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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9-13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收藏12篇)。

在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与里面的情节产生了许多共鸣。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对作品的看法,精挑细选的“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相关文章推荐给您,感谢你的阅读期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收获并请与你的顾客分享!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2)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近,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

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3)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作文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4)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5)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6)

范文一: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在他眼里,没有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在它眼里,没有不屈不挠的世界,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

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过了一段时间,爸爸要求买一把二胡,带他去钱老瞎子那里学艺术。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不喜欢,连它母亲也不想看。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

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后来,他们一起从福海镇逃走,踏上了寻找母亲的道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一起经历了艰难困苦,终于来到昆明。在这片土地上,它一直守护着他。它捡起石头扔进碗里,只为了让他舒展眉毛;它学会了鞠躬和鞠躬,只是为了他和他自己不饿肚子;它愿意为人做沙袋,半死不活,只为替他收医药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想要一只可爱的白狮子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工资的一半付给厨师,只是因为它不必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范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乞讨,以免阿琼挨饿;愿意在人们的议论下做出笨拙的行为;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感情真深啊!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有了更好的理解。和阿炯比起来,我多幸福啊!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范文三:我们一起去之后,你觉得迪克怎么样

虽然它看起来很丑,但它的忠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了那个善良的姨妈时她自己的真相时,她忍受了打击,并开始与迪克永远徘徊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不好就抛弃它呢?江苏省一位老太太因为她的狗长相难看,打算抛弃它。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但是有些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的是外表,而不是内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只是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而是纯洁和忠诚。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我想再次告诉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7)

《我们一起走,迪克》,长篇小说。1992年3月由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字数15万,印数1600。讲述一位在边疆插队的女知青为了返城,抛下男婴。男孩长大后,双目失明,在一条被抛弃的狗的帮助下到昆明寻找母亲。

好句:你的母亲安莎和父亲大黄峰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和你同窝出生的一只狗弟和一只狗妹都继承了父母身上的优点长得漂亮可爱,但不知为什么,你却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厌恶地用爪子踢蹬开去。你出生的第八天,你所在的那家主人——碧罗雪山南麓石头寨猎手力瓢老爹来到屋檐下的狗棚前想看看母狗安莎究竟为他产下了啥摸样的小猎狗。他先抱起你的狗弟,双手捧月亮似的捧在掌心,眯着眼端详了一阵后赞叹道:“哈,怪俊的小狗崽,蜂腰牛臂,狼儿虎头,长大后准是撵山打猎的好手。”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9)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0)

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妈妈,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农村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狗生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生下来很丑。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于是在一个雨夜把它扔进了森林。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

它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并学会了狩猎。但它渴望找到一个主人,渴望被主人所爱。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一个小盲人阿炯为师,取名迪克。

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条坎坷的路上,最让我感动的是穿越雪山和垂死森林的情节。因为迪克的灾难,阿炯被迫离开家乡。在离开之前,迪克想和怀孕的红娜说再见。谁知道,红娜甚至想和他们一起离开。

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渐渐黑了,但他们离目的地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都饿了,迪克只好去找吃的。

刚走了两三步,就听到小师傅的哭声,断断续续,但很伤心。他急忙跑过去,看见红娜咬着小师傅的胳膊,鲜血就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

它扑通一声,站在小主人面前,小主人知道红娜不知怎么下定决心要吃掉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湿了我的眼睛。

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出于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犬主人的责任,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2)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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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合适的读后感模板可以给我们学习借鉴呢?也许大家都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吧。读后感是将作品中蕴含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所产生的感悟,编辑从众多资料中精挑细选推出了这篇最受欢迎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主人公迪克,一只丑狗,还有一个小盲人阿琼的悲惨经历,这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现场。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有着纯正贵族血统的丑狗。它被主人赶出了房子。在野外生活了几年后,他渴望有一个主人,于是他去千家万户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了别人的家。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

”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早早离婚了。他的继母胖菊对他很好。阿炯带迪克回家。庞朱只允许迪克带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平平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

阿炯知道他的家人不能再待下去了。他和迪克去了他母亲所在的昆明。在昆明,他们只能乞讨二胡!但每天都有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经常和他聊天。

迪克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阿姨是他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

后来,迪克被关起来,剧院经理买了一只白狮子狗当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许多人害怕动物,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它们对动物好,它们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

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相信怕动物的人看完这本书也会知道:

只要我们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有一点联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瞎子,我深深的被老瞎子折服了,他让小瞎子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瞎子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骞泛炷取4�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六年三班赵芷萱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

有一天,阿炯遇到了他的亲生母亲,她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拉二胡,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本文中的迪克是主人遗弃的一只丑狗。虽然他的脸很丑,但他的心是善良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也未必能想迪克那样有情有义、不离不弃,然而文中的许多人物都是以貌“人”,我认为这种观念是肤浅的,迪克为阿炯做的一切又能有多少人做到呢?

阿炯是一个双目失明的孩子,他不嫌弃迪克,把它当做自己最好的伙伴,和它一起生活,他为了能与迪克相伴,放弃了安逸的生活,而是与迪克去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人和动物都应该受到真诚的对待,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阿炯和迪克在这篇文章里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要你能真诚地对待别人,别人就会真诚地对待你;相反,如果你对别人不真诚,那么他们不会一言不发地把你当做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好,但大多数人深思,我知道动物是感性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警察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由于没有钱,迪克只好在街上游荡,展示自己的艺术,挣来的钱会买点吃的,晚上还会睡在桥洞里。

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机敏、可靠、忠诚、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它有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就因为绝望时,阿炯收下了它,迪克会不顾一切地报答他,永远保护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并不意味着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感恩,告诉我们要感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收留了,阿��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这是我们要一起做的事,迪克。我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谢谢你得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阿炯,一个盲人男孩,收养了一只因外表丑陋而被主人遗弃的狗。一个炯叫他迪克。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阿炯受不了继母的虐待。所以他带迪克去见他的生母。

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00字模板11篇


沐浴在书籍的世界里,我的时间都是有意义的。读这作品,我们仿佛也能身临其境,读后感可以从众多思想中挑选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重要核心。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使用哪些方法?或许"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由于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恰是由于如斯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兴奋,不中断地用手抚摩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由于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容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天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天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中断绑阿炯的绳索,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优势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生气,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老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爷爷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位盲人少年阿炯,他在马路边与被遗弃的丑狗迪克成为了朋友。阿炯因为受不了继母的虐待,便带着迪克和师傅留下的二胡开始了寻找自己亲生妈妈的旅程。

其中有一幕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一次罕见的暴雨,阿炯生病了。迪克为了给阿炯筹钱治病,到广场上讨钱,自愿当了活靶子给别人练拳,被打得头破血流,跌倒了无数次,最后浑身是血地咬着装了钱币的碗回去给阿炯看病。后来,阿炯找到了妈妈,有了稳定的生活,不必再流浪了,可是迪克因为丑被妈妈的新丈夫关在墙壁夹缝里不见天日,阿炯为了迪克,最终还是选择在一天夜晚带着迪克永久地流浪。

阿炯和迪克的故事让我想到我家小时候养的一只狗狗。当它来到我家门口时,不仅瘸腿,还又脏又老,连骨头都咬不动。我和妈妈就给它剪毛洗澡,洗完澡后,它立马变得白白净净的,于是我给它取名为小白。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每天精心照顾它,渐渐地小白的精神好起来。它白天陪我玩耍,晚上帮我们看家护院,家里面一旦有陌生人来了,就会狂吠示警。我非常喜欢它,可是它真的太老了,没有陪伴我多久就去世了。我伤心了好久好久,每次在路上看到别人家的狗狗,我都会想起它。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忠诚热情的迪克,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也让我认识到了人和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4】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7】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9】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0】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1】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近,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

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迪克读后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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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读后感 篇1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迪克读后感 篇2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

在这个上,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才能拥有爱,动物与人之间,也一样可以拥有最真挚纯洁的爱。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不少人肆意猎杀动物,猎杀着我们的好;又或者,只对长得可爱、讨人喜欢的动物有感情,而对长得丑陋的动物置之不理……这样,真的对吗?在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中,我找到了答案。

这部动物小说讲了一个从小失明、阿妈离家出走的12岁小盲童阿炯在偶然之中遇到了因长得丑而无人收留的可怜丑狗迪克,并收养了它,然后一起逃出金竹寨去昆明寻找阿妈并一曲成名,最后依然决定永远流浪的。

书中的丑狗迪克,只因为长相丑陋,就被原主人嫌弃,还被好几户人家拿棒棒追赶。阿炯也是因为看不见,不知道迪克长得丑,才会收留它。多么可怜的狗啊!可是,它其实是十分、忠诚的仆人和朋友。

在茶店老板出尔反尔不让阿炯继续在茶店里拉琴的时候,迪克为了安抚难过伤心的阿炯、替他报仇,不惜闯下大祸;在陪伴阿炯穿越森林的时候,迪克为了救阿炯,“大义灭亲”咬死了的未婚妻红娜和未出生的孩子;在阿炯因没钱而的时候,迪克为了赚到钱让阿炯在昆明能够生存,甘愿被揍得皮开肉绽;为了让阿炯不因的长相而断了出名之路,迪克宁愿让一只什么都没有做的小狗顶替它所有的英名伟绩得到观众们的爱戴和欢呼……如此忠心耿耿、誓死陪伴的迪克,尽管它是动物,还是长得丑的动物,可是它的心地却是多么、多么令人感动!

