淌出来,却令人神往。

小说虽名为《受戒》,却张扬着自由。无拘无束的和尚,和善的村民,充满趣味的仪式,还有一段朦胧的爱情,在浓郁的乡土风情里,作者欢喜那自由的人性和朴实的宁静,欢喜那真性情的人和若有若无的感觉。整篇文章清淡委婉、浑朴自然,读后却让人欲罢不能,久久回味于那梦里桃源。

汪曾祺学贯古今,深谙“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哲学,其叙事娓娓道来,漫不经心、却不乏生花之妙笔,《受戒》是一篇散文化诗意化的小说,平淡却直逼人的内心,以人之共性引人共鸣,如春雨润物悄悄地触动人内心的软处,平淡,却绚丽,动人心弦却不着痕迹。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也集中体现了汪曾祺的创作理念,他力求淡然,努力构建起自己的艺术世界,读汪曾祺的小说,你不要奢求会惊心动魄,但就是那种平淡把所有的震撼都比了下去。惊涛骇浪都只是瞬时,汪曾祺的小说却像炊烟或是淡香一样隽永悠长。汪曾祺说,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中国的小说从诞生到汪曾祺为止,都只是在半边的天地里轰轰烈烈,汪曾祺给我们打开了另一扇门。可以毫不吝啬地说,汪曾祺是划时代的,因为他,我们的小说世界才完整。

受戒读书笔记 篇2

现代人喜欢汪曾祺,喜欢他笔下的闲适,以此从匆匆且躁郁的生活中寻得一丝喘息的机会,读得乡野自然的惬意。他笔下的水乡似乎带着伊甸园的美好,书里的人们并不是英雄美人,但也有如此多可贵的品质。汪曾祺不写轰轰烈烈,他喜好细水长流,赞美寻常人家。书中时时潜藏着细小的故事和善意,这或许就是他受众多读者喜爱的原因。

人世间最朴素的感情,好像都在书里了。侉奶奶的日子平淡得很,孤独得很,枯燥得很,也苦得很。她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阴沟外的空地上,能与她恒久作伴的只有八棵亲手种的榆树和杨老板制香时发出来“嘭嘭”的声音。所有人只记得她是侉奶奶,而真正记住她的名字和青葱时光的人已经不复存在了。日子每一天是重复的。天光将亮,她就坐在门口缝缝补补;天刚刚擦黑,她就进屋子睡觉;每天一日三餐喝着粥就着腌萝卜。别人给她多少纳鞋底的钱她从不争,孩子们在空地上抓蚂蚱她也淡淡地应和。她的情绪似乎总是平稳的,像她的八棵大榆树一样。

这样的描述,让我想起我的奶奶。打我记事时起,奶奶就是个老太太。她那么老,好像从来不曾年轻过,好像生来只为了做我的奶奶。她长到如今的年纪,吃了多少苦,我不得而知。其实这一篇着实是很稀罕,在此篇之前,汪曾祺先生的女性角色多是少女,美丽而又充满生命活力。侉奶奶,是以前万千中国女人的缩影吧?她一辈子好像过得很苦很苦,可她自己从不向外人言说什么,只是平平淡淡地活着,柔软坚韧。内向隐忍是她们的代名词。这或许是她们美好的品质,但绝不值得称道。

《受戒》本篇,我以为会多多少少带点哀伤的气息,所以看的时候总时刻预备着“受虐”。没想到,竟意外很美好。每一篇章,虽然有特定的主角,但又不只有主角。好比《异秉》里的王二,写他,写他的小摊子,写他的卤煮火烧,还写听书的茶馆,写保全堂的卢先生、陈相公,写昏晓的云和沉浮的船。周围的人声鼎沸,嬉笑怒骂真实可见,使你感到王二和他生活的地方是真正存在的。晕出那个年代南方水乡的特有意味,好似穿越时间和空间,身临其间。

受戒读书笔记 篇3

《受戒》是汪曾祺创作的短篇**,发表于《北京文学》1980年第10期。作品描写了明海小和尚与农家姑娘小英子之间天真朦胧的爱情,其中蕴含着对生命和生命的热爱,充满了人性和人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受戒汪曾祺读后感,一起看看吧!

篇【1】:受戒汪曾祺读后感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楚法寺的僧侣生活,就更吸引人了。它完全摆脱了一般佛教寺庙的束缚。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有一种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心里发痒。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重要的是,他们一起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另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一起乘小船回来。最后,他们把小明子逼疯了:希望小英子做他的妻子。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篇【2】:受戒汪曾祺读后感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

虽然他只是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人性的复苏使他紧紧地把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

她直率而真诚;她大胆而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积极的沟通和呼唤,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

有时候,人的心灵交汇处就是在这样的时刻,错过了那一刻,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不会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决心赢得了自己的真爱。她身上真至纯己的人性之善,使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丽的幸福。

**虽然它描绘了一组纯洁、美丽、祥和、和谐、清淡的乡村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比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和小英子之间纯洁美好的感情能像爱情和非爱情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 。

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书笔记 篇4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中,原先我最喜欢那篇作品《端午的鸭蛋》,因为作为高邮人的汪曾祺先生,实在是把流油的咸鸭蛋描述得太美味了。想起来这篇文章都直流口水。

而后我最喜欢的是《受戒》。读完念念不忘的那种。因为里面的那个小和尚与小姑娘眉目如画,青梅竹马的青涩初恋,似就在眼前。那安然和睦、热热闹闹的一家人,似就在眼前。而里面那个即繁华又朴实的世俗世界,浑然天成,美丽如画,也似乎就在眼前。在我看来,《受戒》中那个小寺庙,那个庵赵庄,便是作者汪曾祺心中的桃源。

诚然,是一处桃园,山水秀丽,恬静安闲,田野里干活的人们“敲着锣鼓,唱着歌,热闹得很”;“荸荠庵”里的和尚自由自在,也不怎么受清规戒律的束缚;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向往的美好。

一处桃源里最不缺爱情,小英子和小和尚明海便是这么一对。初见时,是明海被舅舅带去做和尚,这便算是认识了。而后明海勤快,常常帮着英子家做活儿,被英子娘收作干儿子。明海和小英子便常常在一块儿了。两人一起薅草,一起踩水唱歌,小英子和明海一起挖荸荠,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当小英子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小脚印时,“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算是一对儿的青涩懵懂了。两人的相处行云流水,自自然然的,没多少烦恼,没多少忧愁的。只是那日明海去正正经经地烧了戒疤,小英子问他:“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大声说:“要!”

这一句话,倒是让我想起了之前抖音上很火的那句“老许,你要老婆不要?”同样是直白的问,《受戒》里的小英子的这一问,倒是更添趣味。小英子是直爽真诚的姑娘,喜欢就是喜欢,也不遮遮掩掩。作者汪曾祺想要在作品里展现的,正是赞颂了这样的个性解放和人性美。这个桃花源中的人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情感表露得非常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都友善互爱,众人彼此之间的友好爱意,充满了整个快乐甜美的庵赵庄,连带着原本该是戒律森严的寺庙也是充满了人情味儿。

这么一读,才发现汪曾祺先生是顶擅长写这样的寄托情怀的桃花源的,说来也是,当时的社会背景也不怎么容得下人们,还不如将自己的心思寻一处好地方安放。也好过一遍一遍地被苦苦地熬。也正因此这《受戒》才算的上经典,因为啊,它创造的这一处桃花源,也给了无数人很美好的寄托。

受戒读书笔记 篇5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 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受戒读书笔记 篇6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受戒读书笔记 篇7

今日,拿起早就让我开了封的汪曾祺集。刚刚才读完了小说《受戒》。这篇让汪老先生获得全国性声誉的作品,曾引起那时文坛震动。此刻,我读完,引起了我内心的震动。大师不愧是大师,写至情至真的人性那么自然顺畅,毫无做作之笔。

语言之美自不必说,大家毕竟是大家,除了称赞羡慕敬佩的份,学是学不来的,连摹仿都是摹仿不来的。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他是十三岁来的”

看似闲句,实则不闲。明海十三岁来,过了四年的出家生活,到此刻已经是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好年景。哪个少男不钟情?虽然过了四年的和尚生活,最终受了戒,但情爱之心难戒,该萌发的时候还是萌发了。少男少女至纯至洁的感情在汪老的笔下清新自然。读全文就像在手心里捧着一滴晶莹欲碎,摇来晃去的露珠。每晃动一下,心头总要忍不住颤栗一下,惟恐那颗露珠掉下去碎掉,碎成一沱水。从此不再晶莹透亮,从此不再牵人心魄。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为啥?太美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了一块。”写到芦苇荡子那一段,说:“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周不见人。”这一句又为下文做铺垫。小英子接上明子,不让明子当方丈,亦不让明子当沙弥尾,而要给明子当老婆。说完两个少男少女跳到船上,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划进了先前所描述的密密的,四周不见人的芦苇荡。之后“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意境神秘,想象无限,读的我心里竟然也是甜蜜蜜,喜滋滋,痒酥酥。有种像一向在擦火柴,擦来擦去,擦了那么几下,最终哧的一下,发出亮光,火柴着了。

受戒读书笔记 篇8

篇【1】:受戒汪曾祺读后感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楚法寺的僧侣生活,就更吸引人了。它完全摆脱了一般佛教寺庙的束缚。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有一种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心里发痒。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重要的是,他们一起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另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一起乘小船回来。最后,他们把小明子逼疯了:希望小英子做他的妻子。

