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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星球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01 尘埃星球读后感

尘埃星球读后感通用7篇。

我们如何借鉴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读后感可以记录下一瞬间的思想和灵感,我为您准备的“尘埃星球读后感”一定会完美符合您的要求。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1】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生命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2】

不要说心里有个地方。

那是我一直不敢梦见的地方。

漆黑的温暖或是浮光的冰凉。

题记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3】

若干个月前,偶尔在购物网站的广告册中看到了《尘埃星球》的介绍,“一个关于两个男生的故事……”

,荐书人说:“落落给了我们一个灰色的结局,但是我很喜欢。”于是就买了回来。

书是昨天晚上到我的手上的,我翻开看了看,无意中瞥见了书的后半部分的某一页的一个句子“右眼吧?”,于是我就想,也许那个意外,那个灰色的结局,也就是一只失去光明的瞳孔吧。

从今天的早自习开始读起,基本上以一节课一章的速度。在我的最初印象中,他们是一对人间见人爱的帅气兄弟,圣轩是个完美的大男孩,政颐则还是一个乖巧的小男生,“一个像是哥哥,一个就是弟弟。”

我心中平和的剧情在第二章就结束了,由于父母的关系,两个人的关系从法律上变成了兄弟,但是距离却越来越遥远,我不希望故事会这样发展下去,我的想法是在后来的某一次意外中,圣轩为了救政颐而失去了一只眼睛,最后的最后,结局是略为灰色的圆满。

很不幸的是我的想法太单纯了。当谢哲死去的时候,我的第一感叹是“世事难料”,初试叛逆的政颐在网吧中体验了大人社会的复杂,于是就以最孩子式的方法报复了自己认为的坏人,我很好奇地往下读,迫切地想知道作者想怎样“玩弄”这对兄弟。于是我在上午最后一节课一口气读了两章。

很遗憾的是,我没有读到兄弟的和好,反而是兄弟的决裂。

更遗憾的是,我想象中略为灰色的圆满结局并没有出现,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一天”这个词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失去光明的人,居然,原来,是政颐。

第七章在下午第二节课上读完。课间的时候,我在走廊上看着校园的绿色风景,想休息一下眼睛,却突然为政颐而悲伤起来,毕竟,在我的心底,我比较偏爱那个软软的淡色头发,把下巴蜷在围巾中的,瘦弱的小男生。

很不幸我在第三节课的中途读到了结局,忍着泪水,倔强地读完了后记才合上书。

为什么不给政颐一个机会?

2~人物感

夏圣轩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当好一个哥哥。但是,当他从谢哲和谢佑慈那儿知道,无论厨艺再好,或者再完美,永远没有一个亲生哥哥重要的时候,我想他对失望了。

不过圣轩从来都没有对政颐失望过,作为一个“年长两岁”的本性,他还是无时无刻不体现对郑颐着“长兄为父”般的关爱。虽然关系尴尬而微妙,但是这种温暖的关爱始终没有断绝过。

至于圣轩的爱情,我一意孤行地认为完全是是井夜的一厢情愿,我甚至没有找到圣轩与井夜之间真正爱的字眼。

夏政颐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曾经单纯地认为圣轩哥哥是世界上除了父亲之外最值得崇拜的人。我认为真正毁了政颐的是那一场“篮球友谊赛”。

“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次每差所都是可能导致失败的原因,但是人们偏偏只注意到了你。”

天真的政颐也许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利益型社会”

政颐是个典型的恋父的孩子,在他的观念中,家庭就应该是三个人的,以至于他在黑暗中啜泣着喊“爸爸”,以至于他宁愿去姨父姨母家生活一个另类的完整家庭而不住在这个有外人存在的、破镜重圆的新家庭。

是谁杀了政颐?