无论如何,动物其实是非常友好的,不管是可爱还是丑陋。所以,人类不应该猎杀动物,更不应该偏心于可爱的动物。

“小主人,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迪克都永远守候陪伴在你的身边。它相信小主人能听懂它的心声。几乎人人都讨厌它,人人都恨它,只有小主人能理解它。也许,它实在长得太丑了,只有瞎子才不会在乎它丑陋的外貌,它想,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中最感人的一句话,也道出了现实社会当中的真理。只是因为一张自己根本就不能决定的外貌,迪克几乎被所有人都嫌弃讨厌。只有一个用他的心去看世界的人,才不会在乎它的外貌。所以才说,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是啊,人人都用去看这个世界,看见的就只有外表的美与丑。所以,我们必须要用自己的心去看世界,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一视同仁,才能真正地看清内心当中的善良与丑恶。

“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要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远方,紫黛色的天宇露出一抹水红色的朝霞。他们正朝着升起的地方走去。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

这是本书的最后一段话,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更应该是所有人类的愿望:热爱动物,对所有的动物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可以像上面那段话一样,人类和动物可以互相理解、互相,一起感受太阳带来的光明和,携手迎接太阳的升起,迎接新的一天到来,迎接崭新美好的未来!

迪克读后感 篇3

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艰辛的脚步,都被一只狗所带领,一只丑陋的狗,让我看到丑陋背后的善良,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导盲犬迪克》整本书讲述的是一至母狗生下了一只丑陋的小狗,被母狗所抛弃,成了一条流浪狗。在茶馆拉二胡的盲人小孩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迪克带着小孩出大山去找母亲,谁知竟成了母亲的赚钱工具,两人逃离了这座城,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当属迪克为了救主人,而咬死了自己最喜欢的豺狗。为什么呢?当主人深处危险之中,一个是自己最好的主人,一个是自己最爱的狗,他在艰难的抉择之中,最后选择了忠诚主人。让我看到了那颗懂得感恩的心,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自私。

这一颗炙热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毛主席报答老乡章士钊,每年春节初二那天毛主席让秘书给章士钊送去两千块钱,当还满两万块钱时,就说还要还五十年利息。这些钱都是毛主席自己的稿费。当年借的那笔钱,是为了革命事业而急需的。还有一件一直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在军训时,同学呕吐,吐在我的床上,老师帮我清理打扫,而当时,老师发着高烧。每当到平安夜的第二天,我都会送给老师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

我想只要内心懂得感恩,即使外表丑陋,也会有人欣赏他。我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去报答那个帮助过我的人。

迪克读后感 篇4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这本书,写得有趣而富有哲理。不仅给人精神上的享受,更让我懂得了生活之路就在自己脚下,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勇敢向前,就能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迪克读后感 篇5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2025迪克读后感(通用5篇)


我们会喜欢在作文中分享自己的心情,作文往往能启迪智慧,滋养灵魂。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加强别人对你的印象,那么写好一篇作文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2025迪克读后感(通用5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迪克读后感【篇1】

学校老师为其他老师和家长们整理了,七篇相关读书感悟,这几篇字数都是左右的,投稿来自,温州市龙湾区永兴一小,成都市簇桥小学,这是篇不错的读后感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阅读后随笔,读后感》,感觉对学生学***育很有用,改掉了文章中有针对特殊限制性的内容,一起来学***细内容吧。

篇一:《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虽然它看起来很丑,但它的忠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很丑就抛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太太,因为长得很丑,要抛弃它的狗。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华丽,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它们的外表,而不是它们的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只是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而是纯洁和忠诚。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再次,我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外表不一定和内心一样。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蔡昕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琼的亲生母亲苗青路过豆腐营,发现了期待已久的孩子,但她有一个丈夫和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有了更好的理解。和阿炯比起来,我多幸福啊!有时候,我对这样的生活还是很挑剔的。我总觉得很多事情都太不完美了。现在我知道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完美。但我们必须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篇三:《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陈怡帆

在他眼里,没有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在他眼里,没有花花世界,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

后来,爸爸娶了继母,生下了弟弟阿龙。他的生活更糟。过了一段时间,爸爸要求买一把二胡,带他去钱老瞎子那里学艺术。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外表美丽、性情勇敢的猎犬,它的狗弟弟和妹妹都继承了它们父母的优点,天生可爱漂亮,只有它,长出了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

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迪克读后感【篇2】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二)

五(2) 范冰

依然是一个温暖的午后,我欣赏了这本**。这本书情节动人,描写细腻。它似乎就在我身边,温暖着我的心。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女孩欧宝声称温迪克,这只愚蠢的狗在她新家附近的超市犯了一个大错误。它既不勇敢也不漂亮,憨憨的样子又害怕寂寞和打雷,但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与温迪克在一起,欧宝变得更加开朗,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并试图见到离家出走的母亲。

整本书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当我看到温迪克不想洗澡时,我笑了。然而,当欧宝向母亲倾诉对它的思念时,我的心又软了起来

当你在寻找奇迹时,奇迹也在寻找你。温迪克在晚会上听到害怕的雷声不见了。欧宝和牧师爸爸去寻找它时,欧宝恍然中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会离开,因为他们终归有自己的想法,并非妈妈不爱它,她的心一直在欧宝身边。

而牧师爸爸也在这时恍然大悟,曾经认为妈妈把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了。但那一刻,他明白了母亲没有带走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最珍贵的是他们的女儿欧宝。

是的,当我们在寻找最珍贵的宝藏时,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从来没有找到过。

故事快结束时,我以为温迪克会永远离开欧宝,但最后还是在女巫的床下找到了。当欧宝和温迪克拥抱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眼泪里一定有幸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开始捧着书贪婪地读起来。

迪克读后感【篇3】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快乐女孩欧宝和性格开朗的爸爸来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在超市遇到一只傻狗,把它带回家,名叫温迪克。虽然这条狗又丑又脏,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它能甜美地微笑。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傻狗温迪克看完后,欢迎阅读!

每当我想起温迪克,一只傻狗,我就想笑。事实上,这是一个生活在美国南部小镇的故事。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近的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灵性不高又害怕寂寞,但是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冲着人笑,如果笑的太开心还会不停地打喷嚏,非常有意思。

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欧宝就不再孤单。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他们先后认识了芬妮小姐、奥蒂斯、“巫婆”格洛斯亚、“小不点”汤玛斯、“光头宝宝”邓拉普和斯蒂威两兄弟,还有阿曼达。

欧宝的朋友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多。原本内向的欧宝逐渐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

书中温迪克的出现,使善良的欧宝、牧师爸爸浮出画面,一系列的故事牵引出可爱的温迪克与人之间真诚的感情,尤其它的笑容化解成力量,使人变得勇敢。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的生活经历,但我会从中学习欧宝乐观向上的态度,真诚待人,善待他人。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

虽然这只狗又丑又脏,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那就是它能对人咧嘴笑。

迪克读后感【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喜欢的还是《流浪儿迪克》,它也许不像四大名著那么有名,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流浪儿迪克》是美国励志小说家阿尔杰的经典代表作,它讲述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儿迪克通过诚实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一个青年绅士的故事。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美国人,他诚实守信、幽默、善良勇敢并且为人正直乐观。这俗话说得好:甘瓜苦蒂,天下无无全美。主人公迪克也是如此,他流落街头,沾染上了许多坏毛病:抽烟、赌博但他从来不去偷,他认为那样太卑鄙了。而我就喜欢他不偷东西这一点。

有一次他的一位顾客给了他25美分,而他却没有零钱,到了晚上他准时地把零钱送到了顾客那儿。这说明他十分他诚实守信。

这件衣服原来可是华盛顿将军的,战争时期他一直都穿着这件衣服,有些地方破了洞。后来他觉得不太合身,所以在临死叮嘱他的妻子,要把这件衣服送给那些没有衣服穿的聪明的年轻人,所以他的妻子就把这件衣服送给了我。而我的裤子是路易斯拿破仑的。他穿久了以后就送给我了。迪克说。这段话说明了迪克不仅幽默,而且很机灵。我们也应该像小主人公那样会随机应变。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要实事求是,乐观向上,不能因为一点小困难小挫折而放弃退缩,要学会坚持。爱迪生发明灯泡靠的就是坚持,社会上许多成功人士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执着。

迪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推荐一本好书,叫《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的小主人公阿炯是一位盲人,他和他的好朋友导盲犬迪克之间发生了一连串感人的故事。一开始迪克这只猎狗长得很丑被主人遗弃了,这位卖艺的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从此迪克开始与阿炯相依为命。

阿炯的爸爸经常打他,终于有一天他下决心去寻找与爸爸已经离婚的妈妈。他来到妈妈居住的春城昆明,在街头卖艺中,有一天遇见了一位神秘的“阿姨”,她给了他很多的钱和一件棉袄,阿炯很感动,他抱了一下这位“阿姨”,没错!“她”就是我的妈妈!可这位“阿姨”却不停地告诉阿炯说认错人了。有一天,阿炯生病了,“阿姨”帮阿炯治好了病。其实“阿姨”就是阿炯的妈妈,可她有了新的家庭。最终,阿炯与迪克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本书有时让你感到温暖,有时让你感到凄凉,有时让你快乐地笑,有时让你默默地哭,但你一直被感动一直被吸引,阿炯的勇敢和寻找妈妈的坚定决心值得我们学习。阿炯是个可怜的孩子,但与他的好朋友迪克默契配合,一直共度难关、顽强生存,创造各种奇迹。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和动物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的鸿沟反而不可逾越,在这个故事里阿炯与迪克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而阿炯的继父母、亲父母,要不是不接纳他,要不是有条件地接纳他,差距为何如此的大呢?

