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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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1】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你见过如此滑稽的开场白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第一段,一下子让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幽默大师”。作者马克·吐温的语言真是风趣幽默!
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忍受不了父亲的残暴,逃出家门,途中遇到逃跑的黑奴吉姆,便想方设法帮助他获得自由,最终哈克和汤姆·索亚一起救出了被抓住的吉姆,还为他争取到了自由。
首先,这部小说大胆地揭露了社会上一些坏现象,就比如作者对黑奴制度提出了反对,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两个狡猾的骗子。这两个自称公爵和皇帝的骗子,他们为了赚钱,不努力工作,而是换着花样骗人,一会儿演戏,一会儿演讲,竟然还套出一个小伙子的话,去抢别人的遗产!他们真是让我恨之入骨,都想跳进书中揍他们一顿!当然啦,他们最终还是罪有应得了。这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中的两个骗子,他们骗了皇帝,也得到不少好处,可是那两个骗子被孩子很轻易地揭穿了,他们和这本书中的两个骗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本书中的两个大骗子骗了三个守孝姑娘的巨额钱财后,非但没有人看出来,就连哈克把两个骗子的底细向老大揭穿了以后,她思考很久才相信。可见当时的社会上的人很麻木,再加上骗子们“老谋深算”,使得他们很轻易地让人们上当受骗,这真是让人失望的社会现象。
其次,我认为这本书中的哈克真的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时,黑奴制度盛行,如果帮助一位黑奴逃跑,就是犯下滔天大罪,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可是哈克却没有为自己着想,尽他最大的努力,想把黑奴吉姆带到没有黑奴制度的“自由州”,可见他是个善良、热心助人的人。虽然当时他也犹豫过,可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帮助了吉姆。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的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哈克当时一定经过了很痛苦的一番思想斗争,并且做出了一个很多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决定。
书中哈克和吉姆的友谊让我感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会有友谊?这在当时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是吉姆和哈克消弭了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成为了好兄弟,吉姆还亲切地把哈克称为“老弟”,处处为他着想,哈克也尽力保护着吉姆。而且当哈克戏弄了吉姆后,还主动向吉姆道歉,虽然这些点点滴滴看似在那个时代是“不可理喻”的,可正是一点,体现出他们两人真心付出,平等相待,同时也说明哈克在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朋友不分地位高低,只有能和你真心相待、共同担当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不由让我想起了LYF,虽然我们俩性格完全不同,我还经常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不足,让他很气愤。平时我们之间有斗嘴,有争吵,有不快,可是我们俩一直都是“好哥们儿”,欢笑不间断——出去玩时,我们都约着对方;有好吃的时候,都想着与对方分享;过圣诞节时,互送节日礼物;打电话时,一聊就停不下来;有麻烦时,就请对方出主意……这一定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友谊!
感谢说实话的大作家马克·吐温,他风趣幽默的语言让我捧腹大笑,尽管他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冷酷、黑暗,但是我们从哈克、吉姆身上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真诚背后的丝丝暖意!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2】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故事情节紧接《汤姆索亚历险记》其后,该故事开始于汤姆索亚与费恩发现宝藏,小镇的人开始疯狂挖掘宝藏与哈克贝利芬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开始学习礼仪和文化知识之后。当费恩的酒鬼父亲听说费恩有宝藏,二话不说便将费恩从道格拉斯寡妇那里抢回来,并把他关在自己在河边的木屋子里,变相软禁起来。由于受不了道格拉斯家刻板的生活与父亲这边的打骂,哈克贝利芬在一天夜里趁机从家中逃脱,并在河心的小岛上遇见了逃跑的黑奴吉姆,两人为了逃避追捕,乘坐一条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于是费恩的传奇冒险经历也就此展开。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具体创作前后经历了八年。马克吐温于1876年开始写作本书,写到第十六章时搁笔,三年后续写,全书于 1884年夏完成,1885年出版。小说以第十六章的故事为界,小说前后的故事情节稍有偏离。第十六章以前,哈克贝利芬和吉姆打算找到俄亥俄河流入密西西比的入河口,然后沿俄亥俄河而上,直到废奴各州。但是在第十六章时,作者安排两人错过了俄亥俄河,密西西比河上的逃亡被迫延长,显然作者是处以对密西西比河的热爱,而一如《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作者对过去童年有趣生活的回忆一样,《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是作者对密西西比河水手经历与对沿途风景的热爱,正是这份热爱,作者才故意不不让费恩走上正确的道路,而是欣赏密西西比河沿路的自然风光与风土人情。 作者熟悉所有的这些细节,就像艾略特说的那样,意象来自于童年开始的整个感性生活,在一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之中,某种意象屡屡出现,充满感情。
相较于汤姆索亚,费恩的反抗精神表现得更加明显,由于费恩从小独自一人生活,母亲去世,父亲不管他,这使他养成了喜欢无拘无束的天性,造就了他不会逆来顺受的性格,所以他会因为待在寡妇家里不痛快而选择逃离了生活条件优越的寡妇家,他会因为在父亲那里得不到应有的温暖而选择离开自己的父亲,又由于对现实生活的反叛,他结识了逃亡的黑人奴隶,并与他相伴,成为最好的朋友,并在密西西比河上进行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费恩的举动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一个孩子的心性,但他也心思缜密,比如在跑向孤岛决定当海盗时,他戴上了食物与猎枪,这是为了迎接他的好朋友汤姆索亚,让远道而来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不用挨饿,在关键时刻总能想出奇招脱险,比如在密西西比河与追捕黑人奴隶的猎手斗智斗勇,情节的精彩程度可以让读者拍案叫绝了。
这两部历险记,虽说写的是小孩历险的故事,但更是写给大人的成人童话。小孩子爱冒险的天性正是大人所失去的。而哈克与汤姆,有着每一个大人身为小孩时的影子,阅读这两本书籍能体会到自己失去的童年的勇气,也能体会到作者对自己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3】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4】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5】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6】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
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
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
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7】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没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位主人公在两本书中均有出现,分别扮演主配两角。但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哈克费恩,这位没什么文化的小家伙。
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收养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知道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父亲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它看管起来,不让他自由,还经常拿他出气,哈克每天都会受到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它运用自己的聪明,从父亲的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逃跑的黑奴杰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着木筏远离了这个小镇。
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杰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莉姨妈买下,囚禁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莉姨妈,哈克为了帮助杰姆,和汤姆串通好一起救出杰姆。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老杰姆逃出来后又被抓住,说要被处死。而且汤姆自己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危急时刻,正好包莉姨妈赶到,让汤姆澄清了一切,杰姆才获得自由。
汤姆的性格就是很自大的,所以在汤姆和哈克配合的时候,他从来不把哈克说的或提议的当回事,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自负了。但说实在的,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汤姆的确很有本事,从这里又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是以哈克为主人公的,但却把汤姆仔细描写的很勇敢,我只能说马克·吐温这本书写的比较散,没有突出哈克贝利的特点,但描写的手法和情节的叙述还比较清晰,值得一看。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8】
近日,我看了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可以算得上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哈克贝利费恩在被寡妇收养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便开始了他的冒险旅程。冒险之后,他便在印第安人生活的地方定居了下来。
这本书的关键词就一个词漂泊。哈克一直都在漂泊,一直都在。他漂泊了那么久,他为的难道是金钱吗?并不是,他为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呀!可见自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同样,自由对于我们也有深刻的意义。匈牙利的诗人斐多菲曾经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意思就是说生命虽然很珍贵,但爱情更宝贵,但是如果这两者和自由之间要我做出一个选择,那么我会抛弃掉这两个东西,因为自由更为之贵重。正因为自由的贵重之处,所以历史上人们不敢做出什么不算太坏,也不好的事,因为那样就会被关进监狱,被剥夺几年,几十年,甚至是终生的自由。没有自由谁也不会好受的,但历史上还是有一些人慢慢的失去了属于自己的自由,那些人就是我们现在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们,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被补习班夺取了属于他们的自由时光。失去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梦想。我希望所有的家长可以尊重孩子们的自由时光,孩子们的梦想,不要只在乎成绩单上的数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9】
