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娘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28 疯娘读后感疯娘读后感(收藏八篇)。
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您感兴趣吗?在作品这本书当中描述的一些情节,让阅读者会留下深刻印象。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挑选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写,在这篇“疯娘读后感”中幼儿教师教育网看到了很多有用的提示和建议。
疯娘读后感【篇1】
疯娘,*的主人公,一个神志不清,却能铸就伟大永恒的伟大母亲。这个故事讲的就她生下了“我”后被奶奶赶了出去,后来历尽千辛万苦回到我的身边,但是我讨厌她,恨她丢“我”人,可是母亲却不在乎。忍气吞声仍然给“我”最大的关怀,三十里的山路因为儿子她可以走的风雨无阻,峭壁上的桃子,因为儿子说“挺甜的”,她甘心冒着生命危险去摘,虽然葬身崖底,但她仍死死的抓住不放,因为那是儿子喜欢的。
一个疯娘面对“我”一次次的打击,还是给“我”许多母爱。一个对什么都不在意,对什么都不清楚的疯娘,唯独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在乎,那么的不含糊,这就是深沉而伟大的母爱呀!正是母爱的巨大力量,让她始终保持着对儿子的清醒意识,永远保持着那转瞬即逝的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世界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每每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驻足凝视家的方向,思念母亲为我做的一切,想着想着,眼眶就湿润了。是的,世界上最爱的东西是母亲。母亲可以为人们付出一切。
由此想到了我的妈妈。为了上学,我妈妈每天早起为我做饭。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她指导我学习。我生病的时候,她还利用休息时间陪我辅导功课,我妈妈可以陪我熬夜。当我快乐的时候,我妈妈也快乐。当我难过的时候,我妈妈也难过
每个母亲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我会更加珍惜这份爱,更加关心我的母亲,让她为我骄傲和快乐!
疯娘读后感【篇2】
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爱的天使。她们用无数的瞬间铸就了不朽的永恒。 ——题记
今天,在珠峰奥赛学校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看了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疯娘》,我被这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被疯娘那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疯狂,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伟大的母亲谁是神志不清,但可以使伟大和永恒。这个故事讲的就她生下了“我”后被奶奶赶了出去,后来历尽千辛万苦回到我的身边,但是我讨厌她,恨她丢“我”人,可是母亲却不在乎。忍气吞声仍然给“我”最大的关怀,三十里的山路因为儿子她可以走的风雨无阻,峭壁上的桃子,因为儿子说“挺甜的”,她甘心冒着生命危险去摘,虽然葬身崖底,但她仍死死的抓住不放,因为那是儿子喜欢的。
一个疯娘面对“我”一次次的打击,还是给“我”许多母爱。一个对什么都不在意,对什么都不清楚的疯娘,唯独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在乎,那么的不含糊,这就是深沉而伟大的母爱呀!正是母爱的巨大力量,让她始终保持着对儿子的清醒意识,永远保持着那转瞬即逝的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世界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每每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驻足凝视家的方向,思念母亲为我做的一切,想着想着,眼眶就湿润了。是的,世界上最爱的东西是母亲。母亲可以为人们付出一切。
由此想到了我的妈妈。妈妈为了我上学,每天早早的起床做饭给我吃,当我遇到学习的困难时辅导我学习,还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陪我上辅导班……我生病时,妈妈能彻夜不眠的陪着我。当我快乐的时候,我妈妈也快乐。当我难过的时候,我妈妈也难过
每个母亲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我会更加珍惜这份爱,更加关心我的母亲,让她为我骄傲和快乐!
疯娘读后感【篇3】
有一种称呼,叫做母亲,有一种力量,叫做母爱。
对于写亲情的文章,我早已司空见惯,然而从来没有哪一篇像《疯娘》一样,每读一次,都能让人泪流满面。
文章以一个儿子的口吻记叙了自己的母亲——一个疯女人与自己的故事。起初,文章介绍了一个来自外地被人唾弃的疯女人,然而作者奶奶的一个决定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成了作者父亲的媳妇,成了家中传宗接代的工具。不久之后,她果真不负众望,生了个大胖儿子——作者小树。对于这个贫穷的家庭,她变成了只会消耗粮食的负担。狠心的奶奶要赶走她。然而她的举动让我第一次震惊了:她将自己碗中的饭扒一半到锅中,眼巴巴地望着奶奶,示意她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虽动了恻隐之心,奶奶还是狠心将她赶走。她走前的惟一要求,竟是抱抱襁褓中的儿子。那一刻,她笑了。
可怜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儿子,我不禁有些厌恶那狠心的奶奶,对疯娘的同情也油然而生。
然而故事并不能这样就收场。离开多年的疯娘回来了。她能从一堆玩耍的小伙伴中一眼认出自己的儿子。而原本对她日思夜想的儿子呢?竟然感到万分丢脸,对她不理不睬。看到这里,心里不是滋味,有对疯娘寻子感到不值,也有对小树不孝感到气愤。
疯娘读后感【篇4】
你对母亲的爱有多少?或许你是爱母亲的,但不体现在一般时间,我希望你能平时以行为多给母亲点爱!——题记
母亲,一个伟大的词语。母爱,一种伟大的力量。我虽读过很多写母爱的文章,但没有一篇能让我真正地感受到母爱的力量。除了它——]。]讲述的是一个疯疯癫癫、神智不清的女人当上了母亲。她自己的儿子很看不起她,经常辱骂她。但是当她的儿子被挨打时,她还是会义不容辞地去保护自己的儿子。这让所有人惊讶!因为她是个疯子呀!她竟然懂得保护自己的儿子!这是母爱的力量!儿子上学了,去了县城。家里为了节省开支,便让疯娘去送饭。一开始家里有些担心,因为疯娘疯疯傻傻的,会不会迷路啊?但几年下来,疯娘把这条路记得格外清楚。一天,疯娘带了几棵红果子给儿子吃,听儿子说好吃,她便欢天喜地走了。第二天,疯娘没有来,而是邻居大妈来找儿子,说疯娘一宿没有回家。儿子便和邻居大妈沿着那条疯娘走了好几年的小路找。儿子在悬崖边发现了疯娘的一只鞋,再抬头望望,树上结满了疯娘摘给儿子吃的红果子。在悬崖下,儿子找到了疯娘——疯娘的手里握紧了红果子,儿子抱着疯娘的尸体喊出了那十几年没喊过一次的字——“娘”!多么强劲的母爱力量!
文章中的疯娘母亲,只因儿子的一句“好吃”而跌下山崖死了。这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啊!
疯娘读后感【篇5】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疯娘》,大概内容是:
有一户人家为了延续“香火”,就不昔娶了一个疯子为妻子。不久,这个疯子生了一个小宝宝以后,小宝宝的奶奶就要把“疯子娘”赶走!
后来,“疯子娘”又回来了。那时候,她可爱的小宝贝还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什么都没想。现在我们上初中了,我们不得不面对许多困难!
孩子见了她理也不理她,就像有这个“疯子娘”十分丢脸似的!而孩子的奶奶见了她总想着把她赶走啊、心情不爽时拿她来发泄······比如打她骂她什么的···
渐渐的、渐渐的···她的孩子开始对她产生好感,有一次,“疯子娘”给她的孩子送去了十几个野桃,孩子问她哪来的,她说摘来的。第二天,孩子的婶婶来问:“你妈妈昨天走了没?
还有你妈妈昨天有什么异常行为?”孩子说:“走了啊!
就是昨天给我摘了十多个野桃!怎么了?”孩子一说完,孩子的婶婶就拉着孩子跑向那个唯一有野桃林的地方。
发现,孩子的妈妈已经掉进深山老沟里了!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凝固,原来鲜红的血液,现在变成了黑色!
一位母亲为了给孩子摘野桃,献出了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疯娘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催人下泪的文章——《疯娘》。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盒,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侠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疯娘》是王恒绩于20xx年底创作的5000字的小说。主要描写疯娘对她的儿子——小树的爱.还写出疯娘这一辈子的悲惨,直到最后为了给儿子摘野桃,死在了山谷里。
故事内容非常感人。
这段话讲了“我”的妈妈在冬天的时候给“我”摘樱桃脚一不小心脚踩滑了摔进了悬崖峭壁里。
母亲是非常非常的伟大,非常非常的爱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不管是多么的危险,母亲还是要保护我们。
疯娘读后感【篇7】
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也让很多人哭了。读了这篇文章,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这篇文章,就是感动所有中国人的——《疯娘》。
《疯娘》这篇文章讲述了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但她是一个疯子。那时有个老人,想让那个女子给自己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当生下孩子后,那个妈妈就没过一天好日子,还被奶奶残忍地赶出了家门。
这一赶,就是五年,疯娘真是可怜啊!这五年她是怎么过来的,我们都难以想象。这五年她受了多少的苦,我们更是无法体会。
但是,因为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儿子,她坚强地活了下来。母亲对自己为孩子做的事一点也不疯狂,真是奇迹。除了母爱,任何人都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该怎么破译。
由此可见,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和感人。孩子上高中时,母亲每次走20公里的羊肠山路送菜,她已经走了3年了。有一次,娘为了让孩子吃得开心,冒险爬上悬崖去摘几个野鲜桃,结果丧身于百丈深渊……读到这里,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了,一滴又一滴……这篇文章让我感到,母爱是无法形容的,因为母爱是最伟大的,是最珍贵的,什么东西都无法跟母爱相比,是母爱让我成长起来的。
当我遇到困难时,是母亲的爱默默无闻地帮助了我,没有要求回报。德国一位名人曾经说过:母爱是最高尚的。
的确,母爱着实非常高尚,不过,我认为,母爱更多的是无私、无悔、无偿、无尽、无言。母爱就是这样充满魔力,如此的无私,我的妈妈虽然不如前面所说的母亲那么伟大,可她对我的,也是那么无私。在人生的路上,妈妈给了我勇气和温暖。
从前,有一件事是我非常自责。当我六岁的时候,我打碎了我妈妈最喜欢的花瓶。我不仅没有立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还和妈妈吵了一架。姥姥问:“为什么吵架?
”我说:“我把妈妈的花瓶打碎了。”姥姥慢慢地说:
“你妈妈这几年来给你的爱你永远也还为起,妈妈吵你都是为了你好,这是爱你的表现。”吃饭的时候妈妈笑着说:“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
”我现在越喜欢《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了,困为这首歌唱出了每个人的心声,也唱出了母爱的伟大。海是宽的,比海更宽的是天,比天更宽的是母亲无私的爱!
疯娘读后感【篇8】
昨天下午,我读了三个小时的课外书,眼睛盯着一篇文章的主题。文章的题目叫《疯娘》,作者是三恒绩,我就开始细读这个故事。
23年前,一个女子来到了“我们”的村,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疯子。父亲已35岁了,手因绞断截肢。看到女子还有几分长相,就结了婚,生了“我”。
家里有了娘常揭不开锅,于是准备把她撵走。后来真撵走了娘。娘一走就是5年,6岁那天,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脏兮兮的球,讨好的给我,还叫着:
“小树球……球……”我扭头就走,这娘我不要了。记得小时候,我被人家欺负,疯娘一下子把欺负我的小孩举到头顶,然后摔进水池。后来我上大学了,我娘不幸从树上摔下深涧,手里还握着一个为我准备的野鲜桃。
这篇文章我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到它,我读会流泪。这年头,让**泪的东西越来越少。不是我的心变硬了,而是有太多的情感。
要么是胡编乱造,要么是滥情,要么是为写而写,难以激起共鸣。一个疯狂的妈妈可以在山路上来回走三年,只是为了给孩子们送饭,她心里有一种妈妈的感觉。只有涉及孩子,她才会清醒。
一个疯子,她唯一的灵魂就是她是一个母亲。
疯女人爬上悬崖去摘新鲜桃子,结果失去了生命。她很疯狂,但就像伟大的母亲一样,她毫无保留地给了她的孩子们整个世界。
一个疯子,一个母亲,不惜用生命去换来孩子的开心,在意义上,疯与不疯有何区别?这时她是混沌的,但一触及母性,她会比任何人都要清澈明亮。
疯娘读后感【篇9】
读了《疯娘》这篇文章,我对父母对我们的爱有了更深的感悟。
《疯娘》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疯女人结婚生了个男孩,婆婆就撵她走,但她走了两年后又回来了,割猪草闯了祸,把儿子的同学扔进水池闯了祸,最后为了给儿子摘桃子摔死在悬崖下。她为了自己的儿子付出了一切,这种爱是伟大的,令人敬仰,也令人感叹!
儿子嫌弃她,但她一直在默默地爱着儿子,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别的同学打架,为保护自己的儿子果断出手,儿子说桃子甜,她便不顾惜生命在悬崖上摘,最后掉下了悬崖。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儿子开心而不是被欺负。即是死亡也是值得的。一个疯狂的女人,她也是一个母亲,她把自己的孩子视为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人,这种爱虽然平凡伟大,却令人遗憾和震惊!