生活中只要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我推荐同学们看这本既刺激又感人的书。

麦克白读后感收藏


我们应慢慢地去读书,去品书,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那么我们有可能就会想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你最近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关于“麦克白读后感”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麦克白读后感(篇1)

麦克白打了胜仗立了功,在归途中遇到三个女巫,这三个女巫语言他会当上国王,但是他只能当一代,而同行班柯的世代子孙都是国王。麦克白回来与夫人讲了这件事情,于是趁国王在麦克白家做客的时候,杀死了邓肯国王,从而取而代之。一步错,步步错,接下来,他畏惧女巫的预言,杀了班柯,杀了麦克特夫的妻儿。最后,麦克白夫人精神失常自杀了,麦克白毫无悲伤之情,最后自己也被麦克特夫杀了。

麦克白刚愎自用,有野心无计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麦克白夫人。她是帮凶,她是弑君的间接凶手,是麦克白动手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他的丈夫无法提供她渴望的东西,于是会做丈夫的军师,指挥丈夫的行动。钱老的《围城》中有一段很经典的话,方鸿渐说他不会娶苏小姐,一旦娶了她,他就成了达成苏小姐愿望的人,在这样的女人身边,根本停不下来。

那么麦克白夫人和下木夫人有什么不一样呢?他们的丈夫类型不一样,下木先生是城府很深的人,有勇有谋,并且下木夫妇内心强大,杀人坑人毫无惧色,这样的人能获得所谓的成功,并且非常可怕。

我们都是平凡的女子,好好工作,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就好。

麦克白读后感(篇2)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一定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这里来。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读后感(篇3)

冰冷的匕首深深地插进国王的胸膛,埋藏于心底的野心终于迸发出来。

他,暗杀了国王邓肯,扫除了同僚班柯;他,有着膨胀的欲望,偏执和野心。这样一位叛逆者,原来却是苏格兰的一位大将。他,就是麦克白。

他,轻信了三个女巫的预言:战功分爵,身登大宝;而班柯身亡,子孙世袭王位。两人起初不相信,但不久后预言开始灵验。麦克白遂起篡弑之心。在其夫人的恶毒贪欲刺激下,义无反顾地走向了血泊,涉血而行,攀上了权势的高峰。此后,鬼魂与阴谋迭出,暗杀与复仇交织。一幕幕权力与贪婪的卑劣行径不断上演,最终身败名裂。

再来看看此剧,全剧以贪欲始终,这正是人性之大敌,尤以对权力为然。

静静地合上书。麦克白,这个战功累累的将军,罪有应得的恶魔。他的形象深深的刻在我的脑海里。

越过贪婪这个线,堕落之路便再无回头,走上自我毁灭的悲惨绝境。也许很多人认为麦克白的灭亡罪有应得,但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

而从这个气势非凡的英雄沉沦为一个祸国殃民的暴君中,深刻揭示了个人野心和权势欲望的人性的吞噬。

毫无疑问,这是精神的泯灭!莎士比亚揭示出:在生命结束之前,麦克白对人生意义的新年已经崩溃。

麦克白读后感(篇4)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读后感(篇5)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读书可以陶冶情操读书可以开阔视野从书的海洋中寻觅点滴感悟磨练自己改善自己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的《麦克白》富有人生哲理我明白了麦克白的悲剧也探讨了当时的社会悲剧。

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各种社会矛盾日益表面化与法国的战争与苏格兰和西班牙紧张的关系局势混乱法纪松弛财政拮据物价腾贵尤其棘手的是国内尖锐的宗教派别矛盾从农本主义向实行重商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和因为圈地运动造成严重的流民问题的社会环境中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与作者所向往的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仁爱和平自然人性的人生幸福与道德责任的理想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在麦克白的时代社会并不太平虽然他没有与挪威人公然联合但他的叛国重罪已被他亲口供认并有事实证明使他遭到毁灭的命运。

麦克白超我企图和自我放纵放大自我实现所谓的价值最后又以自我折磨自我反省的赎罪方式达到灵魂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净化。

权欲的驱动力往往大于超我的约束力麦克白所以身败名裂乃是咎由自取不是接受了女巫的影响但是她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坏人行凶杀人的是麦克白而身为受害者的邓肯则成为麦克白行凶杀人的直接帮凶起直接原因逼麦克白自杀的人不是别人而是邓肯自己。

如果邓肯不在继承的问题上给麦克白以绝望的打击不在离开自己宫宴的行动上为麦克白制造行凶的条件的话麦克白和女巫是无能为力的而麦克白夫人代表了麦克白性格中最狂妄最坚硬的那部分她能做到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女如此残忍极端的手段坚定了麦克白谋杀的决心麦克白的悲剧命运已经就无法避免了。

在帮助丈夫篡位的过程中她表现出坚强的意志坚定的性格镇静的头脑非凡的才能和魄力在欲望与爱情中她不惜抛弃爱情来换取权欲可见她是多么的残忍与没有人性。众多的原因导致了麦克白的行凶杀人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女巫鬼神黑暗幻想使麦克白完全陷入了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不能自拔表现了强烈的宿命论思想人的命运仿佛完全掌握在幽冥世界的主宰中也是由权欲野心完全泯灭了人性。

麦克白读后感(篇6)

“一失足成千古恨,就是那种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胜利感,《麦克白》的结局我觉得不算悲,

不过套用小鱼一句话,悲剧故事里,到底怎样的两个人,最后也是悲剧收场。就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连感情都很难培养,就是性格天差地别,似乎也不尽然。最后双双殒命)身上。

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李尔王》中的法兰西国王和科迪莉亚(善的相似,他们太清楚对方的弱点和缺陷,他们的感情更好、相处更合得来,什么事情都可以跟夫人商量,在故事最初,怎样的夫妻能够更长久更幸福,是否在这对夫妻的身上,但他们其实是相似的,应该是一类人,大概如是而已。在道德的约束下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野心,

做人要有野心,用了错误的方法、罪恶的手段去达成野心,通过正确的方式达成野心,却是有善恶对错之分的。野心本身无罪,而最终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麦克白本身就已经够尊贵、拥有的够多了,

《麦克白》这个故事,所追寻的永远都是中庸,而太没有野心的人则不会有什么成就——又应了中庸的道理,适度的野心让人发奋,

只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了这样的东西,

所以野心在我看来并不是坏事,野心换个字眼其实就是梦想,感想就不是那么深刻吧。平庸又没有野心,应该是这样,

麦克白读后感(篇7)

这本书是由莎士比亚所著,是他所写的四大悲剧之一。

其实,本书的结尾是讲人们推翻暴君的统治,重获自由,可是它之所以能称为悲剧是因为麦克白自身的悲剧。

原来麦克白是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在打完胜仗回国领奖时,在路上碰见了三个女巫。每个女巫都做了自己的预言,第一个女巫说:“你能当国王。”第二个女巫说:“你旁边的那个侍从的后代能当上国王。”最后一个女巫说:“不是由母亲生出来的人能打败你。”麦克白听后觉得很吃惊,于是回家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了妻子。他的妻子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听了麦克白说的话以后,怂恿他去刺杀国王。于是在妻子的引导、权力的引诱下,他杀了国王,并且逃脱了。

麦克白当上了国王,第一个预言实现了。接着,他又想起了第二个预言,于是他把那个随从杀了,可是却不小心让他的儿子跑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麦克白有时仿佛看见了国王和随从复活了,在跟人说话,经常神经质地自问自答,受着两新的折磨。

过了几年后,麦克白的随从的儿子长大了,而且在另外一个国家当国王,他想起了麦克白的杀父之仇,于是出兵打仗。此时麦克白的国家已被麦克白管理得一团糟,自然不是别人的对手,就在麦克白奄奄一息的时候,这是只有第三个预言支撑着他。随从的儿子创了进来,麦克白告诉他不可能杀了他,因为第三个预言,随从的儿子告诉他,他是剖腹产生的,麦克白的精神支柱倒了,随从的儿子当了国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为一时利益冲昏头脑,做出傻事,到时候再挽回也来不及了,也别和坏人在一起,就是麦克白的妻子逼他走向了绝路。虽然结局是好的,可是麦克白的悲剧给我们都提个醒,不要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某样东西,要不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麦克白读后感(篇8)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读后感(篇9)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可以说是一部非常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该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后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后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对比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一定。麦克白黑暗的人格形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麦克白读后感(篇10)