如果不是右眼的伤导致视差,如果不是“那一天”导致右眼的伤,如果不是他像百里佟一样固执地认为自己导致了别人的死,甚至如果不是他们的父母的结合,甚至如果他的生命中没有出现过圣轩……

我怀念,那个软软的淡色头发搭在侧脸上,把半个下巴蜷在围巾中的,瘦弱的、永远天真地喊着“圣轩哥”的小男生。

夏圣轩-谢哲-井夜

夏政颐-蓝策-百里

夏圣轩-夏政颐

谢哲-谢佑慈

至少我认为作者的对比人物安排是这样的:哥哥的朋友、女人和弟弟,弟弟的朋友、女人和哥哥;一对兄弟,一对亲兄妹。

3~剧情感

“无数尘埃就在其中不知疲倦地飞舞。像宇宙中细小的星球。”

尘埃之于生活,正如星球之于宇宙。人、地球,都太渺小了,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渺小的故事。

悲伤的结局,在平淡的语法中铺陈开来,人们也许不都能体会到故事中的悲哀,但是至少都会为天真的灵魂的逝去而一丝惋惜。

我是多么的希望,整个的整个的故事,永远地停留在前两章。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4】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5】

我看的书可多了,有小说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小说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情节吸引了,它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小说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夏政颐这对相差两岁,像兄弟一样的邻居开始。两个不同类型的男生,因为岁月高傲地抹上两年时光的界限,于是有了不同的人生。哥哥夏圣轩的优秀,让弟弟夏政颐继爸爸离去后第一次那样崇拜、依赖、信服一个人。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姿态关照政颐,可却无法了解政颐的心理,而自己的成长也是不平的道路,最后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最后脱离了生命的轨道。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接下来的郁郁半生都因为不愿敞开心扉,不能互相理解。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会有一天,它会推开眼前的层层荆棘,展现在自己面前。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6】

猩红色的封面,“尘埃星球”四个字落入眼帘。画面上的少年,双眼微闭,沉醉在回忆之中。于是,翻开了,进来了,我看见那些尘埃在欢迎我,欢迎我进入这个尘埃星球。

故事的线索很简单却也很复杂。夏圣轩与夏政颐都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圣轩的母亲因癌症而死亡,而政颐的父亲则弃家而去。他们从小便是邻居,朝夕相处,感情至深,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然而,之后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变故。双方的家长决定结合,政颐却不愿意,请圣轩帮忙阻挠,最终没有成功因此而误会了圣轩;圣轩的同学因一场车祸而失去了生命,政颐却恰好在之前因一时气愤而拆除了那辆车的零件——后来才知道是刹车零件,政颐心惊肉跳最终证实清白,但是不明就里的圣轩却将政颐打了一顿;再后来,政颐因接到圣轩的电话而误将强盗认成装修工人,右眼被打伤再也看不清楚。他们,也从此形同陌路。当他们终于肯回头的时候,一切早已晚矣……政颐失足落崖,失去了生命……

他们的生活,平平淡淡,起起伏伏,就如同每一个人的生活一样。

年少的时候,我们深深爱着的人,曾经执着的事,终于有一天因为长大而放弃。

——致 夏政颐

政颐,他是无数个孩子的缩影。因不愿像别人那样邋遢的生活于是被孤立,明明心地善良却要假装邪恶。就如同他的老师对他的哥哥圣轩所说的那样,政颐是一个善良而正直的孩子,但是他足够沉默,不会表现,也因此不知受了多少欺侮。他从来不说,只是在心中默默的忍受着。他想要自立,却又无法完全摆脱对于他人的爱恋。为了与哥哥在一起,他选择了不为人知的努力,而考上了各个所在的重点高中;为了维护另一个同学的尊严,他不惜说是自己作弊而不要将她供出来;为了去找他的同学,他来到了悬崖边上,明明知道有危险却满不在意。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父亲的形象,为了不让自己心中的那个榜样倒塌,他倔强地同圣轩以及谢哲辩论,明明知道不会赢过他们的,他却昂起头,为了他心中的偶像。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片最柔软的地方,哪里不容的他人的侮辱与欺负,是我们静静守护的地方。

——致 夏圣轩

同样,圣轩,也有这样的一个值得守护的人——政颐。从小时候开始便被父亲灌输着“要把他当弟弟一样的看待”的思想,于是理所当然的觉得自己应该让着他。也许有过挣扎有过反抗,但是到头来、不知不觉的,政颐早已成为他心中重要的一部分,不允许他人的侵犯。所以他才会那么顽强的想要挽回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想让他们恢复如初,他想让他们还可以紧贴着墙一起站着比身高,他想让政颐还能够真心的叫他一声“哥哥”,他想让政颐快乐。但是,因为他的所谓的面子,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那一句“对不起”,也就无论如何都无法将政颐温暖。他试着去做一些小事温暖政颐,但是圣轩啊,你知道吗?有些爱是需要表达出来的。窗户纸如果不捅破,大家永远都看不到对方。难道你就不能勇敢的向前一步吗?你一定会犹犹豫豫的摇着头。是啊,你一定不会先妥协的,因为你一直都是那么高傲,但是政颐也如此啊,你不是一直说你要让着他么?现在呢?行动呢?我看不到,行动究竟在哪儿?你习惯一点一点的去接近目标,但是时间是不会等我们的,当你最终释放自我的时候,政颐却早已看不到了啊。