受戒读书笔记 篇9

▲【篇一:《受戒》读后感】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这是陶渊明的天堂。在孔子看来,这是一个和谐的世界。唐玄奘心中的天堂。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

在这个小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良田、一座座青山和一家人,而不是心怀险恶和利益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姿,听到山上英子优美的歌声。

村民之间相处得很好,而不是不认识的邻居;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冷眼旁观;人们无私奉献而不是追求名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看到了久违的人性之美,看到了奇异人性的光辉。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出家四年了,我不禁觉得这篇呗世人称道的名篇,不过是出家人生活中的琐事而已。我读下去心无旁骛,不知不觉地被文字所吸引。

宁静悠闲的村落,纯朴纯朴的村民,美丽朴实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最和谐的景观。

在整个作品中,汪曾祺有着独特的视角和鲜明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

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从更深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那应该是作者的写作技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接受的,这不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出家不是为了信仰,而是为了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人性的伟大在于人能够超越功利和得失,理解同情、尊重和宽容。

▲【篇二:《受戒》读后感】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

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出家四年了,我不禁觉得这篇呗世人称道的名篇,不过是出家人生活中的琐事而已。我读下去心无旁骛,不知不觉地被文字所吸引。

宁静悠闲的村落,纯朴纯朴的村民,美丽朴实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最和谐的景观。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这是陶渊明的天堂。在孔子看来,这是一个和谐的世界。唐玄奘心中的天堂。在这个小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良田、一座座青山和一家人,而不是心怀险恶和利益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

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姿,听到山上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得很好,而不是不认识的邻居;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冷眼旁观;人们无私奉献而不是追求名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看到了久违的人性之美,看到了奇异人性的光辉。

这个爱情故事的作者汪曾祺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

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它能经受挫折,但不平凡。他们的故事是他们在一起而不事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中,在他们的心中。

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现在,人与人之间有了一层薄纱。他们看不清对方。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污吏,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

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是由两种人造撑的,一种是吃不饱,一种是养不饱。每个人都是和谐的,但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真理。**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

**政策的出台有赖于人民群众构建和谐有力的宏观调控,而这只能靠少量的力量来完成。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的伟大在于人能够超越功利和得失,理解同情、尊重和宽容。

受戒读书笔记 篇10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_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书笔记 篇11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平等的职业人,与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的,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不用受清规,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

《受戒》并不是倾诉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推崇的名篇不过是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界接受的,这不仅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与反观。,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并不是为了,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早以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和宽容。

生命读书笔记700字模板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人触动的不仅仅是作者的感情,还有书中的人物。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生命读书笔记,敬请参阅本文!

生命读书笔记 篇1

生命,是对自己的负责

生命,是什么呢?课堂上,蕴晴说:“生命就是指一个人的寿命。”泽权说:“生命是一个人度过的时间。”敏仪说:“生命是一生中获取的快乐总和。”听到他们的回答,我默默地问自己:对我而言,生命是什么呢?

生命,是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作者一伸手,就捉住了它。只要一用力,它的生命就危在旦夕。但它似乎不知情,不停地挣扎着,极力鼓动自己的翅膀,想再一次投入自由中。啊,我感受到了,它在呼唤——生命!生命!

生命,是砖缝中瓜苗的不屈。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的滋润,一粒小香瓜子就这样冒出一截小瓜苗,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该有多坚强的毅力,有多强烈的渴望,才能让小香瓜子冲破坚硬的外壳;对外面的世界该有多好奇,该有多期待,才能使得小瓜苗顽强地挺立无人问津的砖缝中。没有阳光,它就是阳光!它渴望的是——生命!生命!它执着的是——生命!生命!

生命,是心脏跳动的震撼。我把双手放在胸口前,静静地感受心脏的跳动。“怦怦”的跳动声,是那么沉稳,是那么有规律。啊,我感受到了,那一此次的跳动告诉我,这就是——生命!生命!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痛苦面前的顽强。作家杏林子12岁就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不能走。可她在残酷的挑战面前,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对自己的负责。它掌握在我们手里,单单属于自己的。除了自己,谁都不能主导它。人生路上的风雨不能阻挡我们前进。奋斗与拼搏,是我们该对生命许下的承诺。有限的、珍贵的是——生命!我们要热爱的、珍视的,是——生命!生命!

生命读书笔记 篇2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

杏林子,她12岁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生命读书笔记 篇3

自然万物最可贵的就是生命,它是自然的杰作,日月的精华,它多姿多彩,无处不在。

生命的过程是一种特别的美。从童年到老年,每一个阶段都有它特别的一面。童年时的天真可爱,纯洁;少年时的幻想,追求;青年时的奋斗,努力;中年时的辛勤耕劳,辉煌;老年时的回味,温馨。象一朵花一样从含苞待放到花繁叶茂,再从花繁叶茂到富丽堂皇,再从富丽堂皇到凋零败落,再从凋零败落。人如花一样,一生总是为他人服务着。

人的一生有苦,有甜,有挫折也有笑。但是苦中带甜,甜中带苦,乐中带酸。没错,人的一生有了苦才有甜,有了挫折才会成功。苦到甜,失败到成功,它们都是不断循环的。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苦尽干来吧!

人的生命是不计成本的投资,虽然人们常说春天播下一粒种子,秋天就一定有收获。但是,人的一生并不是如此。你看,那位母亲用甜美的乳汁哺育着我们,用辛勤的汗水养育我们。得到我们学业有成,母亲也长逝人间。所以说人的生命是不计成本的投资。

生命是一种追求,生命是大自然恩赐给我们的,它比世上的任何一样东西都值得珍惜,爱护。值得追求奋斗,值得留恋。不断地利用有效的时间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愿望,这样,你才会体会到生命的价钱。

生命是一种攀登,如果你不畏艰难的进攻,奋发向上,为了达到某中目的而勇敢度过波涛。那你的生命将会留下灿烂的辉煌。如果你因为害怕困难,不肯想困难挑战,遇到风暴畏畏缩缩,那你的一生留下的将是痛苦和无奈。

生命是一种享受,不能让人虚度此生,在自己的工作之余,冲上一杯咖啡,细细回味,从中品尝生活的情趣。

人来到这个世界,总会有离开的一天,但只要你懂得珍惜生命,好好利用时间,那感受到的将是灿烂的微笑,死后也绝不枉此生。

生命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读了《生命生命》。文章主要讲了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的瓜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展示了生命的意义: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并表达了作者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的人生态度。这篇文章的种种事例,都体现出了动物、植物热爱生命。

保尔,不仅全身瘫痪,而且双目失明。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后,他以比钢铁还要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一书。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美国有一位盲聋女作家海伦,她在一岁半时就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可她却没有向命运屈服,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哈拂大学。

跌倒了,爬起,前方有迷人的风景等着我们;我不禁想起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每一个创伤都标志着前进了一步。”对呀,成功的大门不正是为每一位在风雨中的搏击者敞开的吗?

保尔、张海迪、海伦,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啊!

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那么,就让我们都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生命读书笔记 篇5

每个人的出世都是一个不平凡的存在。有些人并不珍惜这难得的生命,一味地去挑战它的底线。或许只是短短的一个距离,却给人心一次深深的震撼。

道路两旁,是树的世界,微风乍起,树叶飒飒作响。坐在车内的我,倾听着叶与风的重唱。公路上人迹罕至,爸爸以100码的车速飞驰着。车内曲声悠扬,呼呼作响的风却把乐曲淹没。望向窗外个,一片绿色涌向我,心情一下子开阔起来、绿起来

车开到一个左转弯的路口,爸爸按了按喇叭,见没人便继续开着。突然,眼前冒出一个骑电瓶三轮车的中年妇女想要冲过去。爸爸手不停地按着喇叭,可是中年妇女却当什么也没有听到,一股脑地往前冲。头巾随风飘动。眼看着快要撞上去了,爸爸赶忙踩住刹车,100码的速度可不是吃素的,轮胎被刹得“吱吱”响。即便时踩住刹车,车还是在慢慢地向前移动。我被突如其来的刹车,身子狠狠往前一倾,虽然系着安全带,可还是有一半的身子离开了座椅。眼睛也正好瞄到了车与车之间的距离,心里猛地一惊,再行短短一步就要撞上了。我闭紧双眸,不忍相视。车停了,并没有我想象的结果,我长舒了一口气。

那个中年妇女什么也没说,快速地将车开走了。爸爸本想开口说得一句话,被硬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爸爸有些恼怒又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爸爸转过头来,担忧地看着我,说:“还好刚才系了安全带,要是不系安全带,以你刚刚的样子,都要飞出去了。”我点点头,惊魂未定地拍了拍心口。爸爸继续说道:“像刚刚那样的急刹车,在公路上是常常有的,系好安全带很重要啊!”我点点头,应道:“是啊,是啊。”

在那千钧一发之际,若非车及时停下,留下那一段小小的安全的距离,后果将是怎样,谁都无法想象。

落日镕金,暮云合璧。我站在夕阳的余晖下,有些压抑,回想那危险的一幕。我开始好奇:是什么让她无视生命的危险?是什么给她横穿马路的勇气?又是什么给她蔑听喇叭声响的资格?生命明明那么脆弱,她却不知道、不懂得珍惜!