麦克白是一位苏格兰将军,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巫。第一个女巫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对班柯宣布说:“你虽做不成国王,可是他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说完这话,她们不顾麦克白一连声的追问,化作一溜烟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是女巫。麦克白虽然是英雄,但他的心中有欲望,这种欲望被女巫的预言一触即发。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还不成气候。可他的妻子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与自己的丈夫日日夜夜永远掌握君临万民的无上权威。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邓肯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麦克白成为国王后,变得十分残暴。而原国王邓肯之子获得英格兰国王的帮助,最终打败麦克白,麦克白夫妇最终也命丧黄泉。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我的心头。本来,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夫人的怂恿、自己的野心,使他不择手段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开始了他的暴政生涯。

人的贪欲,总会让人走上不归的道路。

麦克白读后感(篇11)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想法: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十三篇


大家可能都有过为写作文而头疼的时候,作文,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发掘,而写好一篇作文除了大量阅读外也离不开“练习”,写好作文,我们到底要怎么做?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傻狗温迪克读后感十三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1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二)

五(2) 范冰

依然是一个温暖的午后,我欣赏了这本**。这本书情节动人,描写细腻。它似乎就在我身边,温暖着我的心。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女孩欧宝声称温迪克,这只愚蠢的狗在她新家附近的超市犯了一个大错误。它既不勇敢也不漂亮,憨憨的样子又害怕寂寞和打雷,但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与温迪克在一起,欧宝变得更加开朗,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并试图见到离家出走的母亲。

整本书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当我看到温迪克不想洗澡时,我笑了。然而,当欧宝向母亲倾诉对它的思念时,我的心又软了起来

当你在寻找奇迹时,奇迹也在寻找你。温迪克在晚会上听到害怕的雷声不见了。欧宝和牧师爸爸去寻找它时,欧宝恍然中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会离开,因为他们终归有自己的想法,并非妈妈不爱它,她的心一直在欧宝身边。

而牧师爸爸也在这时恍然大悟,曾经认为妈妈把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了。但那一刻,他明白了母亲没有带走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最珍贵的是他们的女儿欧宝。

是的,当我们在寻找最珍贵的宝藏时,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从来没有找到过。

故事快结束时,我以为温迪克会永远离开欧宝,但最后还是在女巫的床下找到了。当欧宝和温迪克拥抱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眼泪里一定有幸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开始捧着书贪婪地读起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放寒假了,我又开始捧着书贪婪的读了起来。书的名字叫《傻狗温迪克》,作者笔下的温迪克并不勇敢,但他能用微笑带给人们快乐,我非常喜欢这个会"笑"的温迪克。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个叫温迪克的超市里捡到一条流浪狗的故事。欧宝看到一条又瘦又小的流浪狗。善良的她没有嫌弃这条流浪狗又脏又丑,而是毅然决定带它回家,并给它取了个有意义的名字——温迪克。在欧宝的细心照顾和呵护下,温迪克和欧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

在炎热的夏天,欧宝带温迪克去芬妮小姐的图书馆,图书馆里非常热,只有一个电风扇,芬妮小姐又像往常一样给欧宝讲故事。温迪克呢,趴在电风扇旁边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像是被故事的内容逗的笑了起来,看的芬妮小姐和欧宝也捧腹大笑起来……

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流浪狗在欧宝的生活中,为她带来了无比的欢乐,让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让原来性格内向的欧宝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她的生活也因此而趣味横生。

我喜欢善良的欧宝,用爱心赢得了快乐,我更喜欢傻傻的温迪克,它给欧宝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乐趣。让我们每个人都多奉献一点爱心,这个世界将会无比的美丽,我们的生活也会无比的快乐!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3

温迪克是只狗,有点丑:他的牙齿又弯又黄,而且很瘦。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

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她刚到一个新城镇,没有和她父亲交朋友。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

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给了我一种哲学:温迪克最怕打雷。每次打雷,他都会吓得半死,像个插件一样到处乱跑,有时还会离家出走。我明白了:

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优点发光,互相学习,努力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做人的原则,让我更喜欢我们的世界。

五年级:向天歌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因此,我在家打开电风扇并感兴趣地阅读。

这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作者名叫:凯特迪卡米洛。主要讲了:

欧宝,一个年轻的女孩,和他的父亲,一个牧师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带走一只流浪狗,给它取名为温迪克。虽然狗又脏又臭,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

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在那里,她们的第一个朋友是老范妮小姐,她自己有一个图书馆。接着欧宝为了帮温迪克买狗链子便在一家宠物店打工。

打工的同时,她们又认识了宠物店老板:奥蒂斯,还认识了经常到宠物店玩的“小不点”。在回家的路途中,她们还认识了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和经常捣乱的被欧宝称为“光头宝宝”俩兄弟等。

在他们身上,接二连三的事情。

读后我明白了要微笑面对生活,欧宝就是一个例子读《傻狗温迪克》有感相关作文:《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师恩无以回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读《夏洛的网》有感与母校告别仙人掌剪窗花小学一年级作文

2019年04月25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5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的是一个女孩欧宝和一只狗温迪克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故事。欧宝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近的温迪克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没有灵魂,害怕孤独,但不同的是,它对人咧嘴笑,如果笑的太开心,就会不断打喷嚏。

欧宝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便不再孤独。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想要一做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又却能弹出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迪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勤学好问的阿曼达,个头矮小的“小不点”、铁哥们的“光头宝宝”。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本书的主人公欧宝,没有母亲和母亲的爱,可以过上坚强幸福的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但我想从中学习乐观的生活态度,真诚待人,善待人。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汇编8篇)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学会写作,写好作文。通过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平时我们要多阅读积累作文材料,材料是文章的血肉,写作文时总是感觉有些困难?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汇编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老板认为那条狗是疯狗,于是报了警。警察来到阿炯家,强迫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

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瞎子,不知道前方的危险,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他们俩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琼妈妈的旅程。

他们穿过了死森林,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达昆明。在路上,红娜想趁迪克不在的时候杀了阿洪,但迪克发现迪克最后不得不杀了红娜。他们很幸运地见到了他们和昆明地质勘探队。他们帮助他们收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他们来到了豆英。

他们以在街头为生。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九百八十一灾难发生后,阿炯无意中知道,善良的阿姨是她失散多年的阿姨,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不得不继续流浪。

读完这本好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猎犬,但他忠于主人。阿炯很关心它。他们只有互相帮助才能生存。这本书使我明白朋友之间应该相互信任,这样才能建立一种更深更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2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3

自从沈石溪爷爷来我们学校开了一场见面会,我就对他和动物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个暑假,他笔下栩栩如生的动物世界带给我太多的感动和感悟。《导盲犬迪克》就是其中的一本。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因为长相奇丑无比,而被主人无情地扔进森林,成了一只野狗。与豺群打交道,吃森林里的野果,好不容易才长成了一只成年狗。当它看到大黄狗被主人抱在怀里的时候,它多么想有一个自己的主人。可是因为迪克长得太难看,没有人肯要它,除了看不见外表的盲人阿炯。当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主人阿炯一心想要见到自己的阿妈,与迪克一起,穿越森林,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昆明。因为身无分文,只能靠乞讨为生。一位绿衣少女路过,看到他,就像自己曾经的儿子,就停下来与他聊天;阿炯也闻到了熟悉的阿妈的味道,那位绿衣少女让他管自己叫阿姨。在一个寒冬,阿炯生了一场病,被绿衣少女带回了家,从诸多细节证实绿衣少女就是自己的阿妈。绿衣少女的老公老宋是一个戏剧场的总经理,老宋在下班回来听见了阿炯的二胡声如此美妙,就叫他到戏剧场演出。在一次表演中,迪克看见了主人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以为阿炯嫌弃它,不要它了,就一口咬死了白狗。戏剧场的人把它关进笼子,锁了起来。当阿炯知道了真相,便把它救出来,离开了心心念念的阿妈,不离不弃地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很多人说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外貌和心灵有时不一定一致。但我觉得更震撼我心灵的是: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能让阿炯与迪克之间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迪克可以奋不顾身地给练武人当活靶子,可以拼了命地去撞坏茶馆的录音机;阿炯可以离开自己的阿妈带着迪克浪迹天涯。是爱,是陪伴产生的浓浓的爱!对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活中的灯塔,照亮他生活的道路;对迪克来说,阿炯就是它可以依偎的主人,给它母爱般的温暖。阿炯与迪克彼此间产生了深深的爱,这种爱源于陪伴,对狗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伯伯写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迪克”本是一只纯正的猎犬,因面貌丑陋而被主人遗弃在森林,开始流浪。但它渴望为人类服务,被他们收留。

经过多次失败,终于被盲人“阿炯”收留,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导盲犬,与“阿炯”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和他一起走南闯北……

读完整本书后,我被“迪克”和“阿炯”之间的爱深深的感动了。让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这让我想到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

我生病时,是妈妈不知疲惫地照顾我,关心我;我摔到时,是爸爸飞快地跑到我身边,温柔地把伤口简单包扎,立刻送往医院;我遇到不懂的题目时,是妈妈耐心地教导我,没有丝毫不耐烦,我考试考得不理想时,爸爸妈妈总是安慰我说:我们不要求你名列前矛,只要你认真去学,努力去学,考试时正常发挥就行了。这些话一直激励着我去学习如何让我的父母如此爱我,但我没有感谢他们。

而“迪克”时时刻刻都对“阿炯”充满感恩之心。只要“阿炯”叫它做的,“迪克”都会尽量做到完美,作为对“阿炯” 的回报,他们之间爱就算隔着千山万水也无法阻拦。我自愧不如。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时刻都对所以爱我的人充满感谢“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长大后我会尽我所能回报他们。

我们应该对世上所以爱我们的人满怀感激。因为只有爱,世界才会更加美好、灿烂。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6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角阿炯因为重病失明。他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中。

在一次偶然的邂逅中,他收养了一只外表丑陋、心地忠厚的猎犬,成为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达昆明后,迪克和他的小主人继续在街上闲逛。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体总是伤痕累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担心迪克会被抛弃。他离开了母亲,继续和迪克在遗弃。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7

亲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小学方蓓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瞧!