于是,感情就这样变质。

——因为感情,本来就不是用来存放的,它需要我们每一天的爱护,每一天的小心,才能维持下去。水晶之所以美丽,是因为人们的爱护。

你想要和好,是的,没错,每个人都想要和好如初。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有些人主动一些,便抓住了机会,但是有些人稍一迟疑,便美好不再了。

在埋怨他人不付诸行动的时候,我们究竟在干什么?

落落只是用了安静的语句,就勾勒出了两个人复杂多变的关系。他们之间,究竟是友情,还是亲情?不,现在说这些早已毫无用处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是的,再也无法挽回了。

于是我们深思,我们顿悟,感情是握在自己手中的,是前进还是后退,其实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必看他人的眼色,不必管他人的评价,我就是我。

——夏圣轩抬起眼睛。或许有哪颗星星是早就消失了的,宇宙中总是诞生着无数的新生命又抹去了许多苍老的星球不是么。可也许是哪颗已经消失的星星,此刻却还在温和的冲自己打招呼:“嘿,你好。”矛盾的事实温柔而残酷的混匀在一起。一直在努力的传达着的心意,漫步在整个宇宙里,一再在努力传达着,无论过去多少年,只希望终有一日会被理解,会被听见。

过几年。

几十年。

几百年。

……

他们只不过是整个宇宙中微小的两粒尘埃,因为运动而相遇。但他们只是偶遇罢了,那么的陌生,于是很自然的,他们会有裂痕,而且越来越大。

终有一天,会碰撞出激烈的火花,然后消失。

然后一切虚无。

偶尔的偶尔,会有幸存的一颗,于是他就会带着歉意,带着悲伤,继续的沿着自己的轨道运行。

也许多年之后又一次转到曾经的交点。心猛地一颤。

但是没有用的。

我们只是一颗微小的尘埃罢了。

活在回忆之中,回忆着渐行渐远的我们,曾经相遇的地方。

……

但又也许不会,我们只能向前。无法左右。

于是我们遥望。

却依旧要找到那曾经令我们悲痛欲绝的原点。沉浸在对于另一个主角的回忆之中无法苏醒。

只由着身体的推动而渐渐向前。

人影从另一个人的视觉中飞逝而去。那一刻,巨大的蝴蝶,突然间飞走了。

——你怎么能够飞走呢?你知道有人在追寻你吗?你不知道,你也仅是一只蝴蝶罢了,一颗更加微小的尘埃,在沿着你的轨道飞行。

——说不清,是在这之前,从无垠大的宇宙中以无限小的几率碰到一起更温暖,还是在这之后,在无垠大的宇宙中以无限远的分离更无奈。

——就像宇宙中有两颗尘埃。如果他们接近,相遇;如果他们曾经碰到一起。

……

我们假设着如果。

如果一切都可以停留在那个夏天,那个瞬间。蓝策会忽然间扭过头来看政颐,然后疯狂的阻止他。我们期望看到政颐的突然止步。

如果我们可以让所有的时间向回流回去一点。圣轩的手机提早有了信号,然后他看到,提早发短信,然后政颐提早收到。我们期望看到政颐真心的微笑。

如果尘埃可以不再漂浮,你们不会说再见。我们期望看到你们还如从前那般。政颐会以崇拜的目光看着圣轩,圣轩则会不自然的低下头扒几口饭。红红的脸没人看到。

会不会好一些。会不会。

——因为知道不可能,于是无奈的用了陈述句。

夏圣轩,夏政颐,阳光从窗户斑驳的射进来,我们看到了墙上曾经幼稚的笔迹。

——夏圣轩

——夏政颐

是比身高的痕迹。

然而,一切的一切,回忆的回忆,曾经的曾经……都在所有的时间中被尘埃,傲慢的审视。

一切都不再有痕迹。

……

诺大的世界中,有无数看不见的尘埃在漂浮。相遇,相知,相交,相离。

我们,也是一份子。

属于这个尘埃世界。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7】

用了两节课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落落的《尘埃星球》,意料之中会有伤感的结局。。。。