曾记得小时候,我玩弄一颗有鼻孔那么大的小珠子,但我把它塞到了鼻孔里却怎么弄都出不来了,妈妈看见后异常着急,二话不说拿上钱包打车奔向了医院。父母虽然对我们严厉,甚至有时会打骂,但每当我们有不好的状况时,他们比任何人都着急,那个时候他们眼睛里流露出的是惊恐万分,那种焦急甚至可以用生命去做交换,这就是——爱的力量。因为爱的力量是最无险的。当我们身处险境时,即使他们献出了生命,他们也无怨无悔,说明她们一直深深地爱着我们。
但如果父母处于危险之中,我们能像她们一样站起来做决定吗?其实我们都应该用生命去交换,因为是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享受着时间的万物,我们就没有理由说“不”。
文中曾说到:“娘疯了一辈子,但在为儿子做的每一件事上,她从来就没有疯。”我无法解释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其实我们都知道每个父母没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的,一旦孩子受到伤害,她们会竭尽全力去保护我们,哪怕后果不堪设想,那也从不后悔。
请记住,无论何时,父母都爱我们。当你认为父母对我们不够好的时候,试着想想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多少?
疯娘读后感【篇10】
今天老师让我们读了一个非常感动的故事――《疯娘》,这个故事非常感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的奶奶收留了一个疯女人,这个疯女人后来成了作者的母亲。这个疯女人很爱自己的孩子,奶奶打作者的时候,她知道护着作者,作者受同学欺负时,她知道替作者出气。为了给作者摘桃子吃,母亲失足掉下悬崖摔死了。疯女人虽然疯疯癫癫,但是她对儿子的爱却是始终清醒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有一次我生了重病,妈妈心急火燎地赶到学校来看我。到医院后,医生说我要输液,回到家后妈妈叫来医生,给我输液,因为我是第一次输液所以很害怕,我哭着闹着不愿意输液,妈妈好说歹说,我才同意输液。妈妈怕输液时感觉无聊,就让我看电视。输完液后我去上厕所,可是我刚一站起来就摔倒在床上了,这时是妈妈扶着我去厕所。在这些天里,妈妈一直坐在床前陪着我,寸步不离。
我知道母爱是无私的,无价的,我们要孝顺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疯娘读后感【篇11】
还没看完,泪已打湿双眼。世界上最无私的莫过于母爱。如今的我,做了母亲,对“母爱”有着非常深刻的体会。
为了儿子,再苦再累都觉得值得。为了儿子,再多的委屈也愿意承受。每天回家,只要能看到儿子天真无邪的脸,我就感到满足和快乐。
只要一听到儿子的哭声,心就痛。
我对儿子的爱是无私的,也是永无止境的。我知道当我老了,我的儿子不能象我爱他那样爱我。
刚才我在给儿子挤奶。当我看到白色的牛奶从他胸口流出时,我看到他可爱的小嘴在使劲吸奶。其实,很想在家亲自带儿子。因为我不忍心把自己的孩子带给别人。虽然是我儿子的爷爷奶奶,但我还是希望带儿子一起去。
无奈我们这个家庭实在是贫困。我不得不在孩子刚满两个月的时候就回公司上班。我上班的时候同事们都很惊讶,因为在我们公司,生完孩子刚满两个月的事情,在我还是首例。
昨天晚上儿子的爷爷给他喂奶时,嫌儿子边吃边睡觉,速度慢,就吼他。我当时好心痛,这么小的孩子,能懂什么。你是他的祖父。你应该有耐心。我能理解你想睡的感觉。
但是对于这么小的小不点,你难道不能站在他的角度去想事情啊!!
后续把《疯娘》贴到我博客上,希望有一天我儿子能看到。
疯娘读后感【篇12】
在写作班上,老师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感人的文章疯狂的母亲,听了这篇文章后我很感动。起初我以为疯狂的母亲是个疯子,确定它很有趣。但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眼泪冲洗下来,疯狂的母亲为儿子可以支付一切,甚至生活,这是母亲的爱!
这个故事讲述一个疯狂的女人的故事,以使用她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孩子的爱情,并落到他的死亡故事。
一个疯子生了一个孩子,也就是我的故事,我的祖母出了房子,你可以经历曲折,她会与孩子们在一起。我长大了,知道母亲是个疯子,从来不叫她的母亲,也远离她,独自在学校生活。很长时间后,孩子们知道他们错了。母亲是个疯子,但我的心似乎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她知道:孩子是我的,我应该爱他。一天晚上,疯狂的母亲把野桃送到学校给孩子,孩子搬来大声说:母亲,这桃子甜。这时,他第一次叫母亲,孩子很兴奋地哭了。YJS21.Com
所以,他的母亲将沿途,疯狂的母亲边缘挑选山桃的边缘。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跌下悬崖,落到他脚下的山脚......孩子们知道,我不知道多么伤心!喊妈妈,但他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疯狂母亲,反正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孩子是疯狂的'母亲的孩子,怎么可能啊!一个疯狂的母亲也有无私的母爱,面对他的儿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母亲或给我最大的母亲的爱。
你能仔细看看母亲,看看母亲脸上的皱纹吗?看到银色头发的寺庙的母亲?你不是都有这些孩子吗?什么!真的很棒,这个故事让我确信这个世界真的只有我的母亲是好的,我必须努力学习,回报我的母亲与最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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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观后感9篇
全身心投入到影视作品中,才能真正地欣赏到作品的内涵,再次观看的时候,心里仍会有新的感悟和感动,第一时间写下观后感,就很好地记录下我们当时的感动,观后感可以将影片里的重点进行提炼并且让我们更深入的去了解剧情。那么如何写出受读者欢迎的作品观后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整理的“《疯娘》观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疯娘》观后感【篇1】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疯娘》观后感【篇2】
初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只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非常感人。在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善感的人,而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儿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疯癫的女人来到了一个村子里,家中的父亲因直至35岁还没媳妇,奶奶为继香火便把她留了下来,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我),母亲仍然过着每天被人打骂的日子,做事情也不理智,而母亲对“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非常清醒。除了母爱,无法解释着在医学上的破译。“我”上高中时,母亲为我送饭。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为我摘桃子而掉下悬崖摔死了。不过,“我”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这是一位平凡的母亲,甚至是一位被人们看作疯疯癫癫的母亲,但是她以不平凡的行动告诉着人们什么叫做无私的母爱。那是人世间最神圣、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是历难中的真情流露。
想想我没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是我们的父母让我们有如此幸福快乐的生活。最近,经常听道我那快要上一年级的妹妹嘴里念叨着老师新交给她们的诗歌—“爸爸是棵大树,妈妈是棵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两棵树间飞来飞去……”
是啊,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神圣的。我们的母亲又何曾不是这样呢?为了自己的儿女的幸福,沥尽心血,尝尽了人生路上的艰难险阻,而我们做子女的呢,不但不知道回报,而且心情烦躁时还会把父母当作发泄的对象。现在看来,我们是多么地可气,而她们又图的是什么呢?图的就是让我们能够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出人头地,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不辜负母亲,实现自己的理想。
现在的我们已经上了中学,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天真幼稚的小孩子了。父母为我们所付出的一切应该得到回报了。俗话说的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就像文章中写的那样,虽然母亲是疯的,但是她对儿子的爱却是不疯的,同样是无私的。让我们一起知恩,一起感恩!
《疯娘》观后感【篇3】
今天,老师给我们带来了《疯娘》这篇文章。看完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
刚开始我是笑着看这篇文章的,我笑疯娘不知羞耻,笑她在街上当众撒尿。可是过了一会儿,我不笑了,因为那个疯娘将欺负儿子的同学举起来扔进了水塘!最令我感动的是那个母亲给她儿子送饭还在陡壁上给儿子摘桃,她儿子说好吃,疯娘就在回家的路上摘野鲜桃,结果掉进了万丈深渊,再也睁不开眼睛。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等她儿子找到她时,她手里还紧握着一个野鲜桃……
读完文章,我深受感动,疯娘她虽疯,但她依然爱自己的孩子,就像我的妈妈一样爱我。疯娘对儿子的爱是无比伟大的。母爱就是这样充满魔力,如此的无私,我的妈妈虽然不如前面所说的那位母亲伟大,可她对我的,也是那么无私,在人生的道路上,是妈妈给予了我勇气和温暖。这种爱,如同潇潇春雨,洒进我的心田;如夏季的阵阵凉风,吹走我的汗珠,带来丝丝凉爽;如秋天里的片片落叶,虽然落下了,却是我的心田变为一片沃土;如冬天里的朵朵火花,温暖着我的心灵。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的妈妈对我的爱!
《疯娘》观后感【篇4】
“好书不厌百回读”,同样,好文章也不厌百回读。我就很喜欢一篇名为《疯娘》的文章,因为它让我感触颇深。
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名叫小树,他的亲娘是一个疯子,可每当她和小树在一起时,就会像普通人一样正常。一开始,小树非常讨厌他的亲娘。有一次,疯娘看见别人欺负小树,立马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在这之后,小树对疯娘的态度好了许多。可再后来,疯娘为了给小树摘野鲜桃,掉下悬崖摔死了。
可见,母爱在任何一个母亲身上都可以体现出来,哪怕她是一个疯子,可她仍然爱着自己的孩子。在孩子受欺负时,身为疯子的她,依然会站出来保护孩子。甚至,她会不顾生命危险爬到悬崖上在野鲜桃,只为让孩子吃上几口。这,便是母爱。
记得小时候上学回家,总是妈妈来接我。有一天晚上,本来晴空万里的老天突然变了脸,煞那间,天空中阴云密布,雷电交加,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地上立马激起了一尺深的积水。我和妈妈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裤腿一会的功夫就湿透了。这时,妈妈弯下腰来对我说:“来,宝宝。妈妈背你过去。”我笑了,趴在了妈妈的背上。妈妈见我趴好了,便背着我走进积水,一瞬间,她的袜子和鞋全被水浸没,可妈妈看着我高兴的样子,也“开心”的笑了。
母爱是伟大的,母亲更是如此。在你的人生中为你遮风挡雨的,总是她们。
《疯娘》观后感【篇5】
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名叫《疯娘》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大学生王洪写的,非常感人。相信,凡是看过这篇文章的人,都曾留下过感动的泪。
王洪的母亲其实是一个疯子。二十三年前来到他村。她非常讨人厌,在村里经常破口大骂。王洪的父亲三十五岁了,还没娶妻,又加上在工厂里干活时被机器绞断了右手,家里非常贫穷。王宏的奶奶看到村里的那个疯子虽然疯,但还有几分姿色,便让自己的儿子把她娶过来。王洪的父亲一分未花便当了新郎。当王洪的母亲把王洪生出来时便被赶出家门。王洪上学时,同学们都说他是个没娘的孩子。这令他非常苦恼。几年后,王红的母亲突然又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见到王洪便给了他。王洪并没有嫌弃自己的母亲是一个疯子,叫了他声娘。王红的母亲虽然是一个疯子,但她高兴的又叫又跳,一会哭了起来。王洪要把母亲留下,父亲和奶奶勉强答应了他的要求。转眼间,几年过去了。一天王洪的母亲从山崖边的野桃树给王洪摘了三个野桃,王洪说好吃。王洪的母亲又给他摘去了。但直到晚上也没回来。王洪着急了。便召集了村里的十几个人去找。在山边,王洪突然发现野桃树上有折断的树枝。王洪有种不好的预感。他拿着手电筒沿着山路,走下了山底,他用手电筒一照,看见了母亲的尸体,她的手里还攥着一个桃子。王洪的脑子一片空白,突然跪下,抱着母亲的尸体,失声痛哭起来:“我那苦命的娘啊,你没有想过一天福啊!”。在场的所有人都留下了眼泪。人们把她埋在山上。20xx年。,王洪考上了湖北大学,他接道录取通知书立即跑到母亲坟前。王洪跪下,把通知书放在地上,重重地给母亲磕了几个响头。哭着说:“娘啊,儿子有出息了,你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看完文章我哭了,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它是多少金钱也无法换来的,这种爱是什么也替换不了的。母亲为我们付出太多了,她给了我们生命,还要培养我们长大,真是太辛苦了!母爱就是一生相伴的盈盈笑语,母爱就是漂泊天涯的缕缕思念,母爱就是儿女病榻前的关切焦灼,母爱就是儿女成长的殷殷期盼。 在母亲还健在时,也让母亲感受一下快乐吧!最后,祝愿天下所有母亲母亲节快乐!