我看了一本书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哈克、哈克的爸爸、寡妇、吉姆、汤姆、冒牌的国王和公爵。
主要内容是: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将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将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吉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吉姆卖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的感受:朋友之间的友谊是谁也不可破乱,就算他是一个下人,奴隶。我们也不因该歧视他,他也是我们的朋友呀,朋友有难,我们就应该尽力的保护她,而不是加一层的伤害他。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10】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我们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佛历险记。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主人公就是哈克,这本书的封面是黑奴吉姆,正在驾驶的木筏汤姆和哈克真的围着一个老人笑,这个老人我也不知道是谁,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生下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只要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的爸爸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他看管着,还经常拿他出气,给他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聪明。
从父亲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里出逃的黑奴吉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的这个木筏逃离了这个小镇,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吉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利吗给买下了,囚禁了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姨妈哈克和汤姆联合就下了节目,作文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要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吉姆出逃后又被关起来,说要被处死,汤姆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后来包丽姨妈赶来,汤姆澄清了一切,吉姆才获得自由。
在哈克身上,他爸爸像对待兴趣一样对待他,寡妇赵绅士的标准对她很好。这两个极端促进了哈克渴望无拘无束的资格性格,他们的性格就是很自大,所以在汤姆和哈克的配合中,他从把哈克说道或提议的当回事儿,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负责了,看过他们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他们很有本事,这本书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的主人公以是以哈克为主人公,却把汤姆仔细的描写,马克吐温写的比娅散,没有突出哈克的特点,但描写手法和情景叙述的很清晰,值得一看。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11】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12】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P77)(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P153)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P84)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P212)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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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精选
在平淡的日常中,我们也会偶尔产生新的想法,此时选择动笔写下感悟是不错的决定。心得体会,就是我们学习了某些知识后,从内心深处引发的感想。来看看幼儿教师教育网准备的这篇关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的内容,我们希望您从本网站中获得您所需的全部知识和信息!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1】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没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位主人公在两本书中均有出现,分别扮演主配两角。但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哈克费恩,这位没什么文化的小家伙。
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收养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知道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父亲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它看管起来,不让他自由,还经常拿他出气,哈克每天都会受到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它运用自己的聪明,从父亲的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逃跑的黑奴杰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着木筏远离了这个小镇。
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杰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莉姨妈买下,囚禁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莉姨妈,哈克为了帮助杰姆,和汤姆串通好一起救出杰姆。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老杰姆逃出来后又被抓住,说要被处死。而且汤姆自己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危急时刻,正好包莉姨妈赶到,让汤姆澄清了一切,杰姆才获得自由。
汤姆的性格就是很自大的,所以在汤姆和哈克配合的时候,他从来不把哈克说的或提议的当回事,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自负了。但说实在的,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汤姆的确很有本事,从这里又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是以哈克为主人公的,但却把汤姆仔细描写的很勇敢,我只能说马克·吐温这本书写的比较散,没有突出哈克贝利的特点,但描写的手法和情节的叙述还比较清晰,值得一看。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2】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男孩。为了追求自由生活,他逃到密西西比河。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
吉姆为了逃避被主人再次出卖的命运,从主人家逃走了。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的生活。他们变得很好
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在第十四章的后半部分,哈克和汤姆讨论了所罗门王的智慧。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
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
母亲的女人会留在那里,这样她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母亲,然后给她应得的惩罚来补偿孩子的真正母亲。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庐山,会看到不同的
景观,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一件事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是一样的。也许你很健康,但并不富有。从另一个角度思考,
大自然给你新鲜的生命,五彩缤纷的世界给你生机,你有生机和活力,这不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中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勇气所吸引,更被黑人吉姆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性格所感动。让我认识到,人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只要我们坚定信念,敢于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也了解到人们是平等的,相互尊重和关心的。高低贵贱没有区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和谐相处,共创美好未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3】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4】
三、内容梗概: **续《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内容,主人公换成汤姆的朋友哈克——一个穷苦白人的儿子 。他害怕被醉酒的父亲殴打,无法忍受保护人民的规则。他离家出走,在路上遇到了黑奴吉姆。他们乘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逃跑,寻找自由之州。
哈克没有受过教育,是个**,但他心地善良,爱开玩笑,富有同情心。一路上吉姆照顾哈克,哈克帮助吉姆匿藏。当时,根据奴隶国的法律,帮助奴隶逃跑是有罪的。他决定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并报告。
可是一想起吉姆渴望自由,临危不惧 ,而且舍己为人等优良品质,哈克就感到为难,最后终于把信撕掉。这本书还描述了内战前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它完全用美国口语写成,创造了美国文学口语的传统。
四、人物形象分析:
(一)主人公:哈克的分析
他是一个有正义感、敢想敢做的白人少年。哈克是美国民族的经典代表,他的成长历程值得我们学习。
(二)吉姆
吉姆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善良,忠诚,不再顺从的黑奴,为了逃避黑奴的命运
对于没有奴隶制的自由国家,他不仅坚持追求自由,而且具有牺牲精神。
主题思想:**通过逃学的白人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和逃亡黑奴吉姆的遭遇,揭示了重大的社会问题, 具有了极为深刻的社会批判力度,表达了作家的不分肤色、不分种族、人人平等自由的民主理想。
五、感悟启迪: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被哈克的正义感和勇气所吸引,更被吉姆这个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的个性所感动。我认识到:
人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我们坚定信念,敢于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5】
这段时间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它值得每个人去细细体会。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国王"和"公爵"冒充遗产继承人,骗取了彼得留下的巨额遗产,彼得的三个侄女玛丽·简三姐妹却对财产将骗子们洗劫的事毫不知情。在那相处的日子里,善良而有教养的三姐妹唤起了哈克的良心,他不忍心看到三姐妹被骗子欺负,于是决定出手帮助她们对付骗子,他悄悄溜进了"国王"和"公爵"的房间,千方百计偷出了金币,并将钱袋藏在了彼得的棺材里,尽管哈克知道把实话和盘托出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但他觉得说实话要比说谎话好的多,所以他便将事情的真相全部都告诉了玛丽·简并想出彻底摆脱两个大骗子的方法,帮助玛丽·简三姐妹夺回了遗产。
从中让我认识了敢于追求自由,用善良,正义的心态面对生活的哈克;勤劳朴实,热情诚恳,对朋友忠心耿耿的吉姆;聪明伶俐,敢于探险,热爱幻想的汤姆。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他是马克吐温作品精选中最杰出的一部。海明威曾评价道: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本书能和它匹敌"。
在哈克的历险过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除了他追求自由的勇者姿态,还有他身上闪烁着的纯洁善良的美德之光。在朝夕相处中,哈克与吉姆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他真心地帮助吉姆掩藏身份,不辞辛苦的帮助吉姆逃往自由之地,而且面对吉姆对她的照顾,他充满感动和感激之情,并发誓一定要帮助吉姆实现自由,在吉姆被骗子卖掉之后,只身前往费尔普斯家营救,在明知自己面临很大风险的情况下,他依然决定这么做。哈克身上的这种勇敢和善良,还有他对朋友的忠诚和关爱,读来令人动容。
读好书如交益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就是这样一本好书,令人受益终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6】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继《汤姆·索亚历险记》之后写的又一篇少年历险记。主人公哈克跟随汤姆索亚经历了一次有趣的冒险后,分得了六千元金币,并被寡妇达格斯收养当干儿子。但他的酒鬼父亲企图抢走哈克的钱财,他本人又不愿忍受“主日”学校教导的“模范儿童”的生活,因此哈克伪造成他被杀死的假象,并用一个小筏子从家乡逃走,又一次开启了冒险之旅。
这时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道格拉斯寡妇的妹妹的奴隶,他因为无法忍受沉重的工作而逃到杰克逊岛。他们两个人就躲在岛上。后来有人来搜索,他们就乘着竹筏逃到对岸的自由区。航行到半途之时,他们的竹筏和蒸汽轮船撞上了。哈克和吉姆掉到河里。哈克后来被一位富有的商人救起,但是随后卷入纷争和枪击事件,在这一片混乱中他和吉姆再次见面。不过他们很不幸地被“年轻的公爵”和“国王”两个骗子所骗。他们教哈克和吉姆到各城市去传教骗钱,或是耍宝、愚弄乡民以骗取他们的金钱,或是遇到有人死亡便到他家中诈骗钱财,这两位骗子对哈克和吉姆无所不用其极。幸好他们终于与汤姆索亚巧遇了,在好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智斗骗子,救出了吉姆。
最后吉姆的主人在遗嘱中已经恢复了吉姆的自由,而哈克的父亲也已经去世,他们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但哈克实在不能忍受文明人士的教养生活,于是与汤姆索亚又一次踏上了历险之旅。
少年时代有一次冒险真好,不管是否失败,都是珍贵的回忆。
那是我五年级的时候,由于我是独生女,家长比较疼爱,每天除了上下学,就被关在房间里学习,看着其他小伙伴在弄堂里嬉戏玩笑,很羡慕。有一次,学校为了迎接领导来视察,突然提前一节课放学,我很高兴地就往校门外冲。刚想回家,突然转念一想,这多出来的一小时不能浪费啊,我可以在外玩一个小时呢,多好啊。于是我慢慢地走着,路过天天经过的小弄堂时,突发奇想,据说这里以前是坟场,里面还有停尸房的遗迹,何不趁现在去看看?想着想着,我不由地拐进了那条小弄堂。
以前上海的小弄堂里住满了居民,城市规划也不是很好,都是私房,人们自行划地建造房屋,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的,之间就形成了一条条小路供人行走。那些小路弯弯曲曲的,堆满了杂物,时不时会跳出一只野猫、野狗来找食。我就慢慢地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地形,一会儿眼前出现个垃圾桶,泛着臭味;一会儿面前停放了一辆自行车,已经没有了轮胎,脏兮兮的;一会儿出现了两三只家养的鸡,在路上扑腾着……看着看着,我觉得很有趣,不觉得又往里走了。
不知走了多久,突然看见面前出现一个破屋子,不知道有没有人居住,门窗倒是在的,就是很破破烂烂,外面堆满了各种杂物,风一吹,有点电影里鬼屋的感觉。我想是不是传说中的停尸房到了,不由得汗毛根根竖起,现在就我一个人,进去还是逃跑呢?我就在房子外面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足勇气想进屋看看。于是我又向前迈了一步。
这时突然有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了起来:“你干嘛?”,吓了我一大跳,转头一看,一个老太太,头发是花白的、背是驼的,还拎着个篮子,篮子里都是些烂青菜叶子什么的,她看我的眼神很犀利,看得我心里发毛。我赶忙连声说:“没事没事,我走错了。”转头就跑。跑了一段路,发现老太太没追上来,我慢慢地放缓了脚步,好好喘上几口气,吓死我了。可等气喘匀了后再看看四周,完了,这不是我刚进来的路,我跑到岔路上去了。
我不想再跑回头路,怕见到那个鬼一样的老太太,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想总归能走出去的就这样走啊走啊,走了很久我还在弄堂里转悠,那些小路实在太复杂了,我已经完全迷路了。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太阳的余晖也已经很暗沉了,我知道已经超过了回家的时间,爸爸妈妈还不知道怎么着急呢。但我又走不出去,急得直哭。
这时候有个阿姨走过来,估计是刚下班准备回家的,她看我的样子很狼狈,就问我:“你是谁家的呀?是不是不认识家啦?”我连忙点点头,“哦,那我带你出去吧。”于是阿姨很好心地拉着我,带着我走。一路上,他一直在问我一些问题,比如是什么学校的呀?家里有谁呀?怎么跑这里来了?……我想这是个坏人吗?不会把我拐了吧,也不敢告诉她实情,支支吾吾的。一路上提心吊胆,终于看见了熟悉的大路,我一下子心定了下来,道了谢后急急忙忙奔回了家。
果然爸爸妈妈已经很着急了,他们连学校也去过了,我爸正在外面找我呢,我奶奶已经呼天抢地地抹眼泪了。我回到家,我妈一把搂过我,先看看有没有事,然后询问是怎么回事。当她知道我是想去冒险后,看得出她是很想斥责我,不过看我已经受到惊吓的样子,硬生生地又忍了下去,然后不了了之了。
那次之后,我再也不敢一个人去弄堂里转悠了,那次的冒险以失败宣告结束,我妈到现在还会提起,不过她说的时候都是当笑话说的,说我一脸的狼狈,脸上全是眼泪,一脸的嘲笑。我现在想起,也觉得挺丢人的,但挺有趣的,那时候的狼狈,现在尽然成了珍贵的回忆。
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年少,你们也可以来一场冒险,不管是否成功,也不管是否有意义,这就是青春,这就是将来最宝贵的回忆。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书心得【篇7】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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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1
这个寒假,我在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去了19世纪的美国,遨游了一番……
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追求自由的生活,想方设法离家出走。黑人奴隶吉姆听说女主人要把自己卖到遥远的地方,也决定逃跑寻找自由。两人在岛上相遇,就结伴乘小木筏一路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路上,他们见到了分赃不均的盗贼,领教了“打冤家”的无情,更见识了骗子的无耻。他们的历险是既刺激又繁忙。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美丽善良而富有的道格拉斯寡妇;聪明活泼而富有正义感的汤姆·索亚;调皮、不喜欢学习的乔·哈帕……而哈克和吉姆又给我留下另外一种印象,他们喜欢追求自由的生活,是不受约束、勇敢善良的少年。
由此我想到自己连骑自行车去超市买东西都不敢的可笑行径!同样是少年,他们却如此勇敢、敢于拼搏。在他们面前,我就像一只小蚂蚁,显得那么渺小。有好几次,我都是被妈妈死缠烂打,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不情愿跨上自行车的,我身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很快就是初中生了,我连这么一件简单的事都不敢,真是惭愧不已!
这是一本历险记,是一本名著,是一本少年生活记载,更是一本启迪我思想的好书!书中风靡世界、意犹未尽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3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P77)(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P153)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P84)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P212)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4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00字!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5
在寒假里,是让人静下心来阅读的好时光,所以我有幸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哈克贝利˙费恩险记》,从书中让我明白做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这本书主要写了白人男孩哈克贝利芬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制造死的假象离家出走,又遇上不想被卖掉出走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漂流,历尽艰险的经历。到最后,他和汤姆帮助家奴吉姆得到自由。我最难忘的地方是:他们为了救出吉姆自找了很多麻烦,也想了很多办法。在这本书中,哈克让我看到内心的正义和善良,使我为之感动。
我觉得我们都要做善良的人,虽然有时候做的善事很小,但因为你的善良可以给别人带去帮助,就会感到很快乐!可谓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就在这个寒假里,我就和同学们做了善良而有意义的事情。
正月初六上午,我们在xx区志愿者协会义工阿姨的带领下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望朝鲜志愿兵——x爷爷。我和同学们拿了几桶油和一些米去爷爷家慰问,爷爷的家在半山上,要经过一个很陡的斜坡,大家铆足了劲,拎着慰问品向爷爷家冲去。我们很快就来到了爷爷的家里,眼前出现的是一幢矮矮的两层楼平房,外面看起来有些陈旧,走进一看,里面的基本上没有装修,卫生情况也是非常的糟糕,我们把慰问品放在了桌子上。爷爷看见我们进去,吃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可是他自己已经不能下床了,是一个妈妈把她搀扶到轮椅上的。
我们的到来让爷爷欣喜不已。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用朝鲜语和我们说新年好,在场的同学们都被逗乐了。爷爷还和分享了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经历,讲述了自己在异国他乡浴血奋战、英勇杀敌、等保家卫国的从军经历,说着说着,爷爷的眼睛已经湿润了,xx马上为爷爷递上餐巾纸,在场的人都被爷爷感动了!爷爷还教育我们要热爱和平,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要为建设祖国多做贡献。
最后,我们争先恐后地为爷爷打扫了房间,使得老人的房间焕然一新,还打来热水给爷爷洗脸,喂爷爷吃面包。爷爷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我们的心里也好满足!