生命的不平凡正在于它的珍贵,不懂得珍惜,又怎会透过世俗,看清它的艳丽。

生命读书笔记 篇6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有人说人生如果是一个数字,生命就是前面的一,其他诸如财富呀荣誉呀美貌呀甚至智慧,都是后面的0,有了前面的1,后面越多值越大。而没有前面那1,后面的一切都是空的。

可是,每年都有许多的生命丧失在交通事故中。许多家庭也因之支离破碎。交通法规是我们的保护绳。每一个行人要使“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成为现实,就得严守交规。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在许多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都是因酒后驾车所致。酒精会影响人的大脑,使大脑处于亢奋或麻痹状态。因此酒后的司机往往感觉异常,超速行驶几成必然。近年来,我国严打酒驾。今年五月一日起,更将之入刑,以扼制屡禁不止的恶习。

是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为了炫耀自己的车技,展示自己座驾的性能,逢车就超,无所顾忌,是多么危险啊。一时的快意也许换来的却是自己和家人终生的遗憾。

还有一些司机,为了牟取更丰厚的利润,超载一倍十倍,殊不知这是为自己埋下定时炸弹。因为车一旦超载,事故发生的频率大大增加。还有一些乘客,只要有车就上,根本不管是不是营运车,是否已经超载,哪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更有不少中学生,为了图一时痛快,或者是为了满足自己那微不足道的虚荣心,无证驾驶着摩托车在路上飞奔。更有甚者,载着三四个人,摇摆前行,这是多么危险啊。稍有不慎,便是车毁人亡啊。

此外,那些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开车穿拖鞋,以及为了驱除开车时的无聊,总要播上几首歌曲,并且把音量开到最大,好享受迪吧的刺激的年轻人,有没想过这里隐藏着多大的安全隐患。也许交通事故就在你自以为的潇洒和痴迷的乐声中降临。

生命是地球上最美的花朵,世界因此而精彩。为了我们这宝贵的生命,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读书笔记 篇7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一天,我在花园里玩,突然发现花园外的石板下面长出了一株凤仙花。我见了就叫舅妈过来。舅妈把那块又大又厚的石板挪到了一边。天哪,在这块又大又厚的石板下面,竟然有那么多株生机勃勃的凤仙花。它们的叶子碧绿,茎挺得笔直,不屈向上,茁壮生长!虽然只是十几株的凤仙花,但是这么顽强的生命力令我十分震惊!小小的花竟有如此顽强的生命!

一只小蜗牛在它那小小的屋子里发呆。忽然,它的脑海中闪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我的房子太小了,我要换个大房子!于是,它便爬向了长长的瓜藤。它慢慢地向上爬。可是瓜藤太滑了,它爬三步滑两步,因此,它就爬得就更加慢了。

一只鸟突然飞来,看见蜗牛细皮嫩肉的,想吃掉它。蜗牛见着这鸟要吃它,马上爬到一片大大的叶子下躲了起来。鸟见到蜗牛躲了起来,就在葡萄上盘旋。蜗牛在叶子下迟迟不肯出来,也一动不动。鸟在葡萄架上盘旋了许久,等得不耐烦了,便飞走了。可是,天已经黑了,蜗牛只好第二天继续向上爬……蜗牛每天不停地爬,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它爬上了葡萄架。一个小小的蜗牛都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科学家霍金是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只一个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一次,科学家霍金坐轮椅回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被划破,缝了13针,大约48小时后,他又回到了办公室投入工作。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科学家霍金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科学家霍金动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著名的《时间简史》,探索出宇宙的起源。连身体不健全的人都那么坚强,我们健康人更要坚强。

生命的意义就是要经历种种挫折,要坚持不懈,要坚强,也要有勇气面对一切!我们不能糟蹋生命,要好好使用生命,珍惜生命!

生命读书笔记 篇8

生命如同鲜艳的花朵,灿烂美丽。“宁等一分钟,莫抢一秒钟!”“生命只有一次,请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熟悉的广告声又在耳边想响起,我不由得想到了一件事……

偶然,我上网看新闻时,忽然间看到了那么一则新闻“中午11时30分,记者从中和路上了一辆满载乘客的1路公交车。当车接近中山北路劳动新村车站时,只见十几名附近中小学校的学生从站台区域迅疾涌向马路,有的相互追逐嬉戏着跑过来,有的则快步冲到车前方。车减速靠边时,几名跑得快的学生已经“毫无畏惧”堵在了车前方,吓得记者目瞪口呆。傍晚,类似一幕再次发生。

记者乘坐的8路公交车驶经铅丝厂附近站台时,一群附近学校的中学生横穿马路、从穿梭的车流中冲了过来。公交车还没有停,这些学生已经挡住车前行的路线。”看到这一幕,我目瞪口呆,长大了嘴巴,害怕极了!我又看了看一些数据,更是害怕不已!“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20x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万人!20x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

五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啊!你看,现在又有一个人因交通事故命丧黄泉了!为什么一些小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呢?可能你再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下一个命丧车轮下的人就是你了!生命只有一次啊!这可是不能儿戏的!薄弱的生命可能就因为你的一次两次想快一点的心理而灭亡啊!你的一次次横穿马路,不就是为了想快一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等红绿灯上而已!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这一个举动,很可能会丧命!

没有了生命,什么也没用了!难道,你就想为了快那么几秒钟而却要丢失了自己宝贵无比的生命,恐怕也没人那么傻吧!所以好好地遵守交通规则吧,保护好生命才能做更多的事!你连小命都没有了,你说,你还能干什么呢?况且,你就算不怕死,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的亲人呢?你的亲人一定会很伤心的啊!难道你忍心看自己的父母伤心痛苦,悲痛欲绝吗?

记得有一次,我五六岁时,因为在商店里看到了一个很棒的玩具,所以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在回家的路途中,我拿着这玩具开心地玩着,爱不释手。没想到,玩着玩着,那玩具竟然滚到了马路上!我当时啥也没想,跑到马路上捡。没想到结果一辆车在我面前停住了,而我虽然拿回来了玩具却被吓死了!

虽说我没什么大碍,可我越来越感受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弊处!所以,同学们,让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做个阳光好少年!

生命读书笔记 篇9

杏林子在《生命 生命》中写到:“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中的“它”是自己的生命,如果“好好地使用它”,就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如果“白白地糟蹋它”,就让自己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我会“好好地使用它”。

不光是我,大自然中的动物和植物也是。下面我来说说植物吧:有一次,我在小区的草坪上做了实验——看看植物的生命力。我挑选了一块较重的、大约一个杯子大的石头压在一部分小草上,看它长。等过了一段时间后拿开石头看那一小片草地,发现它变得淡黄淡黄的,而且还是趴着或贴着地生长的,太好了!它没死!那小小的小草里竟然包含着一种不屈向上成长的精神!又过了很久很久,我再去看它,它竟然长到了大石头的边缘并探出了头,这使我感到震惊!

好了,说完植物,我们来说说动物吧。有一天,表弟来我家玩,看见我养得两只小仓鼠,开心得不得了。走到小仓鼠前,一下子抓住它的一只后腿拖起来。下一秒,它意识到自己有危险,便不顾一切地挣扎着,弯下腰来咬了一口表弟的手指,表弟一哭便放了它,即使它摔了一跤。等表弟处理好伤口后又将它的皮揪起来,仓鼠又挣扎起来,得救了!只不过被揪掉了一撮毛。

动植物竟然能与人一样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自己,好好地使用自己。而作为人类,更要好好地珍惜自己保护自己,让活着生命更有意义!

落花生读书笔记(模板13篇)


“落花生读书笔记”是个什么东西栏目小编为您一一道来,读完作者的作品,部分情景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希望我的意见对你有所帮助请记得将其收藏起来!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

我喜欢花生,当我读了《落花生》这篇短小的课文后,我对花生这种平凡的食物多了几分敬慕之情。

确实,花生的外表没有什么动人之处。在苹果面前,它显得那么老土;如果把几个晶莹剔透的西红柿放在它旁边,那么它就显得更土里土气。

花生不像桃子、和西红柿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花生可不一样,它置生于土壤之中,从大地的怀抱里吸收营养。

这朴实的花生给了我一个启示:做人要具备花生的品格。从小就告诉我做人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不重名利的人。

世界上有许多具有花生品格的人。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着自己的一生。

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居里夫人,一生中共获得两次诺贝尔奖,世界各国授予她头衔一百多个。但她却不重名利,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科学事业中。

是啊!人也应该像花生那样,让美在心中发芽、开花,结果!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2)

《落花生》中质朴的言语和平平而深入的涵义让我形象深入。经过往常的对话,将花生与各种果实进行比较,发现其价值:不在表面,而在内在,也让我联想到许地山先生的尊贵品质,减弱平实,看淡功利,专心为民的忘我精力。

小小的花生居然包含着那么深入的人生哲理,这也寄予着作者朴素无华的志趣——像花生相同,要做有用的人,这是多么简略的人生的映射,在此刻却显得无比巨大,让我联想到那润物细无声的“春雨”。这是父辈的耳提面命,是一种传承,浸透父亲的殷切期望,时间能警醒这自己要做有用的人。可以说,落花生和许地山先生是一体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先生终身都在饯别“做一个有用的人”。纵使韶光如流,也仍然掩盖不了先生的光芒。

《落花生》让咱们从普通无奇的花生中领悟到深入的人生道理。这让我想到了许多普通的人,邮递员,外卖小哥,清洁工,工人……他们都是落花生,他们的作业很普通,但这些工种却一个都不能少,他们是出于社会最底层的人,是为公民服务的普通人,咱们也应该为他们点赞。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3)

《落花生》这篇课文经过作者对儿时一家人过花生收成节品味花生议论花生的事,告知了咱们一个道理: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面子,而对他人没有优点的人。

这篇文章的作者许地山,笔名叫落华生,他特意给自己起了个落花生的谐音笔名,这是由于作者许地山要做一个品质像落花生的人,不张扬,不只讲外表,要做一个务实有用的人。一颗不起眼的花生竟然可以指引一个人日子的方向,多么巨大啊?