开始是一个叫夏圣轩的gg精心照顾一个叫夏政颐的dd。虽然相同的姓,却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尽管最后由于gg的爸爸与dd的妈妈再婚而成为一家人,可是,结果并不是温馨的四口之家。相反的,漠然。。。。

如同所有单亲之家中的戏码,dd政颐因为妈妈的再婚变得意外的叛逆,以前那个可爱、懂事的政颐一下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任性、不听话。。。但是心底的那份善良是一直一直都存在着的。即使在网吧(政颐最讨厌嘈杂混乱的地方,网吧就是其一)政颐依旧只是浏览新闻,有的无的看书,然而更多的时间则是在发呆。

所有悲剧的开始也正是从这最不该出现的地方开始。

不良少年利用网络欺骗女孩子的感情,致使女孩子死去,正巧被心情尤为不爽的a君不情愿的听到,a君有意无意的(绝对的、只是想小惩一下那个坏家伙,不是有意的。弄坏了不良少年摩托车的刹车,巧合正在于此时,a君的gg的死党不幸被刹车坏掉的家伙的摩托车撞了,不治身亡。

铺垫:a君对gg的信任(其实这份信任来的太不是时间,以至于让a君失去了应有的戒心)以及种种种种原因,引贼入室→→→a君眼球受伤→视力下降(意思是只能模糊看到光线)

在一次郊游体验中,那份深埋已久的兄弟之情正要萌萌生芽的时候,a君由于眼睛视力的原因。坠崖。而毫不知情的gg正在考虑着晚上给a君做什么可口的菜肴。

没有刻意地描写结局有多么悲惨,然而心却像被谁偷去了一角,隐隐地痛着。

夏圣轩像兄长一样疼爱着dd夏政颐

夏政颐像偶像一样崇拜着gg夏圣轩

然而一切都终止于那夕阳的余晖。

中巴车绕着山路转了个弯,立刻炫目的夕阳余晖洒满各个角落,染得每个纤毫都金红耀眼,包括漂浮在空气里的所有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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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7篇


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不禁茅塞顿开写读后感能提升我们的语文素养。写出一篇怎么样的作品才算是好的呢?请阅读由我们为你编辑的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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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汉人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

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字6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尘埃落定读后感


作文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写作文培养了孩子的思考问题的能力。广泛阅读是提高作文水平的前提条件,要写出好文章,就必须多读书。怎么样才算是写好作文了?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整本书以傻子的眼光展开叙述,叙述语调平静,娓娓道来的感觉。傻子不傻,聪者不慧,傻子才是书里最有智慧的人,他就像一个被神灵眷顾的预言家,有情有义却不失决断,但这一切都被「傻子」的身份遮蔽,他的不经意话语让身为土司的父亲和土司立继承人哥哥感到感到害怕,因为这个傻子的无心的断言一次又一次被证实。他对身边的下人总是怀着一颗善心,对不忠的妻子包容,傻子在初次见到塔娜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我想他是真正懂得爱情是什么,他可以原谅塔娜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还愿意放塔娜离开。面对葺贡土司的两面三刀他有自己的计谋,他把官寨拆成开放式的建筑,在边界开设市场,使麦其家族的财富剧增。他还是一个知人善用的领导者,他把下人卓玛,管家,尔依,索朗泽朗,翁波意西,都带到边境,让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下人们对他忠心耿耿,就连那个复仇者兄弟都把他当做朋友。他爱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她母亲,所以从小镇出逃时他折回麦其官寨,去救他们。最后死去的时候,他那么平静,就好像来到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再无牵挂,也许他就是神灵派来见证土司家族从兴盛到消失的人吧。小说里的人都各有特点,我爱他们的真实和独特,他们总是那么虔诚,或许心有信仰的人都这么勇敢。

2024《尘埃落定》读后感


学会阅读就像是点燃了一支火炬,带领我们完成了读作品这一旅程,而在这过程中,我们的内心也会被深深地触动。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应该如何去书写呢?很高兴告诉您,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竹林七友

我对阿来的认识和兴趣,源于他担任《科幻世界》总编辑的时候,因为我每期必追这本杂志,所以对阿来这个名字便有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找来他的《尘埃落定》,竟也当成科幻**来阅读。至于他因为这本书成为茅盾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奖者,我是多年后才知道的。