今天我们为爷爷做了这么一件小事,让爷爷高兴了,其实我们的心里更加高兴,这种善良有爱的种子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在回家的路上,我暗暗地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还要来看爷爷!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6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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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1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2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P77)(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P153)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P84)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P212)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3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我们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佛历险记。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主人公就是哈克,这本书的封面是黑奴吉姆,正在驾驶的木筏汤姆和哈克真的围着一个老人笑,这个老人我也不知道是谁,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生下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只要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的爸爸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他看管着,还经常拿他出气,给他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聪明。
从父亲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里出逃的黑奴吉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的这个木筏逃离了这个小镇,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吉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利吗给买下了,囚禁了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姨妈哈克和汤姆联合就下了节目,作文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要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吉姆出逃后又被关起来,说要被处死,汤姆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后来包丽姨妈赶来,汤姆澄清了一切,吉姆才获得自由。
在哈克身上,他爸爸像对待兴趣一样对待他,寡妇赵绅士的标准对她很好。这两个极端促进了哈克渴望无拘无束的资格性格,他们的性格就是很自大,所以在汤姆和哈克的配合中,他从把哈克说道或提议的当回事儿,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负责了,看过他们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他们很有本事,这本书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的主人公以是以哈克为主人公,却把汤姆仔细的描写,马克吐温写的比娅散,没有突出哈克的特点,但描写手法和情景叙述的很清晰,值得一看。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4
这个寒假,我在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去了19世纪的美国,遨游了一番……
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追求自由的生活,想方设法离家出走。黑人奴隶吉姆听说女主人要把自己卖到遥远的地方,也决定逃跑寻找自由。两人在岛上相遇,就结伴乘小木筏一路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路上,他们见到了分赃不均的盗贼,领教了“打冤家”的无情,更见识了骗子的无耻。他们的历险是既刺激又繁忙。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美丽善良而富有的道格拉斯寡妇;聪明活泼而富有正义感的汤姆·索亚;调皮、不喜欢学习的乔·哈帕……而哈克和吉姆又给我留下另外一种印象,他们喜欢追求自由的生活,是不受约束、勇敢善良的少年。
由此我想到自己连骑自行车去超市买东西都不敢的可笑行径!同样是少年,他们却如此勇敢、敢于拼搏。在他们面前,我就像一只小蚂蚁,显得那么渺小。有好几次,我都是被妈妈死缠烂打,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不情愿跨上自行车的,我身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很快就是初中生了,我连这么一件简单的事都不敢,真是惭愧不已!
这是一本历险记,是一本名著,是一本少年生活记载,更是一本启迪我思想的好书!书中风靡世界、意犹未尽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5
近日,我看了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可以算得上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哈克贝利费恩在被寡妇收养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便开始了他的冒险旅程。冒险之后,他便在印第安人生活的地方定居了下来。
这本书的关键词就一个词漂泊。哈克一直都在漂泊,一直都在。他漂泊了那么久,他为的难道是金钱吗?并不是,他为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呀!可见自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同样,自由对于我们也有深刻的意义。匈牙利的诗人斐多菲曾经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意思就是说生命虽然很珍贵,但爱情更宝贵,但是如果这两者和自由之间要我做出一个选择,那么我会抛弃掉这两个东西,因为自由更为之贵重。正因为自由的贵重之处,所以历史上人们不敢做出什么不算太坏,也不好的事,因为那样就会被关进监狱,被剥夺几年,几十年,甚至是终生的自由。没有自由谁也不会好受的,但历史上还是有一些人慢慢的失去了属于自己的自由,那些人就是我们现在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们,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被补习班夺取了属于他们的自由时光。失去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梦想。我希望所有的家长可以尊重孩子们的自由时光,孩子们的梦想,不要只在乎成绩单上的数字。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6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7
我看了一本书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哈克、哈克的爸爸、寡妇、吉姆、汤姆、冒牌的国王和公爵。
主要内容是: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将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将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吉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吉姆卖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的感受:朋友之间的友谊是谁也不可破乱,就算他是一个下人,奴隶。我们也不因该歧视他,他也是我们的朋友呀,朋友有难,我们就应该尽力的保护她,而不是加一层的伤害他。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8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竞选州长》的课文,他的语言特点幽默、诙谐和滑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这次读到是《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全译本,不是儿童读物的节选本,更能全面的领略全书的.风采。
这本书描写的背景是1850年前后的美国,哈克是十三四岁的儿童,他被寡妇收养去学校学习,他的爸爸是个酒鬼,只知道喝醉后打哈克,还不允许他去上学,哈克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就制造了自己被杀害的假象,偷了小划子逃去了杰克逊岛。在岛上遇到了黑人吉姆,他不想被人卖做黑奴,同样也是逃出来的。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想逃出蓄奴区,他们乘木筏漂流,在河上和陆地之间生活,遇到了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骗了很多钱,骗子甚至卖掉了黑人吉姆,哈克揭穿了骗子,并去营救吉姆,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的汤姆,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其实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但是哈克已经决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有正义感的少年,也曾有告发黑人吉姆的想法,但是后来决定帮助他获得自由。
马克吐温的描写十分细致,故事中人物的对话,甚至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写都是很细致的,让人感觉十分真实。这本书适合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书的字体比较小,内容很长,利用闲暇时间来读,我也读了一周多才看完,太小的孩子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兴趣将这本书读完。越越现在二年级,没有让越越读这本书,越是值得细细来读的,等越越适合的年龄再读不迟。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9
从《绿野仙踪》《鲁滨逊漂流记》到《汤姆索亚历险记》,历险故事伴随我走过美好的童年,其中的经典之作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即大名鼎鼎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先生,他不仅是伟大的作家,更是一代幽默大师,作品风格融幽默讽刺于一体,代表作有《百万英镑》等。
本书所讲的故事就是主人公哈克,他不满平淡的生活,逃出老爸“魔爪”之后的流浪经历。在一座小岛上巧遇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开始了他们的历险生活。为了让吉姆获得自由,他们昼伏夜行,历尽艰险……
之所以说本书的冒险经历十分吸引我,那是因为我也有一次“逃学”的经历,上演了一出新的逃学威龙记。记得上幼儿园小班时,因为不习惯在园里呆,我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溜到校门口,本来长得就小,我弯下腰低下头,门卫就自然看不到我,顺利的“逃出”幼儿园后,我沿着以前妈妈带着我走的小路,凭着记忆,曲曲折折,竟然就这么偷偷跑回了家。敲开门,奶奶看见是我,吓了一大跳,明明早上才把我送到幼儿园,我怎么会回家呢。不及多想,忙把我又送回幼儿园。当然这是我第一次逃学,也是最后一次。有了实际的生活经历,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触更深刻了。
当然,历险故事的主人公哈克所表现出的品质,才是我们读书时要学习的。他的善良,机智,勇敢,还有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尤其是人物的探险精神,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拥有的,俗话说得好,“爱拼才会赢”。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10
习爷爷读过的书有许许多多:有《老人与海》,有《人间喜剧》,有《三国演义》,有《西游记》……其中,我最爱看的要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了。
这本书是作者—马克吐温结合《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两个好朋友,围绕他们一次次“离家出走”后的经历描述的。听朋友们说,它们两本书就是举世闻名的“姐妹篇”呢!