这个暑假我又读了一本好书———《导盲犬迪克》。《导盲犬迪克》是由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编写而成的,他的作品内容精彩,而且屡屡获奖,令我十分佩服。

书中的迪克是一只出身高贵的猎犬,但他因面容丑陋而被主人遗弃。的确,它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脸,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牙齿极不整齐。它有一头长长的哑光狗毛。几根毛发脱落,呈现出青白色的狗皮。它有一条又短又细的尾巴,一根狗毛也长不出来。

俗话说,母不嫌儿丑。可是,母亲都觉得迪克丑。主人将它扔到了深山老林,天公不作美当天下来一场大雨,迪克找不到回家的路,便在森林里闯荡,直到有一天它遇到了卖艺瞎子阿炯,阿炯将它收留,迪克便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

读到这里我的怜悯之心开始萌生,读到这里我才明白了什么叫以貌取人。我不由地继续往下读。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很让我觉得感动。阿炯带着迪克去昆明找他的阿妈,先开始阿炯白天在街头卖艺,晚上睡在桥洞下,突然有一天,出现了一个神秘阿姨,那个阿姨每天给阿炯两元钱,她出差了,就把阿炯的伙食费交了。等那个阿姨回来时,阿炯已经病倒在了桥洞底下。

阿姨把她送到医院,安顿在自己家里。可连阿炯自己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发生了:这唯一在帮助他的秘密阿姨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亲妈妈———缪菁。

我觉得苗菁阿姨应该早点告诉阿琼真相,这样结局就不会显得太死板了。不过书上说了缪菁阿姨之所以不告诉阿炯是因为说不出口。苗菁阿姨的丈夫是红蕾剧院总经理宋学英。

他们在一起有一个小女儿,名叫萌萌孟。萌萌对此事一无所知。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因为萌萌还年轻。告诉她这会伤到她的心。

世界上的每一种动物都有感觉。迪克就是一个例子。不要看不起动物。只要你善待他们,他们就会善待你两倍。动物都是这样的,何况我们人呢?

所以我希望我们人类不要以貌取人,坦诚相待,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非常可爱和美丽。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8

爱的力量

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创作的一本**《导盲犬迪克》,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在生活中,不仅人们可以表达爱,而且人与狗之间也有着深厚的爱

故事的主人公迪克是一只很好的猎犬,因为他很丑,所以被遗弃了。迪克参加过很多次人类比赛,但他因为长得丑而被淘汰了。后来,幸运的是,迪克遇到了一个小盲人,阿炯,他成了迪克的新主人。

阿炯以前在茶馆弹钢琴谋生,但茶馆买了收音机后,阿炯不想做。迪克看到主人很伤心,就冲进去把收音机弄坏,好让阿炯有机会再弹一次。闯祸之后﹐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被迫离乡﹐到昆明去找离家出走的妈妈。

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一路互相保护,终于找到了母亲。幸福的生活没过多久,就因为迪克咬伤了人,即将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妈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带着它永远地去流浪了。

迪克没办法﹐竟然跑到公园里﹐给练武人当活靶子挣钱﹐别人狠狠地打在它身上﹐它也不觉得疼﹐它一心想着为阿炯挣钱治病。是怎样的情感让迪克这样不顾死活?是爱!

是爱让他俩相依为命﹐互相依靠﹐彼此的情感已经胜过亲人。对阿琼来说,迪克是他生命中的导航灯,是生活的勇气和力量;对迪克来说,阿炯大师是它心中的光,是干旱中的于迪。

迪克和阿琼的爱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虽然他们对我很严格,但他们是最关心和爱我的人。每当我遇到危险时﹐第一个冲过来保护我的是爸爸﹔每当我生病时﹐日夜陪伴我的一定是妈妈﹔每当我遇到困难﹑受到委屈时﹐第一个想要倾诉的也是爸爸妈妈……他们虽然不把爱挂在嘴边﹐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透露出对我的爱。

而我﹐却很少想过怎样回报他们﹐现在想想﹐连迪克都知道要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阿炯﹐作为女儿的我﹐更应当用爱去回报父母。

世上无论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还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无论是我们与父母﹑老师的爱﹐还是迪克和阿炯的爱﹐我们都应该满怀感激。只有拥有爱﹐世界才会更美好。让我们用爱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收藏


被誉为“天才”的人物的一生,能够给我们带来最丰富的启示。在阅读完他们的作品后,我们可能会产生一些全新的想法。这时候,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们在这里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舒克贝塔传读后感”。请您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们,让他们也能够从中受益,一起学习吧!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篇1)

在寒假里,我读了《舒克贝塔传》里面的主人公两只小老鼠,一直深深的吸引着我的兴趣。

主人公舒克和贝塔是两只很特别的小老鼠,它们在小时候都不想做一只偷东西的老鼠,于是一个成为坦克手,另一个成为飞行员,它们两个经过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认识了皮皮鲁,成立了舒克贝塔航空公司,最后它们把总权利给了臭球后,又开始了新的冒险,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开始了想象舒卡贝塔后来会怎么样呢?也许后来它们两个改变了鼠界,所有老鼠开始乐于助人,也许它们建立了一个老鼠国,也开学校,也开商店,也有可能有特定的钱币,也许后来它们让鼠界和猫界成为好朋友……反正很多很多。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到舒克和贝塔,每当我在困难面前低头时,我也会想它们两个不同的小老鼠,它们使我战胜了一切困难。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篇2)

我看过许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有《西游记》;有《木偶奇遇记》;还有《格林童话》……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舒克贝塔传》,因为这本书非常适合我看,而且里面的内容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舒克和贝塔游览整个世界,在途中遇到很多麻烦,他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斗智斗勇,顺利过关的故事。当我看到皮皮鲁要去上学了,舒克和贝塔想让皮皮鲁早点回家,和它们一起玩。贝塔灵机一动,高兴地说:“我有办法,只要把钟楼上的钟转一转就行了。”“这办法好,因为大家都以钟楼上的时间为准。”“可要小心,不能让别人发现。你开飞机用铁链把我的坦克吊起来,我用绳子把钟调快1小时。”贝塔小声地说。说着,它们真的干了这件事,皮皮鲁果真提早1小时放学了。舒克和贝塔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皮皮鲁,皮皮鲁开心的请它们吃好吃的。当它们看到许多人去修手表,乐得哈哈大笑。我真为舒克和贝塔的聪明叫好。

瞧!这就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书,怎么样,有趣吗?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篇3)

我把《舒克贝塔传》这本书读完了,觉得特别爱不释手。

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的是两个小老鼠,开兴的舒克和开坦的贝塔,他们离开家乡开始了新的生活,经历了许多冒险和困难,最后成为了好朋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十分精彩,耐人回味。

舒克贝塔不认识对方。战后他们成了好朋友。舒克用他的善良,勇气和智慧帮助蜜蜂运送蜂蜜,拯救池中的蚂蚁和翅膀受损的麻雀。他们闯入猫的王国,向猫和坦克王国的居民展示。猫王国的居民非常喜欢他们。

他们离开猫王国后,开了一个“舒克贝塔航空公司”,准备为大家服务。

在这个故事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情节是舒克去看望他的母亲。他母亲老了,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舒克决定冒着生命危险帮助她寻找食物。他发现了一个又大又香的香肠,被皮皮鲁的大猫抓住了。舒克先求大花猫把香肠给妈妈,然后回来让大花猫处理,但大花猫不同意。

最后,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救出了舒克。

这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我贝塔迷住了。我想从**和贝塔的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中学习。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篇4)

任课教师: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中心小学六(3)班权丽婷谢丹

联系人**:134邮编:331500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舒克贝塔传》。这本书是我国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优秀作品之一。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人要有远大的抱负,遇到困难绝不退缩,要坚强、勇敢地面对困难,还要乐于助人,保护好自己的朋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只活泼可爱的老鼠。他们的名字是舒克和贝塔。舒克是一个飞行员,一个beta坦克,他们诚实,勇敢,机智,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互相帮助。舒克原本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每天都以偷东西为生。

但舒克不想永远这样,因为他不想得到坏名声,所以他乘***离开了家。贝塔出生时没有几天好日子。她整天被一只叫咪丽的猫欺负,每天都不给他好吃的。可是贝塔还是尽可能地取得食物,活了下来。

他还找到了一辆坦克,最后打败了咪莉,离开了家。

不久,舒克和贝塔却因为一只小麻雀而打起了架,也因此相互认识了,这真是“不打不相识”啊。当他们知道彼此是一只老鼠时,他们就像兄弟一样亲密。还在一起组建成了一个“报社”。