《落花生》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这篇文章有许多包括深入道理的语句,让我收获颇丰。文中写到:“花生的优点许多有相同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那样把鲜红淡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就生倾慕之心。”“花生矮矮地长在地里,比及老练,也不能马上分辩出来它有没有果实。”这两句话外表是说花生不像桃子、石榴那样夸耀自己的果实,而实际上是指社会上有的人能说会道、但缺少吃苦耐劳、实干的精力,做一点微乎其微的作业就有认为了不得,整天像蝉相同叫;而有的人尽管不善于言淡却专心扑在工作上,苦天、实干,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这句话也是提示咱们不要做虚有其表的人,而要做不贪心各利,只求有益于社会的人,不求报答。

一个人尽管长相美但是心灵丑陋,这样,即便她打扮得花枝招展,人们也会讨厌她。“人要做犹疑的人,不要做只讲面子的人,而对他人没有优点的人。”这句话告知咱们不要做只讲面子的人,而要做实在身手的人,只需脚踏实地地有益于公民的事,才干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一起告知咱们做人要像落花生人相同,踏踏实实地做人。

做一个心灵美、语言美、道德美、常识广博的人。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4)

开端读这篇文章时,我还以为这篇文章是描绘花生的呢!读完今后,我才知道,这篇文章是写“父亲”教训“咱们几个”做人的故事。“父亲”说,花生外型尽管不美观,但它很有用,对人有优点。花生一般不易发现,只要扒开土才干找到。所以,做人就要做有用的人,不能做只讲面子而对别人没有优点的人。

正因为如此,许地山才写道:“花生做的食物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上。”是啊,这句话相同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上。古代有许多奸臣、小人,他们都是依托香甜的嘴、富丽的表面来赢得皇帝的喜爱,而他们阴恶恶毒的一面往往体现在对待比自己身份下贱的人身上,这种人最憎恶了。

相反,像花生那样的人往往对上司说话都是直言、忠言,对下贱的人是好上加好。比方:三国时期的庞统,尽管容颜丑恶,做的功德(有益于别人的事)不计其数。历史上也还有许多像花生那样的人。所以,我下定决心,长大后要做一个具有花生质量的人。

做一个有花生质量的人听起来不难,但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话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只要具有抑制力的人才干做到。我信任我自己必定能行!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落花生》,给我的启发是: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要像落花生那样默默无闻,不图虚名。

这篇课文主要讲:一个收获花生的季节,作者家的花生收获了,他们请父亲回来尝花生,那天晚上,父亲让孩子们说出花生的好处,还告诉孩子们一些做人的道理。

花生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我们生活中也有像落花生这样的人。

在街道上扫地的清洁工,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清洁工们都认真地清扫着马路,尽职尽责,勤勤恳恳,总在最脏最累的地方清扫着,用她们的双手为人们创造一个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还有农民伯伯,顶着炎炎夏日,在田里辛勤的种田,为的是让国家增添一份粮食。

“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我永远牢记心间,人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要像落花生一样默默无闻,不图虚名,不要做那些对社会有害的人。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6)

“许地山有献身精力,关于功利竞逐,极端淡泊。”——题记

“落花生”这三个字对我是视而不见这三个字对我简直是再了解不过了。这曾以一篇课文的方式出现在五年级上册的讲义中。今日我特别找来了《落花生》这本书来看看。公然名不虚传。

《落花生》是我国现代文学家许地山的著作。许地山小时候父亲曾以落花生来教育子女,给许地山留下了深入的形象。许地山开端写作时,就以落花生为自己的笔名。

“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面子、对他人没有用途的人。”这句话是我形象最深入的。这句话我了解的是:人再面子,再巨大,可是对社会一无可取,这有什么用呢?人呀,应像落花生那样,静静贡献,在背面静静为社会支付。这句话对我的启示很大。我不由联想到了教书育人的教师。教师不就像落花生那样静静支付的吗?教师任劳任怨教育咱们,贡献了自己的芳华,教师,她教会了咱们ABC,教会了咱们该怎样做人,教会了咱们要在顶峰上攀爬,教会了咱们在常识的王国里畅游。教师与花生相同“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而花生一点都不富丽。如粉笔,永久只穿戴一身灰扑扑的衣裳,粉笔的作业没有那么荣耀,整天待在一片乌黑发亮的“土地”上勤劳地“作业”着。粉笔不像水笔那样,水笔“穿”着五颜六色的美丽衣裳,头一眼就能够瞄见,可粉笔呢,永久待在灰扑扑的粉笔盒里,只需翻开粉笔盒里,只需翻开粉笔盒才干瞅到粉笔的容貌。粉笔任劳任怨,协助教师教育下一代,自己最终却化为粉末,消失在人世间。

读了落花生这本书,我受到了启示和教育,我长大后,也要做落花生,即便是一颗脆小的花生米,可是对社会有贡献,我都乐意去做。假如我能成为教书育人的教师,我更会为我的孩子们做好典范,鼓舞我的孩子们长大今后不要做面子的人,而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落花生这本书的'言语美丽且诙谐,使我总是笑声不断,我很喜爱这本书,更喜爱那一句赋有道理的话:“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对面子、对他人没有用的人。”这句话深深痕迹在我的心中。

现在,我的心里浮想联翩,横竖合起来只需一句话:“做个有用的人!”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7)

《落花生》作者是我国闻名的散文家许地山的著作。许地山擅长于用平实、简练的'言语表达自己对日子的感悟,他的著作也常体现出一种幽静、哲思的光芒,《落花生》正是这样一篇散文。

在《落花生》中,作者侧重描绘了花生“有用”的品质,比方:“母亲”将花生做成了好几样食物,说明晰花生食用的多样性;气味很美,可以制油,人们爱吃,并且可以用贱价买来吃,说明晰花生朴素而用处广泛的性质。作者又借由“父亲”之口,表明晰花生之美在于其内质而不在乎外形:它不像苹果,石榴和桃子,把沉甸甸的果实挂在枝头,也没有艳丽欲滴的诱人颜色。人们一眼看到它,乃至不能马上看出它是否结有果实。作者由此延伸到做人,“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巨大、面子的人,高度地赞扬了人的内在美,提高了文章的主题。”

文章尽管矮小,可是结构谨慎,对花生这一意象,按种、收、吃、议的次序逐层剥离,有机串连。短短几百字就清楚的表明晰作者对日子的逼真感悟,以物喻人,讴歌低沉内敛的优秀品质。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8)

这几天,咱们学了《落花生》这课,让我发生了许多感触,我对课文中的父亲,母亲还有孩子们,都很敬服,课文也使我收成颇丰。

文中母亲说"你们那么爱吃花生,就开辟出来种花生吧"。从"母亲"这句话里能够知道母亲是个很勤劳的人,母亲能够在外面买点花生给孩子们吃,但是她让孩子们经过劳作来训练自己,让孩子们自己发明自己的日子,然后能够教育孩子。

父亲的那段话更让我有了深入的知道,"花生的优点有许多,有相同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淡绿的果实高高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倾慕之心。"我从前在公交站台上看过一位阿姨,她装扮得很美丽、鲜艳,却一点也不爱惜那些起早贪黑,辛勤工作的清洁工阿姨。她把自己喝完的瓶罐子,就这么顺手一扔,泰然自若的走了。但是,周围一位装扮普普通通的阿姨,却坚决果断的捡起废物扔进了废物桶。看了这个场景之后,我想:这位只垂青表面美的阿姨,和穿戴朴素的阿姨真得无法比啊!穿的再好又有什么用,心里却不如那位朴素的阿姨,我敬仰她。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面子,而对他人没有优点的人"。对此,我对这句话的了解是:有些人,看上去很有礼貌、长得也很美丽的人,却做那些不文明的事,这是不对的。我想这也便是人们常说的:人美,心不美吧。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9)

《落花生》的作者许地山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他出生于台湾一个爱国志士家庭。《落花生》这篇散文写了许地山用落花生的品性来教育子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的确是呀,花生的好处有很多,但最可贵的是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读到这里,让我想起六身边的一些人来。你们看,食堂做饭的阿姨,我们每天吃的饭都是她们做的,可是,我们想过她们的好,想过她们的付出吗?还有扫地的环卫工人,干净的走廊、一尘不染的教室、洁净的街口,这些都是他们的功劳,可是,我们关注过他们的手,关注过他们的辛劳么?还有为学校值班的保安叔叔,我们的安全是被他们维护的,他们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地看守着,校园的大门,默默地奉献着。可是,我们在意过他们的美丑,在意过他们的品行么?有多少人,平凡得不能再平凡,虽然并不出人头地,可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啊!这些平凡又普通的人,正像一颗颗落花生,虽然不好看,但是很有用。

散文中最有意思的一句话: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我也感受颇深。可在中国,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受尽宫刑,痛苦不堪,谁会想到,他会成为纪传体史学家第一人,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三绝唱。司马迁算得上是一个奇人、伟人,为中国的历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是一个有用之人。

人,为什么而活着?读了许地山的《落花生》,我似乎有了答案。一个人,不管他相貌堂堂,或是平庸弱小,只要他脚踏实地、乐于奉献,只要他有益于别人和社会,他的人生就有价值。我,愿意书写有意义的人生。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0)