它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哈克贝利费恩的美国男孩和伙伴汤姆索亚一起经过的种种艰难的冒险。虽然他们生性顽皮,喜欢搞恶作剧,但是他们心地善良,敢作敢当。他们口才好,善于鼓舞和说服别人,他们乐观向上,胆大心细。这些让我佩服得心服口服,下定决心向他们好好学习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像书中提到的种种困难,可能我们会在学习中,因为遇到挫折而放弃。但这两个好伙伴并没有放弃,不断的鼓励对方,不断努力思考着。最后总是想出独一无二的主意,在思考中成长。我想:如果他们没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或许他们就不会带着朋友们走出绝境吧?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后,两个好朋友无数次想起了自己的亲人和家。于是他们结束了冒险,各自回到了家中。而无家可归的哈克贝利费恩也得到了一名寡妇的守养。他们一起过上了好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现在和将来,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约束。我们要像书中的两个美国男孩一样,有着心地善良,敢做敢当,乐观向上,胆大心细,口才好这五大优点,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11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你见过如此滑稽的开场白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第一段,一下子让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幽默大师”。作者马克·吐温的语言真是风趣幽默!
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忍受不了父亲的残暴,逃出家门,途中遇到逃跑的黑奴吉姆,便想方设法帮助他获得自由,最终哈克和汤姆·索亚一起救出了被抓住的吉姆,还为他争取到了自由。
首先,这部小说大胆地揭露了社会上一些坏现象,就比如作者对黑奴制度提出了反对,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两个狡猾的骗子。这两个自称公爵和皇帝的骗子,他们为了赚钱,不努力工作,而是换着花样骗人,一会儿演戏,一会儿演讲,竟然还套出一个小伙子的话,去抢别人的遗产!他们真是让我恨之入骨,都想跳进书中揍他们一顿!当然啦,他们最终还是罪有应得了。这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中的两个骗子,他们骗了皇帝,也得到不少好处,可是那两个骗子被孩子很轻易地揭穿了,他们和这本书中的两个骗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本书中的两个大骗子骗了三个守孝姑娘的巨额钱财后,非但没有人看出来,就连哈克把两个骗子的底细向老大揭穿了以后,她思考很久才相信。可见当时的社会上的人很麻木,再加上骗子们“老谋深算”,使得他们很轻易地让人们上当受骗,这真是让人失望的社会现象。
其次,我认为这本书中的哈克真的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时,黑奴制度盛行,如果帮助一位黑奴逃跑,就是犯下滔天大罪,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可是哈克却没有为自己着想,尽他最大的努力,想把黑奴吉姆带到没有黑奴制度的“自由州”,可见他是个善良、热心助人的人。虽然当时他也犹豫过,可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帮助了吉姆。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的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哈克当时一定经过了很痛苦的一番思想斗争,并且做出了一个很多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决定。
书中哈克和吉姆的友谊让我感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会有友谊?这在当时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是吉姆和哈克消弭了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成为了好兄弟,吉姆还亲切地把哈克称为“老弟”,处处为他着想,哈克也尽力保护着吉姆。而且当哈克戏弄了吉姆后,还主动向吉姆道歉,虽然这些点点滴滴看似在那个时代是“不可理喻”的,可正是一点,体现出他们两人真心付出,平等相待,同时也说明哈克在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朋友不分地位高低,只有能和你真心相待、共同担当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不由让我想起了LYF,虽然我们俩性格完全不同,我还经常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不足,让他很气愤。平时我们之间有斗嘴,有争吵,有不快,可是我们俩一直都是“好哥们儿”,欢笑不间断——出去玩时,我们都约着对方;有好吃的时候,都想着与对方分享;过圣诞节时,互送节日礼物;打电话时,一聊就停不下来;有麻烦时,就请对方出主意……这一定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友谊!
感谢说实话的大作家马克·吐温,他风趣幽默的语言让我捧腹大笑,尽管他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冷酷、黑暗,但是我们从哈克、吉姆身上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真诚背后的丝丝暖意!
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篇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感触颇深。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哈克贝利,他是一个机智勇敢的白人少年,主要内容是他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弃家而走,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这途中,他遇到了想摆脱被贩卖命运而出逃的奴隶吉姆,俩人成了相依为命的好朋友,经历了种种奇遇。
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很黑暗,黑人们生活在最底层,得不到自由,受到歧视、压迫、剥削,是白人的奴隶,书中的黑人吉姆就是奴隶。我感到非常气愤,人和人之间本该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怎么能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哈克贝利宁死也要帮黑人吉姆争取自由,他勇敢地抛开了世俗偏见,执着坚持自己的原则,他勇敢地站出来伸张正义。正义和善良在他的心灵中更是占据了至高无上的位置。
我们新时代的孩子,缺乏哈克贝利身上的正义感,看到别人被嘲笑、欺凌,却不敢帮助他们,不敢伸张正义。即使有人会上前帮助,那也只是极少人。
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从哈克贝利身上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不论遇到困难还是挫折,都毫无畏惧,勇敢面对,最终都能战胜。我们要向他学习,把他当做榜样,让他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指南针,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有关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如何写
写心得体会有什么好的切入点嘛?在一些事中也许会忽然出现一些感触,写好一篇详细的心得体会是不容易的。 借助心得体会,我可以把这些感想梳理整理,栏目小编细致地筛选为大家整理出了最新的“哈姆雷特读书心得”,请注意这篇文章仅作参考资料!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和母亲的再婚让他觉得一切都颠倒了,于是他感到失望和孤独,又开始忧郁起来。他漫无目的地生活着。
就在这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很生气,他开始意识到他想要复仇。
哈姆雷特用自己的智慧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之后,他开始冷静下来,思考自己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后,哈姆雷特做了一个决定。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他的爱,但他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但毕竟,他在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
尽管他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他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这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直到它消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多好的灵魂啊!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
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界自然力量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以及人自身的理性、信仰、情感和欲望,这是一种灵魂的悲剧。外在冲突源于内在精神与心理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心灵的冲突。莎士比亚成功地表现了哈姆雷特的精神悲剧,是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
该剧充分展现了人们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对人本主义、反禁欲主义、人格解放的追求。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2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剧作家,也是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他的悲剧作品揭示了人文主义理想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冷酷客观现实产生的剧烈冲突.他弘扬人文主义精神,倡导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反对一切形式的封建桎梏,谴责资本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中国现代剧作家曹禺在他的创作生涯中,深受莎士比亚人文主义精神的影响.他将反封建与个性解放作为自己作品的主题,将对人性的探索和关怀贯穿于每一部作品中,并且以莎士比亚式的诗化语言,抒发着人文主义的理想.
在《哈姆雷特》里,年轻的主人公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理想、有魄力、好思索的人文主义青年,他诚实、坦率、追求高尚的道德与美好的情操,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然而残酷的现实将他的理想王国击个粉碎,使他从平静、和谐的美好世界中惊醒,他不得不面对丑陋的现实.当他因为父亲的死亡回到丹麦王宫时,发现宫廷已变成了“监狱”,整个丹麦王国都变成了监狱.
在这座监狱里,是非颠倒、善恶不分,**者高居王位之上,阴谋家、野心家飞黄腾达,纯洁的友谊受到嘲讽,神圣的爱情遭到背叛.按别林斯基的说法,哈姆雷特看到了“关于生活的理想和生活本身完全不是一回事……信心曾经是哈姆雷特的生命,而现在这个信心却被毁弃,或者至少在他身上大大地动摇起来——原因何在呢?——原因在于他所看到的世界和人并不是如他所向往的那样,而所看到的只是它们实际的本来面目……”由此可见,哈姆雷特的悲剧和痛苦,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而是莎士比亚所代表的整整一代人文主义者的悲剧和痛苦,是人文主义的理想与“颠倒混乱的时代”之间的冲突.