《疯娘》观后感【篇6】
看完《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母爱故事》后,我早已泪流满面。不要说100个故事,就是这本书里随便一个故事都能让我流下泪来。这本书刻画了许多不同的母亲形象,然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疯娘》这篇文章。
根据题目,我们就能猜出这是讲一位疯母亲的故事。她本是一名疯乞丐,但她却和村庄里的一个残疾男人结了婚,并且生了一个儿子。为了不被赶走,她只好学起了针线活,可总也学不会,她那只有八岁的儿子鄙夷的望着自己的母亲,开口骂道:“真是头猪!”他的奶奶听了后,举起竹竿朝那个不孝子打去,最后却落在了疯娘身上,这神智不清的疯子也是一位母亲,也懂得保护自己的孩子。许多年后,那个当初骂自己母亲的小孩已经上高中了,也学会了报答自己的疯娘了。因为他早已明白母亲对自己的爱。可是,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这对母子的幸福生活。母亲为了摘几个儿子喜欢吃的野桃,摔下山崖,静静地躺在地上,没有了往日的疯颠,这本该是一场皆大欢喜的事,但她身下那一滩早已凝固的血迹刺痛了儿子的眼,令儿子痛哭不已……
不可置疑的,故事中的疯娘是伟大的,虽然她为了摘桃子给儿子吃而失去了性命,但她绝对不会后悔,因为她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不过她应该会有一点遗憾,没能把手中的野桃递给儿子,这便是母爱。大家不要认为只有疯娘是伟大的,其实所有的母亲都是伟大的。或许她们没有为孩子付出生命,或许她们对孩子比较冷淡,再或许她们经常打孩子,但她们都是爱孩子的,只是不擅于表达感情,或者,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太迫切了,才会发生这样的状况。
儿是母亲心头的一块肉,做妈妈的怎么会不心疼,不爱自己的心头肉呢?有人常常抱怨说:“我妈肯定不爱我,她老打我,真是的!”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俗话说得好“打在儿身,疼在娘心”。妈妈打你,绝对是气极了,不然她不会打你,如果你比较细心,就会发现,你妈妈打过你后,眼里一定会流露出心疼。妈妈永远都不可能不爱孩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我却在一篇文章上看过猫头鹰是会吃母亲肉的,可见,母亲为了孩子愿意献出一切,包括自己的一身血肉,母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可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却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认为母亲做这些事是天经地义的,理所当然的,但你有没有想过,等到你成为父母,含辛茹苦的将儿女抚养长大,等来的却是冷漠的话语和嫌弃的眼神时,你的心里会怎样想,是不是有一种痛苦蔓延你的心?是不是仿佛有上万只蚂蚁、上万根针在摧残你的心?欧阳菲菲的一首歌唱得特别好,那就是《感恩的心》,我们最先要感恩母亲,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你,哪怕只是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贴心的问候,一杯温暖的开水,都足以表达你的心意,足以让你的母亲倍感快乐。
在感恩中成长,让我们说到做到,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疯娘》观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疯娘》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着我。
文章内容是:有一个妇女整天疯疯癫癫的,她经常在村子里的麦草垛里住着,村里的人见了她总是嘲笑她,她也经常傻笑,这一天作者"我"的奶奶经过这里见那疯女人倒有几分姿色,就把她领回家当爸爸的老婆,没过多久,就生下了我,奶奶不想我长大有这样的娘,于是便把娘叫到饭桌旁说:“快吃,吃完了赶紧走吧!我们家太穷,你去给你找个好的吧!”娘好像听懂了奶奶的话便说:“我每天只吃半碗饭,还给您干活,请你不要赶走了."但奶奶见她不走,便拿着棒子把她赶走了。六年过去了,听村里的小伙伴说我娘回来了,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我娘,于是跑过去看看她身上脏兮兮的我扭头就跑,奶奶一直为赶走娘而内心自责,所以就骂我:“她再怎么说也是你娘啊!”于是奶奶让娘进来,总之,我不喜欢娘,但她好几次为了我被挨打,挨骂.这一天,娘拿了很多鲜桃给我吃,三年了她总是风雨无阻跑到学校给我送吃的,这一天,她没有来,听舅妈说娘早早地就给我送桃子去了,她还说:“是不是娘认错了路。”我想:娘走了三年了不会认错路的.于是,我跟着舅妈在山路跑去,看到悬崖边有很多鲜桃,但不见娘的踪影.我就和舅妈到悬崖底下去找娘,看到这悲惨地一幕,我真后悔没有叫她一声“娘”。
我读了《疯娘》以后,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尽管母亲是一位疯女人,但是母子情深是不会变的。我们的父母都很爱我们。他们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
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虽然我家不富裕,但父母尽力给我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他们把我抚养成人,吃了不少苦头,可是他们没有丝毫怨言。人们常说家是爱的港湾,的确是这样:我受了委屈,是父母给我安慰,扶平我心灵的创伤;我碰到困难,是家人给我援助,让我度过难关;当我生病时,是父母带我看病,喂我吃药,无微不至地呵护我。父母对我寄予厚望,给我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时时鼓励我。对我们别无他求,只希望我们能好好学习幸福生活。
亲爱的爸爸妈妈,请你们放心,女儿在校一定好好学习我要用优异的成绩去回报您们。
《疯娘》观后感【篇8】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假如奶奶留下娘,我们一家人幸福生活,也许娘就不会死。有时我们别在乎自己的家庭贫福,自己父母的美丑。一家人都平平安安生活,那就是幸福。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
记得,有一次我听妈妈说:“老家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人,靠捡破烂为生,每天都是吃了上顿愁下顿的人。有一回,他正在垃圾站的旁边找东西,忽然听到有一阵哭声从不远处传来,他顺着声音寻找过去,看到一人篮子里放着一个很可爱的女婴儿。可是,看了半天都没有人。他想:哎,这是谁家的孩子,真可怜,我把她抱回家吧!这一夜真长,他一夜没睡,哎!但是我要现在把孩子放回原处,我办不到,因为那样我会愧疚一辈子的。他想了一夜,最终,他做了一个决定,那个决定,一辈子也不能取下的,那就是——收养那个女孩。 他自从收养那个女孩以后,每天要捡更多的废品和其他物体来养这个“家”。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女孩到了要上学的年龄了,本来就不富裕的家,担子更重了。从那以后,他四处奔波,每天早出晚归,回到家后,就做饭,有时没菜了,就到山后去挖野菜来煮着吃。因为父亲这天收获不错,提早的回家了,女儿说:“爸爸,您才辛苦呢!每天早出晚归,一定很累吧!”顿时,父女便流下了深情的泪水。
一个乞丐的生活是多么的困难,可他却选择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们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说到这儿,我又想到了我的父母,父母含辛如苦的把我拉扯大,给我提供上学的机会和条件。父母和我一起生活,同时关心、教育我,关注我的品行和未来。
每个同学都有一个幸福很好的家,我们在家感受父母像山一样深沉严格的爱,像水一样温柔细腻的爱,在学校感受老师和同学的关心。眼前的这一切是多么幸福、美好。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的生活。
《疯娘》观后感【篇9】
如果有人问我,最使我感动的文章是哪一篇,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她〉:在我看的所有文章中,当然是《疯娘》那篇最使我感动。
《疯娘》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疯娘是一个疯子,嫁给作者的父亲后,由于是疯子,经常做错事,最后被赶出家门,临走时,生下了作者,五年后,她又回来了 ,作者父亲出于怜悯之心,又收留了她,但是,作者却一直不认疯娘为妈妈,连妈就没叫过一声,因为同学们都叫他是疯子生的儿子。
后来,作者家本来就很贫困,又加疯娘回去,全家生活就更加拮据了。为了生存,作者家父亲不得不去外面打工,家中就只剩下疯娘和作者了。作者读书非常努力,被考到城里去读了,疯娘每天都要走几十里路去城里给儿子送饭。有一天,疯娘在送饭的途中,顺便摘了几颗野果,到了学校,疯娘给作者吃了那几颗野果后,问他好不好吃,作者点点头,疯娘一看,笑了几下,便转身就走了。后来天黑了,隔壁的阿姨见疯娘还没回去,便来学校里找疯娘,问作者疯娘在哪里去了,作者才猛然想起野果的事,急忙跑出学校,在路上来回的找着找着,突然,在一座悬崖下发现了疯娘,见她的头被划破了几道口子,鲜血早已弥漫她全身,只见她脸上挂着自豪的微笑,手里还紧紧的捏着两个野果,好像在喊:“儿子……给你…。。”
读到这里时,我的眼泪一下只夺眶而出,不得不油然而生,难道这不是世界上伟大的母爱吗?难道这不是世界上最感人的故事吗?难道这不是我们心中最敬佩的母亲吗?
疯娘呀疯娘!虽然你是一个疯子,但是你在我们心中拥有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母亲!
2025我的疯娘观后感分享5篇
到底该如何写好有关作品名的观后感呢?好的电影可以激发我们浓浓的兴趣,就算时隔多年,再次观看仍然充满感动。通过阅读和写作我们可以获取知识和技能,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我的疯娘观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我的疯娘观后感(篇1)
初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只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非常感人。在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善感的人,而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儿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疯癫的女人来到了一个村子里,家中的父亲因直至35岁还没媳妇,奶奶为继香火便把她留了下来,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我),母亲仍然过着每天被人打骂的日子,做事情也不理智,而母亲对“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非常清醒。除了母爱,无法解释着在医学上的破译。“我”上高中时,母亲为我送饭。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为我摘桃子而掉下悬崖摔死了。不过,“我”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这是一位平凡的母亲,甚至是一位被人们看作疯疯癫癫的母亲,但是她以不平凡的行动告诉着人们什么叫做无私的母爱。那是人世间最神圣、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是历难中的真情流露。
想想我没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是我们的父母让我们有如此幸福快乐的生活。最近,经常听道我那快要上一年级的妹妹嘴里念叨着老师新交给她们的诗歌—“爸爸是棵大树,妈妈是棵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两棵树间飞来飞去……”
是啊,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神圣的。我们的母亲又何曾不是这样呢?为了自己的儿女的幸福,沥尽心血,尝尽了人生路上的艰难险阻,而我们做子女的呢,不但不知道回报,而且心情烦躁时还会把父母当作发泄的对象。现在看来,我们是多么地可气,而她们又图的是什么呢?图的就是让我们能够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出人头地,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不辜负母亲,实现自己的理想。
现在的我们已经上了中学,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天真幼稚的小孩子了。父母为我们所付出的一切应该得到回报了。俗话说的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就像文章中写的那样,虽然母亲是疯的,但是她对儿子的爱却是不疯的,同样是无私的。让我们一起知恩,一起感恩!
我的疯娘观后感(篇2)
我有一个疯娘,我一生下来就被奶奶抱走了,从不让娘接近,她被赶出家门时才第一次有机会笑着抱抱我。娘在外流浪五年后回来,手里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是给我的。回来后,娘还是疯疯癫癫的,总是惹是生非,比如割了人家的稻谷当猪草,所以常挨打。
但是,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也不疯,她看见奶奶要打我,会象弹簧一样跳起来,横在我和奶奶之间,让奶奶打她别打我;娘看见我和大个子同学打架,长啸一声,大侠一般飞跑过来,抓起同学扔进水塘,无法向人家交待的爸爸只好又一次毒打了娘;我上了高中,娘风雨无阻地走了20公里羊肠山路给我送菜,有次她不但给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说甜,娘笑了。可就是这句表扬,娘为了再给我摘几个桃子,她摔死在长着野桃树的峭壁下。我读完这个故事非常感动,“我”的这个娘人是疯,但母爱还是非常地清晰的,正如文中所说“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我懂了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哪个妈妈是不爱自己孩子的!人间自有真情在,世上只有妈妈好!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总在操心我吃得满意吗?穿得舒服吗?上课听懂了吗?作业做得好吗?和小朋友相处得愉快吗?有没有生病……甚至希望我睡觉都做快乐的梦。妈妈总是为我笑为我急,妈妈知道,我也知道,在妈妈的心里我最大!爱妈妈!
我的疯娘观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题目叫《我的疯娘》。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小作者的母亲虽然长相丑陋,又疯又傻,而且靠要饭为生。但是那位母亲非常关爱自己的孩子,有饭孩子先吃;有钱孩子先花;有衣服孩子先穿。最后还因孩子喜欢吃桃,自己跑到悬崖边去摘桃,掉进悬崖,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泪水不禁在眼眶里打转,这位母亲虽然平凡,但她给予孩子的爱却是非常伟大的。我在回想自己,妈妈每天辛辛苦苦地上班,回来已经非常累了,还要为我做饭,干许多家务活,又要辅导我的功课,更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而我却不懂得心疼妈妈,嫌妈妈不给我买这个那个,还时不时地与妈妈顶嘴。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决定改掉自己的缺点,好好孝顺妈妈。我还为自己制定了计划呢!
1、每天妈妈下班回家为妈妈倒一杯水。
2、每天为妈妈洗一次脚,捶一次背。
3、不和妈妈顶嘴,要多多体谅妈妈。
4、不随便花妈妈的钱,尽量不买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俗话说得好:“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父母给予我们的爱太多太多,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心疼父母,关心父母,体谅父母,孝顺父母。开心快乐每一天!