前天,我读了一篇使我形象深入的课文,叫《落花生》。

《落花生》这篇课文首要讲了“我”家的后园,还有半亩空位,用来种花生,经过了辛苦的劳作,没过几个月就丰盈了。父亲让咱们说一说花生的优点,父亲说花生尽管不好看,但是很有用,便是花生最可贵的优点。

这篇课文让咱们学习到了花生朴实无华,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好质量。

在咱们的日子中,还有许多像花生相同具有夸姣质量的物品,比方焚烧自己、照亮他人的蜡烛,还有橡皮、粉笔、水彩笔……这些都是具有夸姣质量的物品,连没有生命的物品都有夸姣质量,那咱们人类可不能败在这些物品上啊。

咱们也要像花生相同,具有夸姣质量,比方咱们可以协助其他人、给山区的里的孩子们捐自己的零花钱去,做自己量力而行的家务活,给留守儿童温暖……咱们要做一个无私奉献,朴实无华的人,不管外表是什么姿态,都可以做一个有落花生质量的人。不要由于你的外表,而抛弃了你的愿望和质量。

让咱们做一个朴实无华,无私奉献的21世纪青少年吧,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1)

《落花生》读后感600字【一】

《落花生》是现代著名作家许地山的代表作,讲述的是许地山小时候的故事,文章主要以人物对话组成的,通过写作者小时候一家谈论花生,来写一个人生的哲理。这篇散文的艺术风格也正像落花生一样,质朴无华,自然天成。全文由第一人称的“我”来记叙,富有儿童情趣。这篇文章的对话都是活生生的口语,没有雕琢,没有藻饰,明白通晓,通俗易懂。父亲和孩子们的一问一答,是那样的亲切自然,质朴平易。这正是许地山深厚的艺术功力所在,通篇极少用形容词修饰语,只有在非用不可的时候,才极精当地选用一二。

故事就以这样的文笔开始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名爱国志士的家里。许地山家园里有半亩空地。有一天,母亲说:“咱们家里这空地一直荒着也怪可惜的,既然你们那么爱吃花生,我看哪,不如开辟出来种花生吧。”作者姐弟几个一听,都很高兴。于是,没过多久,买种的买种,翻地的翻地,播种的播种,浇水的浇水。就这样,姐弟几个忙活了几个月,居然收获了。这可是他们都没有想到的事。母亲这会儿又说:“今晚我们过一个收获节,请你们的父亲也来尝尝我们的新花生,好不好?”那天,母亲把花生做成好几样食品,还吩咐就在后园的茅亭里过这个节。那天晚上的天气不太好,可是父亲也来了,这实在很难得。父亲说:“你们爱吃花生吗?”孩子们争着应道:“爱!”“谁能把花生的好处说出来?”孩子们的回答五花八门,姐姐说:“花生味儿美!”哥哥说:“花生可以榨油。”“我”说:“花生的价钱便宜,谁都可以买来吃。都喜欢吃,这就是它的好处。”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过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成熟了,也不立刻就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

孩子们都说是,母亲也点点头。父亲接着说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父亲说:“对,这就我是对你们的希望。”

他们谈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这篇文章巧妙地运用了借物喻人,详略得当的写作手法。我们可以从这篇文章中汲取一些东西,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文章通过落花生为例子,告诉我们了一个可以影响终生的哲理人的一生,不能只顾着追求伟大、完美与体面,而因此忘记了别人的体会。所以,做一个人,不仅要去追求,而且要从埋头苦干开始,踏踏实实地磨练自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做成大事。

《落花生》读后感600字【二】

今天我们学习了《落花生》一文。这一课作者按照种花生→收花生→吃花生→议花生的顺序,写出了花生的品格:不图虚名,默默奉献。告诉我们: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通过《落花生》一文的学习,我们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其实生活就是一本书,书中没有一个字却处处都是学问。书上没有作者的姓名,但人人都是书的作者。只要善于读这本书,就会从中有所发现得到启示。比如:腊梅不畏严寒,在冬天仍然笔直地站着,别的花,都是春天才开,她却不同,风越大,雪越多,她才开的越精神,越秀气,她具有灵魂品格。我们就应该学习梅花,做一个不肯低头折节,顶天立地的好少年。

再比如:松鼠舍己为人,它们在秋天拾榛子,塞在老树空心的缝隙了、里,塞得满满的,留到冬天吃。在冬天,自己却吃被雪冻过的榛子。我们就应该学习松鼠的机智,舍己为人的精神,做一个勇于奉献的儿童。

再比如灵芝:它有最宝贵的药用价值,生长在悬崖峭壁上,却又起死回生的作用。当它被人当作药采回家煮了时,便结束了自己“医药天使”般的生命。可是它却把他/她的生命无私奉献给了别人。我们应该学习这种勇于奉献的精神,做一个阳光少年。

再比如松树:古时候陈毅将军就曾做过一首诗:大雪压青松,青松挺结实。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松树的外观一点儿也不美,而是粗糙的。但是它却在寒冷的冬天不怕风欺雪压。我们就应该做有用的人,不去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学习完了这一课,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习了许多做人的品格。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孩子,但我们应该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好,不要连累别人,成为他人的负担和累赘。

《落花生》读后感600字【三】

现在,才突然觉得,杨老师的那句话说的很对,在别人都在玩耍的时候,你认认真真的读一些书,这种感觉是很好的,不仅使自己忙起来,而且还可以在精神上愉悦自己!真可谓是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早上,一切都收拾好以后,我翻起高三时买的一本书,看到了一篇名叫《落花生》文章,就读了起来,其实,这篇文章,我不只看过一遍,在我的印象当中,我们高中考试的时候好像还考过呢!从前只觉得这篇文章最终讲述的只是要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今天读起来却有不同的感受。

《落花生》这篇散文是作者许地山借物喻理的.名篇。作者紧紧抓住“生长在地下,外表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这个特点与“做人应当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个相似点进行叙述,使我深受启发!《落花生》文章虽短小却精悍的很!围绕这一个花生收获节家里的人们对花生的喜爱以及好处的而理解来写,姐姐说:“花生的气味很美”,哥哥说:“花生可以制油”,作者说:“无论何等人都可以用贱价买它来吃;都喜欢吃它,这就是它的好处”。而爹爹说的却使作者以及他的兄弟姐妹们,还有作为读者的我震惊。爹爹说“花生的用处固然很多;但有一样是很可贵的。这小小的豆不像那好看的苹果、桃子、石榴,把他们的果实悬在树枝上,鲜红嫩绿的颜色,令人一望而发生羡慕之心,它把果子埋在地底,等到成熟,才容人把它挖出来。你们偶然看见一棵花生瑟缩地长在地上,不能立刻辨出它有没有果实,非得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在坐的家人们都很同意父亲的说法,并一致地点头。父亲还对我们说;“做人要像花生一样,因为它是有用的,不是伟大、好看的东西,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这一直是我和你们的母亲对你们的最大的希望!这次的收获节,与家人们的谈话谈到深夜才散,所有花生食品业没有了,然而父亲的那一番话却还深深的印在作者心上。我觉得,虽然只是一个个小小的不起眼果实,却道出了做人的道理,给人以人生的启迪。从一点上看,我们要学会尊重,不要以貌取人,要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尊重周围的一切,只有这样,你的人生才会更加的被人尊重。

其实,我们做人就要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要学会默默地奉献着,不要只是一味地索取,而不付出任何行动!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2)

前些天,我读了《落花生》这本书,书中的道理让我收成颇丰。

在《落花生》中,作者借落花生来标明自己的心志。“父亲”先把花生与桃子、苹果和石榴比较,经过果实的色彩、姿态以及果实的生长方位比较,阐明花生没有桃子、苹果和石榴美丽,可是它却有内涵的最可贵之处:朴实无华,静静贡献,不计较比利。“父亲”并不是说桃子、石榴、苹果没有用,而是指他们表面的美与花生内涵的美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更为重要的是心里美,实实在在多为公民做好事。一个人外在不管不怎样美的人,也能静静无言的去尽力,给他人带老优点的人,应该更了不得,也愈加让人敬服。“父亲”就期望“咱们”能做这样的人!

文中说的:“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面子对他人没有优点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咱们傍边有些人,只管表面的美丽,却将心里的美置之脑后。

我从前看见过盘着头发,穿戴连衣裙,装扮的很美丽的一位阿姨,她拿着香蕉皮随意一扔,然后就走了。周围站着一位穿戴朴素,容颜一般的路人看见了,捡起香蕉皮,扔进了废物桶里。

我觉得,比起那位装扮美丽却心里不美丽的阿姨,不起眼的路人更值得咱们欣赏。他们那些只讲面子对社会无益,乃至有害的人,莫非不是一些只供欣赏的花瓶罢了吗?

你们总知道包青天了,他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人。他的脸黑漆漆的,尽管一点都不美丽,可是他协助过多少人,破了多少存亡案子,还了多少人洁白!他就像《落花生》里说的那样,包青天是个表面不怎样美丽,但对公民肯定有贡献的人!