曹禺被誉为“中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话剧艺术的天幕上升起的一颗璀璨耀目的明星”,是中国现代戏剧的开拓者和杰出代表.在创作生涯中,曹禺不仅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更广泛吸取了西方戏剧的精髓.早在读中学时,他便开始接触西方戏剧,到了清华求学期间,他更是系统地学***方戏剧的发展史,从古希腊悲剧到现代的易卜生、奥尼尔,从莎士比亚到契诃夫、高尔基,他流连于世界艺术的长廊里.
曹禺曾说,外国剧作家对他的影响较多的,头一个是易卜生,第二个就是莎士比亚.曹禺不仅用诗一样的语言翻译了莎剧名篇《罗密欧与朱丽叶》,同时也学习、借鉴了莎士比亚戏剧的诗化语言和莎剧生动的故事情节及复杂、丰满的人物刻画.更为重要的是,贯穿在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文主义精神,成为影响曹禺戏剧观的重要因素.
曹禺的戏剧雷雨深刻集中地表现了反封建与个性解放的主题,有力地冲击了封建主义与黑暗社会,成为五四新文学领域的一座高峰,这与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对其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雷雨》讲述的故事,尽管发生在24小时之内,但却是浓缩了几千年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更应该指出的是,《雷雨》不仅仅是一部“暴露大家庭罪恶”的家庭悲剧,而是通过都市社会上层人物和底层人物周鲁两家错综复杂的纠葛,以及工人阶级和资本家之问的矛盾斗争,揭露了封建资产阶级的罪恶本性及其不可避免的分崩离析的命运
受到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曹禺不仅仅关注社会问题,更将笔触深入到人性的深处,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展现人性的方方面面.同莎士比亚一样,曹禺在处理戏剧冲突时,往往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或是表现人物与人物之间心灵的交锋,或是刻画人物自我内在的矛盾.一切外在的冲突、争辩与日常生活场景,都是为了酝酿、激发与表现内心冲突.
在他的作品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对人性的关怀,对人的本能需求所给予的深切的同情和理解.人性的毁灭及由此产生的张力与震撼,普通人在个人与社会、梦幻与现实、本能与理性、情欲与礼教、过去与现在的不断冲撞中,荡涤了人性中的粗鄙与丑陋,呈现出一种纯粹与洁净的美,实现了人性的升华,这些都成为曹禺作品的主题,也是他悲剧主人公的魅力所在.在《雷雨》中,我们之所以感到繁漪是最“雷雨”的一个人物,是因为她心灵深处的扭曲与压抑最为极端.
她有着火一样的热情,有着年轻女人正常的欲望与性情,有着人的丰富的感情世界.然而她却不得不在那个“牢狱”般的封建家庭中伴着“阎王”生活,一举一动都要听话,“给孩子们作出服从的榜样”.十八年的压制和抑郁使她变得乖戾和阴鸷可怖,也将她胸中的欲望积压成火山.
在即将窒息的时刻,她以**的行为进行决绝的反抗.曹禺是这样评价繁漪的:“在遭遇这样不幸的女人里,繁漪自然是值得赞美的.
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热情烧疯了她的心,.”尽管莎士比亚和曹禺都没有宣称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在他们的作品中,读者和观众都能深切地感到他们对女性的同情和崇敬,以及对女性命运的关怀.
他们都抨击了以男人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制度,揭露了这个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压迫
作为伟大的人文主义者,莎士比亚从未在悲剧中表现出悲观和妥协,他总是以诗人的情怀,以诗一般的语言,表述着自己不屈的斗志,弘扬着人文主义的理想.哈姆雷特作为人文主义者的象征,是决不会向黑暗势力低头的.他的痛苦与忧郁,完全是来自一个人文主义者的爱与憎:
他爱世界是锦绣河山,憎它变成了一个蔓草丛生的荒园,变成了一所大监狱:他爱人类是“宇宙之华,万物之灵”,憎人类被作践成粪土,成畜生;他爱人世间的真、善、美,憎恶荒淫、**、残杀、背叛、势利、假仁假义、卑鄙下流等一切假、恶、丑的行为.在他思考生死存亡的问题时,他的独自表达了他最强烈的**:
“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打和讥嘲、压迫者的**、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这实际上是莎士比亚为人类的尊严受屈辱而鸣不平,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做人情操.崇高的理想与责任感,使哈姆雷特必须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最终他果敢地施行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刺杀妖王,铲除恶臣,把国事托付给他志同道合的密友,表现了人文主义者所特有的机智勇敢、镇定缜密以及超人的智慧.
尽管结局是玉石俱焚,哈姆雷特悲壮地牺牲了自己,但“他在斗争中使人道、正义、理想发出了不灭的光辉”.在戏剧的结尾,莎士比亚用了他所有剧本里最堂皇、最热闹的场面——奏军乐、鸣炮,向哈姆雷特致以军人般的敬意.
曹禺在《雷雨》序中曾这样说:“周冲是这烦躁多事的夏天里的一个春梦.在《雷雨》郁热的氛围里,他是个不调和的谐音,有了他,才衬出《雷雨》的明暗.
”而周冲也正是曹禺人文主义理想的化身.他向四凤描绘的那个深藏在心底的幻想世界,实际上就是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世界:“……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得像海燕似的小帆船,在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闻得出有点腥,有点咸的时候,白色的帆张得满满的,像一只鹰的翅膀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边飞.
那时天边上只淡淡地浮着两三片白云,我们坐在船头,望着前面,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我们可以飞,飞到一个真正干净、快乐的地方,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平等,没有……”(《雷雨》第三幕)虽然这一篇诗一般的话语显得天真幼稚,这美丽的幻想在强大的黑暗现实面前显得那么虚妄,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理想,人类才有别于兽类,人性的光辉才能闪烁在天地间.
人文主义大师莎士比亚在他不朽的作品中,将对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揭露,对普通人所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对人性所受到的扭曲和压抑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对人性的关怀和对人文主义理想的追求激励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而他伟大的人文主义情怀,不仅感染和影响了欧美国家的文学家,对远在东方中国的作家曹禺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这恐怕是他自己也没有料到的.曹禺与其说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作家,不如说是一位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他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揭露和鞭挞,更多地表现在对人性的怜惜、关怀和理解上.