另一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这个书名太有画面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我眼前竟浮现出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的尘埃,顿时让整个画面充满了静谧而温暖的感觉。在这个画面里,尘埃似乎只存在于阳光洒落的地方,事实上,它们充满了整个空间,你放佛能闻到尘土中那久远的气息。

第三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它讲述我所陌生的人和事,**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四川阿坝地区最后一代土司家族的悲欢离合,在那解放以前,那里的藏民世世代代被土族统治,麦琪土司是其中一个。透过阿来的笔触,我仿佛穿越到了那时的阿坝地区,走进了当地藏民和土司生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藏族人民的英武彪悍、聪明勇敢,也被愚钝憨痴却真诚勇敢的二少爷所吸引。

如今因读书心得分享活动,重新翻开这部**,又有了新的体会。土司制度是自元代以来**对西北、西南边疆采取的统治办法,因为这些地区的习俗文化跟中原大多不同,且交通不便也阻碍了与中原地区的各种往来,**王朝便采取承认当地统治者对地区的世袭统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制度经历元明清数百年,直至解放最终结束。2017年7月4日,中国土司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里,阿坝地区沦为国民党**某些**种植罂粟谋取暴利的“工具”,又因天灾造成饥荒,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生活困顿。表面上是因为**和土司勾结,不顾一切种植罂粟的结果,实际上则是数百年不曾改变的土司制度落后于时代,造成阿坝地区生产力落后于中原太多的结果。

伴随隆隆炮声,土司制度如同不堪一击的麦琪家官寨一样轰然坍塌,对于思想仍停留在土司时代的藏民,这似乎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时刻,然而人类发展就如同日落日出、四季变换一样不曾停歇,无论多么眷恋不舍,无论多么辉煌灿烂,终将灰飞烟灭、沧海桑田。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班级:法律111班级名称:吴晓萍学号:03010111110

【摘要】: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该**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非常民族化的主题。因为作家的族别,他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

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更具有普遍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我个人觉得相比较其他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中,这本书更有韵味。

【关键字】: 尘埃落定生存价值 “我” 傻子土司制度

【正文】:

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时,我的朋友推荐了它。他说他最近读的一本书很有趣。因此,我也便拿过来看。全文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没落土司的复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文章中的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与这个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太多,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中。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但是,这引起了我弟弟的敌视,于是一个血腥的继承权家庭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军国民党的残酷轰鸣声中,麦其家的官邸倒塌了,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其更加强大。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一个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东西。他维持着旧体制,并注入了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这位愚蠢的麦琪土司少爷是智慧的矛盾体,而不是一个努力的改革者。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我们周围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

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可以更巧妙地叙述,根据自己的理解,写出一段与官史迥异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参考文献:

[1]《尘埃落定》 阿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最近读了《尘埃落定》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尘埃落定最经典语录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

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原来聪明的人选择隐藏自己的智慧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

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第二,我觉得我不需要在一些人面前展示我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

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以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描写了**的风土人情以己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一些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我很喜欢《尘埃落定》这本书。我不是学者。我只是看完这本书后有点感觉。

**麻其土司二少爷从小就被认视为傻子。他从一个愚蠢而纯粹的角度,看到了世界的动荡,目睹并见证了强大的土司制度一步步崩溃。

在书的一开始,他就是一个傻子。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我发现这个傻瓜是最聪明的人。所谓“大智若愚”即是如此吧。

“傻”只是他的表象,一副躯壳,一种迷惑别人、保护自己的手段。他自己说,如果他不是个傻瓜,他爸爸和哥哥就不会那么爱他了。他的愚蠢使土司不担心他的两个儿子会像其他土司的继承人一样,他的兄弟也不担心他的继承人的地位受到威胁。

如果他不是傻瓜,那么多好运就不会跟着他。

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能无拘无束地说出心里话,不须任何修饰,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但我活得太现实了,需要担心太多。相反,我不能轻易地表达我的感情。

国内战争结束了,红色汉人(解放军)打到**,解放了农奴。一个旧时代过去了,新的时候到来了。

土司制度瓦解了,活下来的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正如所承诺的,除了完成一些新学年的总结和计划外,还有很多空闲时间。经同事介绍我利用假期的闲暇时间看完了这本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作品题目“尘埃落定”最初着实吸引了我,仿佛一种洞察世事,看破浮华的心境。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一直是我想净化心灵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