关于那些让人一见就生倾慕之心的表面其实并没有什么用,表面美怎样能与心灵美混为一谈呢?假如一个表面一般的人不计较个人得失,诚心为他人考虑,或许比表面赏心悦目更美。所以咱们也要像落花生相同静静无闻、毫无怨言的尽力给他人带来优点。

上一年,我在杭州陈经纶体校读书,成果一般,因为那里是体校,只重视体育方面的开展,所以在文明课上落下了许多。因为各种原因,我又回到了咱们湘师附小读书,回到了本来的班级。爸爸让我回来后,要好好读书,争夺把曾经落下的好好补回来。就这样我回到了本来的校园,回到了本来的班级。尽管我在文明课成果上老是拖班级后腿,可是在我的参加下,在班级同学的共同尽力下,咱们在校园举办的拔河竞赛中取得了第一名!咱们都说是我的劳绩,我不敢居功,这儿面也凝聚着原先在体校沈教练的多少汗水啊!没有他的吃苦练习,没有我今日体育方面的成果,沈教练他们便是不寻求表面的荣誉,而是把劳作果实静静地贡献给他人的人,他们这样的人才是值得咱们敬重的人!

人能美丽当然好,但对表面的美肯定不能与心灵美混为一谈。我以为不图虚名,静静无闻的为公民服务的人,便是最美的人,他们就像落花生相同。

只需有价值,花生也能美丽;只需充溢阳光,只需心里充溢阳光,心里的美就会换发全身,美丽无处不在!

落花生读书笔记(篇13)

今日,咱们学习了《落花生》一课。在没有学习课文之前,我看到标题时,觉得小小的花生有什么可写的,还拿它来专门写篇文章,让咱们学习,简略看了一下课文,依然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今日咱们学了这一课,才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经过学习课文,我知道了花生矮矮地生长在地上,不有目共睹。果实成熟了,苹果、桃子、石榴会高高挂在枝头,鲜红淡绿的向人展现它们的美丽。而花生却深深地埋在地下,有必要挖起来才知道。这篇课文告知咱们这样一个道理:咱们要向落花生学习,尽管其貌不扬,但很有用。做人就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面子,而对他人没有优点的人。

在咱们日子中也有许多像花生相同的人。比方咱们天天面临的教师,他们便是忘我贡献,静静无闻,不求报答的落花生。他们就像是咱们的衣食父母,咱们就像是他们的孩子。他们每天用心肠教授常识,教育咱们,使咱们茁壮生长。他们是园丁,为咱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上肥洒水,使咱们的精力不再空白;他们是阳光,温暖咱们幼小的心灵。我爱我身边的每一位教师。

我想咱们都想做表面面子心灵更面子的人吧,那就让咱们尽力学习,丰厚的常识会使自己优异,具有一颗爱心使咱们心灵更面子。让咱们的道德和花生来一次竞赛吧!

2023史记读书笔记13篇


众人皆知,作为一名杰出的教学工作者,我们必须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负责,而教育笔记可以很好的提高自己书面表达能力。你知道一篇教育笔记应该怎么书写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2023史记读书笔记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史记读书笔记 篇1

读《白话史记读本》,感觉像是作一次足不出户的旅行,领略着那个时代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知识,又震撼了心灵。

司马迁耗尽毕生完成的52万字辉煌巨著,凝聚着他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担当。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带来了太多的思考。

《史记》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又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学习中,我还要更深入地了解、掌握其精髓,并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充实知识面,传承好中华文化。

中学时代,我们就学习阅读过《史记》中的一些名篇如《鸿门宴》等文章,对《史记》就很感兴趣。这次寒假,我又认真读了《白话史记读本》,仿佛是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谈话,深深地被他那栩栩如生的文字史实所打动,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浮现在我眼前,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历史知识,丰富了历史认识。

读《史记》让我领略了那个时代,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感悟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司马迁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写下一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历历在目,真实在现。

读《史记》,让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引我深思。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所以,遇到挫折,就要学会迎难而上,做一个永不服输、志存高远的人,为达到理想的目标而奋斗!?还要做到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史记》这本巨著,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总结前人的经验,加以很好的借鉴,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需要我在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品味并身体力行。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这部巨著的初步阅读和理解让我对它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也很受益。对于这部巨著,我还要更深入地去研读和认知。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文学的学习中,还要跟着老师更加系统的学习掌握其精髓,学深学透,使自己的古汉语知识更加扎实。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来充实知识面、开扩视野,传承好中华文化。

史记读书笔记 篇2

从孩时到长大后,没有改变的是,我一直很好奇世界的真实模样。时常想,宇宙到底有多大?我们是怎么来到世界的?对我们是整个世界的地球,在外星人眼里是什么样?

小时的我以为选择理工科就能解开这些困扰我的问题,以为理工科就是研究什么粒子夸克时间机器。等上了大学才知道所学非我想要。但现在看来至少看科普书籍来更轻松些吧。

万物简史——看名字就觉得够霸气,当初就是冲着这个名字和内心中对这个名字的憧憬买来拜读的。刚翻开书还没正式读时,心中更多的是怀着一股对科学的敬意和对自己义无反顾的狠劲,看着看着,欲罢不能,作者以狗仔的精神,把正经严肃的科学讲的津津有味,就像看八卦周刊的心情看科学家们怎样纠结又怎样为存于他们心中的某个信念费尽磨难,或多幸运或多倒霉或多耍心机的探索科学的真相。读前已经做了心理建设,有准备去读一本严肃的科学书,没想到作者给了我惊喜,除了有趣的讲述的方式,还有包罗万象的内容,作者没有辜负万物简史这个名字,从大的宇宙到小的原子,从遥远的过去到未知的未来更多的是,作者向我们打开了另一扇看世界的门,从这扇门中看世间万物,看我们自己......

作者在描述生长在除了岩石、风雨和寒冷以外几乎什么也没有的北极荒原的地衣时是这么说的:“生命对于地衣来说是什么?它们的生存冲动、活着的欲望和我们一样强烈——有可能更加强烈。要是我们被告知,我不得不当几十年林中岩石上的地衣,我认为我会失去继续活下去的愿望。地衣不会。实际上像所有生物一样,它们蒙受苦难,承受侮辱,只是为了多活一会儿。总之,生命想要存在。”

地衣尚如此,作为万物灵长的我们却生活的漫不经心。生活在地球上的我们如此渺小,无数奇迹的累计成就生命,幸运如我们,无数次的被选择,无数次的几乎不可能的几率,我们死里逃生化险为夷,成就了今天的我们,纵使不可预知的灾难每时都在发生,但我们怎能辜负几乎无休止的天意眷顾。

单凭好运远远不够。于是,因为懂得,所以珍惜。

史记读书笔记 篇3

说到《史记》,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的读了又读。从书中知道了“舜的传奇和大禹治水”、“卧薪尝胆”、“完璧归赵”、“将相和”、“纸上谈兵”等经典故事。

大禹大家都知道吧!他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把洪水治退了,在治水途中,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我们要学习大禹这种坚持不懈、专心致志的精神。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了人民的安忧,工作了那么长时间,我们可以做到吗?大禹的这种行为验证了只要坚持就会胜利的这句话。我们如果可以坚持一项事业干三十年,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成功的!

我从完璧归赵中学到了要用智慧去战胜别人,凡事要勤思考,不能冲动,只要这样才可以完成使命和任务。其中蔺相如就很机智,用和氏璧去威胁对方,对方就拿他没有办法了。

将相和,廉颇不顾国家的安危,自己让蔺相如下不了台。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了做事要三思而后行,要顾全大局,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的安危啊!

史记读书笔记 篇4

上周四,我在学校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史记》。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字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古时候的很多的故事,也让我增大了读书的念头。

《史记》

史记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史记,了解到!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史记读书笔记 篇6

《史记》是中国纪传体通史的开山之作,鲁迅曾对《史记》感叹不已,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是司马迁一生的创作结晶。集中着述,花了15年左右,如果把资料的准备工作算在内,全部时间要超过20年。《史记》记录的历史,是从传说中的皇帝开始,到汉武大帝太初年间为止,大约3000年。其体例为纪传体,多以人物或家族为单位展开,故事性很强,文笔出众,是后代传记文学的先驱和样板,影响至深至远。

这样优秀的史学着作、文学作品,其孕育和创作的过程也非同一般。据史学记载,司马迁从小聪颖过人,“年十岁则诵古文”。父亲是汉武帝的史官,因此,司马迁很早就受到了扎实的史学训练。长大之后,遵从父亲遗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遍了大江南北,获益良多。

38岁的时候,司马迁成了汉武帝的史官。官阶虽然低,但司马迁仍然感到非常荣幸,于是谢绝了宾朋交往,抛开了自己的家业,全身心投入到史学专着上,以求建功立业,为君主和国家造福。几年后一件大事深深影响了司马迁。当时匈奴经常侵略汉朝,汉朝大将李陵进军匈奴,寡不敌众而且没有后援,兵尽粮绝投降了匈奴。汉武帝大怒想重罚李陵的族人,群臣争相附和,大说李陵的罪过。只有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说李陵为人正直,其叛逃事出有因,希望皇上能够宽恕。但汉武帝不为所动而且迁怒于司马迁,司马迁为此受牵连被处以“腐刑”。司马迁悲愤至极,曾经想自杀雪耻。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还是决定坚强的活下去,决心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于是他历经艰辛完成了《史记》一书,希望能够“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读完《史记》,合卷之后觉得收益良多。主要体会有以下三点。

一是钦佩司马迁敢于说真话。在当其他同僚为迎合汉武帝的情绪大加贬损李陵时,身为一个小小的史官,位微人轻,面对因李陵的叛逃而愤恨不已的汉武帝敢于直面呈理,这需要巨大的勇气。敢于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受其他人的影响,没有一丝为己的私心,冒着触怒掌握生杀大权的皇帝为别人争取合理的判处。以现在很多人的眼光看,司马迁的确很傻、情商太低,在不适当的场合做了最不适当的事。但是,我认为一个人一生能坚持自己的想法是难能可贵的。说真话、干实事、做真人九个字说起来简单,扪心自问,是不是每个人能够真的做到呢?说真话,干实事,做真人,是做人的起码要求,更是我们这个时代当前所迫切需要的,也是实现胡锦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但往往有些人抱着“事不关己”、“明哲保身”的处世原则,做“违心”的事,结果损人不利己。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伪装,不需要戴着假面具,不需要做“伪君子”。做一个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好人,才是人之本。