我的疯娘观后感(篇4)
作者: 李艳
**:《作文周刊(中考版)》2011年第42期
我还记得那个面容黝黑、沧桑的疯女人;还记得那口齿不清却会清晰地喊出“孩子”的疯娘;还记得那为孩子想吃枣的心愿而坠落峡谷的疯娘……想到疯娘,我不禁热泪盈眶。
一个人的一生,周围有不同的情感,而在这些情感中,我们必须心存感激。只有学会感恩,我们才能真正成长。
说到感恩,我们常常先想到母亲。是母亲十月怀胎的辛苦孕育和小心翼翼的呵护培养,我们才平平安安地生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母亲的体贴使我们健康成长。可能我们时常觉得母亲很唠叨,可是仔细想想,母亲始终是为了我们好啊。
尤其是《我的疯娘》中,一个疯了的母亲,对其他人疯疯癫癫,但她在面对自己的孩子时却会露出像正常母亲一样的笑容,甚至会因为孩子说了一句“这枣好吃”,她便不顾自己的生死安危到悬崖边采摘。疯狂的母亲仍然如此,更不用说一个正常的母亲了?我们没有理由不感恩母爱。
感恩母亲吧!是母亲的爱护,让我们拥有了生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未来,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我们的成长,时时刻刻离不开母亲。如果把我们的一生拍成一本相册集,那么在每一张**中我们都能寻找到母亲的身影——小时候,母亲陪伴我们玩耍,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在学校里,我母亲牵着我们的手,第一次走进了学校大门。长大后,母亲仍旧对我们千叮咛万嘱咐,无微不至。因此,我们感激母亲的心应该一直在我们的身体里跳动。
感恩母亲时刻伴随我们成长。我们要时刻铭记是母亲孕育了我们,给予了我们一切。只有学会感恩,我们才能学会成长。
【指导教师:朱忠华】
我的疯娘观后感(篇5)
感恩母亲
广饶县法院朱耕平
母亲,我们最熟悉最亲切的字眼,从怀胎十月到长大**,母亲是陪伴在我们身边伴着我们成长的人。每个人都应该感恩母亲,这样的想法在看完《我的疯娘》后愈发强烈。
《我的疯娘》是作为儿子的作者记录的关于自己有精神病的母亲的故事。母亲很小就被卖到山里被迫与比她大二十岁的父亲成亲,而且整天受到酗酒的父亲的打骂,久而久之,母亲精神出现了问题,但是母亲怀孕了并生下了一个儿子,奶奶怕母亲发起疯来会伤到孩子一直不让母亲抱孩子,碰都不能碰,可是,就算是一个得了精神病的母亲她也想念她的孩子,她的母性促使她特别想抱一抱孩子,想给孩子哺乳,但奶奶拿着棍子不让母亲靠近。等到儿子开始上小学的时候,一次儿子与学校里的同学打架,被母亲看见了,母亲就追着打欺负自己儿子的那个孩子,她什么都不懂但她知道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受到欺负。
后来日子实在难熬,家里的米已经不够吃,奶奶和爸爸商量决定要把母亲赶出家门,母亲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一直不肯走,一直眼巴巴的望向躲在奶奶身后的儿子,奶奶也或许是看母亲实在可怜或许同是母亲更能体会那种感受竟然破例允许母亲抱抱自己的孩子,母亲激动地热泪盈眶,而从小一直由奶奶照顾的儿子却很排斥母亲,躲起来不让母亲抱,后来母亲终于还是没有抱到自己的儿子,但母亲却再也没有出现……
这是一个很触动人心的故事,它的触动人心不仅仅在于用质朴的语言向我们传达了一个发生在像我们一样的农村孩子和母亲之间的故事,更在于它用儿子与疯娘之间的真实经历让我们深切的体会到母爱的伟大,就算是一个精神不健全的疯娘她都不会丧失母爱不会停止用自己的方式去爱自己的孩子。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小的时候每晚母亲哄我睡觉给我讲故事,想起调皮玩耍受伤时母亲那略带责备却满是心疼的话语,想起高考复习紧张时母亲耐心的交谈,想起外出上学离家时母亲耳畔的叮咛……母亲啊,总是那么无处不在无所不能,觉得拥有了母亲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最近新出台的“常回家看看”的法规引起社会热议,我想这条法规是对我们的提醒,提醒我们要多抽出时间来陪陪父母,父母的年龄都越来越大了,人生最大遗憾之一便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都老了,他们把我们养育**,现在是我们“反哺”的时候了,父母的要求不高,只是想要我们多回家看看,多陪他们说说话,和他们说说我们最近的生活。他们想要的真的不多。
感恩父母不只是说说而已,更重要的是行动。曾经在网络上看到一句话颇有感触“我们努力的程度一定要赶上父母老去的速度”,每年给父母体检一次,每年至少带父母出去旅游一次,节假日回父母家吃顿温馨晚餐等等这些简单的事只要我们上上心就能做到。感恩父母最重要的是要有感恩的心,他们给予我们生命养育我们**,我们要懂得感恩,这是做人的根本,这是为人子的本分。
白雪公主读后感(收藏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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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公主读后感【篇1】
又一次翻开精美的页面,用童真的视觉去细读《白雪公主》时,仿佛看到了一个单纯的女孩,让我重拾天真与感动,再度成为儿童,让我们与白雪公主开始—一段漫长之旅。
这本是写的是白雪公主的在刚刚来到人间,她的母亲就离她而去,而后又被继母陷害,最后遇上白马王子,死而复生的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情节离奇,惊心动魄。在白雪公主还很小的时候,她的继母还很疼她,但是到了她长大以后,她越来越美丽,尖尖的鼻子,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白净的脸蛋,樱桃似的小嘴。继母看到白雪公主这样美丽,就问魔镜,问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是谁,魔镜说:白雪公主。
书中阐述的故事曲折起伏,足以渗入人心。故事中的白雪公主是一个可爱、善良、有爱心的女孩。她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父母的宠爱,全国人民的祝福。但是好景不长,疼爱白雪公主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为白雪公主找到了一位后妈,后妈很漂亮,但是内心很恶毒,对比自己漂亮的更是残暴狠毒,置人于死地。
母后三番五次的想要白雪公主的性命,只因白雪公主比她美丽,可幸的是天真、善良、可爱的白雪公主一次次的脱离了危险。让我们看到母后的愚蠢无知,狂妄自大,让自己拥有最好看的面孔,也让我们知道,即使外表再美丽,内心恶毒的人,却是世界上最丑陋的人。一个可爱、善良的女孩不能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那是多么可惜啊。虽然《白雪公主》是写给孩子们的童话故事,但是给未来孩子一个单纯快乐的童年,幸福美满的家园,难道很难吗?
我们沉浮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活在虚无的人生意义里,到底是世界污染了我们,还是我们污染了世界,随着年龄的增长,童真也逐渐褪去,也许我们不能保持永远童真年轻的样貌,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留一颗单纯年轻的心,就跟白雪公主一样,用童真、善良的心,对待世间万物。
我相信,白雪公主的故事触动了很多的人心里最深处的那根情丝。结局是美好的王子跟白雪公主结婚了,得到广大人民的祝福,王子和白雪公主将永远幸福的在一起。
我不能说,我看懂了这个单纯又可恨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值得我们解读和深思。我也不能说我理解恶毒母后,一个每天对着镜子里问世界上谁最美丽的人,想着如何把比自己美的人抹掉。她的忧愁我不能感同身受。我们无法改变我们的外在样貌,但我们可以保持白雪公主般的童真和善良。
遭到报应了才知道错,这便是我们许多人的真实写照。很多人一味的去追求却忽略了身边所拥有的当下;总是在最后,一切都不可能重来了,才会去在意,是我们太贪婪了吗?许多人总奢望得到的更多,而忽略比自己少的人。其实我们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然后保持一颗对未来不断追求的心,生活才会过得更好。
人都是从一个天真的孩童变成一个看待事物沉稳的大人,是什么让我们觉得儿时的模样是可笑的,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孩时的童真;我们需要重新规划下我们的人生了,重拾童真,迈向未来。
在许多人看来,童话之类的作品似乎只是儿童的消遣,但它们都包含深刻的哲理,宣扬良好的道德准则,抨击世界的丑陋和不公。年轻人可以在任何神奇的想象世界驰骋:老人们唤起了久违的童心,回忆起美好的过去……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雪公主的故事。它是由著名的德国格林兄弟写的。故事中,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为了得到让白雪公主不缺失母爱,国王又娶了另一个王后。
没想到,这个王后其实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巫,她嫉妒白雪公主比她更漂亮,千方百计的想除掉白雪公主,使她不得不离开从小到大生活的皇宫,但是皇后还是不甘心,一次又一次地陷害白雪公主,让她和死亡擦肩而过,还好最后,一位王子和七个小矮人用他们的智慧战胜了王后,让白雪公主死而复生,王后也露出了女巫丑陋的面孔。
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白雪公主、王子和七个小矮人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完这个童话故事,回想起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我感慨不已。尤其是皇后和白雪公主这两个角色,一个冷酷无情,另一个善良勤奋。它们之间本质上的鲜明对比,使我的心产生了强烈的震撼。
伟大的法国作家雨果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一个人可以没有让旁人惊羡的姿态,也可以忍受缺金少银的日子,但离开了善良,却足以让人生搁浅和褪色,因为善良是生命的黄金。
虽然《白雪公主》只是一个童话,它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事实,那就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美丽的灵魂。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2】
我喜欢《格林童话》,那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
在一个遥远的王国,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孩,把她叫做白雪公主。不久,王后死了,国王又找了一个女子当王后。这个新王后很美丽,但是心肠可坏了,她看白雪公主很漂亮,就总是说她的坏话。王后有一面魔镜,它能告诉王后世界上最美的人是谁。如果有人比王后美丽,王后就会杀了她。魔镜说白雪公主比王后美丽,于是,王后就派人杀了白雪公主。可是猎人可怜白雪公主,就放了她。公主又来到了小矮人的家里,王后竟然跟去把毒苹果给公主吃。后来,一个王子救了白雪公主,王子和公主结婚了,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那个王后呢,竟然气死了。
读了故事,我想了很多。就像故事里的情节一样,这个王后心肠恶毒,一次又一次地伤害公主,真是太坏了!每次读到她伤害白雪公主的时候,我都快气得跳起来了!不过,这恶毒的人最后竟然自己气死了,真是报应!而白雪公主心地善良,对人又有礼貌,所以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最后,终于和王子过上的幸福的生活。看到这里,我也笑出声来了,我希望他们永远幸福。善良的人,最终会过上好日子的!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3】
在周末时,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淘气包马小跳之白雪公主小剧团》,这本书还蛮好看的,大家可以去买一本来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首届校园戏剧节开幕啦!马小跳班上自编自导自演童话剧《白雪公主》,还成立了白雪公主小剧团,热心的马小跳当上了团长。这个团长可不是好当的哦,马小跳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可是在大家的努力下,这些问题都一一解决了。如:不合适演“白雪公主”的路曼曼一心想演“白雪公主”,经过牛皮和路曼曼的对话,路曼曼被牛皮说服了;最合适演“白雪公主”的夏林果却不愿演“白雪公主”,在马小跳的恳求中给答应了;唐飞要演好彪悍的“猎人”,必须在短时间内瘦身,在马小跳的计划中唐飞终于瘦下来了;自私的丁文涛中途突然宣布辞演“王子”一角,去参加电视台的汉字听写大赛,这王子一角被马小跳饰演了.经历了这么多的风波,都一一解决了,《白雪公主》也在戏剧节上获奖了。
我的领悟是:大人不一定会比小孩好,也许他们会比小孩做得还要糟哦!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4】
一个周末,我从同学处借来一本童话书《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放学一回到家,顾不上做作业(反正有双休日么),便急不可耐地拿起书看了起来。
白雪公主长得非常漂亮,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大家都很喜欢她。而她的王母皇后却是一个狠毒而又极富嫉妒心的女人,总想把白雪公主害死。
一天,王后派了一个人去杀白雪公主。那人到了公主处,亲眼看到了她的善良、纯洁,不忍心下手,但又无法交差,便带了一颗猪心回宫交给了王后。王后一见,欣喜若狂。
可是没过几天,皇后还是知道了真相,气得暴跳如雷,决定给公主吃毒苹果。于是,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老太婆,第二天早晨,她拿着毒苹果来到白雪公主处,公主没在意,拿过苹果咬了一口,结果就很快昏睡了过去。鸟儿识破了王后的伪装,飞到矿山报道白雪公主的不幸。
七个小矮人火速赶回,王后仓惶逃跑,在狂风暴雨中跌下山崖摔死。七个小矮人悲痛万分,把白雪公主安放在一只水晶棺里日日夜夜守护着她。
邻国的王子闻讯,骑着白马赶来,爱情之吻使白雪公主死而复生。然后王子带着白雪公主骑上白马,告别了七个小矮人和森林中的动物,到王子的宫殿中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我一口气把这个故事看完了,为白雪公主终于有了幸福生活而感到欣慰,也为狠毒的王后最终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而感到痛快,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善良是对一切和蔼,对动物亲密,爱大自然,开心是一切宝藏的起源。”
愿天下人都能有颗善良的心。
这个故事非常好!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5】
《白雪公主》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经典童话。
白雪公主的继母为了使自己成为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使尽了一切卑鄙的手段要害死白雪公主。后来白雪公主受尽了各种折磨,逃进了森林,在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逃出了继母的魔掌。当继母得知白雪公主没死的时候便又三番五次地折磨她,先扮农妇去害她,后又装成老奶奶用毒苹果害她,白雪公主最终没能逃脱厄运,中毒身亡了。幸运的是一位王子使她复活了,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白雪公主的继母被活活气死了。
我一直有着自己的公主梦,希望自己拥有白雪公主一样的美貌,每次读这个童话故事,我的心情随着白雪公主的境遇或喜或悲。白雪公主其实很可怜,从小就没有了妈妈,碰到的继母又那么的凶残,没有一点人性。我觉得自己很幸运,一出生就被爸爸妈妈的爱包围着,何尝不是过着像公主一样的生活呢!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的就是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快快乐乐生活每一天!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6】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 她的皮肤像冬天里的雪一样白,所以就叫白雪公主。可是白雪公主刚出生不久,王后就去世了。
一年以后,他的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新王后虽然长得非常美丽,但是嫉妒心极强,她不能容忍别人比她漂亮。她会一些魔法,还有一个魔镜。
白雪公主渐渐长大了,而且变得越来越美丽。当王后又一次问她的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魔镜告王后,白雪公主比她还要美丽时,她嫉妒得发了疯。于是命令猎人害死白雪公主。
猎人不忍心对公主下手,他放走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逃进了森林,碰到了七个可爱的小矮人,他们收留了可怜的白雪公主。
当魔镜再一次告诉王后,白雪公主比她美丽时,她知道白雪公主没有死。于是她扮成老婆婆,亲自用毒苹果毒死了白雪公主。小矮人们万分悲痛,他们把白雪公主放进水晶棺材,日夜守护。
一位王子经过森林……
王后死了。白雪公主和王子结了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就是白雪公主的故事。我最喜欢白雪公主,因为她美丽、纯洁、善良、勇敢。还有那七个小矮人,因为他们勤劳、善良、有爱心。我讨厌那个“美丽”的王后,因为她只是外表美丽,她的内心是无比的肮脏、狠毒。
白雪公主的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最终能够战胜邪恶。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7】
假期我看完了《白雪公主》这本书。
他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美丽的故事:从前有位善良、可爱的白雪公主曾经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大城堡里,可是她的后母十分嫉妒她的美丽,千方百计的迫害她。纯洁、善良的白雪公主被赶出了家门,在大森林里她赢得了七个小矮人和动物们的友情,尽管大家对她很是关心和爱护,可是恶毒的皇后还是一次一次的用尽奸计,把白雪公主毒死了。朋友们伤心极了,王子、小矮人和动物们把对白雪公主的爱凝聚成一股无形的力量,唤醒了白雪公主,最终善良战胜了邪恶。
我抱着书一遍一遍的看,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感动着。当白雪公主看到一位老人站在她的窗边叫卖,冷风和雪花吹着老人的衣服,尽管有可能是后母派来的坏人,可善良的白雪公主不能忍心看到老人受冻,还是打开了房门……。
皇后和白雪公主两个人物,一个冷酷无情,一个勤劳善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明白了一个简明的道理,那就是要做一个善恶分明、团结友爱、心灵善良的人。
以后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从小养成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的好习惯!