初读《尘埃落定》是最吸引我的也正是这浓郁的高原气息。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利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和淳朴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氛围和情感的奠基。读来令人注目忘情。

但作者阿来曾在采访记录中写道:我只是把国家变成一个视角,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和内涵。阿来确实在剧情内容和人物塑造上投入了更多热情。

**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麦其土司家的这个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

傻与聪明的相对使这部作品增添了诸多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

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的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种生活,而这种生活属于一个傻瓜。

这是怎样一个傻子呢?让周围的人们想起、说起时候,都要带着惋惜和遗憾。那个由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那个曾经生下那么勇敢而聪明的大儿子的土司,怎么会又生出了个傻儿子?

想象的到周围的人惋惜中带着欣快:看,土司的傻儿子。

这个傻儿子从不关心土司的家业国业有多辽阔,不关心哥哥可能得到的荣耀和权利,他只流连于周围的丫环仆役,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成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没有正形,浑浑噩噩,年复一年。所有人都觉得傻儿子就这么靠着土司的老爸装疯卖傻一辈子,永远都是扶不起的刘阿斗。

但是,生活的精彩就在于未来无限的不确定性,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很多东西都在改变,人们认为应该改变的改变了,人们认为不应该会变的也改变了。

突然,有一天,那个被嘲笑和忽视的傻儿子变了,像是又变成了人类的翻天覆地。士别三日当刮目,傻儿子突然像时代的先知,时而疯癫时而清晰的说着预言家的话,这一公认的傻子偶尔灵光闪现的做出一两件让人刮目相看的事,通常能收获颇丰,傻子偶尔的疯言疯语又能在不久的未来成真。

老麦其土司因种罂粟暴富,其余的土司随之效仿后广泛播种,傻儿子却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开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中仅有傻儿子金黄色的麦田,物以稀为贵。一时间,傻儿子成了大家的救命稻草。傻儿子开了个仓库卖粮食。他一步一步地建立了税收制度,开了一家银行。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应运而生。

当一个曾经愚蠢的儿子突然成为一个伟大的救世英雄时,世界是颠倒的。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是新中国尚未成立的几十年前,土司的日渐没落,权利更替,历史的车轮碾过旧统治,土司最终被时代所抛弃,而傻儿子建立的新市集,如同垂暮老人的回光返照,是将死之人的最后呻吟。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所谓的尘埃落定。虽然灰尘飘浮在空中,但最终会落到地面。引申为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混乱来确定结果。历经几十年的土司纷争,最终被另外的取代,期间纷纷扰扰,期间人民流离失所,期间的种种,都化为空中浮尘,飘飘摇摇后落回地面,地面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透过阿来《尘埃落定》,看到一个时代的变迁,看到曾经差点改写历史的人被时间磨损的支离破碎,最后尘埃落定。那历史的厚重感,看完后让我深深叹息。

傻子很天真,天天抬头看云彩,连幻想都没有的,呆呆望着天。

傻瓜很聪明。他建立了本地区最大的物资流通区,并认为将来不会有土司。

傻瓜很快乐。有时候做傻子意味着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没有抵抗。

所谓大智慧就像傻瓜,这大概就是它的意思。

尘埃落定读后感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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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书中用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了土司社会的倾倒。睿智的傻子,作者故意把这种反差聚集到了一个人身上,傻傻的问题诠释的却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傻子每天早上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没有弄明白这两个问题,他会一天都浑浑噩噩,世间能弄明白这两个问题的聪明人有多少呢?

能清楚看到问题实质的一般都是思维简单的人,人们嘲笑一个人傻,往往不是因为说错了什么,而是说出了人们避讳却又被大家认可的问题。傻子把答案说出来或者把问题问出来,大家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不合时宜的说出了他们想说却不敢说,不愿说的话。所谓的傻就是直接,却又一语道破了本该神秘的共识。