二是敬仰司马迁的执着。在汉代,腐刑是羞辱之刑,受腐刑之人通常会受到社会的鄙视和嘲笑,是可耻的。司马迁自己也以“刑余之废人”自称。但是司马迁并没有因此而颓废,没有因为受到腐刑而被彻底击倒。尽管刚开始时委屈、愤懑、耻辱,甚至一度想自杀,但是最终还是痛定思痛,将自己的一生投入到自己终生热爱的事业当中去。没有把受过腐刑当成甩不掉的思想包袱,反而激励了自己“舍小义,雪大耻”的决心,最终通过《史记》这部巨作执着地表达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汉武帝在看了《史记》之后也为司马迁所感动,特别是在汉武帝晚年,经过“巫蛊之乱”之后,他对以前的所作所为进行了长时间的反思,最终向司马迁委婉表示了李陵当年之事确实有可恕之处,实际上是对司马迁间接地道歉。从某种程度来讲,司马迁最终取得了胜利。当今社会,执着实际上也是做事的根本。从小方面讲,我们从事的水利事业需要执着才能完成各项艰巨的科研任务,才能真正做出成绩;从大方面讲,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更需要数代人的执着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三是《史记》中“以人为本”思想。在思想上,司马迁因为自身的经历,对“人”的思考要超过当时那个年代,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思考问题,这在当时是很罕见的。《史记》突出了以人为中心的史学模式。它选取人物的原则是以人体现的价值为本,不以成败论英雄,不随世俗论是非,充分肯定人物的历史作用,表彰个人奋发有为的精神。这充分体现了司马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弘扬了中华民族积极进取的民族精神。当前我们社会也提倡“以人为本”,但是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史记》的“以人为本”是以单个人为本,是小为本,而书记提的“以人为本”是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是大为本。

史记读书笔记 篇7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本《史记故事》,拿到书后,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

《史记故事》一书讲述了上起皇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变迁故事。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天文、地理、医学及占卜等方面,几乎囊括了各个立即时期社会活动的全部内容,堪称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著。

这本书里共讲了很多故事,有大禹治水、一鸣惊人、神医扁鹊、完璧归赵、纸上谈兵、纣王暴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纣王暴虐故事。主要讲的是商纣王聪明,力气大、行动敏捷,可没用在治国上,还为了妲己滥杀无辜,谁劝他就对谁用型,真是罪恶不赦,无药可救。西伯侯的儿子姬发很聪明,看不惯商纣王的行为,想了个办法,他把对商纣王怀恨在心的人集中在一起反抗商纣王,因为商纣王做尽了坏事,所以一上战场,大家纷纷反过来攻打商纣王,商纣王只好点火自焚。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说:”活该,真是自作自受,恶人有恶报呀!“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值得我佩服的人,像”飞将军“李广,”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聪明的韩信、智慧的蔺相如……而我最佩服的有着惊人记忆力的爱国诗人屈原。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人。他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离骚》。

《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过去的许多历史,还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愿更多的朋友走进这本书,去收获更多的知识与快乐吧!

史记读书笔记 篇8

《史记》这本书不但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本传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南闯北,呕心沥血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那敢于和君主斗智斗勇的苏秦。苏秦原先穷困,所有人都嘲笑他,最后,他却凭着自己的毅力与勇气,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让燕王将整个国家托付给他。

联系生活,再想一想我,我虽然有足够的勇气,可是,我的毅力,在吗?我不知如何判断,便想起了往事。以前,我总是一件事没做完,就去做另一件事: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可不知怎么了,我却很想看书!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拿起书看了起来!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

我应该把一件事做完,再做另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废,把每一件事做得完整快速,还要保质保量。才能进步更快,超越自我。不仅学习是这样,日常生活也要这样做。《史记》告诉我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汉朝,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个性,生动语言,优美文让我们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之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

史记读书笔记 篇9

《林汉大中国历史故事集》主要讲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著名故事,《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读后感(谢金琳)。

《千金一笑》是我比较感兴趣的故事。

庸君周幽王,只会找漂亮女人,对国家大事不予理会,他还把好言好语劝他的褒珦关到牢里。褒家把一个漂亮的乡下小姑娘送给周幽王,褒姒就是这么来的,读后感《《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读后感(谢金琳)》。然后,为了讨褒姒高兴,一个专拍马屁的人,让人点亮烽火台,大批官兵被周幽王耍了几回后,不再信任他,而周幽王正为褒姒的`冷笑而高兴。过了几天,西戎打了进来,烽火台一个个燃起,士兵却一个也没到,以为又在开他们的玩笑。没有援兵,京都被西戎们抢个精光,周幽王被杀,那个从没真正笑过的褒姒,也被抓了去。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领导者,迟早会被消灭。

史记读书笔记 篇10

《万物简史》,英国比尔。布莱森的一部科普书。这的确是一本值得多读几遍的书——第一遍,我只读懂了三分之一,缘于自己的知识面不够和对于英式幽默的思维方式不理解。好在还有时间多读几遍,等儿子到五年级时,再详细给他讲解。

有许多问题,在书中得到了答案。宇宙是怎么产生的?冥王星为什么被开除出行星俱乐部?旅行者一号走到哪里,要去向哪里?月球为什么不会被地球吸引过来?地球上的陨石坑什么样?等等。边读书,边查资料,边给儿子讲解。这本书也是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科学课。

感触最深的是关于旅行者一号的故事:旅行者1号(Voyager 1)是由美国宇航局(NASA)研制的一艘无人外太阳系空间探测器,重815千克,于1977年9月5日发射,截止到20xx年7月仍然正常运作。它曾到访过木星及土星,是提供其卫星高解像清晰照片的第一艘航天器;现时,它是离地球最远的人造飞行器;目前处于太阳影响范围与星际介质之间。20xx年9月12日,NASA确认,”旅行者1号“探测器已经离开太阳系,一系列相关资料证明了旅行者号已经脱离了包裹着太阳系的由炽热而活跃的粒子组成的太阳圈顶层,进入了寒冷黑暗的恒星际空间,它将成为第一个离开太阳系的人造物体,且将需要4万年的时间才能抵达下一个行星系。这是人类科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在过去36年的时间里飞行了180亿千米的距离,使”旅行者1号“成为飞越距离最远的人类探测器。

韩寒在他的电影《后会无期》中有句台词:你们的偶像是明星,而我的偶像是一颗卫星。《万物简史》,也可以称得上科普读物的卫星,指引我们观察世界,了解世界。比尔。布莱森带给我们最大的收获不仅仅是知识,而是探索世界的好奇心。所以观世界,后有世界观。

史记读书笔记 篇11

今天有幸重新再回顾一下小学时看的一本著名科普著作——《万物简史》。他的作者比尔布莱森的幽默直白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你不会和另一个世界的你握手,因为和反物质的你握手会发生湮灭,然后你们都会消失。”这样的表述使我在小时候也能很好地理解物质和反物质作用之后的关系。说道宇宙的起源,术中这样比喻“其实我们个体都是由电子组成的,如果把我们身上的电子一个一个夹出来就会变成一堆灰色的灰尘了”是多么的直白和简洁。

作者用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笔法给我们展现了宇宙大爆炸到现代的各种妙趣横生的故事。从小时候疑问地球模型是怎么可以切出四分之一看到地球的核心到人类对地球的环境污染;从动物进化的精彩到人类对动物的滥捕滥杀;从人类社会的茹毛饮血到现代战争的残酷。《万物简史》让我重新认真的思索起“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的千古命题,我的回答是:“我”也是“我们”,“我们”是“生命”,生命之舟必将驶向光明美好的未来——回顾四十多亿年的生命史,我有理由坚持这条信念。“

”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一是珍惜她的美好,二是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人类,应当自求多福,好自为之。

史记读书笔记 篇12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读书笔记 篇13

这是一部说不尽的“史家之绝唱”。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轻松幽黑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有《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图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记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副食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对于这样一部宏伟的历史著作所展示的历史长卷来说,在历史运动中的每个人,都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这些角色和他们所活动的历史舞台及背景,对今天的人们有些怎么样的重要启示呢?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理在心底,重在摊开光洁平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丰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业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正是他有强烈的责任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试想想如果校长没有责任感,我们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感,我们的班级又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即使做一个小小的班干部也要有责任心,尽职尽力帮助老师分担工作,帮助同学,如果连这一点点责任感都没有,将来怎么可能成为栋梁之才?

读史记使人明智,以史记为镜,可以知兴蓑。为了自己民、为了社会,让我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吧?