说是“报社”,其实是老鼠洞,但里面却装满了“报纸”。他们还遇见了一个叫皮皮鲁的小男孩,并一起组建了一座“巨型”飞机场。但是也碰见了一只狡猾的老鼠——海盗,同时也是因为海盗让“报社”、“巨型”飞机场灰飞烟灭。

所以,他们联合打败了海盗等许许多多的坏蛋,居然还到了别的星球,还与人类交朋友。

看完这本书后,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因为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也感动了我;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也让我懂得了生命的价值。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舒克,因为他聪明、点子多,可以说是智勇双全,有勇有谋。

他和他的合伙人一起冒险,一起创业,一起奋斗,一起成功。他是我心中的领袖。

这本书的情节也很有趣。笑过之后我学到了很多精神。我领悟到了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的精神、舍己为人的精神……于是,我打算以后要在同学们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在别人有错误的时候要原谅他们;在家里,我想和我的家人和睦相处,帮助他们做一些家务。这些是我将永远学习的地方。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篇5)

一: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很多课外书,我利用这段时间,连续读了好几本书,例如:《小猪唏哩呼噜》·《调皮的日子》·《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等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郑渊洁写的《舒克贝塔传》。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描写两只小老鼠——舒克和贝塔。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第一百二十六集……光速飞行的感觉,运气坏到家的歹徒·成功后皮皮鲁的脸上没有笑容。

作者把两只小老鼠的动作和表情写得淋漓尽致,真是太好看了!

二: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今天,我把舒克和贝塔历险记?这本书看完了。

舒克和贝塔是两只老鼠,舒克是一只勇敢、机智、善于帮助小动物们的老鼠。有一天贝塔开着坦克不小心打伤了一只小麻雀,舒克为了帮助小麻雀就跟贝塔发生了冲突。后来,有一只老鹰想要吃舒克,贝塔就用坦克的炮弹打老鹰。

他们俩就合作起来,打败了老鹰,成为了好朋友。

三: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了:

舒克和贝塔经历了到猫国去捉小偷,和被电池控制当上大王的鼠战斗,还有和森林里最强的鼠打仗。捉到小偷的是猫警察,猫警察把它们带到鼠大王那儿去,鼠大王给了它们二条路,第一条是跟它同伙干,第二条是不跟就要死。后来一只母老鼠告诉它们大王的弱点,最终它们打败了鼠大王。

到了森林里,蚂蚁、蝴蝶正在欢迎它们,斜眼鼠看见了舒克和贝塔,就想拿刀把它们杀了,后来,斜眼鼠从它们那儿偷来了几架战斗机,开始战斗了,舒克一炮就打下一架战斗机,于是斜眼鼠就向猫哥求救,最后,猫哥掉进河水里,yan死了,斜眼鼠也被大炮给打死了。

四: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舒克和贝塔是两只勇敢、善良、仗义机智的小老鼠,它们开着坦克和飞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从水坛里救出了小蚂蚁,在老鹰的翅膀下救出了小鸟。最后它们竟然闯进了猫国!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猫国的国王尽然是一只老鼠!

舒克和贝塔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五: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今天,我把《舒克贝塔传》这本书看完了,这是我与刘俊均换借给我看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舒克的老鼠和一只叫贝塔的老鼠当上了飞行员和坦克员的故事。还当上了最好的朋友,我觉得很感人!……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两只老鼠竟然组建了一个飞行队。不可思议!嗨!

大家快来看这本好看的书吧!

六: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舒克和贝塔历险记》是郑渊洁写的长篇小说。其中描写了两只老鼠——舒克和贝塔;舒克驾驶直升飞机在蓝天飞行,贝塔操作坦克在大地奔驰。

读完这本书,我问自己:老鼠为什么不能和人类和平共处?别的老鼠为什么不能像舒克和贝塔那样能力非凡。老鼠不能和人类和平相处,这无疑问,因为老鼠会偷东西,如果所有老鼠都像舒克、贝塔那样不偷东西就能与人类和平相处了。

别的老鼠不能像舒克、贝塔那样能力非凡?我认为,它们之所以能力非凡是因为它们会取长补短。别的老鼠看猫就躲,舒克和贝塔可不是缩头乌龟,它们会去和猫战斗。当它们打不过猫时,它们会去向别人请教自己不会的东西,找武器。如:舒克不会开汽车和坦克就去向贝塔请教;不会开火箭就向松鼠请教。贝塔不会开飞机就向舒克请教,不会开船就向罗立请教。

我希望所有老鼠改了偷东西的习惯与人类和平共处。也提醒大家,有了问题去问别人,学习别人的优点。

七: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舒克贝塔传》这本书,觉得非常的精彩,非常的好看。

《舒克贝塔传》这本书讲得是:“两只老鼠,很喜欢冒险,开始是他们打架,舒克开的是“飞机”贝塔开的是“坦克”最后成了好兄弟!在冒险中,他们认识了一个人,叫“皮皮鲁”,他是个小孩,长大了成了一名著名的`物理学家。有的时候,皮皮鲁还帮助过舒克和贝塔,有一次它们开了一个航空公司,有一群老鼠开着人们玩的遥控飞机,来打航空公司了,航空公司很多建筑物都被毁了!它们向皮皮鲁求援了,皮皮鲁给它们了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侦察机,然后反击炸那帮老鼠的机场,它们把那帮老鼠的机场炸的稀巴烂!

《舒克贝塔传》使我明白,团结力量才大,一个人强不算强,集体强才算强!比如:“一个班里,只有五六个学生考试很好,不等于全班成绩就好,要全班都考试很好,才等于全班成绩好!所以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除了考试的时候)一起提高学习成绩。

我推介每一个小朋友都去看一看《舒克贝塔传》这本书,一定会让大家很有感悟的。

八:舒克贝塔传的读后感

《舒克贝塔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大作家郑渊洁的作品。舒克和贝塔是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它们是两只正义、勇敢、乐于助人的小老鼠,在历险过程中,还结识了很多朋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感触颇深。

舒克和贝塔的相识很有趣。一天,舒克在洗飞机时,被小麻雀告知有一个怪物打伤了小麻雀的同伴。舒克和小麻雀前去营救,就这样,舒克和贝塔打了起来。最后,它们通过交谈,结成了朋友。真是不打不相识!虽然舒克和贝塔打了一架,可是只要两个人彼此都有一颗真诚的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就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

书中让我深受感动的是关于舒克和妈妈的故事。一天,舒克出去帮快要饿死的妈妈找吃的,万般无奈之下拿走了一根香肠,却被小花猫抓住了。舒克请求小花猫让自己把香肠交给妈妈后,再任由小花猫处置。可是,小花猫不仅不答应舒克,还要吃掉舒克。正在这时,贝塔开着坦克来救舒克,贝塔用炮弹打小猫,小猫急忙逃走了。因为这件事,舒克和贝塔之间的友情又加深了。我想:舒克和贝塔真是一对好朋友,它们互相帮助,我也要学习它们之间的这种正能量。

《舒克和贝塔传》是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乐于助人、给予了我勇敢和正能量,希望大家都可以看到这本好书。

舒克贝塔传读后感(篇6)

我不太喜欢小动物,但却对两只小老鼠情有独钟,偏爱有加。你可能会很奇怪:还有人喜欢老鼠呀!的确,在很多人眼中,老鼠是个坏家伙,它不光偷吃东西,还会给人类传播疾病。不过,我喜欢的这两只小老鼠可不是普通的老鼠,它们聪明、可爱、勇敢。没错,他们就是郑渊洁笔下的舒克和贝塔。

舒克和贝塔不想在地球上过平凡的生活,于是他们驾驶着宇宙飞船来到了浩瀚的太空,在一个叫双子星的星球上住了三、四天。当他们重新回到地球的时候,却发现他们的朋友皮皮鲁已经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得知好朋友皮皮鲁觉得自己的童年不完整时,舒克和贝塔就开上皮皮鲁珍藏的直升机和坦克,上演了一场“大战”,逗他开心,为他补上童年的缺憾。

还有一次,舒克和贝塔在一座荒岛上发现了海盗,这个家伙是他们曾经的对手,他们之间有过一场激烈的战斗。舒克和贝塔以为海盗已经死了,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他。不过,当看到海盗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舒克和贝塔还是很开心,并且和他成为了朋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待朋友应该热情善良,设身处地帮朋友解决困难,让他们开心快乐。朋友之间应该珍惜友情,真诚相待。当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读后感应该默默地伸出援助之手。对待朋友要有一颗包容的心。人都会犯错误,即使身边的朋友也不例外。但只要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就仍然是好朋友。当朋友之间产生矛盾应该时,应该理性的面对面沟通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收获真正的友谊。

物种起源读后感收藏


阅读是我们在忙碌的城市生活中,放松身心的绝佳方式。在阅读作家所创作的作品时,我们不禁为其精妙的创意所折服。对于阅读时冒出的思考,我们应该立即记录下来,因为那些灵感都是有价值的。小编倾尽全力打造的“物种起源读后感”将会给您留下深刻印象,但最终决定只能由您自己做出!所有的建议仅供参考。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1

随着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世界和人的主体性,并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例如生命的起源究竟是什么?人类和世界上所有的物种在进化中都有自主性和选择性吗?如果是的话,它与客观决策能力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谁也解释不清楚

但读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从简单的生命单位进化而来的,但是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寻常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出来的。在阅读当中,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

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是逻辑推理。也就是说,自然的选择和进化只能通过推理论证来表达,这是一种逻辑上的推迟。

事实上,生物的变化并不一定基于这种推理,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是一个科学假设。达尔文对他的理论的证明是不确定的,只能解释一些不寻常的现象。他却由这些特例推广到普遍进化,因而只能是特殊基础上的假设。

的确,达尔文的理论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如果生物真是由一个物种向另一种物种进化而来,那么必定存在物种间的过渡类型。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在我们发现的化石中找到这样的证据呢?