白雪公主读后感【篇8】
我游荡在偌大的书店之中,随意挑了几本书拿着。走到了一个位子坐下,我拿起了手中的《白雪公主》,一口气看完了它。心中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白雪公主是如何在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逃出恶毒的王后的魔掌的。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王后也是挺可怜的。为了保住自己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那种容颜,去和白雪公主竞争,一次又一次的想置他于死地,不仅用上了丝带、梳子。更用上了毒苹果。可是有人就想说:为什么?白雪公主并没有对你有恶意啊?他只是想在城堡里安静的生活,为什么你就偏偏要去恨他,去伤害她呢?
可能是嫉妒心的作用吧,让王后做了许多错事。而我想对白雪公主说:你太善良了,而正是因为这种善良才让王后钻了空子。我还想对七个小矮人说:谢谢你们,正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好人,白雪公主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脱王后的魔掌。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人,不仅要外表美,更要心灵美。不能妒忌别人,更不能因妒生恨,从而产生伤害别人的念头。要用平和的心态对待别人,重视来之不易的缘分。我相信,一个人只要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就一定会有好报,上帝也就一定会将好运转交给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仅要做白雪公主那样外表,心灵都美的人。更要做想七个小矮人那样,无私帮助别人的人。
海面之下读后感(收藏八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海洋的秘密》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1
今天是我十岁的生日,中午,姑妈来了,她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海的女儿》。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海底有一群美人鱼,美人鱼们满十五岁时候,能到海面上玩耍。一天,其中一只美人鱼玩耍时看见了一艘轮船被风浪掀翻了,她看到一位王子在挣扎,她就把王子救了起来。后来她喜欢上了这位王子,可王子早已和别的公主订了婚,小美人鱼只好陪伴王子到结婚那天。可如果小美人鱼不能和王子结婚,她就会变成泡沫。
王子结婚那天,小美人鱼的姐姐给了她一把刀,让小美人鱼杀了王子,那样她就又可以变回像从前一样快乐自由了。可小美人鱼不舍得杀害王子,她扔下刀子,自己纵深跳入了大海,化成了一片泡沫,可自己的生命却没有死亡,原来,她的善良感到了上天,她永远有了一个不会死去的灵魂。
我想对这个故事中的小美人鱼说:你真善良,你为了王子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我相信,你来生一定会嫁给那个王子,你也会比以前更加善良的,我深深佩服你们的真情,祝愿你们这对海底与地上的.人能早日结婚。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因为善良的人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科普书《海洋的秘密》。海洋:辽阔的海洋,迷人的海洋,从深蓝到碧绿,绚丽多彩,变化万千。波涛此起彼伏,你追我赶,是多么的美丽,是多么的壮观啊!
你可曾知道,在深深的海底,记录着历史的演变,晶莹的海水孕育着无数奇珍的生命。自古以来,人类就对美丽而神秘的大海充满着幻想,渴望了解它的秘密,科学家们始终在研究和开发利用它们。
一滴海水,晶莹剔透,我们用肉眼看,里面什么也没有,把它放在显微镜下,嘿,真是别开生面了!看那,有像闪光的“表带”,有像细长的“大头针”有像扁平的“圆盘”……真是太神奇了。这些是什么呢?哦!书上告诉我们是浮游生物。
海洋的秘密还有很多很多呢!海中有盐,这谁都知道,可它和一般的盐水不大相同。那海水又咸又苦,喝得太多了还会拉肚子呢!海洋,这个词,在我们眼中实在是太普通了。但是,在科学家们的眼中它可都是宝。海水里有七八十种元素,如果你能想到,那破浪的战舰/奔跑的汽车/是用镁来制造的.,你是不是感到更神奇了。
人们已经从蓝色的宝库里得到了许多财富,在不久的将来会从海水中取得更多更多的宝藏。海洋不仅仅只有这些,还能给人类带来健康呢!品种众多的海洋生物还是医药的重要来源。
通过读了《海洋的秘密》这本科普书以后,让我知道了美丽的大海有着那么多平时无人知道的秘密,让我看到了一个陌生而新奇的全新世界。增加了许多知识,开拓了视野,使自己仿佛翱翔在美丽而神秘的海洋里。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3
《观沧海》是我国诗歌宝库中不可多得的非凡之作、大家手笔。它最大的成功是通过对雄奇壮丽的自然景观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社会发展进程的深刻思考和乐观进取、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这是此诗永恒的魅力所在。
曹操生于东汉末年世宦之家,年轻时也想做一名能臣报效朝廷,但现实却令他倍感失望,先是黄巾起义,阉党之争,继而董卓之乱,汉王朝危若覆卵。为维护汉王朝的.统治,曹操曾挺身而出,清剿黄巾,刺杀董卓,不可谓不忠、不勇。但他更清醒地看到,汉王朝的毁灭已是不可挽回。于是他独树旗帜,挟天子以令诸侯,希望完成统一大业。这首诗就是他在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北征乌桓得胜回师所写。面对经过浴血奋战取得的胜利,他不会忘乎所以,更不会失意消沉,在他看来,困难与奋发都是人生历程中所必不可少的,动荡与安定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之路,关键是要有一个正视困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诗言志,字里行间,我们不是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作者的这种思想和态度吗?
《观沧海》是一首宣扬个人进取精神并且蕴含丰富哲理的诗作。作者用雄健的诗笔写出了他的自然观、历史观和人生观:在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的生命中,唯有不停地运动、不断地充实,自强不息,才能创造出雄伟奇丽的自然景观、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和张扬个性、富有巨大魅力的伟大人格。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4
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里《海的女儿》这个故事,我最喜欢这个故事里的情节,小美人鱼为了能去和喜欢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喝下了巫婆给她的药水,从此不能说话,走路也像走在尖刀上一样疼痛!而且只要王子不娶她,她就会变成泡沫消在蓝蓝的`大海中!她救过王子一次,王子心里还是记着就他的小美人鱼,所以取了另外一个像小美人鱼的公主,姐姐们为了保住她的生命,用自己的长发去女巫那里换了一把尖刀,只要小美人鱼把刀子刺向王子的心脏就能保住自己的生命,还能像原来一样再变回从前的鱼尾在海里生活!可是小美人鱼没有这么做!所以小美人鱼变成了海上的泡沫!这个故事给我们讲的道理是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的精神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
小美人鱼非常的善良、勇敢!她敢于去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为别人们付出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榜样!
我的问题:小美人鱼为了救王子连生命都可以付出!王子为什么不娶小美人鱼呢?
妈妈说世界上有很多种感情,有亲情、友情、爱情等等,小美人鱼很喜欢王子,但是王子有自己喜欢的人,所以小美人鱼选择了为自己喜欢的人付出,而不求回报!如果付出都要有回报那就不叫付出了!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5
忘不了,当王子要和另一个漂亮女郎结婚了,小人鱼的希望顿时化为乌有,并且在王子结婚的第二天早晨化为海上的泡沫。而小人鱼的姐姐为了救她,剪掉她们飘逸的长发,从女巫那儿要了一把刀子,只要小人鱼将刀子刺进王子的心里。让血滴在自己的脚上,她就会再次变回人鱼,但她却将刀子抛向洁白的浪花,自己跳进湛蓝的大海里。
小人鱼到最后为爱情付出了生命,她本来还有机会活到三百年的',但她放弃了,为了爱情,她选择了成全王子,而牺牲自己。而小人鱼的姐姐们,为了救小人鱼,而做出了牺牲,虽然不知道小人鱼会怎么做,但作为她的姐姐们不忍心看到小人鱼的消失,希望给她一个机会,让她来选择,但她还是了爱情,放弃了自己。
读了《海的女儿》使我明白,爱情是需要付出的,当中可能会有疼痛,会使你牺牲一些可贵的东西,但是为了爱情,你会忍受,甚至为了心爱的人可以得到幸福,你会选择放弃自己成全他人。
虽然我们的放弃并不像小人鱼那么伟大的牺牲自己,但是我们也会像小人鱼那样,选择放手去成全他们,并会祝愿他们幸福!或许有人会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那样的爱情到最后受伤的是双方,谁也不会得到幸福。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6
观沧海
东汉 (曹操)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观沧海》是建安十二年(207)九月曹操北征乌桓,消灭了袁绍残留部队胜利班师途中登临碣石山时所作。这首四言诗借诗人登山望海所见到的自然景物,描绘了祖国河山的雄伟壮丽,既刻画了高山大海的动人形象,更表达了诗人豪迈乐观的进取精神,是建安时代描写自然景物的名篇,也是我国古典写景诗中出现较早的名作之一。
首二句“东临碣石,以观沧海”,写诗人于挥师北伐之际登上碣石山,俯视大海,举目所及只见一望无垠的'大海波涛汹涌,海中的岛屿高高矗立。这是多么辽阔,多么壮观的景象!诗人不禁叹道:“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诗人居高临下,望着水天相逢的沧茫大海和海中矗立的岛屿,想到北方统一即将实现,心情是何等激奋!这是诗人眼前的岛屿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树木百草,生长十分繁茂,一阵萧瑟的秋风掠过,海面上涌起滚滚的波涛。尽管萧瑟的秋风给人以悲凉之感,但是疾风劲草,方显英雄本色;波涛汹涌,愈见其生命不息!这是对自然环境的真实描绘,也是诗人主观感受的具体写照。于是诗人叹道:“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以下,诗人又展开其丰富的想象,进一步描绘了大海吞吐日月、包蕴星汉的宏伟气魄和博大胸怀:“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7
我从未见到过海洋,海洋到底有多宽、多深,它是怎样形成的.....这些我都一无所知。是《海洋的秘密》把我领进了这神奇的世界,解开了我心中之谜。
原来海洋它广漠无垠,绚丽多彩,波动不息,变化万千,自古以来就强烈地吸引着人们。深深的海底,记下了地球历史的秘密;晶莹的海水,孕育着无数珍奇的生物。海洋的面积总共3.6 亿多平方公里,大约有38 个中国这么大。我真想象不出,它竟有这样大!海洋不是一个平静的世界,它是个热闹非凡的地方。有时候发出“叽叽”“叽叽”的声音,那是小青鱼游过的响动;有时候传来“冬冬”“冬冬”的声音,这是驼背鳟在寻找伙伴;不远处传来了“哗啦”“哗啦”的响声,那是沙丁鱼在叫喊呢!有时海面涛声怒吼,有时微波荡漾。最有趣的是大海“开花”,寂静的夜晚,水中的游鱼围上一圈,风车似的光轮不停地转动,把大海映得时明时暗,绚丽异常——浮游的
动物为大海撒下美丽的光环。 海洋不仅宽广美丽,而且是一个蓝色的大宝库。海水里含有70 多种元素,海底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矿藏......看着,看着,我真被它的神奇迷住了,我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仿佛来到了祖国的海疆。灿烂的朝霞、缤纷的光彩,把大海染得万紫千红;无边的海水,漾起微微的涟漪,闪着无数的星点,朵朵船帆如盛开的梨花;白色的海鸥,在蓝天翩翩起舞。渔民们怀着丰收的'喜悦,收获着大海的宝藏;破浪向前的万吨巨轮,汽笛长鸣,在海空回荡;高大的石油井架,在水天线上时隐时现迎着海风,还断断续续地传来钻井机愉快的歌声......