傻跟糊涂有异曲同工之妙,糊涂的意思是原来聪明,突然出现了失误,而傻却是一直的糊涂。古人说难得糊涂,也就是偶尔的傻。大家都不想自己被看成傻子,却又因为做着“聪明的”事,承受着自认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不是嘛?固执的把本该“傻一下”就可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弄的“婉转曲折”,最后发现“傻”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顿感力是非常稀缺的一种品质。我也缺。顿是一种对事情的不敏感,古人有说欲速则不达,也有说先下手为强。似乎都有道理,不同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人变得敏锐似乎可以不断鞭策,不断训练可以达成,顿感却很难靠训练习得,就像雷厉风行习惯了,突然让你把一些举手就可完成的事情拖一下,也许可以做到,因为人有拖拉的天性,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顿,顿的不焦躁,却是需要一番思量。

傻的另一个解释是对自己产生连接的人,事情,物的不留恋。似乎可以跟没心没肺画等号。人一辈子产生连接的东西太多,尤其流动、快作为主题的当下,人们拥有太多的连接,连住了,放不下了。有人说一个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整理房间,把不会用到的东西扔掉。想想有道理,这是一个减除连接的操作,把死连接剪掉才会让我们有力气去寻找自己有用的新连接。傻里傻气的丢掉,即使丢掉了一些有用的连接,谁知道是不是为更好的连接腾出了位置呢?不是吗?时间还在流淌,空缺的你还是会寻找来填充,废弃的确真的为你留出了空间来做有意义的事。

傻还表现在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的好。就像很多人,努力帮你达成某件事,可你却不愿配合,最后被对方骂作傻。因为你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很重要的东西,你却理直气壮的说对自己没有用。直接拒绝“对自己的好”就是傻。很多时候我们被别人的“好”左右着决定,因为觉得“好”也是有道理的,然后就接受了这些“好”与你生活的连接。

傻有很多好处,比如你得罪了人,对方可以因为你的傻而原谅你;再比如,你做错了事,别人会因为你的傻一笑了之。聪明人没有这种特权,做错了事,伤到了人都会被扩大化,因为人们心目中聪明的你不能被接受傻。一旦你坚持了“傻”的事,原有的一切建立在聪明上的东西都会崩塌,读后感.因为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所以你也不应该拥有原来的一切。这样看来,我还真想成为一个傻子,因为当你蒙对一些决策的时候,会被夸做聪明,被夸聪明都会让人感到高兴的,即使是个傻子,不是嘛。

适度的矜持和等待是很好的品质。当你在某些场景不知道说什么,却无法离开的时候,适度的等待其他人说话是个很好的品质。有的时候给别人机会表达,和对别人表达有所反馈会让谈话很好的进行下去。就像电影“成为邦德”里男主成为汽车的销售冠军不是因为自己说了多少打动购买者的话,而是静静听他们表达想表达的内容,只要示意他们说的有道理,并对他们的眼光加以肯定就好了。真诚的不说,安静的不说,微笑着不说,不说即为说。

在趋势面前一个人的想法是渺小的,即使在单个时间点上是明智的决定,随着趋势的演进,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螳臂挡车,只会被碾作齑粉,在事情必然要到来的时候,能坦然的接手并坦诚的与往昔告别,少年派里说到,“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傻子躺在床上,复仇人把尖刀插到了他的肚子上,平静的接受了一切,安静的离开也是一种仪式,放弃无谓的挣扎和焦躁的反抗也是对世界的尊重。

书的内涵很多,只是记录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有不少没有记录下来,每个人都会被不同点触动,并产生共鸣,这是一本能产生共鸣的书,在某一点碰到了有感觉了就很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尽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官寨变成了石堆,麦琪土司和太太的灵魂随着尘埃上天了。

书中有很多尘埃,人们踢起来的尘土,旋风卷起了的尘埃,马蹄和队伍扬起来的尘埃…最终这些看得见的尘埃从半空中跌落,滚滚黄尘,重新回到那片高原。

故事主线的我,是一个醉酒后生出来的“傻子”,出生在土司家里的少爷,却有着非常的智慧和通透,可能是因为不执着于什么吧,没有什么强烈的欲望,也不贪婪于财富、地位和女人。

他是一个傻的过分人,也是众人中最清醒的那个,即便有时候他连自己是谁,自己在哪都不清楚。

故事是从十四岁记事开始,大抵讲述了汪波土司的矛盾、种罂粟花、巡游、借粮、建立北方市场、塔娜、复仇者、梅毒、红军。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的事件,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8】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9】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

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

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

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0】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1】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2】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仅仅是一部虚构的文学作品,不具有任何针砭时弊的意义,喜爱联想和对号入座者,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概不负责!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3】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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