如果生物体的进化真的是一个长期的渐进变化,那么如何从单个细胞中产生复杂多样的动物家族呢?我们如何从同一个祖先进化出各种不同的基因组合?为什么大约6亿年前的寒武纪,几乎所有动物的“门”同时在地层中出现呢?

理论的最终思想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种推理只能用在动物界,然而达尔文却把这种理论强加给人类社会……他忽视了人和动物的智力在空间上的差距……人类的大脑思维是三维的,而动物的思维是二维的,从动物要想过渡到人类,首先智力要过渡到三维,但是二维的事物是不能过度到三维事物的,就像二维空间几何图形要变成三维立体图形一样,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达尔文和当时的科学家却忽略了这个致命的关键!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被资本主义理论的推崇者由生物学转移到人文学、社会学,把人类和谐互助精神退化为生物界的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丛林生存原则。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每一块铜板上都渗透着鲜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种所谓的科学假说,经不起逻辑的推敲和科学的论证,长期以来被理性的人所否定。

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转移至今还有其市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毫无人性可言,多少适者生存于被掠者的血汗之上,多少不适者死于适者的倾轧之下啊!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2

《物种起源》全称《论借助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的方法的物种起源》,是达尔文论述生物演化的重要著作,出版于1859年。达尔文在这本书中首次提出了进化论,这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达尔文使用自己在1830年代环球科学考察中积累的资料,试图证明物种的演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天择)和人择的方式实现的。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这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学者对生物世界的看法和人类在生物世界中的地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许多人都跑到书店去买一本刚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

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本书的出版,第一次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了生物学,用一种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创造论”和“物种不变性”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具有所有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的特征。它从模糊到清晰,从复杂到简单,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强大的遗传原理,任何选择的品种都会产生新的变异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

自古以来,不同观点的进化论最终在19世纪伟大的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一个不争的、有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因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

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霍尔丹和美国苏维埃生物学家杜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抛弃了达尔文的观点,即个体是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他们认为群体应该是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特征,它既是进化的原因,也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功能不是通过选择优胜个体,而是通过淘汰没又是应能力的个体。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许多经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事实。

不幸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的先驱孟德尔未能使全世界相信他的遗传学理论。否则,达尔文将处于痛苦之中。1838年,他选择了他叔叔的女儿和表妹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达尔文晚年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有一定的了解,他常常对近亲的婚姻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认为我们应该用更多的审美眼光,而不是充满道德愤慨的务实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

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命得本质,仿佛找到了世界进化的钥匙。

尊重一切生命的生存权,尊重各国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战,也不是草原上各种生命的血腥竞争。这使草原退化荒漠化的真相,也是所有生物生存的真相。无论是畜牧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还是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都离不开自然。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

据报道,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和各种破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化就足已使人类在极端是气面临灭绝。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3

物种起源论

一个引用的《物种起源》经常出现在文献中。为什么书或书中的思想在100多年的时间里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出于好奇,我从头到尾读了达尔文先生的《物种起源》和苗德睿先生的翻译。

这本书的核心思想,如物种的缓慢进化而不是不变性,早已为人所知。然而,在19世纪中叶,每个人都在争论上帝创造生命的时代是否明显有利于进化的时代。难怪恩格斯说这是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之一。

从具有现代科技思维水平的人的角度来看《物种起源》,你可能会发现它类似于一本科普书,但书中列举的事实和无数生动的案例即使在此时也仍然给科技工作者以启发。英国广播公司的纪录片可能继承了达尔文讲故事的传统,常常以实例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例如,达尔文在讨论食物和气候对生物的影响时引用了福布斯的例子:

南方浅水中生长的贝类比北方深水中生长的贝类要丰富多彩得多;同一物种的鸟生活在晴朗的空气中,比那些生长在岛屿上的鸟有更明亮的颜色。生长在海岸附近的植物有肉质的叶子。这些案例已在最新文献中得到证实。

关于繁殖和生长之间的关系,达尔文引用了哥德的话,“为了一边消费,自然必须在另一边储蓄”。这是一个著名的补偿或平衡定律,在植物生理学中得到了广泛的验证。

达尔文坚信“自然界没有飞跃”,并认为变异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不是快速的进步。他在书中花了很多时间解释为什么变化缓慢。同时,他一再承认,人们对自然选择和一些自然现象一无所知。

例如,在书中,他煞费苦心地说人们对一些问题“极其无知”、“一无所知”和“知之甚少”,一个谦虚有礼的老学者的形象跃上了书页。由于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达尔文并没有过多地**他的后代和父母之间每一个细微差异的原因,但是他相信通过自然选择积累的差异使得平衡甚至是微小的差异,这将决定哪些个体能够生存,哪些个体能够死亡(第372页)。现在让我们看看说物种之间存在差异是多么正确。

尽管达尔文没有深入研究任何细节,但他最终在大量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发现了物种的起源和进化。这是由于他的科学精神。如果他坚信这种现象可以用解剖学的方法来解释,他在分析小马的身体比例时会通过“仔细测量”得出相关的结论。

他反复强调“没有测试,没有人知道”(pp211)。当他怀疑马灭绝的原因时,他表达了他的惊讶“没有根和证据”(第253页)。我真的被这些体现达尔文严谨科学精神的例子震惊了!

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18世纪的世界科学中心是英国!达尔文将引用许多有说服力的小案例来证明他的论点。这是由于他的勤奋。

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个随时都有纸笔的人。例如,他做了一个关于苏格兰冷杉幼苗再生的小实验来讨论生存之争(pp58),并通过种子萌发实验讨论了扩散方法。类似的小实验可能会让现代研究生蒙羞。

科学精神属于科学精神。当我读到达尔文关于骡子和斑马进化关系的文章时,我毫不怀疑灵感在达尔文学术观点形成中的作用。

达尔文在他的书中反复强调,所有生物都有高速增殖的趋势,即按照几何比的增长率,正是因为存在着生存斗争,一个物种才没有占据地球的所有资源(pp53,54,64,254)。这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自然界中的许多生理和生态现象可以用幂函数y=a*mb来解释。达尔文在书中引用了林奈的植物生长例子。

作为最小增殖的边界,植物的再生率也是惊人的。达尔文还认为,物种之间的斗争是最激烈的,因为物种内部的个体具有相同的资源需求。由于物种内部的生存斗争和不利的外部环境,世界上的每一种生物都不可能以无限几何比例生长。

这难道不能用来解释人类社会的一些现象吗?如果没有战争、瘟疫、地质和气象灾害,人类将蔓延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如果是这样,人类的无限增殖可能导致自身的迅速灭绝。

从这个角度看,战争、瘟疫和地质气象灾害都有好的一面。

达尔文对地质学和生物学的兴趣以及他杰出的家庭背景促使他完成了近5年的全球科学研究,这是达尔文完成《物种起源》的基础。这本书中有许多生动的例子几乎证明了他的观点。这种科学精神值得称赞。

例如,他在书中一直在讨论实验和数据的重要性。限于当时的科学水平,书中没有生化数据,只有简单的数理统计分析。有些“法律”和“法律”不能很好地解释。

但书中的解剖学、形态学和进化生物学知识,以及科学思维和逻辑的个性,对现代科学研究仍有指导意义。

2 《物种起源》是达尔文关于“生物进化”的重要著作,这可能是19世纪最有争议的一本书,它的大部分观点今天被科学界普遍接受。在书中,达尔文首次提出了进化论的观点。他利用18世纪30年代全球科学考察积累的数据,试图证明五种物种的进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实现的。

生命的起源是什么?这是书中最基本的问题。

达尔文认为所有物种都是从简单的生命单位进化而来的,但最初的生命是如何形成的呢?一个被普通人忽视的事实使达尔文相信生命是创造出来的。在阅读中,我发现了这样一个结论,达尔文经过类比得出结论,地球上所有的有机生物都起源于一种普通的原始生命,这种原始生命“松了一口气”。

从这个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提倡所谓的“创造性进化”,这也是一些**徒所接受的理论。这本书不仅是值得我们钦佩和研究的《生物进化》,而且有更多的观点:“自然选择理论”、“遗传变异”、“过度繁殖”和“生存斗争”。

我们都应该努力学习。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教给我许多科学秘密。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4

读《物种起源》有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科学引领着我们向前。从古至今,人类都在一步步前进,一步步攀登科学的高峰。

慢慢地,世界上有一些研究生物学和探索人类起源的团体。它们被称为生物学家和考古学家。还有一批科学家靠自己的力量来研究科学。它们献身于科学研究。他们在为人类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着,为探索未知的谜团而思索着。科学,是一个奇妙的学科。

有人喜欢它,所以有爱迪生、达尔文等杰出的科学家。你知道《物种起源》吗?你知道生物进化论吗?