他对人性的探索,对人类命运根源的追寻,对人的心灵深处复杂情感的描述,对人类理想世界的憧憬,使得他的作品久演不衰,散发着永恒的魅力.而这一切,与莎士比亚人文精神的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曹禺正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根基上,借鉴和吸收了西方先进的文化理念,并将其融进中国人的生活和思想中,开中国之先河.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3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以说是把世界上所有的不幸都集中在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小王子,因为他父亲的死和悲伤,也因为他父亲的鬼魂和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似乎用这样的话来揭示仇恨的恐怖。它是一把双刃剑,锋利无比,上面沾满了毒药。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这个真理的终结,人类永远摆脱不了这个鬼魂,也有人为了仇恨而伤害人和自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洗不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对名著的各种解读不断给我们带来新的惊喜和惊喜,对仇恨的诠释和对莎士比亚的诠释。即使有些人不太满意,人们还是对次感到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语言来表达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抛弃仇恨的双刃剑比拿起他自卫更明智。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4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和戏剧;第二阶段主要创作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创作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戏剧和154首十四行诗。
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而《哈姆莱特》,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
哈姆雷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善于观察和思考社会现实,曾经有过美好的梦想和美好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
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 be,or not to 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
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雷特由于了,并推迟了他本应采取的报复行动很长一段时间。关于这个观点,有不同的观点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
”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人文主义者过于推崇个人的力量,这使得王子哈姆雷特看不起一般民众,嫌弃“一个平民也敢用他的脚趾去踢痛贵人的后跟了。”尽管国王曾经担忧哈姆雷特在民众中的威望,海盗也给了他应有的尊重和帮助。但哈姆雷特不可能“堕落”到像雷欧提斯那样率领**攻打王宫,在**的山呼万岁中登上王位。
因为这离他的人文理想太远了。只有到了19世纪,我们才能看到下层民众在文学作品中攻击雨果、狄更斯等伟大作家所描述的皇宫、教堂、监狱的情况,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人文主义理想信念的根本在于“人”!高贵典雅,纯洁美丽,勇敢坚强,激情理性,平等尊严。但在残酷的现实中,人性是那么**,那么卑鄙;那么脆弱,那么善变;那么孤独,那么……“这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但忧郁的哈姆雷特毕竟没有丧失人文主义对“人”这个“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信念,而且为这个永恒的信念献出了生命。这种信念是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和奋斗的原因。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5
《哈姆雷特》有感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哈姆雷特用一生为这个问题交上了答卷。
丹麦王子过着和平幸福的生活,对人民和社会充满了美好的希望。父亲突然惨死,母亲又改嫁给叔叔克劳斯迪,王子见到父亲的鬼魂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为了证实鬼魂所言,他安排了一出和父亲被害情节一模一样的戏。
他在确信父亲的死因后,决定复仇。在刺死偷听谈话的御前大人波洛涅斯后,哈姆雷特被国王送去英国,克劳斯迪打算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识破了这个把戏,在海盗的帮助下,他中途返回丹麦。
期间他的恋人奥菲莉娅陷入精神错乱,落水身亡。最后,在残酷的法廷决斗中,尽管他杀死了阴险的新国王,但他的生命在监狱般的法庭上结束了。
一开始,哈姆雷特作为一位深受人民爱戴的王子,有能力治理国家,拥有光明的未来,而彼此相爱的奥菲莉娅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理想和希望。但在经历了父亲遇害、母亲再婚等一系列事件后,他变的沉默寡言、漠不关心。面对豪华的宫廷盛宴和大臣们的奉承,哈姆雷特感受到了人情的冷淡和世情的冷淡。生活与理想的反差和现实的残酷,使哈姆雷特陷入悲伤和忧郁之中。此外,他叔叔的谋杀阴谋给哈姆雷特原本动摇的信念增加了沉重的打击。
他似乎不再冷静,自己也已深深的陷入复仇计划中。他已经被复仇的沙土已掩埋。
哈姆雷特的复仇不仅是为了杀死克劳迪斯,而且是为了消灭克劳迪斯领导的黑暗势力,包括部长波洛尼亚斯、他的同学罗森克兰和盖登思邓。但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和情人奥菲丽雅也因软弱无知而被黑暗势力利用,最终成为受害者。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死赢得了旧制度和旧势力道德的胜利。哈姆雷特的真善美与现实中的恶势力的冲突构成了一种强烈的悲剧美。
在“生存还是毁灭”之中,哈姆雷特选择了“毁灭”,但他的勇敢和坚定的信念昭示了真善美的永存,让我们从当时黑暗的社会中看见了光明。
也许有人认为复仇会是他失去人性,但这是他在无尽的黑暗中所能放射出的最后一道亮光。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6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因此,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整个时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七星,指引着人们的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情节的曲折、人物的深刻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生存还是毁灭?就是默默地忍受命运的**,就是勇敢地面对世界无尽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清除掉。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尚?”这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
在今天的现实中,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我们应该面对困难还是选择逃避困难?我想应该是面对。不管有什么困难,没有人能解决,除了死亡。
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之,不管我们面临什么困难和障碍,我们都要勇敢地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7
to be ,or not to be
“to be or not to be , this is a question!”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这本书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沉默,寻着我灵魂的方向。
“生存还是灭亡,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与其说是哈姆雷特的人生困境,不如说是莎士比亚对人生哲学的洞察。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看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
志向远大的王子热情奔放,乐于思考,热爱父母,对友谊和爱情忠心耿耿。他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坚信自己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很喜欢他对人类的这段赞美——“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文艺复兴时期,莎翁的这声疾呼,唤醒了人的意识,实在令人精神振奋!
然而,父王的忽然死去,自己敬爱的母后又在一个月内嫁给自己的叔父——克劳迪斯。他说“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来表达对母亲的不满。
在这个异常重大的变故面前,使得哈姆雷特对爱情、友谊、理想的幻想都开始破灭,他开始怀疑“女人”,怀疑“人”,怀疑社会、人生。使他一点一点的“失魂落魄”下去。
在城墙上遇到自己父王的灵魂,得之自己的父亲是叔父所杀之后,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是不言而喻的。对自己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所以,哈姆雷特找了一出和鬼魂所说的情景相似的戏剧《贡扎克之死》,添加了一些台词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克劳迪斯。
在戏中戏中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哈姆雷特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本完美的东西不存在,贞操无法抗拒欲望,道德无法战胜贪婪。
在母亲的卧房里,他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他的爱人——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终于疯了。
奸王密信要借英国之手杀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的掉包计划和返回丹麦的旅程也竟然如此顺利,以及掘墓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令王子加深了对上帝和天意的迷信。严酷的现实使得他必须将思路集中在克劳迪斯身上。比剑中,奸王在旧的罪行上又加上新的罪行,激发王子采取果断的行动,自己也同归于尽。
他完成了为父亲报仇的任务,但他没有也不能完成改造宇宙的任务。
对于和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到底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是有的,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
怜惜后悔多于爱。实是上,他看到奥菲丽亚,这个从前无知的女孩,因为自己的原因失去了家庭、理智和生活。他不禁后悔。在这种状态下,他跳进奥菲丽亚的坟墓忏悔。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些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事情,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当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直面生活的阴暗面和人性的丑恶面时,正值中年的哈姆雷特肩负着沉重的复仇使命。他的心整天充满仇恨,这使他的心又黑又沉,他掉进了无法解脱的痛苦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终于结束。
尽管汉奸国王死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和母亲的生命的代价。
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如果哈姆雷特没有死,他一定会成为丹麦最受欢迎、最仁慈、最宽容的国王。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在《哈姆雷特》里有着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历,他所面临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面临的。面对绝望的存在,我们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寻找真理,在困境中行动,在没有标准和可衡量标准的世界中重建价值体系和精神大厦
我发现剧中的所有角色都面临着一种极其强大的力量,即外部世界。原来,他们都像孩子一样快乐地生活在天堂为他们安排的温床上。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这些襁褓中的衣服其实是一片沼泽,就像一个深渊,他们有多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是他复仇的无能,更是复仇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在困境中,苦苦挣扎,不能自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悲剧开始了。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冷静下来,回头看看。事实上,哈姆雷特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人。他的改变过程不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吗?也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在幼年、童年、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快乐的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与好奇,那时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让我们为自己的梦与想都来不及应付又怎么可能会有时间来伤感那么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呢?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开始变得落魄,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美好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己的梦想之中或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讨厌,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特别的残酷,认为自己太无辜,就有想逃避现实的念头。
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我们会左思右想去做任何事情。我们来不及行动了。我们有太多的顾虑。最后,我们之时一次又一次地错过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自己找借口,以此来摆脱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无奈与清白。在我们考虑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自己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己的面目,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
经历是一种财富,就让自己学会时刻呵护自己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己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哈姆雷特带给我们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8
矛盾的思考者——哈姆雷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卿科佑
在遥远的中世纪欧洲,有一位纯洁善良的王子,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丽的。然而,在父亲去世、母亲再婚、叔父篡位之后,他开始感到困惑和绝望,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黑暗的,甚至质疑家庭和爱情。幸运的是,在他知道如何思考并经历了训练之后,他又变得坚强起来。
令人遗憾的是,在复仇成功之际,这位王子自己却被奸人所害,撒手人寰。
有人说他是个痛苦的自我意识者。即使他充满复仇的愤怒,他也应该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不是滥用暴力;
也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战的勇士,虽然有过忧郁跌宕,但在最后他依然战胜了一切困难;
也有人说他是个不幸的人,被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所包围。他虽然清纯善良,却要肩负起为父国报仇的双重使命;
……他是谁?