啊!浩瀚的大海,迷人的大海!《海洋的秘密》把我的心和你紧紧相连。
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刻苦攻读,学好本领,争取有那么一天投入你的怀抱,进一步领略你的风光,进一步探索你的秘密,让你为人类奉献出无数的宝藏。
海面之下读后感 篇8
我从未见到过海洋,海洋到底有多宽、多深,它是怎样形成的。这些我都一无所知。
是《海洋的秘密》把我领进了这神奇的世界,解开了我心中之谜。原来海洋它广漠无垠,绚丽多彩,波动不息,变化万千,自古以来就强烈地吸引着人们。深深的海底,记下了地球历史的秘密;晶莹的海水,孕育着无数珍奇的生物。海洋的面积总共3.亿多平方公里,大约有38个中国这么大。我真想象不出,它竟有这样大!海洋不是一个平静的世界,它是个热闹非凡的地方。有时候发出“叽叽”“叽叽”的声音,那是小青鱼游过的响动;有时候传来“冬冬”“冬冬”的'声音,这是驼背鳟在寻找伙伴;不远处传来了“哗啦”“哗啦”的响声,那是沙丁鱼在叫喊呢!有时海面涛声怒吼,有时微波荡漾。最有趣的是大海“开花”,寂静的夜晚,水中的游鱼围上一圈,风车似的光轮不停地转动,把大海映得时明时暗,绚丽异常——浮游的动物为大海撒下美丽的光环。海洋不仅宽广美丽,而且是一个蓝色的大宝库。
海水里含有70多种元素,海底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矿藏。看着,看着,我真被它的神奇迷住了,我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仿佛来到了祖国的海疆。灿烂的朝霞、缤纷的光彩,把大海染得万紫千红;无边的海水,漾起微微的涟漪,闪着无数的星点,朵朵船帆如盛开的梨花;白色的海鸥,在蓝天翩翩起舞。渔民们怀着丰收的喜悦,收获着大海的宝藏;破浪向前的万吨巨轮,汽笛长鸣,在海空回荡;高大的石油井架,在水天线上时隐时现迎着海风,还断断续续地传来钻井机愉快的歌声。啊!浩瀚的大海,迷人的大海!
《海洋的秘密》把我的心和你紧紧相连。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刻苦攻读,学好本领,争取有那么一天投入你的怀抱,进一步领略你的风光,进一步探索你的秘密,让你为人类奉献出无数的宝藏。
2023《昆虫记》读后感(收藏八篇)
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这时读后感的出现就帮助我们不断提升自己,一边记录想法的同时一边回顾书籍,推荐一些关于“《昆虫记》读后感”的最佳文章让您受益匪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你的问题请不要忘记将它收藏起来!
《昆虫记》读后感(篇1)
1 . 有的时候,蜣螂好像是一个善于合作的动物,而这种事情是常常发生的。当一个甲虫的球已经做成,它离开它的同类,把收获品向后推动。一个将要开始工作的邻居,看到这种情况,会忽然抛下工作,跑到这个滚动的球边上来,帮球主人一臂之力。它的帮助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它并不是真正的伙伴,而是一个强盗。要知道自己做成圆球是需要苦工和忍耐力的!而偷一个已经做成的,或者到邻居家去吃顿饭,那就容易多了。有的贼甲虫,用很狡猾的手段,有的简直施用武力呢!
2 . 普通的蝉喜欢把卵产在干的细枝上,它选择最小的枝,粗细大都在枯草与铅笔之间。这些小枝干,垂下的很少,常常向上翘起,并且差不多已经枯死了。
3 . 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赏析:简单的一句话,字里行间表现出作者对自然浓厚的兴趣与热爱。
4 . 在池塘的底下,躺着许多沉静又稳重的贝壳动物。有时候,小小的田螺们会沿着池底轻轻地缓缓地爬到岸边,小心翼翼地慢慢张开它们沉沉的盖子,眨巴着眼睛,好奇地展望这个美丽的水中乐园,同时又尽情地呼吸一些陆上空气;水蛭们伏在它们的征服物上,不停地扭动着它们的身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成千上万的孑孓在水中有节奏地一扭一曲,不久的将来它们会变成蚊子,成为人人喊打的坏蛋。
5 . 蜣螂第一次被人们谈到,是在过去的六七千年以前。古代埃及的农民,在春天灌溉农田的时候,常常看见一种肥肥的黑色的昆虫从他们身边经过,忙碌地向后推着一个圆球似的东西。他们当然很惊讶地注意到了这个奇形怪状的旋转物体,像今日布罗温司的农民那样。
6 . 不久,有丽蝇幼虫的肉块愈来愈小,最后完全化成肉汁。
7 . 丑陋不堪:十分的丑,难以入目,让人看了要恶心相当龌龊,多指行为。
8 . 然后,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
9 . 逃之夭夭:本意是形容桃花茂盛艳丽。后借用“逃之夭夭”表示逃跑,是诙谐的说法。
10 . 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
《昆虫记》读后感(篇2)
1 . 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
2 . 松蛾的卵在九月里孵化。在那时候,如果你把那小筒的鳞片稍稍掀起一些,就可以看到里面有许多黑色的小头。它们在咬着,推着它们的盖子,慢慢地爬到小筒上面,它们的身体是淡黄色的,黑色的脑袋有身体的两倍那么大。它们爬出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吃支持着自己的巢的那些针叶,把针叶啃完后,它们就落到附近的针叶上。常常可能会有三四个小虫恰巧落在一起,那么,它们会自然地排成一个小队。这便是未来大军的松毛虫雏形。如果你去逗它们玩,它们会摇摆起头部和前半身,高兴地和你打招呼。
3 . 当一个人决定要征服黄蜂的巢时,如果他的这一举动,没有经过谨慎而细致的思考的话,那么这种行动简直就是一种冒险的事情。半品脱的石油,九寸长的空芦管,一块有相当坚实度的粘土,这些构成了我的全部武器装备。还有一点必须提到的是,以前的几次小小的观察研究,稍稍积累了一点儿成功的经验。这所有的一切物品与经验对我而言,是最简单,同时也是再好不过了。
4 . 清清楚楚:清晰明白有条理。
5 . 螳螂的巢,大小约有一两寸长,不足一寸宽。巢的颜色是金黄色的,样子很像一粒麦子。这种巢是由一种泡沫很多的物质做成的。但是,不久以后,这种多沫的物质就逐渐变成固体了,而且慢慢地变硬了。如果燃烧一下这种物质,便会产生出一种像燃烧丝质品一样的气味儿。螳螂巢的形状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巢所附着的地点不同,因而巢随着地形的变化而变化,会有不同形状的巢存在。但是,不管巢的形状多么干变万化,它的表面总是凸起的。这一点是不变的。
6 . 小心翼翼:翼翼:严肃谨慎。本是严肃恭敬的意思。现形容谨慎小心,一点不敢疏忽。
7 . 临近沟渠的时候,它当然就会注意到这件可喜的事情,于是就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取水边这一点点十分宝贵的泥土。它们不肯轻意放过这没有湿气的时节极为珍稀的发现。
8 . 各种各样:具有多种多样的特征或具有各不相同的种类。
9 . 纹丝不动,翩翩起舞,默默无闻,自作主张,美味佳肴,不远千里,不辞辛苦,温柔可人,锋利无比,不战自败,破茧而出,
10 . 它们身材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平滑或有绒毛,凡是玄色的鞘翅上有赤色或黄色的花纹,或赤色黄色的鞘翅上有玄色的花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赤色或棕色,没有黑点,这些艳丽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
《昆虫记》读后感(篇3)
暑假,要求学生读《昆虫记》,我也跟着重新拿起这本书。虽然去年陪女儿读过一遍,但是,再一次打开书,还是被法布尔的描写迷住了。
节选的前两章介绍的是蝉。从这两章中,我了解到,蝉不仅有一副好嗓子,还向饥渴的其它昆虫贡献自己的甜井,它是一位大方无私的奉献者。
据作者观察,蝉的幼虫蛴螬在蜕变成蝉之前就很聪明,它懂得在有水源的地方挖洞,还能利用自己的尿液保证修建的洞不会堵塞,当它被抓进试管做实验时,还知道省着用尿液。读到此处,我情不自禁地发出轻轻的赞叹:那不起眼的蝉,竟然还有此等智慧!
法布尔对蝉的观察非常细致。你看,他在文中这样描绘:“挖土时,聪明的蛴螬如同矿工,用尿液湿润粉土,使其成为泥浆,再用肥重的身子压上去,把泥浆压进干土缝隙里,如此一来,所有粉土都牢牢的贴在洞壁上,坑道就变得畅通无阻了。”我想象不出法布尔用了多长时间才观察到蛴螬这样来处理洞里的粉土,不过他这种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实在让人心生敬佩。
不仅观察细致,描写也非常的生动:“一般来说,爬出地洞后,蛴螬就在附近寻找垂下来的树枝,譬如细荆条、百里香丛、禾蒿杆儿、灌木枝杈。找到之后,蛴螬就爬上去,用前爪牢牢地抓住树枝,一动不动。没过多久,蜕变就开始了。外层的皮先从背上裂开,露出里面淡绿色的躯体,再露出上面的头,接着细嘴和前腿,最后是后腿和翅膀。”
“爬”“寻找”“牢牢地抓住”“”一动不动”,这些词用得准确、生动,再现了蝉爬出洞后寻找到合适的树枝的情景,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其种种描写,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
在读《昆虫记》的时候,恰巧女儿也得到了一只这样的蛴螬。她如获至宝,找了一个大大的广口塑料瓶子,把它安放进去。里面放了一只长铅笔,为的是让它蜕变时当树枝用,再用一块干净的小毛巾盖住瓶口,然后把毛巾固定住:一方面防止它跑掉,另一方面保证它不被闷死。
第二天起床后,她急忙跑去看,发现它已经蜕了一半的皮了。因为听说只有在黑暗的环境里它才能完成这项工作,女儿又把它放在较黑的主卧洗手间里。将近中午再看时,发现它的皮已经完全蜕掉了,只是翅膀还没有全部伸展开,身体底下有一滩不知名的乌黑的液体,将它粘在瓶底儿了!