中学生读书笔记6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中学生读书笔记”。

在空闲时间,我们有时会选择读一些自己感兴趣书,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还能背诵出来呢。有了想法和感触,是一件珍贵的事情,我们需要文字去保留他们,如何掌握写作品读后感的精髓呢?栏目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中学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读书笔记(篇1)

在孩提时候就明白苏东坡,可是,真正认识苏东坡是读了《苏东坡传》之后。

做为诗人,“大江东去浪淘尽”他文采飞扬,谈笑风生;作为官吏,“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他嫉恶如仇,爱民如子;作为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他乐观豁达,清逸旷远。

苏东坡的一生,命运坎坷,仕途崎岖。但这不能阻碍他。王安石得势,几乎所有忠良贤能之士都弃官而去。苏东坡在连上三书之后不出预料的被贬,但他绝不所以退缩他将新政的不满与缺陷诉诸笔端去所以得罪了当权的群小,遭到逮捕,险些丧命。但他说:“若遇饭中有蝇,仍需吐出。”于是群小继续对他进行迫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屡遭贬嫡。甚至被贬蛮荒之地海南岛

可是那些群小自认可打倒苏东坡的措施却没使那些小人到达目的。苏东坡guǎnlǐ之处政通人和,他颇受百姓爱戴。他处处为百姓着想。练习瑜伽,研究佛道,与高洁之士相交,访山水,与高僧相研佛道。林语堂笔下这样评价这位文坛巨子:“苏东坡始终富有青春活力。他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苏东坡一生清贫但一世为人坦荡。回看那些群小即使能保自我一世荣华富贵却也不可能有苏东坡半分的安逸。他们的生活充斥着算计与仇恨。其实所谓权力,所谓地位可是过眼烟云,转眼不见,又何必太为权财所困,落得一世骂名。

在《苏东坡传》的序中,林语堂先生写到“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异常的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如果林语堂先生写苏东坡传是以此为乐,那么读《苏东坡传》也是一种欢乐。能够从字里行间读出人物的个性,品尝人物的喜怒哀乐,并从他的事迹中受到可收益一生的启示。

中学生读书笔记(篇2)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中学生读书笔记(篇3)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惬意。读书对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许多快乐。

一本好书就像老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者错误时,她都会帮助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充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助自己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亲密朋友。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出快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

中学生读书笔记(篇4)

有人将《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和《偷影子的人》称为三大心灵治愈系小说。前两部书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读过了,而《偷影子的人》却一直没有买它和读它的兴趣,终于在几个月前的一次图书大采购中将这本书摆上了我的书架。

直到国庆节这天,白天女儿玩儿的很疯,晚上6点钟就累的呼呼大睡,我终于有了整个晚上的时间来静静地读这本已经在我的书架上陈列了好几个月的小说。

小说描述的主人公是一个可以跟影子对话的人,不但跟自己的影子,只要是在阳光下跟他的影子交融在一起的所有人的影子,他都能听到这些影子在向他诉说着他们主人的秘密。

读完小说,带给我感触是,人们的内心里都隐藏着很多的秘密,很多不想被别人知道的秘密,人们将自己的痛苦深深埋在心底,以至于深到自己都忘记了这些痛苦的存在。而作者通过偷影子的人能够读懂别人影子的特异功能,了解到别人正常言行背后的秘密,了解到每个人的痛苦与不易。

主人公利用自己的这个特异功能帮助了很多人:在学校的煤气炉爆炸引起大火时,他跟随向他求救的学校警卫的影子,救出了被浓烟熏倒的学校警卫,他通过警卫的影子了解了警卫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过去,并帮助他走出童年的阴影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他激发了他的又聋又哑的初恋女孩儿,令她去找寻心中的梦想,并最终成为了一名大提琴演奏家;他帮助一心想当医生,但却迫于家庭压力而去接手父母的面包店的好朋友吕克,挣脱父亲的束缚,到医学院上学去追逐年少时的梦想;他在医院里见习期间,帮助医生和病患家属找到了一位得了厌食症,虚弱地就要死去的小患者厌食的病因,并解除了小患者厌食的心理阴影。

故事充满对亲情、友情、爱情的描写,让我们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小说中有两处让我泪如雨下:一处是在主人公的说服下,倔强固执的面包师终于允许自己的儿子离开自己的面包店,到外面的世界去追求年少时的梦想;一处是主人公的父亲在跟他的母亲离异后,多年来一直杳无音讯,直到母亲去世后,主人公去翻看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在一个盒子里装着的是父亲在每一年他的生日和圣诞节时寄给他的信。

人生的遗憾总会同美好如影随形。主人公自己读了医学院,即将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但忙碌的实习生涯让他没有时间回去看望自己的母亲,也没有留意到母亲患了严重的心脏病,而母亲竟然在他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离他而去;虽然找到了得厌食症的小病患的病因,小病患也开始恢复饮食,但最终还是因为恢复饮食期间引起的肠道并发症而离开人世;虽然主人公的好朋友吕克在他的帮助下去医学院上学,实现了年少时的梦想,却因为发现这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而选择回老家继续追随爸爸,去经营他们家的面包店;苏菲是一个好女孩儿,是另外一位实习医生,在读者的心目中,他们俩应该最终走到一起,但作者似乎想通过小说告诉人们,爱情这东西,跟对方是不是一个好人没有任何关系,只跟两个人是不是真正的灵魂伴侣有关。

或许,每个人的人生模式早已在出生前就设定完毕,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人生轨迹,这些都不是外力可以改变的。小男孩的死去,好朋友的最终选择,以及好女孩儿苏珊不能跟主人公走到一起,这些,都是他们的命运。

主人公最终没有跟苏菲走在一起,却历尽千难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初恋女孩儿,并用最最浪漫的、能触动对方记忆和灵魂的方式出现在十几年都没再见面的女孩儿面前,让对方一下子就认出了一直在到处寻找的他。

这部小说的节奏不急不湍,故事情节就像小溪中的涓涓流水般缓缓流淌、娓娓道来。读完小说让我感慨:亲情、友情、爱情,这的确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最能引起人们心灵的共鸣,作者在作品里将这个关乎爱的永恒的话题刻画到了心灵深处,引起了读者灵魂层面的共鸣。

中学生读书笔记(篇5)

古人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朱熹也曾经指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杜甫所提倡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等,无不强调了多读书广集益的好处。

书是我的朋友,是我生活的必需品,它能带给我快乐,安慰我的心灵,让我了解自己。我是一个特别爱看课外书的男孩,如果有哪一天不看课外书,我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全身不舒服,我想这可能就是读书瘾吧!有时我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为此,妈妈批评我很多次。

记得第一次接触的书是童话故事《拇指姑娘》,那时的我还不识字,只能看书中的图画,心想:拇指姑娘可真小啊,妈妈怎么能养活她呢?丢掉了怎么办呢?完全沉浸在书中。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开始识字了,四岁时,只要是带拼音的书我都可以读下来了,大意也理解了。在幼儿园时,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有时会被老师抓到,每当这时,老师对我又爱又恨。

每次幼儿园组织春游,小朋友们都会带上满满一大包吃的,而我却比他们多出一本书,小朋友们玩耍时,我会捧着一本书,那时的我真正爱上了读书,有一点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味道。那时书就是我的全部,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后来上小学了,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醉心阅读使我得到了回报,一年级时,我的作文就夺得全市一等奖的好成绩。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中学生了,书对我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现在,书不仅走进了我的生活,还融入了我的生活,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我爱书。不仅仅喜欢它给予我知识,更多是它带给我的欢乐。

读书让我的感情更加细腻,让我的信念更加坚定,让我有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让我有了正确的做事准绳。读书增加了我的信心,增长了我的智慧,让我体验到了快乐。是书让我变得阳光,让我活得潇洒。读书生活虽然单调却并不乏味,读书虽然平淡但意味深长。书是知识的来源,是心灵的门窗,是炫烂世界的开启,是一切东西包括感情的根。

我要高呼:我爱读书!同学们,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

中学生读书笔记(篇6)

5000年血色中华。历史的长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我们的祖国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无论是苦难还是辉煌,都是我们的绚丽篇章。

1948年至1949年,是新中国成立前最黑暗的时期。在重庆,共产党的地下活动比任何时期都要活跃,而同时,敌人的镇压和迫害也比任何时期都要残酷。在渣宰洞和白公馆,许多共产党员靠着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毅力,谱写了一曲曲令人热血沸腾的生命赞歌。

在众多人物中,江姐无疑是典型代表。那一声“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令我的心为之一震。是的,她用自己的行动鼓励难友,与黑暗抗争;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秘密,与信仰同在!江姐是一位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将刻骨铭心的痛化作坚定不移的信仰,用血色音符谱出一曲无言的生命之歌。

在《红岩》中,有一个十分特殊的孩子。他不满9岁,却在渣宰洞中度过了8年。瘦小的身子、明亮的眼睛便是他的特点。“飞吧,你飞吧!”这稚嫩的声音直透到我的内心深处。蝴蝶是幸运的,失去了自由又重获自由,反观小萝卜头,从小就生活在黑暗的压迫中。这孩子是一朵纯白的花,充满了生命力。然而,他还未绽放便被身后巨大的黑洞吞噬了……

当然,也有刘思扬掩护白公馆的人安全越狱,倒在了机枪的弹雨中,倒在了用鲜血染成的红岩上;成岗在狱中坚持出版《挺进报》,在威逼利诱中坚守气节;许云峰以顽强的意志用手指挖通了石壁,把通道留给了同志,自己带着对胜利的坚定信仰勇敢就义……

那个黑暗的时代过去了……

华夏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就如同浴火重生的凤凰,五星红旗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大地!当年江姐和她的难友们在狱中绣的五星红旗已经遍布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飘扬在世界之巅!小萝卜头所向往的自由、快乐、幸福,早已在祖国的花朵身上实现。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多少英雄志士的血染红岩,才挣得今天的安居乐业啊!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孕育的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它随着涛声拍打着岸边礁石,荡起浪花朵朵。我们的革命先烈用“顽强的精神”与“不屈的气节”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胜利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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