没错,他就是莎士比亚笔下的悲情英雄——哈姆雷特。
这已经是我第四次写有关“哈姆雷特”的读书笔记了。我记得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几岁,只看了改编成小说的儿童读物。不知道是年龄太小还是改编的原因,那时的我对哈姆雷特没多大映像,觉得他只是一个标准的欧洲童话主人公,即使他最后的死很出乎自己的意料。
中学时候的语文是要浅学戏剧的,于是我又与“哈姆雷特”有了第二次的接触。在看了戏剧版的之后,才知道原来哈姆雷特的戏份是如此的多,人物形象也是如此的丰满。他不是一个带有童话色彩的悲剧英雄,他也会忧郁和痛苦,但他是一个坚持原则的斗士。
再后来,看了陈凯歌的《夜宴》,不禁又去找了本原著,重新读了一遍。直到这时,才认真地注意起书中主人公那耐人寻味的思考和矛盾来。不知道是因为受过良好教育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哈姆雷特在复仇前、复仇中一直在思考着,思考着复仇的合理性,思考着不幸的自己与这肮脏的世界,思考着生与死的关系,……他还很矛盾,一方面向往着“胡桃核”里的自由世界,一方面却又不断提醒自己要完成世俗的任务——复仇;一方面因为欣赏死亡而动过自杀的念头,另一方面却又在焦虑死亡、害怕死亡;……可以说,他并不是个传统英雄,他不仅没有一般英雄的坚强,甚至还有些懦弱。
而现在,一个心智基本成熟的自己,终于大概懂了点他那耐人寻味的思考和矛盾。
我的一个朋友喜欢禅和冥想。他告诉我,一个人很难安静下来,不想做任何事。没有一系列的实践,一个世俗的人不可能不为世俗世界担忧。是的,作为一个王子,他还肩负着为父亲报仇和重夺王位的两项艰巨任务。哈姆雷特不可能断绝与世俗世界的关系。不论他的天性是多么的单纯善良,不论他那“胡桃核”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光明自由,他都必须面对这黑暗而肮脏的世界,并向它发起冲击。
他们不想承担这些责任,但他们必须承担。所以思考成了哈姆雷特唯一的安慰剂和兴奋剂。在思考过复仇的合理性和不幸的自己与这肮脏的世界后,他甚至还思考过生存和死亡,“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哈姆雷特的悲剧在于他的双重身份和命运:一是他的出生和世俗义务,二是他的本性和精神追求。黑格尔认为悲剧的本质是伦理实体的自我分裂与调和,这是悲剧冲突的根源。
是的,可以说哈姆雷特的命运自身已经分裂了。虽然他的出身和世俗义务是被动接受的,善良的天性和对自由世界的追求是他自己选择的,但哈姆雷特觉得它们都是合理的、合法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会一方面极度向往“胡桃核“里的世界,悲叹自己肩上的世俗任务,一方面却又欣赏着英雄人物,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
正是在无休止的思考和自我分裂的矛盾中,哈姆雷特的复仇被自己中止了,他自己也变得犹豫和绝望。不过好在叔父的谋害让他经历了磨练,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行动也激励了他,我们的王子最终还是振作了起来,完成了复仇的伟业。
著名导演杜琪峰先生曾颇有见地地说过,一部好电影有好的故事并不重要,但一定要有特殊的人物。哈姆雷特是一个如此特殊的人物。他虽然矛盾懦弱,但很真实。我们可以看到他身上的英雄。还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可以说,没有哈姆雷特,整本戏剧都会变得很普通。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像哈姆雷特一样特别。我们有懦弱的一面。有时我们想到逃离这个世俗的监狱,但我们只能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犹豫、恐惧、绝望,这些该死的东西似乎是怎么也开不开的。是的,它们是赶不走的。
我们作为党的事业的后继者,与其陷在自己的痛苦与矛盾中无法自拔,不如像复仇中的哈姆雷特一样,用勇气和执着来抗争,去经历一切应该经受的磨练,让自己变得坚强个果敢。即使到最后,和哈姆雷特一样,“一颗高贵的心碎裂了”,但是我敢肯定,那时的自己一定会像剧终时的哈姆雷特一样平静、无悔!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9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
“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中,人的脆弱性与环境的残酷性是对立统一的,这种独特的性格内涵浓重,外延广泛。这样,一些专家声称哈姆雷特不是一个客观和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整个时纪。他的戏剧就象星空中的北斗七星,指引着人们的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生活的黑暗面有了更深的理解。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不可避免地被拖入了悲惨的生活
运中。如果他父亲真的被杀了,那么为他父亲报仇就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抗拒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是我们的英雄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和环境。所有这些都造就了他的性格和一系列看似奇怪的性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相信,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他可以畅所欲言,揭露现实的黑暗,也可以唤醒敌人,揭露自己。
再如哈姆莱特的延宕。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
卡尔·怀尔德认为这是为了证明他的正义。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
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哈姆雷特的延迟,并将其归类为恋母情结。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文艺认为,这是由于社会**势力过于强大,哈姆雷特无法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任务所致。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
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我个人认为以上各点都是合理的,但仅用一两点来解释显然是片面的。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莱特的忧郁。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但我们忧郁的王子无法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得他形成了很强的心理压力。
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该剧的一大亮点是表现了哈姆雷特的内心冲突。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
人性本恶。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界自然力量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以及人自身的理性、信仰、情感和欲望,这是一种灵魂的悲剧。外在冲突源于内在精神与心理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心灵的冲突。莎士比亚成功地表现了哈姆雷特的精神悲剧,是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
该剧充分展现了人们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对人本主义、反禁欲主义、人格解放的追求。
哈姆莱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英雄是封建王朝的王子。但他也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个疯子,死神,思想家和实干家。他是个厌世者、多愁善感的天才和替罪羊。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10
最近一个多月以来我大概读了莎士比亚的文学巨著《哈姆雷特》,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虽然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不深,只是在课堂上老师的简单介绍和自己的大概阅读中清楚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但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我还是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独一无二的。在老国王去世之前,哈姆雷特就像一朵生活在温室里的花。他是丹麦王子,很有钱,不愁物质生活;他在英国威滕堡大学学习,受到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影响;他对世界充满了无限的热情,也对爱情有着无尽的憧憬。
可是灾难来临了。不到两个月,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为了新国王的妻子。哈姆雷特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
但是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告诉哈姆雷特他的死亡真相。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哈姆雷特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对于一切他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他不接受朋友的帮助,不相信爱情,装疯伤害情人。
有人说:“哈姆雷特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他想要为父亲报仇,为此设计了无数的计划,但却始终犹豫不决,无法付出行动。
他的内心始终在挣扎着,徘徊着,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表现出人性的懦弱与退怯,使他的人物形象复杂而真实。
整本书的结局是国王下毒,王后因误喝毒酒而死,哈姆雷特在中剑毒后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在我看来,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而不是一场悲剧,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他的所有亲人都死了,爱人也死了,在人伦、道德和责任的种种枷锁下挣扎他已十分疲惫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早就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简而言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既复杂又真实。 他是一个快乐的王子,一个忧郁的王子,一个被耽搁的王子和一个复仇的王子。读完整个故事哈姆雷特的形象使我有一个小小的感触,在苦难来临之时,勇敢地作出抉择,尽管期间经历种种犹豫和怯懦,但最终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哈姆雷特的这一个闪光点让我懂得: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某些坚持的东西,而放弃总是那么地不舍。
我们应该勇敢地接受这种选择的挑战,用自信去面对选择后的后果,坚持地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奋斗,哪怕有再多痛苦和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