看着这只可怜的蝉,浑身淡淡的土黄色,六腿朝天,无力地挣扎着,那样子真让人不忍心!可是在那滩黑色液体里躺着的蝉看了实在让人作呕,于是自以为是揣测它活不了多久。等到晚上我们想起它,准备把它扔掉时,发现它居然还活着。将它从瓶子里倒出来时,它扇动着翅膀,似乎还想飞起来。我们赶紧把它放到楼下的草坪上。但愿它康复,能飞向高枝,再次引吭高歌。
这次观察蝉的过程并不美妙,我无法掩饰对它的嫌恶,与法布尔相比,我发现自己既没有耐心,也缺少爱心。我这以貌取虫的平庸之辈,与大师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啊。
唐朝时,诗人虞世南写过一首诗《蝉》:“垂緌(ruí)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诗中的蝉身居清高挺拔的梧桐树,饮用清晨的露水,叫声清脆响亮、抑扬顿挫。所以,不需要凭借秋风,自能声名远扬。在虞世南心目中,蝉真是生性高洁、清朗俊秀啊!虞世南是贞观二十四勋臣之一,他博学多能、高洁耿介、直言善谏,唐太宗称他有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五绝”。可他偏不以鲲鹏自比,单单以蝉自况,可见他对蝉喜爱之深,做人之老成谨慎也可见一斑。
可是,我却对蝉仍然没有此等好感,中午小憩时,它每每惊扰了我的好梦,我感觉那叫声尖利枯燥,令人生厌。
我无法劝说自己去喜欢现实中的蝉,只好跑到书里,继续沉浸到法布尔的世界里,姑且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境界吧。(张秀凤)
《昆虫记》读后感(篇4)
近旧,阅读了法布尔笔下的《昆虫记》,我触感很深。严谨认真的亨利·法布尔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个丰富多彩,生机勃勃的昆虫世界。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尽职尽责的迷宫蛛母亲。它牺牲自己,只为开启后代生命的大门。在它离在这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个窝,每次一听到窝里的小蜘蛛在爬来爬去时,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与快慰。两个星期后,它用最后一点力气咬破窝后,便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
看到这,我不禁感慨起来,不仅人类能体现伟大的母爱,昆虫也是如此。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法布尔用拟人的手法描绘的昆虫个个生动有趣,让人殷切地想了解有关它们的全部。他可以写出如此生动的文章,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做事认真、观察仔细,当然也少不了对自己事业追求完美的态度。
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生活中的有心人。
《昆虫记》读后感(篇5)
《昆虫记》是由法国杰出昆虫家、散文作家法布尔的传世巨着。这本书是他一生对昆虫研究成果和对生命理解的大熔炉。在对大自然各种昆虫的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了法布尔对生活世事的特有眼光。
当你拿起这本书,你就会知到这本书的知识是多么丰富!这其中每一个故事都是极其生动、有趣的。这些故事的主人公都是些可爱的小精灵:
有踏实的劳动者蝉、有佩戴着大刀的螳螂、有勤劳但不幸的隧蜂……
《昆虫记》并非刻意写就,而是作者在自得其乐的观察中所得出的成果。这就已定了这部作品的基调:看似平淡,但却可从中反映出作者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情感,如虽朴实清贫,但宁静美好的乡村生活。
寓言留下的观察记录不会改变,但读者的思维是灵活的。他没有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而是把只是、兴趣、美和思想的洗礼带给读者。
《昆虫记》是一部值得我们去看、去思考的一本书,它会让我们受益无穷。我们要学习探索世界、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学习严谨的科学精神。要做任何事,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理想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篇6)
在这一章中,作者首先介绍了他心目中的神秘池塘,那里有蝌蚪、蝾螈、池瑶谷、鼓虫、石蚕、水甲虫、水蝎和一些贝类的美丽世界。接着笔锋一转,以充满深情的笔触,通过回忆自己小时候喂养鸭子的过程中与大自然结缘的故事。告诉我们他记忆中的第一个池塘是如何深深地吸引了他,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之后,作者还介绍了他的玻璃池的制作过程和制氧原理,非常有趣。不知不觉中又让我们学到了一些科学知识。
《昆虫记》的语言异常清静朴实,没有一点矫情做作,而且还不乏幽默,例如法布尔在讲他早年做科学实验时出了个小事故。“以后我每做一种实验,总是让我的学生们离开远一点。”语言就透着风趣,有时候你看到他笔下的虫子,会心生爱怜,它们比人要简单,而他们的生活比人的生活要随意,不用买衣服就有各种奇装异服,不用做饭,到处都是美味可口的佳肴,这样的自在让法布尔过起了离群索居的日子。
一心与虫子为伍,他给自己的昆虫研究所取名为“荒石园”。
在他朴素的写作中,一部严肃的学术作品如优美的散文,不仅能让人获得知识和思想,还能让人获得文学美的体验。
《昆虫记》读后感(篇7)
这,是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的观察到的真实情况,既未胡乱添加,也未挂一漏万。——法布尔
《昆虫记》在科学史上享有的成就,是因为法布尔的田间法宝——真
运用半卷人生,半页精力,每天在荒石园中劳碌的身影。终,制成《昆虫记》一书。为了揭开昆虫界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侦探似的法布尔长时间追踪昆虫,不断假设,反复推论,严密求证,以捕捉真相。充满曲折和反复却欲罢不能的探索发现真相之旅。
野外观察与实验是他研究昆虫本能与习性的法宝。
在探索萤火虫的奥秘的旅途中,萤火虫如何发光成为法布尔研究的重心。通过观察、解剖,以及实验和照相,最终得知光是由氧化形成并通过改变空气流量来改变强度,且从出生到正寝,灯一直都亮的真相。
至于大孔雀蝶,法布尔对它们传递信息的讯号感到疑惑,在改变视觉、触角、光线、声音、气味等因素,进行分门别类的实验,不停地实验,贡献了巨大的努力,并以类比,采用小孔雀蝶,只可惜未查明信息传递的真相。而这种执着的探究精神,让读者回味无穷。
这种为求真而不息的探究精神,渲染了每一代的开创青年。
作为学生的我们,也应具备此品质。面对不会的题目,也要勇于求真,从多方面角度思考。若自己不会,则应请教他人,或问于教师。时代在变,但求真的本质,永不败。
真,一种寻味的科学品质。
《昆虫记》读后感(篇8)
提到《昆虫记》,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昆虫学家法布尔。年,法伯出生在法国南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中,是他公共生活中第一个得分接近阿维尼翁师范大学的人。毕业后,他努力教书,业余时间做植物观察记录。2008年,费伯获得了自然科学博士学位,并决定毕生致力于昆虫学研究。
《昆虫记》879年出版到第卷,到了97年第卷问世时,法布尔已83岁。
读《昆虫记》有感
我是个胆小的女生,特别害怕小虫子,在妈妈的鼓励下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昆虫的特征、习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到了昆虫的奇特、有趣。我喜欢书中关于螳螂的。据说雌螳螂吃雄螳螂是为了喂养后代。太不可思议了。此外,我也喜欢阅读松毛毛虫的文章。虽然我讨厌毛毛虫,但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再也不讨厌毛毛虫了。
蝉鸣,蟋蟀管理家务,蜘蛛捕捉食物,在神秘的大自然里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
围城读后感2000字(收藏八篇)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像。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围城读后感2000字(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1
人生几何,去日苦多。——题记
越长大发现越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读书了,整天疲于各种碎片的知识,但是内心却愈加空虚,见识也愈加浅薄。趁着考研结束,听闻同学感叹研究生也像一座“围城”,许多人想进去,进去的人又想出来。因此我趁机就将这本围城好好阅读,体会其中的滋味。
故事是从方鸿渐留洋回来开始讲起,文中描述到他在外留学却没有得到博士学位,最终买了一个假的“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这让我不由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当今社会依然还是有许多方博士这样“海归”。
接着就是回国轮船上发生的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旁人看来确实不堪,但方鸿渐心中却想着了魔一样,全然不顾他人想法。这让我感觉很是熟悉,每个男生在这个时间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禁不起一点点挑逗之感。还有一个让我感到很熟悉的就是苏小姐,真正的博士,大家闺秀,一方面讨厌方鸿渐这种禁不起诱惑的行为,一方面又希望方鸿渐能“看上”自己。就如同现在大学之中常见的情形,才貌两全的女生大都单身,相貌平平的却都有男朋友。从方鸿渐的角度其实很完美的写出了同龄男生的心理,想着苏小姐如此优秀,自己怕是配不上。
可是故事偏偏又是如此做巧,当苏小姐喜欢上方鸿渐时,方鸿渐却对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一见钟情”。(我坚信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这就好像许多好的女生开始追求一个男生,而这个男生却难以相信。因为从一开始男生就认为两人这间就绝无可能,因此也就不曾想过女生的追求。
再来谈谈方鸿渐追求唐小姐,各种情意绵绵的书信,让我等这些现代的“闷骚男”情面难堪,感觉全然没有这种表达“爱意”的勇气。再看看唐小姐,用现代化来讲就是“渣女”,而这种人却又最能挑拨起身边男生的躁动。
可怜这苏小姐才惨,一味的单相思最后才发现是自作多情。最后苏小姐嫁给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人,这不禁让人感叹!(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如果苏小姐是为了报复,或是心生绝望,那也太可惜了。最后方鸿渐也如现今的渣女的剧本,被抛弃,然后陷入失恋的悲伤,最后逃离伤心地。
接着就是在“情敌”赵辛楣的帮助去三闾大学应教,一路上也是颇为破折,期间各种文人相轻与拉帮结派之事很是详尽,但缺少这方面经验,感触到不是很深。不过不得不提一位“傻白甜”孙小姐,孙父同赵辛楣是旧识,委托赵辛楣照看。路上赵辛楣不断撮合方鸿渐与孙小姐,但方鸿渐意向不大。
在三闾大学,方鸿渐同赵辛楣同住,虽有一些不如意,但是大体还是过得去。其中李梅亭为了文学系可谓是不顾脸面,大闹特闹。之后得到一个“小官职”,更是大摇大摆,全然不是读书人的样子。最怕这种嘴上仁义道德,内里却唯利是图,大展官威,作威作福之人。感觉这本书像是一面镜子,一方面可以看见别人的丑陋,一方面也是看到自己的丑陋。然后就是高校长,表面学富五车,却总喜欢好为人师,各方面都想插一脚。然后是汪处厚,书中认为他是比较幸运的,发妻在“该死的时候死了”,表面热情,内地里也是冷漠无情。
汪处厚夫妇想为赵辛楣和方鸿渐寻良人,拉红线,此处不得不说汪氏夫妇也是好心。但是喜剧的.是赵辛楣觉得汪夫人与苏小姐神似,不禁生出爱慕之意。而汪夫人也是一个狠角色,人际交往方面颇有实力,但是估计内心也是空虚。在与赵辛楣夜晚散步被发现之后,赵辛楣连夜远走,不禁让人唏嘘。
但此书最心机的还在此,孙小姐故意泄露出有人追求的事,将方鸿渐刺激,最后将方鸿渐收入囊中。接着应被人检举,方鸿渐同孙小姐也是远走。就像歌里的唱的,爱情刚开始总是晴空万里,但是接着就是疾风骤雨。此处也有感,人生也许很难遇上“对”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刚好能过下去罢了。
随后在香港遇上赵辛楣和苏小姐,苏小姐没有当初的灵秀,变成了一个精于算计的人,赵辛楣最后还是找到了合适的人。到了上海,方鸿渐和孙柔嘉分别见了父母,开始还能忍耐,不过逐渐难以接受,最终爆发。其实从中我感觉两个人还是彼此有爱意的,但是当旁人的各种指点之后,就逐渐离心,渐行渐远。书中最后,方鸿渐打算回家道歉,孙柔嘉也打算和丈夫好好沟通,但是听见了孙柔嘉的姑母的议论,最后还是选择离开。一份好好经营的爱情,不仅仅是相互包容,还有理解,还有信任,不管旁人风言风语,相信彼此,唯有如此方能幸福,方能长久。
读完围城其实我并未感受到围城之意,反倒是对人生爱情与人际方面颇有感触,也许现在的阅历还是够,但是还是佩服钱钟书先生的笔力,将故事描绘的如此绘声绘色,此书值得一读!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2
一直以来,《围城》充满了兴趣,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作罢。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围城》是女性必读“四大名著”之一,这,便是我对《围城》起兴的头子。这个寒假,终于下定决心,细细品完了《围城》。
在《围城》的《序》里,作者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句话不只阐明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起点是揭示社会,揭示人性,也揭示了《围城》具有一定现实性的内涵。
这本书涉及到的“某一部分社会”是1937年后的社会,书中涉及了侵略、沦陷、逃亡的李诗,这些穿插在文中的社会背景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而主人公的社会却一直很平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这也正是作者的文字精髓,运用文字的灵活与强厚的文字功底。
《围城》开篇出现的一幕幕情景式发生在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Vicimte de Bragelonne)”号。在《围城》里,首先出现的是苏小姐,里昂大学的博士留学生,长得清秀,说话客气。随着情节的发展,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假博士上场,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在船上上演了几天的风流事。读《围城》第一部分,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方鸿渐的“博士”由来。二是与鲍小姐在西菜馆的故事。方鸿渐为敷衍父亲和岳父,用钱买了个什
么德国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由这个学位又衍生出衣锦归国等一系列事件。细读这个部分内容,一方面怒骂方鸿渐无耻,另一方面又感叹留学生的虚伪和大众的无知。而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西菜馆发生的倒霉事让我捧腹大笑之余,不得不感叹作者的用字之精准,表达之到位。
《围城》围绕方鸿渐这个主人公穿插了四个女人,并以此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写归国的主人公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后来看注释才明白鲍小姐姓氏的由来,因鲍鱼之肆是臭的,因此命为鲍小姐);第二部分写在岳父(婚配女子已死,但仍陈岳父)的银行当个小职员时,与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事,第三部分则写到五人行至三闾大学任教的事;第四部分写主人公与他的妻子孙小姐之间的事。
《围城》这本书充满了女人,性格鲜明的女人。读到第一部分时,对主人公充满了鄙弃,接下来对主人公无限的无奈,再者替主人公担忧,最后体会到主人公的无力,致命的无力。方鸿渐这个角色,充满了矛盾,无知却有点才华,懦弱却挺善良,没出息却总有人帮,人不怎么样却总有人喜欢。读《围城》,读方鸿渐的故事,品味自己的人生。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唯一喜欢的是唐晓芙,许是作者的厚爱,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很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在第三部分,孙小姐就已出现,可是,她的存在感却很微弱。
以至不敢相信最后她竟然成了方鸿渐的妻子。孙小姐是五人行的一员,是位“娇弱的上海小姐”,在经过三闾大学之行后,对方鸿渐有了情愫,后来在三闾大学的经历促成了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婚姻很令人意外却不得不感叹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