也许我们不能深入的理解它。然而,达尔文毕生致力于这本书的创作,揭示了生物学的起源。因为达尔文爱科学,所以他探索科学。

在总结他的结论时,他说:物种不是独立创造的,但像品种一样,它们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他认为,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重要但并非唯一的手段。

这一结论**于他长期以来对科学探索的不懈追求。在科学的道路上,达尔文一度情绪低落,遇到困难,遭到家人的反对。但由于一颗对科学充满爱忱的心,他一直不曾放弃,一丝不苟的在这条路上留下稳健的步伐。

科学是神圣的,是充满乐趣的。科学指引着人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科学不是一条狭窄的道路,而是一条没有尽头的崎岖山路。

它充满荆棘,却让人们看见了希望的光辉。我爱科学,不仅因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激发了我对科学的热爱。我喜欢科学,因为它让我思考和学习。

虽然科学探索的过程会令人叹而观止,他却为我开启了智慧的大门,给我持之以恒的动力,让我尽情的翱翔于科学的海洋!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5

正如达尔文所说,《物种起源》从头至尾是一篇"长篇的论争”,作者为证明不同凡响的立论,列出很多不同寻常的证据,并亲力亲为,随贝格尔号军舰环游世界,进行探索。他亲自做了许多关于物种的实验,饲养很多生物,注重研究细节。并辩证地运用前人的记录,结论。

经过五年的探索,他对物种起源问题做出大胆假设,并在好友莱尔和胡克的敦促下,把研究成果总结成为《物种起源》。虽然作者在很短时间内便写完全书,但书在作者写出了缜密的思维,充分的考量,权衡。书中涉猎众多科学领域,作者不为其烦地列举了许多例子,证明充分,充满了超越时代的设想,细致入微的实验过程,结果,体现出作者巧妙的构思,缜密的理论,治学得严谨,博大精深。

达尔文在剑桥大学183__届近400名毕业生中排名第十,但他谦虚地称自己不是个好学生。在书中,能读出作者的谦虚谨慎。

他提及几十个研究者,并写出其中大部分人的观点,研究成果,并发出精辟的见解,从他的洞见与雄辩中感叹发现他的博学。

书中描写了作者的辩证思考历程,在了解作者的思维方式中,能发现很多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也能发现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作者作为一名学富五车的博物学家,在书中论证得游刃有余。作者的厚积薄发,可以见到作者对真理的热。

究竟是达尔文成就了《物种起源》,还是《物种起源》成就了达尔文,无从辨别,但可以确定他们是互为灵魂的。从书中,可以见到达尔文为本书所做的铺垫之广博,设想之超前,结论对比之严谨。他为获取真理,完成环球航行,与广泛的各界学术佼佼者交流,博取众家之长,辩证地使之成为自己的论据。他在朋友的林地上做实验,在宽广的地域上研究生物演化。从北极到居住地,他研究空间范围非常宽广,他研究的时间尺度达数亿年,研究了许多地层,从众多现象中发现自然的准则。在书中处处有知识,是对自然的探索,是对自然规则的考量,是对人类的重新定位。能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发现科学思想,培养严谨态度,养成辩证思考习惯。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6

《物种起源》是生物进化论的奠基者达尔文论述生物进化的重要著作,该书可以说是19世纪最具争议的著作,其中的观点大多数为当今的科学界普遍接受。在该书中,达尔文首次提出了进化论的观点,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1831年,达尔文参加了英国派来的比格犬号的航行。经过五年的科学考察,他在动植物、地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收集。经过全面的讨论,他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本书语言平实,采用了叙述性的、论证举例性的口吻,没有文学语言的那种夸张与华丽,更多的是自然科学所必备的精准与严谨,以清晰的脉络向读者讲述作者心中关于“物种起源”的一切。

达尔文自己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

作者利用古生物学、地质学、地理学、比较解剖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养动植物时获得大量第一手材料,论证了现存各种各样的生物是由一个或几个原始类型逐渐进化而来的,揭示出各种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证明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真正动因。自然选择的主要内容是变异与遗传、生存竞争与选择。变异是选择的原材料。在生存竞争中,没有有利变异的个体趋于灭绝,而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则被选择留下。

有利变异的物种通过长期的世代积累选择形成新的物种,生物体是通过自然选择逐渐进化而来的。

虽然达尔文在完成《物种起源》时遇到了不少的困难,但这并没有影响他要完成该书的决心。但如果达尔文知道孟德尔的实验,一位奥地利遗传学家,他就不会在遗传学上左右为难。1865年,孟德尔发现了基因分离和独立分布的规律。

生物遗传并不融合,而是以基因为单位分离地传递,随机地组合。因此,只要种群足够大,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遗传性状就不会消失。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一个好的基因可以增加其在群体中的频率,并逐渐向整个群体传播。

很显然,孟德尔主义正是达尔文所需要的遗传理论。可惜,孟德尔的发现被当时的科学界完全忽视了。

尽管进化论还存在许多缺陷,但它仍然无法掩盖其重大意义:

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对生物学的一次伟大综合。

2、 达尔文的进化论以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为基础,证明了造物主根本的存在是没有必要的。它从根本上推翻了长期主导生物思想的各种唯心主义的创造论和物种不变性,使人类思想发生了飞跃。第三,进化论是人类历史上第二次重大的科学突破,第一次是日心说取代地心说,否定了人类位于宇宙中心的自大情结;第二次就是进化论,把人类拉到了与普通生物同样的层面,所有的地球生物都与人类有了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并彻底打破了人类自高自大,一神之下,众生之上的愚昧式自尊。进化论打开了人们的思想枷锁,激励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枷锁中解放出来。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篇幅的限制,他无法作更详细的讨论。尽管书中提到的例子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然告诉读者,他已经或将在其他文章中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论证。对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因为它具有所有伟大自然科学真理的特征。它从模糊到清晰,从复杂到简单,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新的东西。

《物种起源》中不仅仅是生物进化论值得我们学习,其中还有更多的观点,如遗传变异,过度繁殖,适者生存,这些都非常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研究,对我们的学习与生活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与启发。

其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恐怕要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主旨句了,这句话在现在看来,还是拥有相当深远的意义。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该如何寻找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位置,这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应该可以算是最好的答案。这个社会就好比是自然社会,也许环境会比较恶劣,但我们也不需要太过不知所措,在自己的兴趣与能力范围内去适应它,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相信我们总会在“物竞天择”的社会里做到“适者生存”的。

《物种起源》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科学的进步,思想的解放,还有关于生存发展的启发,让我们能够在书海中有所得益,在经典中领悟人生。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7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仅限于他蓬乱的胡子,仿佛所有伟大的西方人民都有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了百度、搜狗,但得到的说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爱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因此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此刻,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拔河比赛方案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正因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刻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带给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会有一批人艰持真理,不怕教会等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和几代人的艰苦奋斗,真理终于战胜了谬误,人类终于看到了科学的曙光。

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20世纪90年代,一些宗教人士才人士到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不久前我看到一篇文章,里面仍然用创造论来否定进化论。

因此,我们可以想象,100多年前达尔文否认残酷的教会理论是多么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不能再讨论了。尽管书中提到的例子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然告诉读者,他已经或将在其他文章中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论证。我认为,这种问题不能敷衍,这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的严肃严谨的态度。

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8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就拿宇宙和生命的存在为例,如果不相信上帝的创造,我们只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宇宙万物是永恒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所谓的创造及起源一说;另一种选择就是宇宙万物是自己来的,也就是说是自己创造了自己。

我们先分析一下第一种选择,宇宙是永恒的说法,与其说这是一种可靠的理论,还不如说是一个人不愿意相信上帝的借口,因为它是与现有的最新科学证据背道而驰的。现今的科学不但是在研究宇宙的开始,还在探讨宇宙的终结。另外,根据我们的日常观察,宇宙的组成部分,如地球和太阳等等,都是有寿命的,这些有限的东西累加起来,整么又可以成为永恒呢?所以这种说法与我们的理性也是相矛盾的。当然,宇宙是如此的浩大,有许多东西我们并不十分清楚,但至少从我们现有的知识和证据来看,宇宙万物不是永恒的。一个本着科学态度的人,应该承认这一点。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宇宙自己创造了自己的说法。根据我们的日常观察,大凡有功用的东西,小到一双筷子,大到一台超级电脑,都一定有其设计,是被创造的,它们不可能自己创造了自己。我们看到一台机器,尽管我们不一定知道是谁造的,但一定会想到是被造的。如果有人认为它不是被创造的,我们一定会说此人不理性。但一个单细胞就比任何的机器的运作复杂且精密的多,整个宇宙的运行和其上的规律更是不可同光年而语。有谁会相信随便堆起来的字符可以成为经典名著呢?又有谁会相信自己手头上的工作会自己做成呢?连这些小事都不可以,我们又凭什么认定宇宙一定没有创造者呢?这是一个符合理性的结论吗?

在解释万物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麦实维尔、法拉第、爱因斯坦、爱迪生、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根据可能是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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