《围城》里最难懂的是苏文纨——苏小姐。在一开始的邮船上,对方鸿渐有了好感却喏喏不前;回到上海后,积极主动却总让方鸿渐心虚不已,略带强制的行为让方鸿渐逃离;后来在香港辛楣的亲戚家与方鸿渐夫妇偶遇,她的尖酸刻薄跃然纸上。说到辛楣,他本姓赵,是苏文纨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就喜欢苏文纨。他原是做官,又认为教书育人才能更好的造福人们,因此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并推荐方鸿渐一同去,后来因被误会又从三闾大学逃走,最后又做了官。让我不解的是,苏文纨在方鸿渐身上的婚姻希望破灭后,她没有选择有钱有势有前途,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赵辛楣,却与富有才华其貌不凡的曹元朗,曹先生踏进婚姻的殿堂。后来才知,二人婚姻背后有着各种利益的杂合。苏小姐由一名博士留学生变成后来的走单帮贩私货头子,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却道出了矛盾所在,时局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与将来。
我觉得《围城》这本书的一个特色是插入了许多异域文字。像方鸿渐到张先生家拜访这一段,张先生是浙江沿海人,在洋行工作了二十几年变得洋里洋气的,说话总是嵌入英文,从此显示自己身份高贵,却只让我读到他的做作与愚蠢。再如,曹显示写的诗糅合了法语。读到这些,虽不甚明了,却在疑惑中加深了对作者的佩服。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3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己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
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4
狼吞虎咽的读完了钱锺书先生的《围城》,从前只知道最为大家所记起的是钱锺书先生写到的,“婚姻就像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当我真正拿到书的时候,看到钱锺书先生做的序,先生实诚而且是秀恩爱高手,里面提到了对杨绛女士的感谢,提到或许要说要将书献给谁谁谁,但实际上说作品还是自己的,很为钱老先生的实诚感动。
而看到正文的时候,更是令我惊奇,钱老的文字不禁描写力极强,要是拿到高中那会儿,必然也是必须背诵全文的部分,要么就是模范散文的节选,现在就带大家一起感受一下。
开篇即是:“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我默默惊叹,恨不得摘抄下来,贴在便签纸上时时刻刻都能够温习。继续往下看,我才发现,如果真的如我所想,那钱老先生的整本《围城》大概我都要摘抄一遍。
下面这一段是我在读到时候,情不自禁的想要停下来,将这段文字打在我的手机便签里。“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忽然想起传说中张爱玲说,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好似大致也是这种体验,而钱老把人说成了狗,或许,人和狗都相差无几吧。
偶尔盲目的固执,当认定某一件事,便不管任何阻拦,任何相左的意见,不管挫折,不撞南墙不回头,似乎偶尔当出现这样的自己的时候,我会问自己,这样的坚持或是固执是否值得,我是那个衔着一根骨头棒子看见井里的那个骨头棒子的自己好像更加满足,便不顾一切跳进井里的狗吗?好像固执和强迫症好像就不那么明显了,而同样的,我也在怀疑自己是否是不够坚定,好像一下子冒出了一个双子座人格。
实在抱歉,一说起大道理就刹不住,仿佛自己是一个博学多才的能人在发表着救赎人类的讲演。下面请继续欣赏。“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
书的最后,杨绛先生给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写了附录,《记钱锺书与》里面讲到钱锺书先生从小是一个在大人看来比较“痴”的小孩,动作慢慢悠悠,反应也不算敏捷,而看到这里时候,我发现这样的描写让平时看到的雨好像来到了面前,而且多了不好生机。或许观察本就需要如此用心,才发现在那样的动之下,还有另外一种灵动。
以下一段同样写得生机勃勃,好似天空闹哄哄的,而在这闹哄哄的环境下,五个落魄的书生任由两个车夫拉着在风雨里狂奔,很多无奈,还有几分有趣。
“天仿佛听见了这句话,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从早晨起,空气闷塞得像障碍着呼吸,忽然这时候天不知哪里漏了个洞,天外的爽气一阵阵冲进来,半黄落的草木也自昏沉里一时清醒,普遍地微微叹息,瑟瑟颤动,大地像蒸笼揭去了盖。雨跟着来了,清凉畅快,不比上午的雨只仿佛天空郁热出来的汗。雨愈下愈大,宛如水点要抢着下地,等不及排行分列,我挤了你,你拚上我,合成整块的冷水,没头没脑浇下来。车夫们跑几步把淋湿的衣襟拖脸上的水,跑路所生的热度抵不过雨力,彼此打寒噤说,等会儿要好好喝点烧酒,又请乘客拾身子好从车座下拿衣服出来穿。坐车的缩作一团,只恨手边没衣服可添,李先生又向孙小姐借伞。这雨浓染着夜,水里带了昏黑下来,天色也陪着一刻暗似一刻。一行人众像在个机械画所用的墨水瓶里赶路。夜黑得太周密了,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在这种夜里,鬼都得要碰鼻子拐弯,猫会自恨它嘴好胡子当不了昆虫的触须。车夫全有火柴,可是只有两辆车有灯。”
“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倚老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
很多文字在这里我也就不一一列举了,我要去抄书啦。对于一个喜欢用隐喻手法来表达情感的我,还想要推荐给你以下一段话,从前,我们以为这是些大道理,但慢慢的经历着,我们发现别人经历的人生,我们也同样在经历,隔着时代,隔着生与死,我依旧能体会到您写作时候,给自己逗笑,也把自己感动流泪的场景。
“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对于伴侣,对于仰慕的人,我们常常在起初想象着他所有的美好,似乎他并没有确定,而对于我们自己在与别人的相处过程中,同样有意无意的想要隐藏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们在吹牛的时候总是避开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让自己都耻于提起的事,或是害怕别人知道,会对自己嗤之以鼻。或许是听多了男人在一起吹牛,特喜欢说自己何时何地如何的惊天动地,而女人听了便会觉得这样的吹牛方式好像是拍照时候开的美颜和滤镜,把自己在迷茫时候的窘迫和不安全都像女人脸上雀斑和细纹一样通过美颜都化解了,留下一个让大家觉得很完美的样子。
我们很多时候必须活得精致,就好像《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那样,生了两个孩子,依旧保持着姣好的面容和精致的身材,等丈夫睡去才会卸妆敷面膜,第二天在丈夫醒来之前打理好头发,喷上香水,好像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是这般。而当我看到杨绛先生说到自己不善做家务,为了生火,给自己弄得满脸煤灰,我无法在现场,却因为在农村长大,能够体会到被烟熏到眼泪直掉,脸上带着煤灰的这样一个书香气息但又有着人间烟火气的人事多么的可爱。
在这里不仅推荐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同样也推荐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虽然不一样的风格,但通过杨绛先生,更加了解了《围城》的作者钱锺书先生,虽然先生说:“如果你觉得一直鸡蛋很完美,但你却不一定要去了解下这只蛋的母鸡会是什么样子。”
于我而言,《围城》值得去深读,而作者钱锺书先生及其夫人的一生也同样值得深读,了解那一时代,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我的敬佩之情相比钱老的文字已经害羞到无法继续,只能说十分极其之敬佩了。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5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wai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ya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己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6
闲暇的日子本就易人深思,就像静夜的蝉鸣,半夜的雨声,总扰人清梦。倘若又在合适的情景读上这样一本富有深意的书,那愁绪便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我们总是重复着先人的经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发着先人早已发过的牢骚。你看那李杜诗篇,无不是在诉说仕途不顺,怀才不遇的牢骚,我把此篇牢骚发得文艺些那就是又一遍佳作。且此时若将我整个人倒过来,以身为笔,头为笔尖,思绪为墨,定能写上厚厚一叠。
正如序言钱钟书,文末附录前老夫人杨绛《记钱钟书围城》中所言“角色当然是虚构的。但是有考屁的人也当然不会错过索隐的机会。放弃附会的权利的。”“看小说,何须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美队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这是庸俗之见。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真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是为作者本人。非要看下蛋的鸡才行。”这一特点亦如得了接触性枯草热的人,闲着无事去大英博物馆查阅因素。结果落了重症病人的下场。(参见凯杰罗姆意识流短篇小说《想象》)。一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与读者有共鸣,结合自身的经历有所感悟,又有了不同于作者的见解,以至于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点中外的读者意外地保持一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读者亦纷纷写信给作者,表示书中的布恩迪亚谱系一家子及其家人惊人的相似。尤其在对老一辈的描述更为相像。在某些精神特质方面。
读书时分,正值我人生失意之时,拜读此书令我感悟良多。全文脉络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船甲上,方鸿渐生活懒散,留学四年带着假博士文凭归来。苏文纨大小姐有意勾搭方鸿渐。方鸿渐沉迷于鲍小姐的诱惑之中。引杨绛之言即“欲偿鲍鱼之私”。
二、方鸿渐婉拒苏文纨,倾心唐晓芙。二者互生情愫。深厚的感情终于不大不小的误会。哪怕谁先一步摆明问题也不会如此。杨绛言“唐晓芙是完美的,钱钟书不想其方鸿渐糟蹋。”。
三、方鸿渐与昔日情敌赵辛楣成为兄弟,共赴三闾大学受聘。同行有孙柔嘉,李梅亭,顾得谦,行程间无不有诸多趣事,当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一同前进时,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总是难忘的。
四、到达大学。即使大学,也免不了有权术斗争。是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三人作为知识分子,有着文人固有的傲气,不屑于此。自然败下阵来,落了他人口舌。以赵辛楣逃离,方鸿渐被辞退,孙柔嘉跟随离去结束。
五、方鸿渐一步步洛入孙柔嘉为其织好得情网中,二人潦草结婚。期间,二人矛盾不断,区别于小事观点,分歧于赵辛楣之上。两人矛盾在双方父母接触后进一步被激化,上升为两个家庭间矛盾,终在一日爆发。孙柔嘉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得方鸿渐突然想起远方赵辛楣发来的电报,心中又升起了新的希望。作者就此落笔。殊不知,等待的他只是另一座围城罢了。
围城二字起地极赋深意,“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于我而言,考公亦是围城,认为其是自己的理想圣所,实则也是另一座围城罢了。就如同方鸿渐一般,旧围城的'崩溃是,仿佛又看到了新的希望。若不清楚自己真心所要,其的一生也只是不断地在围城间跳来跳去。静下心来,多问问自己,尝试着去解答人生的意义,去探索自己的人生哲学。
方鸿渐为人聪颖,能言善辩,有着读书人该有的样子,却本性懒散,荒废了学业。怀有志向,却深知自己的能力有限;想得人尊敬却不屑于权术斗争,落了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下场,落入孙柔嘉的婚姻陷阱后,更是被束缚得死死的,以及断了与唯一好友赵辛楣的联系。夹在两个家庭之间受气,被批:“就权当是为了这个家,拜托,你干点什么正事吧。”。我与主人公有诸多相似之处,遇事优柔寡断,同样踌躇不前,事业与感情尽皆不顺。每当我看着窗外思索着什么的时候,耳边总会有声音在说:“你整天板着脸杵在那儿,想啥呢?你倒是想出点什么没。”。我若心情尚佳,便辩驳几句;若心生烦躁,便不予理会,正如同方鸿渐的翻版。不知钱老写出此来,是否也经历过:过早背负了太大的责任,而被束缚了自由。
理论如辞典般厚实,实践如薄纸般干瘪。感悟再多,若真要实践起来,还是要掉进坑里去的。只有亲身经历,长期深思过,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才不会在围城中迷失自我,黯然神伤。人生在世,不求自己的决定多么明智,但愿对自己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不后悔。到时回过头来也能想起,当日在玩《英雄联盟》pick宝石骑士时的独白“我曾踏足山巅,亦曾跌落低谷,二者,都使我受益良多。”。
再次提点自己,考公亦是围城,切不可将其当作自己的理想去处。明白自己所想,然后一切才会有意义。手持阿拉冈之剑,朝心之所向,一往而前,就看看这风能吹到哪儿。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7
《围城》绕着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而展开的在此书中中方鸿渐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因为他玩世不恭的形象形成了他的"围城"许多人都说方鸿渐不思进取虽然他想要成功想成为一位名人但他内心的惰性又决定了他的一生坎坷.
方鸿渐想要光耀门楣于是就买了个但是买了之后他又觉有损道德他的那种那种优柔寡断以及他做事犹豫不决疑心过重的性格导致了他要被围城所困的悲惨结局.
方鸿渐留洋回国是多么的春风得意开始到了娶妻生子的时他的那股傲气已经是消磨殆尽了.从华丽走向了平淡从少年才俊走成了凡夫俗子边成了围城中的不幸者之一.然而他们走进的不仅仅是婚姻的围城更是人生的围城.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像方鸿渐一样的人而且大多数都是知识分子他们总是在幻想着一些不切实际发事情即使知道现实与梦想总是有差距的.一部好的小说是可以给予读者启迪令人有所感悟的而《围城》就是其中的一部它像是一面镜子让读着看清了人性的丑与恶善与美.从而懂得思考和反省.《围城》给告诉了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待人生的.围在城中的人想跑出来而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围城读后感2000字 篇8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萨特围城中让人觉得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在经历了一次次选择后,他不但没有得到欢乐,反而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也是他悲剧的所在。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面对曲折的感情生活,他遵从了自己的意志,他在不断的追求和失败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他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的努力着。
现实生活中,升学压力、恋爱纠葛、婚姻悲剧、事业低谷…这些烦恼的琐事都是现实而不可避免的。然而,有多少人带着“世界荒谬,人生孤单”的思想被生活的失败所击垮;有多少人没有目标的选择,因此卑微而痛苦的活在黑暗之中;又有多少人逃避残酷的现实而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要在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悲剧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应该退缩吗?这不正是我们每天努力所要做的的吗?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意义的所在吗?
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价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的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不管结局如何。
这样看来,《围城》深刻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
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